普通委托項目合同(精選3篇)
普通委托項目合同 篇1
委托人:
受托人: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托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托事項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處理下列事務:
第二條權限與要求:
受托人處理委托事項應符合以下要求:
1、范圍:
2、質量:
3、金額:
4、其它要求:委托人就委托事項另有要求時,受托人應按委托人要求執行。
第三條委托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轉委托
1、就受托人是否可以轉委托,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受托人不能將委托事項交由第三人處理:
2)受托人可將下列事項轉委托第三人處理,除此以外的事項應由受托人親自處理:
3)受托人可將委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2、對于本協議約定受托人可以轉委托第三人處理的事項,受托人仍需對此事項承擔責任。
第五條報告
受托人有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人報告的義務。具體報告方式為:
1、報告方式:
2、報告時間:
3、委托人有權隨時了解委托事務處理與進展情況,受托人應予配合提供。
第六條處理委托事務所得的財產
1、處理委托事務所得的財產、收益,應歸委托人所有,包括但不限以下所列:
2、受托人將處理委托事務所得的財產轉交給委托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第七條報酬
1、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報酬。具體標準如下:
1)報酬標準:
2)報酬支付時間:于內支付。
2、受托人處理委托事項中發生的成本,按如下第種方式處理:
1)由受托人自行承擔:
2)由委托人據實報銷,但限于下列范圍:
第八條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解除本協議:
2、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解除:
第十條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違約方應向收款方支付0.1%的違約金:
2、受托方超出委托權限,或違反委托要求的,應向委托人賠償損失。
3、其它: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補充:
委托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托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普通委托項目合同 篇2
委托公司項目招標合同書
委托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委托方將 項目的招標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范圍 :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
標前期咨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托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托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簽發后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 (大寫)。付款方式為 現 金 或 轉 賬 ,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 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托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普通委托項目合同 篇3
貪污項目資金無罪辯護詞范本
(一)標題?蓪"關于(人)案的辯護詞"。
(二)前言
交代辯護人的合法地位。同時簡要說明辯護人事前進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閱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會見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師)。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說明辯護人對此案件的基本觀點。如認為公訴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實不能成立,或定罪不當,等等。
(三)辯護理由
這是"辯護詞"的主體部分,從事實上、從法律上、從被告的認罪態度上提出辯護理由。具體可從分析公訴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實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辯護理由;或者運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見,針對起訴書中提出的罪名發表意見;認罪態度主要是根據黨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提出可以從輕的理由。
(四)結尾。歸結辯護理由,提出有關判處被告的建議。
(五)寫明辯護人姓名,并注明具體日期。
二、辯護詞格式范本如下:
關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辯護詞
審判長、審判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32條第1款的規定,我接受________(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 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的委托,擔任他的辯護人,為他進行辯護。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人民檢察院對本案的起訴書,查閱了卷宗材料,會見了犯罪嫌疑人,走訪了有關證人,并且對現場進行了勘察,獲得充分的事實材料和證據。
我認為起訴書在認定事實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實不清、定性不當等)。
理由如下:
綜上所述,我認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____條第____款之規定,請求檢察機關對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不予起訴(或請求法庭對被告人宣告無罪或免除處罰或從輕、減輕處罰)。
辯護人:_________
xx年x月x日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辯護人為當事人進行辯護的情況,應當在法律適用的范圍內進行處理,如果對貪污項目資金無罪的情況進行認定的,可以向司法機關就無罪的相關情況進行辯護,并提供諸如不在場證明或者沒有作案動機的相關證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