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扣稅協議書(通用3篇)
委托扣稅協議書 篇1
委托扣稅(費)協議書(樣張)
no.
甲方:?浙江省地方稅務局
乙方:
為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確保國家稅款準確、安全、快捷入庫,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稅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就乙方委托甲方扣繳稅款(包括基金、費,下同)業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_____》、《支付結算辦法》。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稅款,應以乙方的應征信息(含電子申報、查補等應扣繳數據)為依據,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乙方按稅法規定的方式和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并采用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方式由甲方在其存款賬戶(戶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稅、基金、費等。
六、甲方必須保證發出繳稅信息的真實、準確。若因甲方的錯誤信息而誤扣乙方賬戶存款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七、乙方需變更付款銀行或賬號,均應另簽新的協議;變更主管稅務機關的,原已簽協議繼續有效。(因開戶銀行系統升級等原因自動更新帳號的除外)。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計量對象代碼(稅號或企業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企業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若乙方解除協議,須攜單位介紹信和本協議書,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協議解除手續,同時到原受托付款銀行辦理撤銷委托付款授權手續。
十、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_____》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相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向本協議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并將本協議其中一份隨“一戶通”委托繳稅授權書送交協議指定開戶銀行。一份即送甲方,乙方自執一份。對乙方未在規定時限內向本協議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而造成乙方欠繳稅款及滯納金的,乙方應自行承擔責任,并應及時采取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各種款項及滯納金。也可根據納稅人的委托,由稅務機關按不同的銀行分別開具清單統一授權。
十三、本協議甲方為_________市地方稅務局,實際業務處理部門為_________市地方稅務局各稅務分局。
十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所涉及政策有調整的,則按新政策執行。
十五、乙方如注銷稅務登記,本協議即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扣稅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了適應稅收征管制度改革,提高辦事效率,保證稅款的及時征收,方便納稅人,明確備方責任,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1條 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乙方網點,選擇:申領銀行卡;開立繳稅專戶;提供開在乙方的企業賬戶,作為繳稅指定賬戶,并保證在納稅期限前存足應繳納的各項稅款。乙方應按規定向丙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2條 丙方同意稅單不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由甲方憑稅單在丙方指定賬戶直接解繳稅款。
第3條 丙方指定賬戶為銀行卡的,可在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分行所有網點存入應繳稅款,使用對公賬戶的應在開戶銀行存入稅款。
第4條 丙方的納稅賬戶可納稅余額以納稅資金的到帳日為準。丙方在納稅期限前未存足應繳稅款而造成滯納的,按《稅收征管法》規定補繳的滯納金由丙方自行負責。若繳稅指定賬戶存款足夠繳稅,由于乙方遲緩劃解造成稅款滯納,滯納金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5條 因稅單差錯而造成納稅人多繳稅款,由甲方負責解釋或退還,或準予在下期應繳稅款中抵扣,乙方不負責解釋責任。
第6條 納稅人可向銀行查詢納稅明細。納稅人只需提供納稅帳號,銀行網點可為其查出該帳號的歷史明細。
第7條 本繳稅協議書一式______份,三方各執______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委托扣稅協議書 篇3
合同編號:( )年委借字第 號
借款人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賬戶: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貸款人名稱:中國農業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賬戶: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自治區) 市 縣(區)
乙方接受委托人委托,根據國家有關委托貸款業務管理規定向甲方發放(幣種)資金委托貸款。甲、乙雙方按( )年委托字第號《委托貸款委托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托人 年 月 日提出的《委托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并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的有關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幣種:
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用途:
利率:
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用款計劃:
還款來源:
還款計劃:
第二條 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機構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 甲方在使用借款前,應根據第一條所列用款計劃,向乙方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據用款。乙方應在甲方辦理用款手續后 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按約定金額放出。
第四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第一條所列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 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并通知甲方。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取得委托人認可的擔保人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資料。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應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達成協議。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約定的日期和約定的金額將貸款放出,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的情況時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由此造成的資金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的利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關提前還款通知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提前歸還借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還款通知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催收貸款,并可對逾期貸款加收 %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份單方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合同,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其他原因,不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乙方根據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貸款。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戶中扣收。
7.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條乙方根據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的約定,同意作為本項貸款本息的擔保人。并另立保證合同或抵押合同執行,擔保人應督促甲方履行本合同,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償清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擔保人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中國農業銀行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擔保人: (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