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管理委托合同(通用8篇)
小區物業管理委托合同 篇1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單位名稱:
委托人: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名稱: 江蘇金帝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紅兵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小區 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定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臵:
占地面積: 萬平方米
建筑面積: 萬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為本區域托管的物業負責,對本區域全體業主和使用人負責。乙方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對竣工驗收資料、技術資料、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等。
第四條 甲方協助乙方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要求開發商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務事項
第五條 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的維護、使用、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第六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天線、樓內外消防設施設備、監控設備、建筑物防雷設施等。
第七條 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護、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停車場等。
第八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筑亭廊、健身器材等的維護與管理。
第九條 附屬配套建筑及其設施的維護、養護和管理。
第十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十一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二條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三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修保養等技術資料,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等。
第十四條 協助組織開展社區居委會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托,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 其它委托事項:
本物業保修期內代為保修的,費用由保修責任人承擔。
第三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
1、房屋外觀:保持原來的整潔、美觀、完好整齊。
2、設備運行:泵房設備保持良好,運行正常。
3、房屋的維修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修復時間;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做到及時,一般情況在24小時以內維修到位。
4、公共環境衛生
①道路保潔:每日清掃1次,清掃結束地面無垃圾、雜物、衛生無死角,目視基本干凈。
②樓道保潔:每周打掃1次各樓層通道和樓梯臺階,每周清潔1次樓梯扶手;每周擦抹1次各層消防栓、玻璃箱門、指示牌等公共設施;每季度中旬樓梯間墻面除塵1次;每季度下旬擦1次樓梯道共用門窗玻璃;目視基本干凈,無垃圾、雜物;樓梯間頂面無明顯蜘蛛網、灰塵。
③綠化帶保潔:每日清掃1次綠化帶、草地上垃圾,拾1次草坪綠化帶上雜物(枯枝敗葉),目視基本干凈,花壇表面基本潔凈。
④垃圾桶每日清運1次,垃圾桶每月清洗1次,垃圾桶周圍地面無散落垃圾。
⑤電梯的保潔:每周對電梯內地面打掃一次,每月中旬對電梯內的墻面和地面全面的擦拭清洗一次。
5、電梯運行與管理:安裝、維修、保養人員應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并定期參加復審;建立健全電梯管理制度、臺賬。
6、綠化:修剪整齊,定期養護。做到草坪無成塊斑禿,樹木無病死,綠地基本整潔,無明顯的堆放雜物,無較為嚴重的人為破壞。每三個月(3、6、8、10月)修剪一次,夏季每月上旬治蟲一次,11月份防病蟲害一次。
7、交通秩序:正常有序。小區設臵明顯的交通標志,業主車輛按規定停放到固定車位和臨時車位,無亂停亂放現象,禁止車輛停到草坪上,大型貨車未經允許,不得停放到本小區消防通道上,如發現本小區通道路面由于貨車超重造成損壞,由當事人負責修復,未發現當事人,屬值班人員失職,由物業公司負責修復。
8、保安:當班人員應佩戴明顯標志,穿戴統一制服,制服干凈、整齊,實行24小時值班保衛,維護正常的治安和公共交通秩序。值班人員白天在小區內巡邏不少于4次,夜間值班保安人員不少于3人,在小區內巡邏不少于6次。及時發現和處理不安全隱患。認真填寫值班巡邏記錄。
9、電子監控管理。值班室設立電子監控屏,監控探頭分布安裝到位,監控設備經常維護,損壞的及時維修,保證正常運行。
10、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急修、小修,做到快捷、安全、保質。
11、小區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85%以上。
12、提供相關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及規定,供甲方監督。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收取,執行國家、省、市物業管理服務相關規定;
2、收費標準
A、小高層: ㎡/月(物業服務費)+ ㎡/月
(公共分攤費用)= ㎡/月
B、多 層: ㎡/月(物業服務費)+ ㎡/月
(公共分攤費用)= ㎡/月
C、商 鋪: ㎡/月(物業服務費)+ ㎡/月
(公共分攤費用)= ㎡/月
說明:公共分攤費用為公共水電費,二次供水產生的費用、電梯的年檢、維護、運行電費等,現執行以上一次性價格收費標準。
3、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當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的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并負連帶繳納責任;
4、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各項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并將承擔物業使用人告知乙方備案。
第二十條 車位使用費每月 元,不得高于物價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有關標準向乙方交納。
第二十一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托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二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由開發商承擔;
2、不屬保修范圍內的維修、養護費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3、保修期滿后,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按規定許可的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經雙方商定續籌。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甲方半年審核乙方財務收支情況,每兩個月公布公用水電費等費用;
4、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5、物業管理用房870平方米,所屬權歸全體業主,其中物業用房 ㎡,由乙方按相關規定管理使用,業委會議事活動用房30㎡,其余主要用于業主活動用房;
6、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由開發商負責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⑴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⑵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⑶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⑷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7、協調、處理物業管理公司在日常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和發現的問題。協助物業公司要求開發商解決在綜合驗收時提出的各項遺留問題,并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必須整改完結。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9、乙方提出小區內公共設施、設備、道路、房屋等進行維修時,甲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明確給予乙方答復,并協助乙方辦理申請維修資金各項手續;如遇特種設備,即電梯、水泵、消防、監控等,應及時給予協助解決維修資金,
甲方因上述原因拖延時間,造成后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協議方案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制定年度開支預算,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
3、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4、配備工作人員參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調試、驗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維保計劃;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并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6、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佯用人違反《業主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及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理;
7、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
8、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保修期滿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并負責監督;
10、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收支賬目和商業用房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和場地的經營性收入;并應將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11、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經甲方審定后組織實施;
12、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和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5、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第六章 委托管理服務期限
第二十五條 委托管理期限定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和業主
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并退還利息。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任意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5萬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協助乙方要求開發商作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30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為維護公共、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積極配合乙方對上述災害發生時所采取的緊急避險措施。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的,可通過有關法律程序解決。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區物業管理委托合同 篇2
一、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仁和花園” 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二、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住宅小區。
2、座落位臵:郯城縣人民路 號。
3、四至:東 米,南 米,西 米,北 米。
4、占地面積: 平方米。
5、建筑面積: 平方米。
三、委托管理事項
共用設施、設備的養護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樓內消防設施設備。
公用設施的養護和管理,包括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停車場。 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四、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車庫、車位使用管理服務費(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服務費)。
3、特約有償服務。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五、其它委托事項:
六、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____日止。
七、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4、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移交;
5、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6、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7、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維修,支付全部費用;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約定的行為進行處理;
4、嚴格按合同價收費,不得擅自加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9、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小區物業管理委托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湖北XX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武漢XX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入建設部第33號令《____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____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武漢 市黃陂 橫(街道) 號;占地面積:6500 平方米;建筑面積: 20387平方米;其中住宅 516
6.2平方米;商業 516
6.2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8
8.17 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8
8.17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戶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戶)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
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
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 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a;b;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戶)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布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④ 。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法人代表: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區物業管理委托合同 篇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紅星小區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坐落位置:XX市XX區XX街道XX街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附后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小區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道路、樓道、院內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保潔。
第五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主次道路的共用照明、包括道路、垃圾箱、沉淀池、污水管道等。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 便民攤點棚、廣場文化體育娛樂設施及場所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維持公共秩序,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包括安全監控、巡視。
第九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業主室內有償服務費;
3.便民攤點棚經營管理費;
4.門面經營管理費;
5.特約服務費;
第十條 協調處理上級各部門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 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賠償損失等措施。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二條委托管理期限為兩年(自20xx年4月16日起至20xx 年4 月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甲方向乙方提供經營商業用房(產權仍屬甲方),每月元租用;
7、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政策、法制、文化宣傳教育活動;
9、本合同終止時,退還乙方余下的管理保證金;
第十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公共設施、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有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同意。
8、每年向甲方管理費元,交納管理保證金
9、乙方須向甲方預交納一年經營商業用房房租;(水、電、煤氣、有線、取曖等其它費用自付) ;
10、每6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11、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2、擁政愛民,遵紀守法。
13、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便民攤點棚、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以及清潔用具等其它甲方的物品;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公共環境:全天保潔、無垃圾暴露、日產日清、衛生環境達標(六凈六無);
2、小區市場:經營管理有序、入室經營、無露天經營;
3、綠化:修剪養護及時;
4、交通秩序:交通便利、車輛行駛暢通、停放有序;
5、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服務滿意率達到80%以上;
具體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附后。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每月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每季度的第一個月為繳費時間,最多預交壹年;非住宅房屋由乙方和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協商收取,最多預交壹年;便民攤點棚經營管理費由乙方和經營者協商收取,最多預交壹年;其它特約服務費協商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市場及業主委員會協商調整。
第十七條 公用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
1、道路市政公用設施和小區廣場的小修、養護費用,有乙方承擔;
2、公共綠地、樹木的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3、便民攤點棚及其它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有乙方承擔;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甲方未按規定交接物業的管理收費權利,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及合同附件,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按期考核,一次不達標的罰款1000元,二次不達標的罰款元,三次不達標的罰款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10000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三條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四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5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無效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區物業管理委托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業主委員會
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 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 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 區 路的 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
專業經營下水道疏通工具 ·藍昕保潔提供全方位保潔
直擊首屆物業聯盟研討會 ·想在這里刊登廣告嗎?、維修、養護;
2.物業范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范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委托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托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將專用基金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 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平方米,員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作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工作,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系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際管理目標、經濟指標的實施,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賬。
甲方:乙方:日期:
小區物業管理委托合同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 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全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小區住宅、為住宅配套的建筑及設施
坐落位置:
四 至:東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地下室。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煙囪、內外共用照明、有線電視線路、共用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低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污水泵、水箱、寬帶網線、電信線路、樓宇單元門與戶門對講系統、高低壓變配電設備及供電線路、避雷及接地保護 、標識、安全監視系統、電話交換機。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圍墻欄桿。
第七條 公共綠地、花木、建筑小品、噴水池、鋪裝地面等的養護與維修。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會所 。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箱及垃圾的分類、收集和清運、攔桿及外建筑外墻面清潔 。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小區治安。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業主和租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工程維修記錄。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建設社區專項活動組織。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服務費;
2、有償使用設施的費用;
3、供暖費。
4、受委托的代收代繳費用,如:水費、電費等。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規勸、制止、公告、起訴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托事項
1、協助業主委員會(籌)或業主代表清理ZZZZ物業管理公司遺留的問題,分清類別(服務、工程、財務等),并協助逐步解決;
2、接受業主委托,辦理業主與開發商之間費用結算的具體手續;
3、執行業主大會有關決議及業主委員會(籌)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義務(同樣適用于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修改)乙方擬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和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工作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甲方有責任在合同生效后為乙方進駐小區提供管理用房,乙方無償使用。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采取協商、規勸、書面公告或授權乙方采取起訴等方式協助乙方催交。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管理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業服務標準及本合同的約定,建立物業服務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乙方制定的服務標準應征得甲方同意.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按照本合同的第十六條的約定辦理。
3、選聘專業公司承接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5、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6、負責編制物業年度工作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7、每6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9、乙方保證執行“X小區業主大會決議”,按照決議規定的時間準時進駐小區實行物業管理服務,并在進駐后盡快完成與原物業公司的交接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無條件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的全部檔案資料、收費情況、專項管理的資金和帳戶等。
第五章 物業服務質量及方式
第二十一條 乙方必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小區整體達到桐城市優秀管理住宅小區標準”。
2、物業公司應積極引入國內先進管理經驗,提高服務管理水平,并應適時建立ISO-9001和ISO14001管理體系。
3、業主投訴服務實行首問負責制,有始有終不允許推諉扯皮。
4、本物業的服務采取專業方式,即小區內保安、保潔、綠化、電梯、網絡等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由乙方組織專項招標,甲乙雙方共同決定,乙方負責對承包專業公司進行監督管理,以保證小區物業狀況始終處于專業、良好水平。
乙方的主要服務重點是:
(1) 業主的投訴和報修;
(2) 工程維護和維修;
(3)協助業主委員會(籌)工作;
(4)整頓小區私搭亂建、亂停車輛等損害業主整體利益的狀況;
(5)不斷提升小區物業整體服務水平,爭創桐城市一流的居住小區。
第六章 物業服務費用及收入
第二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
1、本物業的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XX元/m2(不帶電梯)或XX元/m2(帶電梯)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服務費的千分之一交納滯納金,但滯納金總額不應超過應收款總額的30%。
3、乙方對物業服務費的收取采取“先服務后收費”的原則,每月1-5日收取上月物業管理費。
4、乙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扣除營業稅后,提取8%作為乙方的利潤,但在經營虧損時不得提取。
5、物業費在乙方提取應得利潤后的結余部分,應該用于對小區業主的服務或者適當減免次年的物業服務費。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按桐城市標準
2、車 庫:230元/位.月
3、自行車存放不收費。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并公示。
第二十五條 其它收費:
1、乙方利用業主所擁有的物權取得的收益,如:房屋租賃、廣告、地面停車、物業用房出租、會所經營收費等,進入專項資金賬戶,扣除相應的一定比例乙方的管理費用(管理費用比例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后,由業主委員會(籌)決定其使用,專款專用。
2、采暖費為代收代繳,不納入乙方的收入,專款專用、封閉管理。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業主交納的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小修、養護費用,按照與有關部門協議執行,小區界內部分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界內部分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協商。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改造、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維修基金承擔;更新費用,另行商議。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章第二十條不能履行責任,違反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金額20%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應在小區內公示,生效后根據業主大會決議乙方進駐并應與原物業公司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并享有優先權。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負責向開發商追索并由開發商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或者有資質檢查單位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戰爭、水災、地震、龍卷風等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15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 年月
小區物業管理委托合同 篇7
協議雙方:
物業管理方(以下簡稱甲方):
用戶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系 一期小區商業街 號用戶(房屋座落圖詳見附件1), 甲方系該小區商業街的物業管理及服務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武漢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其物業管理及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負責提供小區商業街所有公共區域(走廊及休息亭)的衛生保潔。
負責保障小區商業街每日二十四小時供電、供水(如遇供電局停電,自來水公司停水及設備維修保養除外)。
負責小區所有公共區域的花卉及植物擺放。
請用戶于每日20:30將室內垃圾用塑料袋封好,放置指定位置。乙方若需要丟誒其房屋室內進行保潔,可向甲方辦理有償服務的相關手續。
為給乙方提供各種需要和方便,甲方將提供室內保修服務、商業服務和其他有償服務,本著“服務為主,適當收費”的原則,其收費標準以在甲方管理服務部的公榜為準。如乙方的室內保修事項為原裝設備質量問題,則不收取任何費用。
為便于乙方與甲方公司聯系有關事宜,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咨詢電話:
甲方應承擔的管理事項
1、 負責本小區公共次序的維護和管理,乙方房屋室內的自有財產等,由乙方自行保管并投保,如遺失或被盜,甲方管理公司將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負責辦理乙方經營及管理人員出入本小區的有效證件。
2、 凡乙方大件辦公室用品,如:辦公桌椅、復印機、電腦、保險柜及其他貴重物品等,如需搬出商業街或大型搬遷,應由乙方詳細填寫物品清單,并由乙方負責人簽名,然后到甲方管理服務部辦理審核批準手續,否則,甲方管理公司保安員有權拒絕放行。
三、 乙方承擔的物業管理費的繳納及付款方式
1、 乙方的用房面積為 平方米,乙方每月的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為 元/平方米,每月總計 元,由乙方從簽定本協議,按先收費原則,每壹年繳納一次。
2、 乙方房屋的室內用水、用電費用甲方收取押金1000元,甲方一方雙方于每月20日抄錄該房屋電表、水表實際讀數后,由乙方按實際使用讀數,于當月10日前向甲方繳納。本物業定于20xx年10月30 日正式移交,此時間以前甲方原則上同意乙方先行使用,但甲方不承擔乙方在未正式移交前進行使用而可能帶來的任何責任(無論物業方是否許可),乙方提前使用則應先征得物業管理公司認可并正常繳納物業管理費用。
3、乙方在小區停車場停車,應繳納車位使用費,甲方依照市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為方便用戶,甲方可以按月、季度、年度辦理車位使用證。
4、乙方所有對甲方的應繳納費用,可用現金、支票等方式的繳納。以支票的方式的付款,應以其付款到達甲方帳戶的時間為準。
用戶的配合事項
1、 為了維護商業街的整體形象,乙方未經物業公司許可不得在店外經營及電外擺放物品。如確有需要則應在物業公司許可的情況下有償限時使用。店門一律內開,同時,本小區商業街內實行招牌的統一管理,乙方設立招牌應在指定區域,并征得物業公司同意,否則物業公司有權制止。
2、 乙方應注意愛護本小區商業街公共區域的清潔和衛生,不得隨意吐痰,扔煙頭、紙等雜物,并嚴禁發出影響其他用戶的噪音,如裝修噪音、高聲喧嘩、播放音樂等,否則,將視情況進行處理或處罰。
3、若乙方需對房屋室內進行二次裝修,乙方應將裝修方案及圖紙報甲方審批,如無大的修改,甲方應在接到裝修方案及圖紙后三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二次裝修施工單位,不論是甲方推薦還是乙自帶(選),進場施工前,均須與甲方簽定《二次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另見),并交納一定數額的二次裝修管理服務費。所有裝修施工材料及施工人員,一律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及路線出入小區商業街。
為配合管理,乙方應將緊急聯系方式提供甲方,以便非正常辦公時間異常情況的緊急聯絡。
根據《消防法》的規定和本小區商業街轄區消防主管單位的要求,
乙方應明確本單位的消防負責人,并簽定《武漢金色港灣商業街防火安全責任書》。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涉及的店面系小區內經營店面,在經營范圍上將會受到限制,乙方對此有充分的認識,原則上以提供社區服務為主,甲方鼓勵經營休閑類經營項目(無污染項目),各店面經營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服從工商、城管等部門的管理。本小區商業街詳細地址為:武漢市龍陽大道236號。
2、 乙方所購店面中有部分店面系甲方提前出租,并簽有出租合同,
乙方同意保持該合同之延續性,依據原出租合同2x年x月xx日以后的租金收入權益將由乙方擁有,原出租合同中租賃期滿時間為2x年x月xx日,原租戶的權益應得到保證(原出租合同見附件2)。
為便于聯系,乙方應指定本單位一聯系人,專門負責辦理有償服務的有關事宜。
本協議于甲方和乙方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方和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小區商業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蓋章):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小區物業管理委托合同 篇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市 區
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協助社區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并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寧波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于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寧波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 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 一 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 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 收取,并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審核,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寧波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南門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 三十 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表 人(簽名): 代 表 人(簽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