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特約委托稅務局收款協議書(通用3篇)
同城特約委托稅務局收款協議書 篇1
甲方(收款人):_________稅務分局
乙方(付款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桐鄉市支行(桐銀字[ ] 號)《關于同意對地方稅、費、基金采用同城特約委托收款結算方式的批復》,甲方已獲準采用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方式向乙方征收地方稅、費、基金。為明確各方責任,現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承諾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支付結算辦法》及《嘉興市同城特約委托收款管理規定》。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的款項,以乙方的申報數據(含社保基金征收數據)經甲方確認后為依據,并符合稅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乙方按稅法規定的方式和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同意甲方采用同城特約委托收款結算方式收取上述款項,并委托開戶銀行在其結算賬戶內(含信用卡賬戶)由開戶銀行按甲方提供的收費金額自動劃款,用戶委托資料內容如下:
付款人名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付款賬號:_________;
付款人證件號碼: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
計量對象號碼(用戶號):_________;
賬單投遞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四、甲方符合規定的特約委托收款電子信息通過杭州金融清算中心嘉興分中心接收轉發,由乙方開戶銀行負責按規定劃款并開具同城特約委托收款通知,交納稅人作稅款支付憑證。
五、乙方必須在納稅期限內,在上述賬戶留有足夠的資金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款項,且在轉賬日未被銷戶。若在甲方規定的繳款期限內,因乙方賬戶存款不足等原因,開戶銀行無法劃款支付的,乙方同意在補繳款項的同時向甲方繳納滯納金。
六、乙方賬戶因各種原因被停用或凍結期間,應主動采用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款項,并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變更或撤消手續。
七、乙方在異常情況下多付款項且符合《嘉興市同城特約委托收款管理規定》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由乙方提出退稅申請。
八、乙方如需變更協議內容,需要重新簽訂協議,新協議生效后,原協議視作自動撤銷。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若乙方需撤銷委托,須攜單位介紹信、辦稅員證和本協議書,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撤銷手續。
十一、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協議,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甲乙雙方發生糾紛,應當協商或協調解決,協商或協調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付款人開戶銀行,作為委托銀行付款授權。付款授權經付款人開戶銀行電子信息確認后有效。
十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日起,5日內委托資料經核查無誤后生效,直至乙方撤銷委托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同城特約委托稅務局收款協議書 篇2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機關名稱)
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
針對復議申請人于___ 年 ___ 月 ___ 日提出的復議要求和理由,答辯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復議機關)
___ 年 ___ 月 ___ 日以上便是稅務行政復議答辯書的相關內容
同城特約委托稅務局收款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稅務登記證號碼:_________
為了簡化辦稅(費)程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就實行網上辦稅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采用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有關涉稅事宜,并承諾遵守本協議各條款的規定,承擔由此引起的有關法律責任。
二、使用要求及安全
1.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時,可以選擇ca證書(推薦使用)或者戶名+密碼的方式進行身份驗證。如果乙方使用ca證書進行身份驗證,必須先到ca認證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取得ca證書。如果乙方使用戶名+密碼的方式進行身份驗證,應注意網絡數據的安全性。甲方聲明不對該方式下的網絡數據安全負責,因此發生的一切糾紛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帳號密碼及ca證書,防止被盜或遺失。凡使用乙方帳號密碼或ca證書進行網上申報的,甲方均視為乙方親自辦理,并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使用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及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等納稅事項。
2.乙方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及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通過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及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等納稅事項后,有權依法要求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有關的憑證或者回執,以證明乙方已經依法履行其納稅義務。
3.乙方必須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及及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在法定期限內按照法定的要求通過甲方提供的網上辦稅服務系統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及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等納稅事項。乙方在法定期限內因甲方網絡故障等特殊原因無法實施網上申報等辦稅事項的,應及時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采取其他方式按期進行納稅申報或辦理。否則,乙方應當承擔因申報不及時等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4.乙方保證其通過網上辦稅服務系統提供的各項納稅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如乙方提供的數據不真實、不準確,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5.乙方承諾提供專門的賬戶供網上辦稅之時使用,并保證在辦理有關納稅事宜之前,在該賬戶的存款余額足夠繳納當期各項稅費。如因賬戶余額不足而導致有關稅費無法繳納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6.乙方不得擅自刪除通過甲方網上辦稅服務系統報送的各種報表、資料及其他有關信息。如乙方發現確有錯誤的,應及時與主管稅務機關管理人員取得聯系,經管理人員審核后方可刪除,并由乙方重新報送。
7.乙方注銷或變更主管稅務機關的,應當及時向原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8.乙方不得從事破壞甲方網絡安全的任何活動。如果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網絡安全故障的,乙方應該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網上辦稅的有關行為,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管理。
2.乙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致使本協議無法執行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網上辦稅資格,終止乙方網上辦稅事項。甲方取消乙方網上辦稅資格、終止乙方網上辦稅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限屆滿前10內進行,并及時告知乙方。
3.為了保證乙方網上辦稅的順利進行,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必要的電子申報軟件操作培訓和技術支持,并提供的每天24小時的網上辦稅服務。
4.甲方應當對乙方提供的各種資料保密。
五、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加以解決。屬于民事法律領域內的問題,應相互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