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市場委托理財合同(精選3篇)
證券市場委托理財合同 篇1
編號: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一、茲有甲方將自有資金委托乙方參于證券市場的操作而簽訂本合同。
二、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賬戶內操作,甲方隨時監督操作過程和結果,對任何不認可的乙方動作可隨時提出異議,若雙方意見不一致時可隨時終止委托。(委托操作時,若是甲方舍不得換股,乙方就在該品種上做差價,不換品種。若是甲方不留戀原有持股,就按乙方的擇股標準換股。)
三、對盈利部分進行二、八分成,即甲方得80%、乙方得20%,每月底結算壹次,結算后三天內付清。
四、若當月沒有利潤則不分成,若產生虧損由甲方承擔,乙方除了不收取工資之外不承擔賠償責任。
五、本合同自委托之日起生效,試行期_________;適用于任何網上操作的股民,只要把甲方賬戶和操作密碼通知乙方即能雙方同時管理同一賬戶,若試行期滿甲方不滿意乙方的操作、可撤銷本合同并且乙方不收取盈利分成;若試行后甲方正式委托乙方操作,則從合同生效日起計算盈利分成,至甲方終止委托并完成結算分配之日自動失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項可補充完善,若有與相關法規相悖之處可隨時予以糾正,對不違規內容則持續有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資金賬號:_________
股東賬號:_________
起點市值: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證券市場委托理財合同 篇2
我的朋友徐某投資股市多年,有得有失。因他生意較多,無暇直接操作股市交易, 于是徐某與我商議由我為其代理操作股票交易事宜, 具體約定為:徐某將其個人的股票賬號密碼交給我,由我代為完成相關的股票買賣交易。我根據股市的變化情況, 以個人經驗進行分析,對徐某何時以何種價格買賣何種股票等提出建議,最終由徐某做出決策和指示,通知我完成具體交易。我們雙方商定,以三個月為單位進行結算。如果盈利,徐某以盈利的15%作為酬金支付給我;如果發生虧損,與我無關,但我也不能獲得任何酬金。我們兩人以此約定進行合作,配合非常默契。
20__年上半年,我眼看著指數下跌,非常著急,多次與徐某聯系應對措施,但都沒有聯系上,原來是徐某生病住院。我決定為徐某拋售所有的股票。 雖然拋售股票使得徐某受到了一些經濟損失,但拋售后股市仍然狂跌不止。(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
徐某病愈出院后,與我取得聯系,我將拋售股票的事情向徐某進行說明。結果徐某對我的做法極為不滿,他認為我未經其同意,拋售了他的所有股票, 應當對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而我覺得非常委屈,在當時的情況下,實在與徐無法聯系, 這樣做也是為了徐的利益而為之;否則,徐的損失將會更大。要我承擔經濟損失,沒有道理。結果我們二人為此發生爭執,釀成糾紛。我該怎么辦
這是一件委托理財的代理權糾紛案件。本案中, 徐某委托你為其代理進行股票交易,你每次交易都得到了徐某的明確授權指示,其行為是受到法律保護的。至于你根據約定獲得15%盈利的酬勞,是其付出對價, 即對徐某提供股市信息及咨詢意見的勞動所得,理應得到法律的保護。從表面看,你拋售股票,未得到徐某的同意和授權, 似乎是超越代理權限的行為,但法律對此有明確的規定。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 代理人應當在委托人的授權范圍內行使其相應權利,否則超越代理權限而實施的行為,如果事后未得到委托人的追認, 代理人應當對其超越代理權限事實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在緊急情況下, 為了保證委托人的合法權益而超越代理權限事實的行為,應當由委托人承擔法律責任。 筆者認為,本案中由于徐某生病住院無法聯系,而股市大盤節節跌落,在此緊急情況下,你為了保證徐某的利益減少損失而拋售其股票,其做法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所產生的后果應當由委托人徐某承擔,你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證券市場委托理財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達成本協議,并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開設的資金賬戶,資金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密碼甲乙雙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詢,但不能操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指揮和干擾甲方操作。
二、委托期限為 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 ,期初資產_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或美元)。
三、利潤定義:(乙方賬戶)期末資產 – 期初資產 – 期間收到的存款利息(證券資產要扣除交易費用)利潤率=利潤/期初資產*100%
四、結算
1.委托期滿后,如果已平倉單子利潤率為正數,乙方付給甲方30%作為傭金。 如果已平倉單子利潤率為負數,當(虧損金額/期初資產≤30%)時,乙方不付給甲方傭金,虧損由乙方自己承擔。如果已平倉單子利潤率為負數,且當(虧損金額/期初資產>30%)時,乙方不付給甲方傭金,超過期初資產30%的那部分虧損由甲方雙方共同承擔,甲方承擔30%,乙方承擔70%。舉例說明,如果資金100萬,到期利潤10萬,乙方應付給甲方傭金10萬*30%=3萬元,如果到期虧損30萬以內,乙方不付給甲方傭金,虧損由乙方自己承擔。如果虧損超過30萬,假設虧損了40萬,乙方不付給甲方傭金,超過30萬那部分為10萬,甲方賠償乙方3萬元,而乙方自己承擔虧損37萬。在結算日或委托期滿時,未平倉
的單子不能參與利潤或虧損的計算,未平倉的單子是贏是虧都不拿來參加核算利潤和虧損,只用平倉后的單子的贏虧情況來核算。
2.未到委托結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或終止協議的,如果此時利潤為正數,乙方付給甲方利潤的30%作為傭金。如果利潤為負數,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虧損。
3.甲乙結算金額精確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計。
五、協議期內如果虧損大于30%,乙方有權終止協議,并按第四條中第2款“未到委托結束日期”的結算方法進行結算。協議期內如果利潤大于30%,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并按第四條委托期滿后的結算方法進行結算,結算后再次委托視為另一次的委托。
六、每次結算后,賬戶期初資產值應變更為結算后重新委托時的資金量,相當于結算后的再次委托視為新的一次委托,其贏利與虧損都與結算前的金額無關,新的賬戶資金量作為該次的期初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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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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