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汽車委托租賃合同(通用3篇)
租用汽車委托租賃合同 篇1
車輛委托租賃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委托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為乙方提供合法可用的車輛。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租車費用。乙方同意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租用甲方提供的車輛,簽訂合同后三天內,繳納50%的定金,并在出車前三天內付清全部車款。
2.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輛和司機,乙方應按照此車限載人數(不包括駕駛員),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限載人數。
3.雙方商定此次租車所行駛之行程后,若無特殊情況,雙方不能隨意改變行程;乙方若確實需要改變,由雙方協商后才能改變,由此增加之費用,由乙方支付。
4.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所收費用恕不退還;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并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若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合同,則退還部分費用。乙方若需延長租車,需經甲方同意,并由乙方確認,并支付相應的增加費用。
5.甲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約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提供乙方使用。若延誤半小時以上,甲方需支付乙方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行程延誤,則由乙方承擔責任,并按照合同約定之終止時間履行合同。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由駕駛員或車輛故障造成的時間和路程的增加,乙方不需支付額外的費用,并按照合同約定之行程繼續履行合同。
6.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盡快的提供相應的備用車輛,或雙方協商一致,提前終止合同并退還剩余的費用。若由甲方或司機在途中為其提供相應的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7.甲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注意檢修車輛和注意車輛安全,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在行駛過程中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制止直到安全為止;若駕駛員不聽勸阻,乙方應立即聯系甲方并有權拒絕上車,由此造成之損失,甲方應盡全力協助乙方向駕駛員及所在單位追討。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8.如因不可抗原因,如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堵車、非本車交通事故、政府、軍隊管制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或不可預見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延誤,則甲方承擔所需費用的10%,乙方承擔所需費用的90%,互不追究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后續事宜。
9.若因司機或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方或其所在單位協調處理。
10.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本合同附件和正文同樣具有法律效力。簽字蓋章后的合同和附件的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11.甲方擁有本合同解釋權。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或按有關法規執行。
12.附則: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租用汽車委托租賃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委托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協議如下:
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為乙方提供合法可用的車輛。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租車費用。
乙方同意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租用甲方提供的車輛,簽訂合同后三天內,繳納50%的定金,并在出車前三天內付清全部車款。
2.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輛和司機,乙方應按照此車限載人數(不包括駕駛員),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限載人數。
3.雙方商定此次租車所行駛之行程后,若無特殊情況,雙方不能隨意改變行程;乙方若確實需要改變,由雙方協商后才能改變,由此增加之費用,由乙方支付。
4.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所收費用恕不退還;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并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若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合同,則退還部分費用。
乙方若需延長租車,需經甲方同意,并由乙方確認,并支付相應的增加費用。
5.甲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約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提供乙方使用。
若延誤半小時以上,甲方需支付乙方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行程延誤,則由乙方承擔責任,并按照合同約定之終止時間履行合同。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
由駕駛員或車輛故障造成的時間和路程的增加,乙方不需支付額外的費用,并按照合同約定之行程繼續履行合同。
6.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盡快的提供相應的備用車輛,或雙方協商一致,提前終止合同并退還剩余的費用。
若由甲方或司機在途中為其提供相應的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7.甲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注意檢修車輛和注意車輛安全,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在行駛過程中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制止直到安全為止;若駕駛員不聽勸阻,乙方應立即聯系甲方并有權拒絕上車,由此造成之損失,甲方應盡全力協助乙方向駕駛員及所在單位追討。
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8.如因不可抗原因,如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堵車、非本車交通事故、政府、軍隊管制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或不可預見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延誤,則甲方承擔所需費用的10%,乙方承擔所需費用的90%,互不追究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后續事宜。
9.若因司機或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由乙方與車方或其所在單位協調處理。
10.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本合同附件和正文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簽字蓋章后的合同和附件的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11.甲方擁有本合同解釋權。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或按有關法規執行。
12.附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租用汽車委托租賃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委托方(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 受托方(乙方):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所購買的乙方商鋪(座落于 )交給乙方,委托乙方對外出租,該商鋪建筑面積為㎡。
第二條:委托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委托租賃期屆滿后,該商鋪由甲方收回。
第三條:租金支付。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鋪,租金為 元/㎡,總計為 元。
2、甲方在購買乙方該商鋪時,上述租金在房價中一次性扣除。
3、委托租賃期滿時,甲方如需繼續出租該商鋪,可自行與承擔人協商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與乙方無涉。
第四條:委托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與裝飾。
1、委托租賃期間,實際承租人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對承租商鋪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乙雙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委托租賃期滿后,裝飾物之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2、甲方所購買的乙方商鋪委托乙方出租后,如發生房屋質量問題,需進行修繕,應按照雙方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契約中房屋質量、保修、維修的有關規定,各自承擔該商鋪的修繕義務,以保證實際承租人能正常、安全使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
在委托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將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鋪、轉讓給他人,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不得影響乙方與實際承租人所簽訂的租賃合同的履行,否則應視為甲方違約,并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乙方損失。
第六條:免責條件。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鋪,在委托期間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毀損而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商鋪,使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3、在委托租賃期內,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按實際使用期間計算,甲方應將已扣除的租金充換抵購房款的部分退還給乙方。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