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及原材料檢測委托合同(精選3篇)
工程質量及原材料檢測委托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的 工程質量及原材料檢測,由乙方負責檢測,特訂立本合同。
一、 雙方的主要義務:
1、甲方的主要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費用;
(2) 指定取樣、送樣、見證取樣人員保證樣品取樣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并保證樣品的真實性;
(3) 現場檢測時提供必要的協助。
2、乙方的主要義務:
(1) 按期完成甲方委托,按期提交檢測報告;
(2) 嚴格按國家規范、標準進行檢測,確保數據公正、準確,必要時提供檢測方案;
(3) 對甲方的技術信息進行保密;
(4)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檢測咨詢服務
二、檢測范圍:
1、市政檢測
2、常規檢測
3、樁基檢測 (以實際委托項目為準)
三、檢測程序:
1、由甲方將受檢產品送到乙方實施檢測或現場檢測二種。
2、如需乙方現場抽樣,甲方須提前一天(扣除節假日)通知乙方。
3、每次送樣或乙方現場抽樣,甲方需填寫檢測委托書,明確樣品的相關信息及檢測要求。
四、履行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的的履行期限自年月有檢測費。
五、收費標準、合同價款和支付方式:
1、工程常規檢測收費:按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建設廳《關于核定(江蘇省建設質量檢測和建筑材料試驗收費標準)的通知》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的X80%結算。
2、樁基檢測按如下價格計費:(以下價格不包括現場道路、地基、樁頭處理等)
3、其他:
4、檢測費支付方式:
六、爭議解決
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通過法律途徑或進行仲裁解決。
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雙方的主要義務履行完畢之日起終止。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X月___X日 _________年___X月___X日
工程質量及原材料檢測委托合同 篇2
發包人: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_ __ 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____ 。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_5_年;
3.裝修工程為 2 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2 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 2 個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XX年;
7.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曰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發生的費用從該工程質量保證金中支付。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5. 因用戶擅自改變使用功能, 危害功能結構造成的質量事故 承包人不承擔保修責任,由用戶自行負責。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星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 承包人 (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質量及原材料檢測委托合同 篇3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為保證工程(工程名稱)在合理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與基礎、毛石擋土墻、砼路面、排
水等全部施工內容。
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承擔所承包的全部工程內容。
2、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為5(伍)年;
2.擋土墻工程為5(伍)年;
3.砼路面工程為3(叁)年;
4.路基排水泄洪工程為3(叁)年;
5.其他約定:無。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修理費從質量保修金內扣除。
2、發生需緊急搶修的事故(如基礎沉陷、擋土墻發生破壞危及車輛及行人安全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質量保修金一般不超過施工合同價款的5%,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該工程結算價款的5%
本工程雙方約定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工程質量保修金金額為:以結算價款5%核定。質量保修金銀行利率為無。
五、質量保修金的返還
發包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后15日內,將剩余保修金返還承包人。返還時間和方式(貳年返還90%、剩余10%伍年返還)。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無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意見:
年月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證意見: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