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委托合同(精選8篇)
售房委托合同 篇1
甲方(委托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托人):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市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從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北京市_____區房產,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產權證登記面積為準),權屬性質,產權證號,產權人,隨房屋一并出售室內裝飾、附屬設施以及
。
2、乙方為甲方售房廣告策劃、尋找客戶、洽談、促成交易、辦理房屋權屬變更事宜。
3、乙方在委托范圍內,就上述房產與購房人簽訂的合同,甲方均確認。
第二條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為甲方找到購房客戶。辦理房屋權屬變更,按照房屋所在區縣有關部門的規定期限執行。如因甲方原因耽誤,工作日相應順延。
第三條房產價格及友情鏈接
1、該房產委托出售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此價格為稅前款。
2、如乙方低于委托出售價格賣出,差額部分由乙方負責補齊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托出售價格賣出,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3、友情鏈接:現金支付/銀行轉賬。
第四條 購房定金、購房款及友情鏈接
1、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元(¥ ),該購房定金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時抵作購房款。
2、乙方應于房屋權屬變更當日交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大寫) 元(¥ );如房屋買受人申請購房商業貸款,剩余房款交付時間以銀行放款時間為準。上述兩種友情鏈接甲方均確認。
傭金支付辦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售房代理傭金人民幣(大寫) 元(¥ ),于該房屋權屬變更之前一次性付清。
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委托出售的房屋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可以上市交易轉讓的條件。
2、簽訂合同3、時提供包括但不4、限于: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房屋產權證及購房相關憑證、
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證明、婚姻證明、夫妻雙方個人印章等原件和復印件。
3、委托代理期限內不得自行出售、拒絕出售或轉托他人代理出售此房產,提供的有關證件及材料應真實合法,須保證所出售的房產不存在任何爭議,且有關權益人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4、積極配合乙方工作,按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到達其房產歸屬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及配合購房人辦理貸款的相關手續。
5、保證屋內設備設施完好無損,房屋權屬變更前結清物業、水、電、收視、供暖等所有費用并出具相關票據,對于權屬變更前無法結清的費用,甲方負全部責任;房屋權屬變更前日內騰空此房交付乙方該房所有鑰匙;房屋權屬變更前 日內遷出該房所有注冊戶口。
第七條乙方義務
1、簽訂本合同之前向甲方出示營業執照副本,確保代理事項遵循法律程序。
2、確保代理過程中不損壞房屋的現有裝修、設備和設施。
3、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4、對合同履行中所知悉與甲方及買受人有關的商業秘密、經濟情況等個人信息有保密義務。
5、如需變更為甲方代理服務事項、要求和標準,應書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如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須有甲方(產權人)的授權委托書,如授權委托書是公證件的,甲方還應書面同意可以轉委托。
2、本合同簽訂后,如必須履行公證手續的,甲方應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3、甲方簽訂本合同提供的通信地址必須詳實(未填寫通訊地址的視同房屋地址),乙方按該地址發出的函件視為送達。
4、甲方從應收購房款中給乙方預留壹萬元(¥10000元)作為結清物業、水、電、收視、供暖及遷出該房注冊戶口的保證金,待甲方與購房人辦完《房屋買賣交接清單》,雙方簽字確認后的三日內,乙方一次性返還甲方。
5、該房屋辦完過戶手續,房屋交接完畢,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定金的處置辦法及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房屋未出售,甲方所收定金不予返還乙方。
3、該房產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可轉讓,導致該房產不能辦理權屬變更,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購房款原數返還乙方。
4、本合同履行期間,未按本合同第六、七條之各項約定履行的,違約方應支付對方該房約定出售價格5%的違約金作為賠償。
5、甲、乙雙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終止后的365天之內,如果甲方直接或間接的與乙方介紹的客戶成交,應向乙方支付該房約定出售價格5%的違約金作為賠償。
第十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依法向所出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合同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
(特別提示:補充條款對定金再行約定的,須在補充條款處另加蓋乙方合同章后生效,否則無效。)
本合同于年 月 日在北京簽訂。
收件清單
名稱√或×名稱√或×名 稱√或×
房產證人名章戶口本(復印件)
購房合同燃氣卡婚姻證明(復印件)
購房發票房屋鑰匙共有人意見書
委托書電 卡上市確認通知書
身份證
(注:已收的劃“√”未收的劃“×” )
交件人: 收件人:
收件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所地:
電話:
網址:
郵編:
業務咨詢電話:
監督投訴電話:
售房委托合同 篇2
委托人(簡稱甲方):_________ __ 身份證號碼:___ 受托人(簡稱乙方): _房屋置換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產委托出售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出售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委托出售的房屋坐落于成都市 區 。
2、房屋套型為 室 廳 衛;總建筑面積__ _m2;公攤建筑面積___ m2;套內建筑面積__ m2;建筑結構為 ;樓層位于 層(共層);規劃設計用途為 。(住宅、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3、房屋權屬情況: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共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填發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 】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_____,它項權利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4、一并出售的附屬物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現狀為準)。
第二條 委托期限與方式
本協議委托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此期間受托人為委托人的
【 】獨家【 】非獨家委托服務提供者。
獨家委托服務:委托人僅委托受托人為其本次委托銷售房屋的唯一受托人。
非獨家委托服務:委托人除可委托受托人為其本次委托銷售房屋的受托人外,還可委托其它房地產經紀機構或個人代為銷售。
第三條 服務內容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提供下列服務(可多選):
(一)提供與上述房屋買賣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市場行情咨詢。【 】
(二)尋找房屋買受人。【 】
(三)在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期限內協助管理上述房屋。【 】
(四)協助并撮合委托人與買受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
(五)代辦稅費繳納事務。【 】
(六)代辦上述房屋抵押注銷手續。【 】
(七)代辦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及附屬設施過戶手續。【 】
(八)代理移交房屋、附屬設施及家具設備等。【 】
(九)其他(請注明) 。
第四條 委托房屋出售價格
委托人要求上述房屋的出售總價不低于人民幣 元(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 ____元)。
第五條 傭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1、在委托人房屋成功出售(即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前,受托人不收取委托人任何費用。
2、委托人在同受托人提供的購房者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按國家及行業相關規定及本協議約定向受托人支付相關費用。標準如下:
乙方傭金:雙方約定為售房款的_____%;甲方應于交易合同簽訂后___ _日內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 甲方義務
1、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供所出售房屋的有效證件及詳細資料,作為受托人提供委托服務的依據;
2、委托人保證其出售的房屋具備合法出售條件(包括但不限于:已征得共有人同意、出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開展的正常經紀活動,因甲方的過錯導致合同無效或被解除的,不得向乙方索回傭金及代理費;
4、委托人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傭金,并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和變更本協議;
5、委托期限內或委托期滿六個月內不得與受托人介紹過的客戶自行成交;
6、與乙方介紹的購房人串通,撇開乙方私下簽訂合同的,仍應當支付約定的傭金;
7、甲方如為獨家委托的,不得將該售房信息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或個人代為銷售;
第七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就房屋交易程序、成交價格、付款方式、房屋交付及產權登記等方面為委托人提供咨詢服務;
2、乙方應積極主動為甲方提供經紀服務,不得擅自單方終止本協議;
3、乙方應按與甲方約定的委托事項要求開展經紀活動,委托事項變化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4、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接受甲方咨詢,解答相關問題及相關手續的協助辦理;
5、乙方充分利用自身所擁有的推廣途徑,對甲方房屋進行推介,并協助買賣雙方達成交易,協助交易雙方辦理相關房屋轉移登記手續;
6、除本協議約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費用;
7、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委托事項轉委托其它房地產經紀機構或個人;
8、乙方同時接受交易雙方委托的,應向雙方當事人如實說明情況;
9、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秘密等保守秘密。
10、不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移交的房地產權屬證書。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委托方違約責任:
1、委托人故意提供虛假的上述房屋證件和資料的,受托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委托人泄露由受托人提供的購房人資料,給受托人、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3、委托人在委托期限內或委托期滿六個月內自行與第三人達成交易的,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標準向受托人支付傭金。但雙方在本協議第二條中約定為非獨家委托,并能證明該項交易與受托人的服務沒有直接因果關系的除外;
二、受托方違約責任:
1、受托人違背執業保密義務,不當泄露委托人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給委托人造成損害的,應按照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約定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補充賠償;
2、在委托代辦事項中,受托人因工作疏漏,遺失委托人的證件、文件、資料、發票等,應給予相應經濟補償;
3、 。
第九條 協議變更與解除
(一)協議變更
在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應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協議解除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協議。
第十條 爭議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及附件共 頁,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 其它約定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_房屋置換有限公司
代理人: 經 辦 人:
電 話: 電 話:
售房委托合同 篇3
甲方(委托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托人):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市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從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北京市_____區房產,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產權證登記面積為準),權屬性質 ,產權證號 ,產權人 ,隨房屋一并出售室內裝飾、附屬設施以 。
2、乙方為甲方售房廣告策劃、尋找客戶、洽談、促成交易、辦理房屋權屬變更事宜。
3、乙方在委托范圍內,就上述房產與購房人簽訂的合同,甲方均確認。
第二條 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為甲方找到購房客戶。辦理房屋權屬變更,按照房屋所在區縣有關部門的規定期限執行。如因甲方原因耽誤,工作日相應順延。
第三條 房產價格及友情鏈接
1、該房產委托出售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此價格為稅前款。
2、如乙方低于委托出售價格賣出,差額部分由乙方負責補齊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托出售價格賣出,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3、友情鏈接:現金支付/銀行轉賬。
第四條 購房定金、購房款及友情鏈接
1、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 ),該購房定金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時抵作購房款。
2、乙方應于房屋權屬變更當日交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大寫) 元(¥ );如房屋買受人申請購房商業貸款,剩余房款交付時間以銀行放款時間為準。上述兩種友情鏈接甲方均確認。
傭金支付辦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售房代理傭金人民幣(大寫) 元(¥ ),于該房屋權屬變更之前一次性付清。
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委托出售的房屋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可以上市交易轉讓的條件。
2、簽訂合同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房屋產權證及購房相關憑證、
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證明、婚姻證明、夫妻雙方個人印章等原件和復印件。
3、委托代理期限內不得自行出售、拒絕出售或轉托他人代理出售此房產,提供的有關證件及材料應真實合法,須保證所出售的房產不存在任何爭議,且有關權益人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4、積極配合乙方工作,按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到達其房產歸屬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及配合購房人辦理貸款的相關手續。
5、保證屋內設備設施完好無損,房屋權屬變更前結清物業、水、電、收視、供暖等所有費用并出具相關票據,對于權屬變更前無法結清的費用,甲方負全部責任;房屋權屬變更前 日內騰空此房交付乙方該房所有鑰匙;房屋權屬變更前 日內遷出該房所有注冊戶口。
第七條 乙方義務
1、簽訂本合同之前向甲方出示營業執照副本,確保代理事項遵循法律程序。
2、確保代理過程中不損壞房屋的現有裝修、設備和設施。
3、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4、對合同履行中所知悉與甲方及買受人有關的商業秘密、經濟情況等個人信息有保密義務。
5、如需變更為甲方代理服務事項、要求和標準,應書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如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須有甲方(產權人)的授權委托書,如授權委托書是公證件的,甲方還應書面同意可以轉委托。
2、本合同簽訂后,如必須履行公證手續的,甲方應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3、甲方簽訂本合同提供的通信地址必須詳實(未填寫通訊地址的視同房屋地址),乙方按該地址發出的函件視為送達。
4、甲方從應收購房款中給乙方預留壹萬元(¥10000元)作為結清物業、水、電、收視、供暖及遷出該房注冊戶口的保證金,待甲方與購房人辦完《房屋買賣交接清單》,雙方簽字確認后的三日內,乙方一次性返還甲方。
5、該房屋辦完過戶手續,房屋交接完畢,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 定金的處置辦法及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房屋未出售,甲方所收定金不予返還乙方。
3、該房產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可轉讓,導致該房產不能辦理權屬變更,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購房款原數返還乙方。
4、本合同履行期間,未按本合同第六、七條之各項約定履行的,違約方應支付對方該房約定出售價格5%的違約金作為賠償。
5、甲、乙雙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終止后的365天之內,如果甲方直接或間接的與乙方介紹的客戶成交,應向乙方支付該房約定出售價格5%的違約金作為賠償。
第十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依法向所出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合同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
(特別提示:補充條款對定金再行約定的,須在補充條款處另加蓋乙方合同章后生效,否則無效。)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簽訂。
售房委托合同 篇4
委托人(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將自己位于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室的房產委托乙方代理銷售。
1、該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號,建筑面積/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2、上述所售房產的基本情況為: 房型_________、結構_________、樓層_________ 、附屬設施__________。
3、該房產擬售價格為¥_________(大寫) 。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應按照《_市房地產中介行業規則(試行)》的要求提供服務、促成交易。
三、在房屋的交易過程中,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權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四、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完交易過戶登記手續后,甲方應一次性付給乙方成交金額的____%(超過____萬的部分以____%累計,低于____元的按____元收取)作為代理傭金。
五、甲方保證不與乙方介紹的客戶私下聯系,包括互留聯系電話、地址等,否則視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傭金的行為。若私下成交,造成甲方利益受損或其他糾紛,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并且乙方有權提出兩倍于代理傭金的賠償。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權屬清晰,無財務糾紛,如甲方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并給予補償。
七、委托有效期為____________。
八、若在委托期內甲方已通過其它渠道售出該房產,則本委托合同自行終止。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_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十一、本合同從甲方簽字、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住址(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售房委托合同 篇5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及聯系方式:
證件類型及編號:
聯系方式: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通訊地址及聯系方式:
證件類型及編號: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點:
聲明:
1、合同雙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對方要求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2、合同雙方均承諾自身符合法律對簽約要求的強制性規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續。
第一條 委托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工作的內容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托權限
1、全權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限委托<排除某些具體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專項委托<限定僅某些具體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對委托工作的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工作完成后,受托人應向委托人提交一份書面的工作報告。
2、受托人應嚴格遵循各項規定,嚴謹、正確、客觀的進行委托工作。
3、受托人在進行委托工作時,應對自身的不當或違法行為負責,但獲得委托人明示認可的除外。
4、受托人有權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法要求。
5、受托人在進行委托工作時,發現存在可能損害或者即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情形,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委托人。
6、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提供進行委托工作所必要的文件、資料;受托人在調查過程中向委托人提出合理的協助請求,委托人應予以配合。
7、受托人對工作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保密。本義務在委托事項結束后,仍然有效。保密承諾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8、未經委托人書面明示許可,受托人不得將委托工作轉委托給第三方。
9、委托事項完成后,受托人應在__日內將所有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資料返還給委托人。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委托費用
1、委托費用的計算方式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費用的種類及分擔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解除與違約責任
1、出現下列情形的,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受托人應承擔______元的違約金,受托人已收取的委托費用應予以返還:
(1)委托人有證據證明,受托人因自身過錯,無法完成委托工作;
(2)受托人未能按時完成委托工作;
(3)因受托人在進行委托工作時有不當或違法行為,導致委托人遭受損失,但該行為獲得委托人明示認可的除外。
(4)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現第(3)項的情形,受托人還應賠償委托人遭受的損失。
2、出現下列情形的,受托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委托人承擔受托人為進行委托工作實際支付的合理費用:
(1)委托人未按約支付委托費用;
(2)因委托人的原因,導致委托工作無法完成的;
(3)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現第(2)項的情形,受托人還有權要求委托人支付尚未支付的委托費用。
3、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或暴亂,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政府行為”是指國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實施的強制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拆遷、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當事方無法控制的且對合同履行有實質性影響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視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影響的一方應在通知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審查、確認。
3、發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終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 發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終止或消除后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確認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的終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雙方其他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附則
1、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系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并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于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系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未作特殊約定的,通訊地址為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地址。送達時間以下列規定為準:
(1)專人交付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郵遞以郵政部門可以證明的收到日視為送達之日;
(3)傳真以順利發出當天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視為送達之日。
2、除國家法律本身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無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進行修改與補充,但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并經雙方簽字同意后執行。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 (注:填寫雙方選擇的仲裁委員會的名稱)仲裁委員會在 (注:填寫雙方選擇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4、本合同一式__份,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采用中文和____文字書寫,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內容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
5、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售房委托合同 篇6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房產經紀服務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出售房屋的基本情況
一、甲方出售的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區 。
二、房屋權屬性質為下列選項中第 種:
A、商品房;B、已購公有住房;C、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有住房;
D、經濟適用房;E、其他類型房屋。
三、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日期 年 月 日,產權證號為京房權證 字第 號,房屋所有權人 。
四、本房屋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用途為 。
五、房屋抵押貸款情況為下列選項中的第 種:
A、無住房抵押貸款;B、有住房抵押貸款,抵押權人為 銀行,
至今未還貸款余額約人民幣(大寫) 元整(¥ )。
六、房屋現狀為下列選項中第 種:
A、空房; B、自用; C、已出租。
甲方對上述所售房屋權屬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及有效性負責。
甲方保證所售房屋符合國家法律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規定。甲方對違反國家法律及北京市關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條 委托代理期限
委托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和購房人申請貸款的時間不計在內)。
第三條 委托出售價格
一、甲方委托乙方以成交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 )代理出售此房產。此價格、不包括居間服務費、過戶服務費及房產過戶時發生的甲方應交的各項稅費。
二、甲方授權乙方以甲方成交價作為與潛在客戶洽商售房交易價格。
三、甲方在未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前不得收取售房款項。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一、如購房人為一次性付款,則乙方自甲方與購房人在房屋土地管理局辦理完權屬過戶手續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房款轉付給甲方。如甲方與購房人未能按《買賣合同》中有關約定日期進行物業交付,則款項的轉付在完成物業交付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如購房人為貸款方式支付購房款,則乙方自甲方與購房人在房屋土地管理局辦理完權屬過戶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將首付款轉交給甲方,在銀行放款后三個工作日內由貸款銀行直接將房屋余款轉付給甲方。如甲方與購房人未能按《買賣合同》中有關約定日期進行物業交付,則該款項的轉付在完成物業交付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甲方在 銀行的帳戶為:開戶人: 帳號: 。
第五條 乙方為甲方代理服務的項目和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的標準及方式
一、乙方的代理服務項目:
1、通過乙方自身的信息庫、媒體廣告等為甲方搜尋購房客戶信息;
2、代甲方與潛在客戶洽商交易、引領潛在客戶看房并協助買賣雙方促成交易;
3、代甲方收取購房人購房定金并為客戶開據收據,然后將代收的購房定金轉交甲方;
4、代理成交后,為甲方及買房人辦理居間服務,并代辦房屋過戶手續和房屋交接手續;
5、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房屋鑰匙及各種證件、資料,并為甲方保守各項信息機密。
二、乙方的代理服務收費標準為 項:
1、提供房屋買賣居間服務費為房屋成交價的 %;
2、代辦上述房產的產權過戶服務費合計人民幣1500元;
3、代辦按揭中的房產,甲方需乙方協助辦理提前還貸的手續費為人民幣3500元/筆。
三、甲方同意乙方在其代理出售房屋售價之上加報乙方 %的代理服務費;甲方應當交付乙方的代理費,由乙方在代收買房人的購房定金或房款中扣除。
第六條 甲方確認以第 種方式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此房產
一、獨家代理
1、甲方確認乙方為唯一指定代理甲方出售上述房屋的代理商;
2、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 )。此定金作為約束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辦理房產權證過戶和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將房屋賣出的保證。
3、乙方應當利用經紀人、自身店面、網絡、展會、房源手冊、媒體廣告等渠道為甲方房產進行宣傳推廣,同時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及其他銷售費用;
二、非獨家代理
1、甲方確認乙方為代理出售此房產的代理商之一,但甲方有權利委托其他渠道同時代理此房產的出售;
2、乙方在可能的情況下為甲方進行廣告推廣,并承擔銷售費用;
3、在委托期限內及本協議終止六個月內,甲方不得與乙方提供的客戶私自成交,否則視為乙方已完成代理工作,甲方應按本協議規定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第七條 甲方的授權范圍
一、甲方同意乙方帶領潛在客戶查看此房產。
二、甲方同意將此房產的鑰匙交由乙方妥為保管,以供查看此房產之用。
三、甲方授權乙方代理發出關于此房產的推廣廣告。
四、甲方授權乙方代理甲方與潛在客戶對此房產簽署預定協議并代收定金。
第八條 甲方應按如下規則為乙方完成代理服務提供條件
一、保證對此房產擁有合法處置權;房產所有權人委托甲方代辦出售事宜的,甲方應將委托人出具的授權甲方出售本項房產的委托書原件留存在乙方,代辦人同時還應出具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二、保證其向乙方提交的《房屋所有權證》、產權人身份證、代理人身份證、上市申請表、權屬證明及相關證件真實、合法、有效。
三、保證此房產產權清晰,無糾紛,無查封,無抵押(銀行抵押貸款除外)。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承擔責任,因此給乙方及房屋買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四、甲方為已婚夫婦的,應提交配偶同意出售的證明;出售共有房屋的要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房屋正在出租的要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聲明。以上材料留存在乙方,待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使用。
五、甲方應當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工作,認真接待乙方帶領潛在客戶查看此房產。
六、乙方與買受人洽商成功后,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后應按時來乙方營業場所,與房屋買受人簽署《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和《北京市房屋買賣居間合同》。
七、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的有關規定交納房屋權證過戶發生的稅費。
第九條 委托期限內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免費提供如下服務
一、為使潛在購房人對此房產滿意,促成交易,對房屋進行保潔、消毒服務。
二、為使潛在購房人對此房產滿意,促成交易,根據需要免費對此房產進行簡易裝修。
三、根據此房產具體情況通過廣告、展會、網站、媒體對此房產進行專項推廣。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甲方聯系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為準,如甲方地址、電話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時通知乙方而給乙方和買受方造成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甲方簽字乙方蓋章后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一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甲乙雙方約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和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全額退還已收取的定金及房款,乙方在收到定金及房款后則應將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證件及資料退還。
一、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二、如房屋購買人須申請購房貸款,銀行不予批貸的。
三、已購公有住房上市未被批準的。
四、央產房上市不被“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住房交易辦公室”核準的。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內,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到房產管理部門查詢該房產權屬狀況,確認房產證的真實性。如果甲方不配合確權,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拒絕向甲方轉交購房款。
二、甲方授權乙方獨家代理出售的,委托期限內甲方不得拒絕出售、自行出售或交由第三方代理出售該房屋,否則甲方應當雙倍返還乙方支付的定金。同時,還應賠償乙方用于人員推廣、廣告發布等經濟損失人民幣伍仟元整,以及由此給乙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在委托期限內及本合同終止六個月內,甲方不得與乙方提供的客戶私自成交,否則視為乙方已完成委托代理工作,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支付中介服務費金額的雙倍支付乙方違約金或雙倍返還乙方定金。
四、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項,已支付給甲方的定金不再收回。
五、甲方為減少接待客戶看房頻次,將房屋鑰匙交乙方保管的,乙方僅享有保管鑰匙帶領客戶看房的權利,乙方擅自使用甲方房屋的,賠償甲方使用期內相當于租金的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買賣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補充協議 1. 2. 3. 4. 5.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經紀人姓名: 通信地址: 經紀人證號: 郵政編碼: 經辦人(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簽訂
合同附件一: 售房人交件清單
交件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件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附件二: 房屋交接清單
甲方(移交人): 乙方(接收人):
交接日期: 年 月 日
售房委托合同 篇7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第一條訂立委托的基礎和目的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出售房屋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委托。甲方承諾本委托期間不委托其他公司出售,也不自行出售。
第二條委托的基本事項
1、甲方自愿將合法擁有的座落于上海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室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地產)全權委托給乙方居間出售。該房地產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____;委托售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租賃情況:___________抵押情況:___________附送設施設備有:___________
2、委托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3、甲方簽訂本委托時已征得該房地產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證該房地產權屬清楚。
4、甲方委托乙方尋找適合購買該房地產的購買方并按政策協助辦理相關過戶手續。
5、甲方委托乙方一旦達成上述交易條件即代理甲方收取購買方購買該房地產的定金。
第三條傭金支付
1、傭金數額: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傭金按該房地產成交價百分之一計算。
2、支付時間:甲方傭金應在該房地產交易過戶(取得收件收據)當天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若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其他事項均按上海市物價局規定收費。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本委托中委托售價的百分之三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給乙方
1、甲方虛假委托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或委托出售的該房地產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2、甲方違反本委托約定或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完成本委托的;
3、甲方在委托期內或在終止委托后六個月內以任何形式或價格不通過乙方而與乙方曾介紹過的購買方成交的。
4、甲方委托其他公司出售該房地產或自行出售該房地產。
第五條補充條款
第六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委托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雙方商定守約方訴訟過程中發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由此引發的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七條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售房委托合同 篇8
甲方(委托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托人):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市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從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北京市_____區 房產,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產權證登記面積為準),權屬性質 ,產權證號 ,產權人 ,隨房屋一并出售室內裝飾、附屬設施以 。
2、乙方為甲方售房廣告策劃、尋找客戶、洽談、促成交易、辦理房屋權屬變更事宜。
3、乙方在委托范圍內,就上述房產與購房人簽訂的合同,甲方均確認。
第二條 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為甲方找到購房客戶。辦理房屋權屬變更,按照房屋所在區縣有關部門的規定期限執行。如因甲方原因耽誤,工作日相應順延。
第三條 房產價格及友情鏈接
1、該房產委托出售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此價格為稅前款。
2、如乙方低于委托出售價格賣出,差額部分由乙方負責補齊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托出售價格賣出,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3、友情鏈接:現金支付/銀行轉賬。
第四條 購房定金、購房款及友情鏈接
1、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 ),該購房定金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時抵作購房款。
2、乙方應于房屋權屬變更當日交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大寫) 元(¥ );如房屋買受人申請購房商業貸款,剩余房款交付時間以銀行放款時間為準。上述兩種友情鏈接甲方均確認。
傭金支付辦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售房代理傭金人民幣(大寫) 元(¥ ),于該房屋權屬變更之前一次性付清。
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委托出售的房屋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可以上市交易轉讓的條件。
2、簽訂合同3、時提供包括但不4、限于: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房屋產權證及購房相關憑證、
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證明、婚姻證明、夫妻雙方個人印章等原件和復印件。
3、委托代理期限內不得自行出售、拒絕出售或轉托他人代理出售此房產,提供的有關證件及材料應真實合法,須保證所出售的房產不存在任何爭議,且有關權益人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4、積極配合乙方工作,按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到達其房產歸屬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及配合購房人辦理貸款的相關手續。
5、保證屋內設備設施完好無損,房屋權屬變更前結清物業、水、電、收視、供暖等所有費用并出具相關票據,對于權屬變更前無法結清的費用,甲方負全部責任;房屋權屬變更前 日內騰空此房交付乙方該房所有鑰匙;房屋權屬變更前 日內遷出該房所有注冊戶口。
第七條 乙方義務
1、簽訂本合同之前向甲方出示營業執照副本,確保代理事項遵循法律程序。
2、確保代理過程中不損壞房屋的現有裝修、設備和設施。
3、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4、對合同履行中所知悉與甲方及買受人有關的商業秘密、經濟情況等個人信息有保密義務。
5、如需變更為甲方代理服務事項、要求和標準,應書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如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須有甲方(產權人)的授權委托書,如授權委托書是公證件的,甲方還應書面同意可以轉委托。
2、本合同簽訂后,如必須履行公證手續的,甲方應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3、甲方簽訂本合同提供的通信地址必須詳實(未填寫通訊地址的視同房屋地址),乙方按該地址發出的函件視為送達。
4、甲方從應收購房款中給乙方預留壹萬元(¥10000元)作為結清物業、水、電、收視、供暖及遷出該房注冊戶口的保證金,待甲方與購房人辦完《房屋買賣交接清單》,雙方簽字確認后的三日內,乙方一次性返還甲方。
5、該房屋辦完過戶手續,房屋交接完畢,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 定金的處置辦法及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房屋未出售,甲方所收定金不予返還乙方。
3、該房產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可轉讓,導致該房產不能辦理權屬變更,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購房款原數返還乙方。
4、本合同履行期間,未按本合同第六、七條之各項約定履行的,違約方應支付對方該房約定出售價格5%的違約金作為賠償。
5、甲、乙雙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終止后的365天之內,如果甲方直接或間接的與乙方介紹的客戶成交,應向乙方支付該房約定出售價格5%的違約金作為賠償。
第十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依法向所出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合同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
(特別提示:補充條款對定金再行約定的,須在補充條款處另加蓋乙方合同章后生效,否則無效。)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簽訂。
收 件 清 單
名 稱√或×名 稱√或×名 稱√或×
房產證人名章戶口本(復印件)
購房合同燃氣卡婚姻證明(復印件)
購房發票房屋鑰匙共有人意見書
委托書電 卡上市確認通知書
身份證
(注:已收的劃“√”未收的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