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委托巡邏安保服務協議書(精選7篇)
園區委托巡邏安保服務協議書 篇1
園區委托巡邏安保服務協議書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訂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安保服務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概況
1.1合同名稱:;
1.2服務地點:;
1.3承攬內容:
1.4安保服務內容:安全保衛服務包括但不限于附件《安全保衛服務質量標準》中所列的保安服務、巡邏服務、門衛服務、守護服務、押運服務、技術防范服務等內容,服務工作應是包括針對人為和自然條件等所有情況下的安全保衛。乙方實際服務范圍由雙方在本合同1.3條中書面確定;
二、組成文件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形成的合同變更及補充協議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履行本合同的相關文件(含雙方往來函件、會審記錄、會議紀要、簽證等與本合同相關的修正文件)
6)、合同清單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三、服務質量:
安保服務應當符合本合同約定及所附附件的要求;且應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指導性文件精神并符合園區甲方要求。乙方應對所提供的安保人員資質和能力進行審查,不符合安保要求的人員,不得報甲方確認,不得分派現場執行安全保衛工作。
四、服務時間
4.1總服務期:暫定3個月;安保服務啟動日期由甲方書面通知為依據;
4.2服務方式:乙方提供的安保人員按約定采用輪班制開展安保工作。乙方人員工作12小時后休息24小時,再開展第二次12小時任務,以此規則輪換執勤;
五、合同價格
本合同約定乙方出勤的經甲方確認上崗的保安員服務費每人每月為(人民幣)4600元,每月暫定安排保安員人數為50人,合同總價暫定為:¥690000元(大寫:人民幣陸拾玖萬元整);保安員具體人數由甲方需求通知確定,最終結算時按實際安排人數計算。
本合同為全費用清單單價合同,綜合單價包含乙方保安員執勤期間可能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應為保安員購買保險,且相關期間發生的安保傷害和風險防范及保險支出均由乙方全權負責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任何款項;合同執行期間,單價不做調整。
六、付款方式:
每月5日前,乙方根據甲方安保付款資料要求申報上月服務費用,在當期服務經甲方確認符合當期要求后,服務費按甲方現場管理部統計數據作為基礎依據,由甲方合約部門審定后給付審定金額的90%,以電匯方式結算;剩余10%在服務期結束后由雙方統一核算全部服務期最終安保工作成果,確認安保工作合格,甲方出具書面意見后給付剩余全部款項;
七、發票開具
乙方在甲方支付相應服務費前,需提供給甲方當期付款同等金額的正規合格發票。甲方在收到對應發票后支付相應款項;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8.1甲方權利及義務
8.1.1甲方有權指派人員對保安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有權要求調換不適合在甲方工作的安保人員。
8.1.2若甲方同意為值勤保安員提供必要的通訊技術設備的,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設備租賃使用費。
8.1.3甲方有責任及時、認真研究解決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采取必要的改進和防范措施。
8.1.4甲方有義務教育其員工尊重保安員的工作,對保安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員的合法權益。
8.1.5甲方有權不予支付不符合安保要求的執勤人員安保費用,是否符合安保要求以實際工作能力評價結果確定,不以乙方報甲方確認的上崗確認文件為準,但若乙方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造成甲方相關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索賠;
8.1.6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服務費用。
8.2乙方權利及義務
8.2.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等相關費用。
8.2.2乙方負責保安員的勤務指揮、人員調整和休假安排。
8.2.3乙方對保安服務范圍內的不安全隱患有權向甲方書面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2.4乙方指派的保安員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加班、工傷、年休假等依規定全部由乙方負責,并提供保安員執勤所需的制式服裝、必要的執勤裝備,如因未及時提供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2.5乙方負責保安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等日常管理和違紀問題的處理。
8.2.6乙方保安人員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8.2.7乙方應定期對指派的保安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8.2.8乙方承諾在服務期內對甲方工作人員進行二次安保專業知識和法規教育的培訓工作。
8.2.9乙方與該保安員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必須交甲方備案一份。
8.2.10負責執勤區域內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做好人員進出登記,維護區域范圍內的治安秩序和人身財產安全。
8.2.11妥善處理突發情況,對發生在執勤區域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將傷害減至最低,并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
8.2.12協助完成甲方安保監管人安排的臨時性勤務、勤雜工作。
8.2.13乙方不得提供不符合安保條件要求的人員進行執勤安保;若提供的安保人員不符合安保要求的,乙方需承擔因此造成的甲方損失;
九、違約責任
9.1在有效服務期內,除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協商解除外,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合同暫定安保服務費總額的30%違約金。
9.2乙方安保服務不符合雙方約定或國家及地方要求的,由甲方視乙方人員違約情節嚴重程度,酌情給予罰款處罰;對乙方相關安保人員處罰為50~1000元/次,同時對乙方處以合同暫定總額0.5%~3%的罰款;罰款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額10%;乙方需同時承擔因乙方安保不力對甲方造成的相關損失的全額賠償責任;
十、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
10.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0.2合同期滿后,如一方不要求續簽,應在本合同屆滿前一個月內提出,若不通知,則自動解除。
10.3當出現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同時要求乙方承擔合同金額30%的違約責任,如乙方所造成的甲方損失超出違約金賠償額的,就超出部分乙方應另行承擔賠償責任:
10.3.1乙方收到甲方進場通知后,超過要求進場時間7天仍無法安排到位進場執勤的;
10.3.2乙方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再繼續提供安保服務的;
10.3.3乙方不解決實際安程中遇見的問題,在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解決完成的;
10.3.4乙方指派的人員不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或甲方認為其不勝任工作的,經向乙方提出更換乙方安保執勤或管理人員,乙方未及時更換的,經書面要求后7天內仍拒不更換的,或乙方管理人員擅自離開執勤崗位累計達7天的;
10.3.5乙方提供虛假的企業資質、管理人員資料或者現場實際管理人員與所報人員不一致的;
10.3.6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園區安保工作嚴重不達標,導致無法挽回或可挽回工作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乙方拒絕修正的;
10.3.7合同服務有效期間,存在重大隱患或乙方人員存在不廉潔自律的問題,索賄受賄的;
10.3.8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指派的現場執勤人員提起勞動仲裁、舉報、信訪等行為的。
10.3.9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或者不服從甲方管理,因管理責任被甲方處罰(包括違反本合同的處罰以及違反施工現場制度的處罰)后,甲方同時有權解除合同。
10.3.10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10.3.11甲方根據市場需要進行變更,導致相應承包服務項目不存在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無需承擔任何違約或賠償責任。
10.4合同解除時,已完成的工作量由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甲方對工作量確認后書面通知乙方,乙方48小時內未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認同確認結果。如乙方拒絕確認工程量,則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咨詢機構(包括監理單位)確認的為準,乙方不得對抗該確認結果。
10.5甲方解除合同或者要求暫停服務,在發出要求乙方撤離人員和設備的通知后48小時內,乙方須撤出施工場地。如乙方在甲方出具相關通知之日起超過48小時仍拒絕撤出施工場地,造成甲方不能清場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應按合同總金額2%支付延遲履行金,如超出5天仍未清理完畢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金額30%的延遲退場賠償金,同時甲方有權將乙方遺留在工地的設備材料視為乙方遺棄物品,甲方可自己予以處理,如由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的甲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10.6乙方出借資質與甲方簽定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對造成的所有后果承擔經濟賠償外,補償甲方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并保留進一步索賠和法律追訴的權利;
10.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一、現場代表
為明確職權,切實維護雙方利益,本合同約定雙方負責人員;
甲方指定(身份證號:;聯系電話:)作為本次安保工作的甲方代表,負責聯系和溝通乙方相關安保服務事宜;甲方代表簽署的可能涉及經濟性文件,還需通過甲方領導確認同意方可產生實際約束力;
乙方指定(身份證號:;聯系電話:)作為本次安保工作的乙方代表,負責對接甲方工作并反饋實際工作情況;乙方代表在乙方授權范圍內有權簽署相關經濟文件,并對乙方產生實際約束力;
雙方變更合同負責人應提前7日書面告知對方,特殊情況無法提前7日書面告知的,應盡可能通知至對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造成違約的,按合同約定處理;
十二、其他約定
12.1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商業道德標準,除法律要求或履行合同必須外,不得向除甲乙雙方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有關本合同的內容及相關商業信息資料。
12.2甲方不得直接向保安員布臵安保職責范圍以外的工作任務,保安員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的違法指令。甲方不得因保安員不執行違法指令而解除本合同。
12.3保安人員在執勤期間,因防止、制止甲方的財產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按規定協商解決辦法。
12.4保安員在執勤時,屬職責范圍內發生消防、治安及刑事案件,應及時保護好現場,匯報甲方和相關公安機關。經公安機關偵察認定是保安員工作失職所造成損失的(不包括現金、有價證券、金銀珠寶、古董字畫、郵票等),由甲乙雙方按合同約定處理,無約定的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參照現行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12.5因甲方單位技防、物防、人防實施不到位,經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而未采取措施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屬甲方本單位工作人員監守自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2.6甲方指派保安員從事本合同約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對保安員、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附則
13.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副本暫定陸份,甲方持伍份,乙方持壹份。副本數可根據實際需要增持,但若副本內容與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內容為準;
13.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委托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13.5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方與乙方經過平等協商擬定,雙方對有疑義的條款已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和說明,乙方已充分理解和約定其全部條款的內容,并對其無異議。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園區委托巡邏安保服務協議書 篇2
聘請單位(甲方):
地址:
單位: 郵編:
服務單位(乙方):
地址:
單位: 郵編:
甲方為穩定本單位內部秩序,創造良好的經營、生產、生活和學習環境,特聘請乙方保安員,在不違犯《省保安服務管 理條例》的前提下,為甲方提供安全守護服務,經雙方協商后達成本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如需要安排保安員完成有收費項目和車輛保管任務時,必須經乙方同意,另行協議。)
一、甲方對乙方保安服務要求
1.乙方根據甲方面要求按時提供 名保安員給甲方,由甲方安排在指定的區域執勤。保安員執行甲方的管理制度履行執勤職責。
定崗執勤的具體任務要求:
責任段執勤具體任務要求:
流動巡邏執勤的任務要求:
2.做到及時發現并及時報告和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置"四防"或發生在區域內的刑事、治安案件現場。
3.把服務區域內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扭送公安機關或送保衛部門。
二、乙方對甲方要求
1.保安員進駐后,甲方應把取得公安局主管部門的防火安全檢查及"四防"檢查情況的意見通報給乙方執勤保安員,使之能在執勤過程中及時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和妥善處理。
2.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后,甲方不能使用其他單位保安員或使用變相的"保安員"混合執勤。
3.乙方已按規定為保安員統一購買人身意外保險,保安人員在執勤中,因公受傷,致殘甚至犧牲,(致殘者經中山醫一院、省人民醫院和經市法院法醫鑒定),其醫藥費、撫恤金等費用由保險公司按規定理賠,保安員因傷、殘、亡的合理開支超出保險理賠的部分,由乙方負擔。如因甲方指揮保安員執行保安職責以外的事而使保安員受傷,致殘、犧牲的一切費用除保險公司理賠外其余部分均由甲方承擔。
4.乙方派駐保安人員,實行雙重管理,共同領導并經常保持聯系,共同對保安人員進行教育,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提高服務質量,確保安全,若保安員有違反甲方管理制度需要處罰的,甲方及時通告乙方,經調查核實后由乙方處理,保安人員因事請假,應書面向班長或甲方人保部門簽字同意并經乙方經理審批后方能生效。
5.為有利于保安隊伍整體素質提高,乙方可適當調整保安員,但必須是在保證履行合同和事前知照甲方的前提下進行。
6.保安公司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保安員在服務過程中甲方一旦發生財產遺失、損壞、被盜等現象,由乙方公司負責財產理賠。
7.禁止安排保安人員為個人人身保安服務,禁止保安人員處理經濟糾紛或勞動爭議,禁止使用保安人員監視工人生產勞動和生活等與保安服務無關的其他活動,禁止安排參與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活動,違者由甲方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如屬保安人員個人行為,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保安人員在執勤工作中,為甲方做好"四防"工作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甲方酌情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9.甲方應經常對本單位的員工、家屬、臨時工進行守法和遵守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工作,配合支持保安員共同維護好甲方的治安秩序。如甲方人員違規而造成責任事故,財物損失,乙方執勤保安員不負責任。
三、共同協商事項
1.保安服務時間: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
2.費用:保安服務費每人每月人民幣萬仟佰拾元(¥元)全月人,服務費合計元。
3.住宿:由乙方解決。
4.加班費:按勞動法規定,保安員每天工作八小時,每周五天工作制,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保安員加班時,加班費的計算則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中規定的辦理。即:由甲方支付。
周1-5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每小時工資150%,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12小時;式:(1)支票。(2)現金。(3)匯款。
開戶銀行: 賬號:
四、違約責任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遇有政府行為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響本合同正常執行或某一方需要修改、變更合同內容時,甲乙雙方三天內協商,協商后所立條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某一方執行合同過程中遇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三天內協商,未經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而單方終止時合同視作違約處理,由違約方支付三個月的保安總費用給對方作違約金。
五、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議,另外協商的條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提請區仲裁委員會裁決,不服仲裁委員會裁決時,可以向區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休息日(周六、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每天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法定休假日(如:元旦、五一、等)加班,支付每天工資300%工資報酬。
5.付款時間及方式:
付款時間:雙方簽訂合同后第五天,甲方先付一個月名保安服務費元到乙方銀行賬戶,以后按每壹個月付款一次并在付款當月五號前一次付清名保安費用,付款方
園區委托巡邏安保服務協議書 篇3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訂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安保服務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概況
1.1合同名稱:;
1.2服務地點:;
1.3承攬內容:
1.4安保服務內容:安全保衛服務包括但不限于附件《安全保衛服務質量標準》中所列的保安服務、巡邏服務、門衛服務、守護服務、押運服務、技術防范服務等內容,服務工作應是包括針對人為和自然條件等所有情況下的安全保衛。乙方實際服務范圍由雙方在本合同1.3條中書面確定;
二、組成文件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形成的合同變更及補充協議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履行本合同的相關文件(含雙方往來函件、會審記錄、會議紀要、簽證等與本合同相關的修正文件)
6)、合同清單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三、服務質量:
安保服務應當符合本合同約定及所附附件的要求;且應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指導性文件精神并符合園區甲方要求。乙方應對所提供的安保人員資質和能力進行審查,不符合安保要求的人員,不得報甲方確認,不得分派現場執行安全保衛工作。
四、服務時間
4.1總服務期:暫定 個月;安保服務啟動日期由甲方書面通知為依據;
4.2服務方式:乙方提供的安保人員按約定采用輪班制開展安保工作。乙方人員工作 小時后休息 小時,再開展第二次 小時任務,以此規則輪換執勤;
五、合同價格
本合同約定乙方出勤的經甲方確認上崗的保安員服務費每人每月為(人民幣) 元,每月暫定安排保安員人數為 人,合同總價暫定為:¥ 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保安員具體人數由甲方需求通知確定,最終結算時按實際安排人數計算。
本合同為全費用清單單價合同,綜合單價包含乙方保安員執勤期間可能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應為保安員購買保險,且相關期間發生的安保傷害和風險防范及保險支出均由乙方全權負責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任何款項;合同執行期間,單價不做調整。
六、付款方式:
每月 日前,乙方根據甲方安保付款資料要求申報上月服務費用,在當期服務經甲方確認符合當期要求后,服務費按甲方現場管理部統計數據作為基礎依據,由甲方合約部門審定后給付審定金額的 %,以電匯方式結算;剩余 %在服務期結束后由雙方統一核算全部服務期最終安保工作成果,確認安保工作合格,甲方出具書面意見后給付剩余全部款項;
七、發票開具
乙方在甲方支付相應服務費前,需提供給甲方當期付款同等金額的正規合格發票。甲方在收到對應發票后支付相應款項;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8.1甲方權利及義務
8.1.1甲方有權指派人員對保安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有權要求調換不適合在甲方工作的安保人員。
8.1.2若甲方同意為值勤保安員提供必要的通訊技術設備的,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設備租賃使用費。
8.1.3甲方有責任及時、認真研究解決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采取必要的改進和防范措施。
8.1.4甲方有義務教育其員工尊重保安員的工作,對保安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員的合法權益。
8.1.5甲方有權不予支付不符合安保要求的執勤人員安保費用,是否符合安保要求以實際工作能力評價結果確定,不以乙方報甲方確認的上崗確認文件為準,但若乙方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造成甲方相關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索賠;
8.1.6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服務費用。
8.2乙方權利及義務
8.2.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等相關費用。
8.2.2乙方負責保安員的勤務指揮、人員調整和休假安排。
8.2.3乙方對保安服務范圍內的不安全隱患有權向甲方書面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2.4乙方指派的保安員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加班、工傷、年休假等依規定全部由乙方負責,并提供保安員執勤所需的制式服裝、必要的執勤裝備,如因未及時提供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2.5乙方負責保安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等日常管理和違紀問題的處理。
8.2.6乙方保安人員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8.2.7乙方應定期對指派的保安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8.2.8乙方承諾在服務期內對甲方工作人員進行二次安保專業知識和法規教育的培訓工作。
8.2.9乙方與該保安員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必須交甲方備案一份。
8.2.10負責執勤區域內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做好人員進出登記,維護區域范圍內的治安秩序和人身財產安全。
8.2.11妥善處理突發情況,對發生在執勤區域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將傷害減至最低,并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
8.2.12協助完成甲方安保監管人安排的臨時性勤務、勤雜工作。
8.2.13乙方不得提供不符合安保條件要求的人員進行執勤安保;若提供的安保人員不符合安保要求的,乙方需承擔因此造成的甲方損失;
九、違約責任
9.1在有效服務期內,除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協商解除外,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合同暫定安保服務費總額的30%違約金。
9.2乙方安保服務不符合雙方約定或國家及地方要求的,由甲方視乙方人員違約情節嚴重程度,酌情給予罰款處罰;對乙方相關安保人員處罰為50~1000元/次,同時對乙方處以合同暫定總額 %~ %的罰款;罰款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額10%;乙方需同時承擔因乙方安保不力對甲方造成的相關損失的全額賠償責任;
十、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
10.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0.2合同期滿后,如一方不要求續簽,應在本合同屆滿前一個月內提出,若不通知,則自動解除。
10.3當出現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同時要求乙方承擔合同金額30%的違約責任,如乙方所造成的甲方損失超出違約金賠償額的,就超出部分乙方應另行承擔賠償責任:
10.3.1乙方收到甲方進場通知后,超過要求進場時間7天仍無法安排到位進場執勤的;
10.3.2乙方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再繼續提供安保服務的;
10.3.3乙方不解決實際安程中遇見的問題,在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解決完成的;
10.3.4乙方指派的人員不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或甲方認為其不勝任工作的,經向乙方提出更換乙方安保執勤或管理人員,乙方未及時更換的,經書面要求后7天內仍拒不更換的,或乙方管理人員擅自離開執勤崗位累計達7天的;
10.3.5乙方提供虛假的企業資質、管理人員資料或者現場實際管理人員與所報人員不一致的;
10.3.6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園區安保工作嚴重不達標,導致無法挽回或可挽回工作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乙方拒絕修正的;
10.3.7合同服務有效期間,存在重大隱患或乙方人員存在不廉潔自律的問題,索賄受賄的;
10.3.8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指派的現場執勤人員提起勞動仲裁、舉報、信訪等行為的。
10.3.9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或者不服從甲方管理,因管理責任被甲方處罰(包括違反本合同的處罰以及違反施工現場制度的處罰)后,甲方同時有權解除合同。
10.3.10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10.3.11甲方根據市場需要進行變更,導致相應承包服務項目不存在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無需承擔任何違約或賠償責任。
10.4合同解除時,已完成的工作量由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甲方對工作量確認后書面通知乙方,乙方48小時內未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認同確認結果。如乙方拒絕確認工程量,則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咨詢機構(包括監理單位)確認的為準,乙方不得對抗該確認結果。
10.5甲方解除合同或者要求暫停服務,在發出要求乙方撤離人員和設備的通知后48小時內,乙方須撤出施工場地。如乙方在甲方出具相關通知之日起超過 小時仍拒絕撤出施工場地,造成甲方不能清場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應按合同總金額 %支付延遲履行金,如超出5天仍未清理完畢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金額 %的延遲退場賠償金,同時甲方有權將乙方遺留在工地的設備材料視為乙方遺棄物品,甲方可自己予以處理,如由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的甲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10.6乙方出借資質與甲方簽定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對造成的所有后果承擔經濟賠償外,補償甲方合同總額 %的違約金,并保留進一步索賠和法律追訴的權利;
10.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一、現場代表
為明確職權,切實維護雙方利益,本合同約定雙方負責人員;
甲方指定(身份證號:;聯系電話:)作為本次安保工作的甲方代表,負責聯系和溝通乙方相關安保服務事宜;甲方代表簽署的可能涉及經濟性文件,還需通過甲方領導確認同意方可產生實際約束力;
乙方指定(身份證號:;聯系電話:)作為本次安保工作的乙方代表,負責對接甲方工作并反饋實際工作情況;乙方代表在乙方授權范圍內有權簽署相關經濟文件,并對乙方產生實際約束力;
雙方變更合同負責人應提前7日書面告知對方,特殊情況無法提前7日書面告知的,應盡可能通知至對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造成違約的,按合同約定處理;
十二、其他約定
12.1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商業道德標準,除法律要求或履行合同必須外,不得向除甲乙雙方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有關本合同的內容及相關商業信息資料。
12.2甲方不得直接向保安員布臵安保職責范圍以外的工作任務,保安員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的違法指令。甲方不得因保安員不執行違法指令而解除本合同。
12.3保安人員在執勤期間,因防止、制止甲方的財產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按規定協商解決辦法。
12.4保安員在執勤時,屬職責范圍內發生消防、治安及刑事案件,應及時保護好現場,匯報甲方和相關公安機關。經公安機關偵察認定是保安員工作失職所造成損失的(不包括現金、有價證券、金銀珠寶、古董字畫、郵票等),由甲乙雙方按合同約定處理,無約定的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參照現行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12.5因甲方單位技防、物防、人防實施不到位,經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而未采取措施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屬甲方本單位工作人員監守自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2.6甲方指派保安員從事本合同約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對保安員、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附則
13.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副本暫定陸份,甲方持伍份,乙方持壹份。副本數可根據實際需要增持,但若副本內容與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內容為準;
13.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委托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13.5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方與乙方經過平等協商擬定,雙方對有疑義的條款已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和說明,乙方已充分理解和約定其全部條款的內容,并對其無異議。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日期:
園區委托巡邏安保服務協議書 篇4
甲方: 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廠礦、企事業單位、娛樂場所等內部治安管理,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根據廠礦、企事業單位、場所等特點,要求建立內部保安組織,經甲方備案,由乙方自備____名保安人員負責內部的安全工作以及維護正常的治安秩序。
二、甲方協助乙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工作職責和范圍,負責進行政治教育、業務培訓和體能訓練,提高保安隊伍的整體素質和處事能力。
三、甲方要教育保安隊員必須自覺遵守乙方有關規章制度,并接受乙方的考核制度,做到認真負責,愛崗敬業,出色完成乙方的安全保衛工作。
四、乙方根據《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為保安員辦理社會保險,合理安排保安員的工作時間,不得無故拖欠保安員的工資。每月一次向甲方通報受聘保安員的實際情況,共同提高保安隊伍的素質。
五、保安人員在工作中,為維護乙方正當利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因公負傷,其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保安員的法定休息日加班、節假日值班由乙方負責考慮發放。
七、乙方支付給甲方保安服務費每人每月 ____元,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按 支付給甲方。其余在____后付清。服務費支付要求在甲方發票送達的____日內按下列 條支付。(1)現金。(2)轉帳。(3)通過銀行委托收款。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定后,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如超過規定付款期限二個月未能付款,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繼續追討所欠保安服務費,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2、若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對方支付違約賠償金,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本協議未履行部分月份服務費。
3、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年,自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始至年____ 月 ____日止,期滿自行終止。乙方如需續聘,提前____個月與甲方辦好續聘手續。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5、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蓋章后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園區委托巡邏安保服務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負責_________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包括治安、保衛、防火、防盜等。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員伍名,具體人員須經甲方確認,保安人員的招聘、錄用、勞動關系等相關事宜均由乙方負責。
二、所派保安人員必須恪守職責,服從雙方的管理,雙方均可提出給予調換保安人員的要求,一般應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三、保安員職責
1、保安員要嚴格遵守《保安員守則》的規定,忠于職守,責任心強,積極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的“四防”工作。
2、嚴格按規定著裝,佩戴保安標志和上崗證件,注重儀表儀容。著裝整齊,值班時不準擅離崗位,不準嬉戲打鬧,不準看書報、吃零食,不準聽收錄機及進行其他與值班無關的事。保持門崗內外清潔衛生。
3、堅持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不講臟話。處理問題時要講原則,態度和氣,不急不躁,以理服人,遇到爭執不下的時候,可向客戶匯報。
4、嚴格交接班制度,下班不接,上班不離。交接班時,應明確任務和上一班遺留問題并填寫交接班記錄。
5、做好來客登記及聯系工作,做好考勤監督與信件收發工作,不準私拆單位及個人的信件;不準打與工作無關的電話。
6、必須牢記火警、盜警和直屬上級領導的電話號碼和無線電通訊呼號,以備急用。
7、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對違反甲方制度的保安員,如情節較輕且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經甲方提出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更換人員;如造成了甲方的經濟損失,按本合同第七條執行。
8、每日認真填寫保安執勤記錄表,在甲方需要時及時提供。
四、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應為保安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包括住宿、就餐及相應的辦公值班用具。
2、負責對保安人員進行單位規章制度的教育;
3、甲方有權對乙方保安人員進行現場指揮和按保安值勤安排表安排值班;如需安排值勤安排表時間外加班的,則加班費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給保安人員。
4、甲方對乙方保安人員提出的安全保衛方面的合理化建議應予以重視,為共同搞好本合同約定的區域內安全保衛工作創造條件。
5、所派保安員,每人每月_________元,隊長工資一名為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在三天內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二年的保安服務費,合計_________元整。本收費未包括國家法定十天休息日加班工資,如甲方要求保安員加班,則加班費由甲方直接按國家規定發放給加班保安員。
五、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負責向甲方推薦30以上,身體健康、責任心強并經甲方確認的保安人員上崗,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員的基本情況。
2、保安人員實行統一著裝,服裝由乙方提供。
3、乙方所派出的保安人員在派駐之前必須經過正式醫院體檢,確保保安人員沒有不適宜保安工作的任何疾病。
4、乙方負責對保安員進行治安、保衛、防火、防盜等崗前培訓,且培訓合格,定期對保安員進行崗位再培訓,不定期進行督查。
5、如保安人員因病或其它原因缺勤,乙方負責及時安排其他保安人員代替,如甲方對所派人員不滿意并提出正當理由要求換人,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7天內換人,直至甲方滿意。 6、為保安人員投保人身意外險。如乙方保安人員在工作期間遭受意外傷害,由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甲方在舉證等程序上給予配合。
7、乙方保安人員在本合同規定時間和范圍內為甲方服務而造成的人身傷害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如到期雙方對原訂合同無異議,視作合同延期,延期期限為_________年。
六、賠償條款
在合同期間,并在合同規定責任區,因乙方所派保安人員失職,而造成甲方財產損失和在甲方責任區內的人員人身傷害,乙方將按照下列條款進行賠償。每次事故賠償金額為壹拾伍萬元,其中包括人身傷害賠償伍萬元,一年累計賠償金額為伍拾萬元(私人物品不在賠償范圍內)。
1、事故發生后,甲方應該盡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否則對因此擴大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事故發生后,甲方或乙方保安人員(以先發現者為準)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并通知乙方。對因甲方未及時通知,導致乙方無法對事故原因進行合理查勘的,乙方不承擔責任;對因未及時通知導致乙方無法核實損失情況,乙方對無法核實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
3、不在乙方服務時間和區域內,或因甲方自身存在安全隱患,并經乙方提出整改建議后,甲方沒有采納或落實而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乙方不予賠償。
4、如雙方對賠償金額有異議,經協商無效,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賠償程序:經甲、乙雙方協商,并按同類財產的重置價格為基礎,按會計制度使用年限折舊后來確認,乙方在70天內履行賠償義務。
6、解決糾紛方式:如本合同或與本合同履行有關方面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7、若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則另一方可要求合同管理部門給予調解或仲裁。
8、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9、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園區委托巡邏安保服務協議書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派駐保安數量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 日內派遣 名保安到甲方,協助甲方開展治安防范工作,乙方派到甲方的保安應培訓合格。
第二條:甲方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保安工作納入單位的議程,做好派駐保安員的日常執勤監督工作。定期督促、檢查保安員按中隊工作安排做好各項執勤工作。有權對保安員執勤的行為進行批評和糾正,有權將不履行職責、違法違紀的保安員依法退回給乙方處理。
2、負責向乙方提供安保之前所必需的甲方的規章制度,以便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進行安保執勤,教育本單位的人員支持和接受保安員履行其職責,不得要求保安全做違法違規的事情。
3、配合并支持乙方保安員在職責范圍內做好區域內的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合同范圍內相關服務的宣傳教育工作,保證區域內的相關單位及個人遵守各項安全規定。
4.處理好本合同生效前的各項遺留問題,保證合同生效后乙方能按時接收和派人管理;協助乙方解決執勤中難以解決的問題;負責保安員在執勤中與進入執勤區域的人員所發生爭議的處理。
5、妥善安排保安員必要的生活場所和設施,甲方為保安員提供與甲方員工同等待遇條件的基礎設施,以便保安員更好地履行職責。
6、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工資及其他應補助費用。
6、對乙方的保安服務條項進行指導和監督。
7、保安員有突出貢獻,應予以表彰的,甲方應將情況通報給乙方。
8、尊重、理解、支持乙方的合作及正常工作制度,不詆毀抵觸乙方工作人員。
第三條:乙方責任
1、保安員應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規定的內部安全防范制度及條約。
2、在執勤中,保安員應著保安制服,佩戴標識,儀表端正,姿態良好,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
3、負責發放保安員工資,辦理社會保險,發放國家制定(規定)統一的保安服裝。
4、負責保安員的在崗培訓、監督和管理,聽取甲方對保安服務的意見。不斷改進安全防范工作,確保甲方安全。
5、保安員不履行職責或違法違紀的,根據甲方管理、投訴情況,乙方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解除聘用合同的處分。觸犯法律法規的,交由司法部門依法處置。
6、尊重、理解、支持甲方的合法及正常調度、不抵制詆毀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在甲方工作場所內與人發生爭、吵、鬧、打、斗、罵等不文明行為。
7.甲方如拖欠保安服務費的,欠費期間責任區域內發生的各類案件事件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欠費超過兩個月的,乙方有權視情況先行撤出保安員,待甲方支付拖欠費用后再依合同派駐保安員。
8、行為以“五講四類”,以南寧市文明市民宣言作準則,工作細致不馬虎。
第四條:保安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保安服務費人民幣金額總計 (¥ 元/月),乙方配備共 (人)保安員進駐甲方實施合同約定的保安工作, 此保安服務費包含社會各項保險金;
2、甲方應于每月的 日前向乙方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本月保安服務費,超過支付期第 五 日(不包含節假日)起每日按當月服務費總額加收 百分之三 的違約金。
3.乙方需在每月的28日前向甲方提供相應發票。
第五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壹年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有效)。合同到期后雙方另行協商續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簽下一屆保安服務合同的權利。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及違約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協商擬定變更成補充合同內容條款(但變更內容必須合法合規合制度,不違背原有原則),協商擬定的內容條款作原合同附件。
2、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無理堅持終止合同的,須向對方支付本合同所以保安員兩個月的服務費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無違約方。
3、由于政策性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不可追究違約責任。
4、甲方指派保安員職責范圍外的工作,由此造成保安員和其他第三方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補充條款
1、甲方不負責解決保安員工作時間的吃住問題。
2、乙方派遣的保安員應全部為男性。
3、保安員應按城管執法隊制訂的執勤方案上班。
4、如甲方有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合同或增減人時,需要提前一個月發函告知乙方,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5、保安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國家提供的工傷醫療待遇;保安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由乙方支付,甲方對此不負責任。甲方視情況提供一定金額的慰問金。
第八條:保安員著裝
乙方為保安員配備國家統一的標準的保安員服裝,夏裝每人2套,秋冬裝每人2套。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是委托代表人簽字(蓋章)后本合同即時生效。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負責人:
負責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園區委托巡邏安保服務協議書 篇7
工廠巡邏安保服務協議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訂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安保服務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概況
1.1合同名稱:;
1.2服務地點:;
1.3承攬內容:
1.4安保服務內容:安全保衛服務包括但不限于附件《安全保衛服務質量標準》中所列的保安服務、巡邏服務、門衛服務、守護服務、押運服務、技術防范服務等內容,服務工作應是包括針對人為和自然條件等所有情況下的安全保衛。乙方實際服務范圍由雙方在本合同1.3條中書面確定;
二、組成文件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后雙方形成的合同變更及補充協議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履行本合同的相關文件(含雙方往來函件、會審記錄、會議紀要、簽證等與本合同相關的修正文件)
6)、合同清單
7)、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三、服務質量:
安保服務應當符合本合同約定及所附附件的要求;且應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指導性文件精神并符合園區甲方要求。乙方應對所提供的安保人員資質和能力進行審查,不符合安保要求的人員,不得報甲方確認,不得分派現場執行安全保衛工作。
四、服務時間
4.1總服務期:暫定3個月;安保服務啟動日期由甲方書面通知為依據;
4.2服務方式:乙方提供的安保人員按約定采用輪班制開展安保工作。乙方人員工作12小時后休息24小時,再開展第二次12小時任務,以此規則輪換執勤;
五、合同價格
本合同約定乙方出勤的經甲方確認上崗的保安員服務費每人每月為(人民幣)4600元,每月暫定安排保安員人數為50人,合同總價暫定為:¥690000元(大寫:人民幣陸拾玖萬元整);保安員具體人數由甲方需求通知確定,最終結算時按實際安排人數計算。
本合同為全費用清單單價合同,綜合單價包含乙方保安員執勤期間可能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應為保安員購買保險,且相關期間發生的安保傷害和風險防范及保險支出均由乙方全權負責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任何款項;合同執行期間,單價不做調整。
六、付款方式:
每月5日前,乙方根據甲方安保付款資料要求申報上月服務費用,在當期服務經甲方確認符合當期要求后,服務費按甲方現場管理部統計數據作為基礎依據,由甲方合約部門審定后給付審定金額的90%,以電匯方式結算;剩余10%在服務期結束后由雙方統一核算全部服務期最終安保工作成果,確認安保工作合格,甲方出具書面意見后給付剩余全部款項;
七、發票開具
乙方在甲方支付相應服務費前,需提供給甲方當期付款同等金額的正規合格發票。甲方在收到對應發票后支付相應款項;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8.1甲方權利及義務
8.1.1甲方有權指派人員對保安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有權要求調換不適合在甲方工作的安保人員。
8.1.2若甲方同意為值勤保安員提供必要的通訊技術設備的,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設備租賃使用費。
8.1.3甲方有責任及時、認真研究解決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采取必要的改進和防范措施。
8.1.4甲方有義務教育其員工尊重保安員的工作,對保安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員的合法權益。
8.1.5甲方有權不予支付不符合安保要求的執勤人員安保費用,是否符合安保要求以實際工作能力評價結果確定,不以乙方報甲方確認的上崗確認文件為準,但若乙方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造成甲方相關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索賠;
8.1.6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服務費用。
8.2乙方權利及義務
8.2.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等相關費用。
8.2.2乙方負責保安員的勤務指揮、人員調整和休假安排。
8.2.3乙方對保安服務范圍內的不安全隱患有權向甲方書面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2.4乙方指派的保安員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加班、工傷、年休假等依規定全部由乙方負責,并提供保安員執勤所需的制式服裝、必要的執勤裝備,如因未及時提供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2.5乙方負責保安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等日常管理和違紀問題的處理。
8.2.6乙方保安人員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8.2.7乙方應定期對指派的保安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8.2.8乙方承諾在服務期內對甲方工作人員進行二次安保專業知識和法規教育的培訓工作。
8.2.9乙方與該保安員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必須交甲方備案一份。
8.2.10負責執勤區域內的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做好人員進出登記,維護區域范圍內的治安秩序和人身財產安全。
8.2.11妥善處理突發情況,對發生在執勤區域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將傷害減至最低,并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
8.2.12協助完成甲方安保監管人安排的臨時性勤務、勤雜工作。
8.2.13乙方不得提供不符合安保條件要求的人員進行執勤安保;若提供的安保人員不符合安保要求的,乙方需承擔因此造成的甲方損失;
九、違約責任
9.1在有效服務期內,除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協商解除外,任何一方單方解除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合同暫定安保服務費總額的30%違約金。
9.2乙方安保服務不符合雙方約定或國家及地方要求的,由甲方視乙方人員違約情節嚴重程度,酌情給予罰款處罰;對乙方相關安保人員處罰為50~1000元/次,同時對乙方處以合同暫定總額0.5%~3%的罰款;罰款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額10%;乙方需同時承擔因乙方安保不力對甲方造成的相關損失的全額賠償責任;
十、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
10.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0.2合同期滿后,如一方不要求續簽,應在本合同屆滿前一個月內提出,若不通知,則自動解除。
10.3當出現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同時要求乙方承擔合同金額30%的違約責任,如乙方所造成的甲方損失超出違約金賠償額的,就超出部分乙方應另行承擔賠償責任:
10.3.1乙方收到甲方進場通知后,超過要求進場時間7天仍無法安排到位進場執勤的;
10.3.2乙方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再繼續提供安保服務的;
10.3.3乙方不解決實際安程中遇見的問題,在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解決完成的;
10.3.4乙方指派的人員不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或甲方認為其不勝任工作的,經向乙方提出更換乙方安保執勤或管理人員,乙方未及時更換的,經書面要求后7天內仍拒不更換的,或乙方管理人員擅自離開執勤崗位累計達7天的;
10.3.5乙方提供虛假的企業資質、管理人員資料或者現場實際管理人員與所報人員不一致的;
10.3.6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園區安保工作嚴重不達標,導致無法挽回或可挽回工作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乙方拒絕修正的;
10.3.7合同服務有效期間,存在重大隱患或乙方人員存在不廉潔自律的問題,索賄受賄的;
10.3.8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指派的現場執勤人員提起勞動仲裁、舉報、信訪等行為的。
10.3.9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或者不服從甲方管理,因管理責任被甲方處罰(包括違反本合同的處罰以及違反施工現場制度的處罰)后,甲方同時有權解除合同。
10.3.10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10.3.11甲方根據市場需要進行變更,導致相應承包服務項目不存在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無需承擔任何違約或賠償責任。
10.4合同解除時,已完成的工作量由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甲方對工作量確認后書面通知乙方,乙方48小時內未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認同確認結果。如乙方拒絕確認工程量,則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咨詢機構(包括監理單位)確認的為準,乙方不得對抗該確認結果。
10.5甲方解除合同或者要求暫停服務,在發出要求乙方撤離人員和設備的通知后48小時內,乙方須撤出施工場地。如乙方在甲方出具相關通知之日起超過48小時仍拒絕撤出施工場地,造成甲方不能清場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應按合同總金額2%支付延遲履行金,如超出5天仍未清理完畢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金額30%的延遲退場賠償金,同時甲方有權將乙方遺留在工地的設備材料視為乙方遺棄物品,甲方可自己予以處理,如由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的甲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10.6乙方出借資質與甲方簽定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對造成的所有后果承擔經濟賠償外,補償甲方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并保留進一步索賠和法律追訴的權利;
10.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十一、現場代表
為明確職權,切實維護雙方利益,本合同約定雙方負責人員;
甲方指定(身份證號:;聯系電話:)作為本次安保工作的甲方代表,負責聯系和溝通乙方相關安保服務事宜;甲方代表簽署的可能涉及經濟性文件,還需通過甲方領導確認同意方可產生實際約束力;
乙方指定(身份證號:;聯系電話:)作為本次安保工作的乙方代表,負責對接甲方工作并反饋實際工作情況;乙方代表在乙方授權范圍內有權簽署相關經濟文件,并對乙方產生實際約束力;
雙方變更合同負責人應提前7日書面告知對方,特殊情況無法提前7日書面告知的,應盡可能通知至對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造成違約的,按合同約定處理;
十二、其他約定
12.1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商業道德標準,除法律要求或履行合同必須外,不得向除甲乙雙方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有關本合同的內容及相關商業信息資料。
12.2甲方不得直接向保安員布臵安保職責范圍以外的工作任務,保安員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的違法指令。甲方不得因保安員不執行違法指令而解除本合同。
12.3保安人員在執勤期間,因防止、制止甲方的財產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按規定協商解決辦法。
12.4保安員在執勤時,屬職責范圍內發生消防、治安及刑事案件,應及時保護好現場,匯報甲方和相關公安機關。經公安機關偵察認定是保安員工作失職所造成損失的(不包括現金、有價證券、金銀珠寶、古董字畫、郵票等),由甲乙雙方按合同約定處理,無約定的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參照現行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12.5因甲方單位技防、物防、人防實施不到位,經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而未采取措施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屬甲方本單位工作人員監守自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2.6甲方指派保安員從事本合同約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對保安員、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經濟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附則
13.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副本暫定陸份,甲方持伍份,乙方持壹份。副本數可根據實際需要增持,但若副本內容與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內容為準;
13.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需提供授權委托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13.5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方與乙方經過平等協商擬定,雙方對有疑義的條款已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和說明,乙方已充分理解和約定其全部條款的內容,并對其無異議。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