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辦公室委托租賃合同(精選3篇)
寫字樓辦公室委托租賃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姓名:______________。
(三)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
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房屋交割清單》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
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押金
1、租金:________元/(□月/□季),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合同簽訂時支付全額租金,甲方給乙方提供收據。
3、押金: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四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擔:
(1)水費
(2)電費
(3)電話費
(4)電視收視費
(5)供暖費
(6)燃氣費
(7)物業管理費
(8)房屋租賃稅費
(9)衛生費
(10)上網費
(11)車位費
(12)室內設施維修費
(13)__________________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五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阿克蘇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該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內進行維修。
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并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并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七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七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日通知對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辦公室委托租賃合同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委托方(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 受托方(乙方):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所購買的乙方商鋪(座落于 )交給乙方,委托乙方對外出租,該商鋪建筑面積為㎡。
第二條:委托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委托租賃期屆滿后,該商鋪由甲方收回。
第三條:租金支付。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鋪,租金為 元/㎡,總計為 元。
2、甲方在購買乙方該商鋪時,上述租金在房價中一次性扣除。
3、委托租賃期滿時,甲方如需繼續出租該商鋪,可自行與承擔人協商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與乙方無涉。
第四條:委托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與裝飾。
1、委托租賃期間,實際承租人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 可對承租商鋪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乙雙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委托租賃期滿后,裝飾物之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2、甲方所購買的乙方商鋪委托乙方出租后,如發生房屋質量問題,需進行修繕,應按照雙方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契約中房屋質量、保修、維修的有關規定,各自承擔該商鋪的修繕義務,以保證實際承租人能正常、安全使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
在委托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將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鋪、轉讓給他人,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不得影響乙方與實際承租人所簽訂的租賃合同的履行,否則應視為甲方違約,并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乙方損失。
第六條:免責條件。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商鋪,在委托期間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毀損而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商鋪,使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3、在委托租賃期內,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按實際使用期間計算,甲方應將已扣除的租金充換抵購房款的部分退還給乙方。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寫字樓辦公室委托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 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 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 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 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咎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 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