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清收服務協議(精選12篇)
委托清收服務協議 篇1
委托清收服務協議
編號: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鑒于:
1.甲方已取得“ 戶不良債權資產包”,為該資產包合法持有人。
2.乙方是一家依法設立的專業不良資產管理公司,具有豐富的資產管理及處置經驗。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為處置資產包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義另作說明,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以下含義:
1.1 委托處置資產:指甲方已取得的并委托乙方進行處置清收的“ 戶不良債權資產包”(見附件一)項下的全部資產。
1.2 處置回款:指每筆委托資產經管理處置后實現的全部現金,以實際進入甲方指定賬戶現金的金額為準。
第二條 委托期限
2.1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委托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委托期限作出變更。
第三條 委托處置方式
乙方依本協議的約定,以保證本委托項下委托人的最大利益為原則,代為辦理委托資產的日常維護及管理工作,開展清收、處置工作,制定相應的處置回收方案。
第四條 轉委托
就本協議委托事項,乙方不得轉委托與第三方,第三方為律師事務所的除外。乙方轉委托與律師事務所的,應將所委托的律師事務所告知甲方,因轉委托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委托清收費用及支付
委托清收費用以甲方與乙方另行約定為準。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6.1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托事項。
6.2 根據委托事項的需要,甲方應當提供必要的協助。
6.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所持有的與委托資產相關的資料文件,以便于乙方對委托資產進行管理、處置。
6.4 乙方有權以訴訟執行、重組、債務和解、債權轉讓、以物抵債及拍賣等一切合法、合規方式制定委托項下的資產的處置和清收方案。乙方有權根據委托資產處置及清收的需要,聘請律師、顧問等機構和人員代理、協助本協議項下委托事項的辦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5 委托期間內,委托處置資產有任何處置回款都應按約定劃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如回收的是其他非現金類資產,乙方應當將此類資產進行處置并變現或置于甲方控制之下。
甲方指定賬戶的信息如下:
賬戶名稱: 。
賬 號: 。
開戶行: 。
6.6 乙方在受托處置過程中應嚴格遵循法律、行政法規。乙方在受托處置過程中應避免出現或發生危害甲方權益的行為或事件,若造成甲方承擔經濟或法律責任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保密義務
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的高級管理人員、員工及一切得知本協議并與之相關的人員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信息和資料,除非本協議成為公開文件或司法行政當局有要求。此外,雙方對本協議項下委托資產的具體情況應予以保密,但為完成委托事項而必須披露的除外。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相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8.2 乙方應當誠實信用、勤勉盡責地履行受托人的職責,在受托期間不得放棄債權或怠于行使權利。
8.3 委托管理期限內,因乙方對債權文件保管不善損害甲方利益的,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免責條款
乙方采取非法、違規及其他非正常方式進行處置、清收,給第三人造成損害或導致其他法律后果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責任,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清收人員個人行為產生的所有糾紛,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協議的生效
11.1 本協議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用章并加蓋企業公章后生效。
11.2 就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書相關條款與本協議發生沖突以補充協議為準。
11.3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委托清收服務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現就甲方委托乙方接送子女____________上下學一事,達成協議。
一、乙方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每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按固定時間、固定路線接送甲方子女上下學。
時間:(早)到校_________(午)離校__________(晚)離校_________。
路線:從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次數:_____次/天。勞務費:________元/月,若超過10公里,再加收20%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寒、暑假中止接送服務,中止期間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二、甲方須填寫委托接送服務登記表,由乙方按其路線、時間給甲方配車,每車配一名司機駕駛,并有該司機負責接送工作。在行車途中,甲方子女應聽從乙方司機的安排,協助乙方司機順利、及時、安全地作好接送服務工作(甲方應作好在這方面對其子女的教導工作)。
三、乙方替甲方配好合適線路的_____后,同甲方簽訂委托接送合同。
四、乙方制作統一樣式的乘車卡,甲方子女乘車時必須佩戴,便于乙方司機識別。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清收服務協議 篇3
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受托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甲方委托乙方擔保,乙方經研究決定同意擔保。甲、乙雙方就委托擔保事宜誠實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擔保對象:
甲方向申請業務(種類如下),乙方為其提供擔保。【可選擇的業務種類包括但不限于(1)人民幣借款;(2)銀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3)銀行承兌匯票承兌;(4)銀行保函;(5)其他】
第二條 擔保金額:擬定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實際擔保金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 擔保方式: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四條 擔保范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五條 擔保期間: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六條 擔保費用(保費):
1、計費方法:按擔保金額、期限、收費標準計費。
2、收費標準:%/年(大寫:百分之 /年)。
3、保費總額:人民幣 元(大寫: )。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按年計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條 甲方承諾:
1、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復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
3、按申請用途使用資金,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情況的監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
4、按主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債務。
5、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僅限于承包、租賃、聯營、合伙、轉讓、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僅限于經營范圍、注冊資本金、股權、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聯系電話變化等;
(3)高層人事和財務負責人發生變化、對外重大投資、財務狀況惡化、停業整頓、歇業、破產、解散或撤銷;
(4)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于吊銷營業執照、仲裁、訴訟等;
(5)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處理(轉讓);
(8)其他影響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乙方承諾:
1、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擔保義務。
2、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所了解的經營情況保密。
第九條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并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并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 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十一條 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置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并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二條 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三條 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并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3、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并支付擔保費用。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與主合同債權人的約定償還債務,累及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經向主合同債權人代償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以及乙方為實現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和律師費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條承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五條 附則:
1、主合同指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合同(協議)等。
2、主合同債權人指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銀行承兌匯票中的承兌銀行、保函及其他業務中的受益人。
3、本合同若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引起訴訟,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押印)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提示:乙方已提請甲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清收服務協議 篇4
委托接送服務合同
甲方:
乙方:
現就甲方委托乙方接送子女____________上下學一事,達成協議。
一、乙方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每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按固定時間、固定路線接送甲方子女上下學。
時間:(早)到校_________(午)離校__________(晚)離校_________.
路線:從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次數:_____次/天。勞務費:________元/月,若超過10公里,再加收20%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寒、暑假中止接送服務,中止期間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二、甲方須填寫委托接送服務登記表,由乙方按其路線、時間給甲方配車,每車配一名司機駕駛,并有該司機負責接送工作。在行車途中,甲方子女應聽從乙方司機的安排,協助乙方司機順利、及時、安全地作好接送服務工作(甲方應作好在這方面對其子女的教導工作)。
三、乙方替甲方配好合適線路的_____后,同甲方簽訂委托接送合同。
四、乙方制作統一樣式的乘車卡,甲方子女乘車時必須佩戴,便于乙方司機識別。
甲方:乙方:
代表:
年?月?日
委托清收服務協議 篇5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鑒于甲方擬通過乙方提供的居間服務而取得本合同所約定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開發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政府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介紹甲方和與擁有土地的第三方進行洽談本項目房地產開發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備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委托事宜
1、 甲方授權乙方為“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洽談工作的委托代理人。
2、 乙方以居間人的身份負責為甲方在項目取得過程中,為甲方與項目方接觸提供介紹及促成合作,在此過程中由乙方提供居間服務。
第二條、 服務成功界定標準
1、 乙方為甲方取得項目的開發權,取得標準如下:
(1)項目地址:
(2)項目占地:
(3)項目規劃:
(4)開發要求:
(5)優惠政策:
(6)項目的具體數據以項目方及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文為準,但誤差應在5%內,如超出則居間服務費雙方可以另議。
2、乙方促成甲方與政府相關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協助甲方辦理《土地使用證》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 信息收集;
2、 項目核準調查;
3、 甲方和項目方合作條件擬定;
4、 土地使用證的協作辦理;
5、 項目規劃的協作辦理;
6、 創造甲方與相關部門的洽談機會。
7、 協作甲方把本項目A地塊增容至5.0以上(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 甲方提供資質證明及相關資料
根據乙方工作需要,甲方向政府相關部門提供以下資料: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彩色掃描件);
2、 企業代碼證、開放商資質證、銀行開戶許可證(彩色掃描件);
3、 國、地稅稅務登記證(彩色掃描件);
4、 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5、 公司近期銀行對賬單;
6、 向市政府授權的銀行查詢函;
7、 向市政府遞交本項目用地的《使用權購買申請書》;
8、 公司書面介紹材料和在廣西的業績簡述。
第五條、 服務費支付
1、 居間服務費想計付標準:
甲方按 萬/畝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合計 萬元(含稅票)。
2、 居間服務費付款條件:
(1) 甲方向相關部門支付第一次土地出讓金當日,甲方把上述居間服務費中的 %支付給乙方。
(2) 本項目土地使用證辦到甲方名下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把上述居間服務費中的 %支付給乙方。
3、 居間服務費支付方式:
(1) 上述第一次的居間服務費中的 萬元由甲方扣10%稅后以現金的形式支付給乙方指定的賬號;
(2) 余下的 居間服務費按上述支付條件由甲方匯入乙方指定的賬號。
第六條、 甲方同意
鑒于本合同相關約定服務款項涉及高度商業機密,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時均以非書面方式提供,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后,甲方均不要求乙方提供依約進行服務的憑證。
第七條、 甲方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個月內,甲方如果與其他居間人合作或越過乙方與第三方私自達成交易,或通過其他渠道獲得該項目的開發權,仍視乙方居間成功。
2、甲方未按約定解付居間服務費給乙方,每逾期一天按所欠付金額的百分之零點五(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乙方違約責任
1、 如乙方不能協助甲方取得本項目的開發權,則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向相關部門取得甲方提交的相關資料原件。
2、 如本項目的土地使用證未能按相應的《土地出讓合同》辦到甲方名下的,乙方把甲方已支付的居間服務費全額無息退回。
第九條、 乙方違約責任
1、 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居間服務費及履行完各項義務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2、 或自本協議生效后 個月內乙方不能促成甲方和項目方達成合作協議的,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甲方取得市國土資源局頒發的本項目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即可直接證明乙方已完全履行了合同的義務。
2、 不論甲方是否與第三方簽訂與本合同相同或類似人使用、協議,均不影響乙方依本合同享有的權利。
3、 合同生效后,非經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解除合同。
4、 乙方有權根據需要自行委托第三方履行本應由乙方履行的本合同義務,但第三方的酬金將從乙方應得酬金數額中由乙方支付。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存在爭議部分,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所補充之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或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清收服務協議 篇6
甲方:
乙方: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的專業保安服務事宜,簽定本合同:
一、委托服務區域:
二、委托服務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為期___年。
三、著裝和基本要求:
1、乙方需提前5天進場,熟悉小區環境,并接受甲方崗前培訓。
2、保安人員上崗著裝應按甲乙雙方商定的款式落實,按季節變化統一著裝,甲方提供第一批保安員上崗服裝,以后服裝更換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3、保安人員上崗應持有相關證書,并必須是能勝任物業管理保安工作。
4、乙方應按合同要求,如實按月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員考勤考核表。
5、乙方應經常檢查督促,派出的隊員須文明值勤、禮貌用語,認真執行《上海市物業管理行業規范》,注重維護甲方企業形象,確保小區的治安穩定和安全,盡心盡責做好小區的衛士和業主的貼心。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小區人員、車輛、物資等進出驗證及登記。
2、落實服務區域的大門警衛、安全巡邏、小區的公共設備設施、業主的財產安全及監控室的監控設備使用等。
3、負責車輛停放管理和臨時停車費收取工作,停車費收取應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收費標準執行,收取費用后必須出具甲方提供的票據,并按時將收取的費用匯繳所在的管理處。
4 、乙方需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和保安業務實施規程,按小區保安服務內容和標準制訂年度工作計劃,并按計劃實施保安服務工作。
5、 乙方保安人員應積極協助甲方制定對保安部門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安全防范巡視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甲方報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議。
6 、乙方保安人員按照甲方要求在執勤中,遇到手續不符合規定及有明顯問題,乙方保安人員按照甲方規定,為了維護甲方合法利益,有權堅持原則,履行職責,甲方領導或有關部門應給于支持配合,并積極協助妥善處理。
五、甲方管理責任:
1、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改進保安工作的意見。
2、甲方負責教育本單位工作人員自覺遵守和維護安全管理規定,配合保 安人員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3、甲方應接受乙方對安全防范方面提出的整改意見。
4、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保安事項方面的有關證件和資料。
5、甲方管理處負責對乙方保安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監督考核,對發現工作表現不稱職的隊員,除有權向乙方提出撤換外,可同時處以相應的經濟處罰。
6、小區內發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突發事件時,乙方應及時采取相應措施,甲方管理處應協助乙方會同相關主管部門妥善解決。
六、乙方管理責任:
1、乙方應按國家《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合法用工。書面簽訂勞動合同,及時支付勞動報酬( 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依法繳納員工的社會綜合保險,做好員工培訓和勞動安全防護,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
2、乙方保安人員在值勤當班時,由于失職、瀆職造成事故或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視具體情況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3、乙方保安人員在值勤時發現治安、刑事案件、火情等事故,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報告甲方管理處人員和有關部門,同時注意保護現場。如因維護小區利益與違法分子作斗爭或因不可抗拒災害而發生傷亡,由甲方協助乙方處理善后工作,甲方應予道義上的經濟慰問。
4、保安隊員的住宿由乙方負責,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保安人員住宿場所的,其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每月按實結算,直接從服務費中扣除。
5、乙方對保安人員住宿場所的安全、消防負有管理責任,如發生意外事故應采取相關措施,因事故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和賠償責任。
七、甲、乙雙方共盡事宜:
1、甲方按雙方約定的崗位配置、服務標準和要求,保安員按每人每月 元的標準,共 人,保安隊長,每月 元的標準,共計 人。共計人民幣 元,在每月 號之前,以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乙方上月的服務費用。
2、 甲方若連續貳個月仍未能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甲方應申明原因,若連續叁個月仍未能足額付給乙方服務費,按欠繳保安服務費的總額償付5%的違約金,并賠償經濟損失。
4、 乙方隊員應遵守甲方的考評、獎懲制度,獎罰款在當月服務費中結算。
5、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一方遇到重大政策、形勢變化,合同未到期,一方要求終止合同時,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若單方無故終止合同,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6、其他約定,對甲方原有門崗保安人員,由甲乙雙方按照《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予以辭退,乙方承擔5名保安的經濟賠償,補償責任,其余由甲方承擔。
7、在服務期間,乙方員工的住宿間題由甲方解決,甲方承諾免費提供給乙方員工住宿所需的房間。
8、在服務小區內,因工作乙方所需要到的硬件設備由甲方提供,如:對講機,巡邏打點棒,巡邏警棍,巡邏強光燈等。
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清收服務協議 篇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武警醫院住宅小區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小區物業服務
座落位置:烏魯木齊沙依巴克區武警總隊醫院
建筑面積:高層 平方米(含車庫), ;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服務事項
第四條 物業服務內容
1、共用設備設施的日常維修、養護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
3、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垃圾收集;
5、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6、維護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收費管理;
7、房屋裝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9、其他委托事項。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小區有明顯的層號、棟號、房號引路方面標記。
2、設備運行:良好,運行正常,無事故隱患,保養、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
4、公共環境:環衛設備完備,設專職保潔人員和明確的責任范圍,實行標準化管理;
5、綠化:公共綠地定期澆水和養護。
6、交通秩序:道路通暢、路面平整,井蓋無缺損、無丟失,機動車輛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車輛進出有登記;
7、秩序維護:負責小區的安全秩序維護及消防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24小時服務熱線,工作日上門服務;
第三章 委托服務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委托服務期限為一年半。自 起至 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負責返修; 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7、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無償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電卡設備及軟件,由乙方無償使用。
11、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水費:本合同生效之前費用由甲方負責清交。
(2)電費:本合同生效之前費用由甲方負責清交。
12、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3、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14、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每年年末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1、 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戶)收取,即多層住宅按建筑面積0.40元/月/平方米;多層出租房屋、商鋪按建筑面積0.40元/月/平方米。
2、 高層住宅按建筑面積1.50元/月/平方米;高層出租房屋、商鋪按建筑面積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業服務費用構成: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公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公用部分、共用設施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10)稅金(5.5%)。
(11)物業服務企業利潤(2-5%)。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按標準按季、年支付物業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
第十條 其它有償服務費用
按乙方提供的有償服務標準或政府指導價執行。
第十一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單位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收繳工作,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十二條 停車服務費
停車服務費執行烏發改房[20xx]5號文件。
第十三條 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服務費用。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延期交納應交的物業服務費及代收代繳的水電費,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3交納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公司可采取限水、限電等催繳措施。
第十五條 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資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七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八條 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者進行如下物業管理活動時,對業主造成的財產損失可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1、為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財產損失:
(1)比如有人在房間內企圖自殺,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門、破窗而入;
(2)為避免業主或用戶財產受損或可能受損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比如業主房間漏水、失火又無人在內,為不使其造成巨大損失,物業管理者強行入內處理);
(3)為抓捕違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為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
(4)其它類似上述情況。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服務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四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清收服務協議 篇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武警醫院住宅小區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小區物業服務
座落位置:烏魯木齊沙依巴克區武警總隊醫院
建筑面積:高層 平方米(含車庫), ;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服務事項
第四條 物業服務內容
1、共用設備設施的日常維修、養護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
3、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垃圾收集;
5、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6、維護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收費管理;
7、房屋裝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9、其他委托事項。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小區有明顯的層號、棟號、房號引路方面標記。
2、設備運行:良好,運行正常,無事故隱患,保養、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
4、公共環境:環衛設備完備,設專職保潔人員和明確的責任范圍,實行標準化管理;
5、綠化:公共綠地定期澆水和養護。
6、交通秩序:道路通暢、路面平整,井蓋無缺損、無丟失,機動車輛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車輛進出有登記;
7、秩序維護:負責小區的安全秩序維護及消防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24小時服務熱線,工作日上門服務;
第三章 委托服務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委托服務期限為一年半。自 起至 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負責返修; 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7、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無償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電卡設備及軟件,由乙方無償使用。
11、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水費:本合同生效之前費用由甲方負責清交。
(2)電費:本合同生效之前費用由甲方負責清交。
12、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3、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14、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每年年末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1、 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戶)收取,即多層住宅按建筑面積0.40元/月/平方米;多層出租房屋、商鋪按建筑面積0.40元/月/平方米。
2、 高層住宅按建筑面積1.50元/月/平方米;高層出租房屋、商鋪按建筑面積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業服務費用構成: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公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公用部分、共用設施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10)稅金(5.5%)。
(11)物業服務企業利潤(2-5%)。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按標準按季、年支付物業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
第十條 其它有償服務費用
按乙方提供的有償服務標準或政府指導價執行。
第十一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單位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收繳工作,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十二條 停車服務費
停車服務費執行烏發改房[20__]5號文件。
第十三條 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服務費用。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延期交納應交的物業服務費及代收代繳的水電費,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3交納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公司可采取限水、限電等催繳措施。
第十五條 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資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七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八條 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者進行如下物業管理活動時,對業主造成的財產損失可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1、為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財產損失:
(1)比如有人在房間內企圖自殺,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門、破窗而入;
(2)為避免業主或用戶財產受損或可能受損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比如業主房間漏水、失火又無人在內,為不使其造成巨大損失,物業管理者強行入內處理);
(3)為抓捕違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為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
(4)其它類似上述情況。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服務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四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清收服務協議 篇9
委托提供聯絡服務協議書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誠實信用、緊密協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甲方委托乙方作為甲方北京聯絡處,并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在京活動提供聯絡服務。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為甲方在京業務提供聯絡、預約、訂單管理等商務秘書服務。
2、為甲方在京期間提供交通、住宿起居以及娛樂等生活秘書服務。
3、為甲方來京拜訪名人、院士或科研院所等重要公關活動提供聯絡、預約服務。
4、為甲方協調相關政府部門,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代理咨詢服務。
5、為甲方在京投資提供必要的幫助。
6、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詢服務。
7、甲方需要乙方辦理的其它服務事項。
三、甲方的職責和義務:
1、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要的各種信息和文件資料。
2、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條件。
3、根據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相關服務費用。
四、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個月,協議期滿后可以延長,具體細節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服務費用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為人民幣____萬元/年,當年費用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后的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納,以后年度費用以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準。
六、違約責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無意義,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過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本協議即告終止。
六、其它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作為協議的補充,與本協議同樣有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年?月?日
委托清收服務協議 篇1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武警醫院住宅小區”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小區物業服務
座落位置:烏魯木齊沙依巴克區武警總隊醫院
建筑面積:高層 平方米(含車庫), ;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服務事項
第四條 物業服務內容
1、共用設備設施的日常維修、養護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
3、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垃圾收集;
5、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6、維護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收費管理;
7、房屋裝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9、其他委托事項。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小區有明顯的層號、棟號、房號引路方面標記。
2、設備運行:良好,運行正常,無事故隱患,保養、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
4、公共環境:環衛設備完備,設專職保潔人員和明確的責任范圍,實行標準化管理;
5、綠化:公共綠地定期澆水和養護。
6、交通秩序:道路通暢、路面平整,井蓋無缺損、無丟失,機動車輛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車輛進出有登記;
7、秩序維護:負責小區的安全秩序維護及消防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24小時服務熱線,工作日上門服務;
第三章 委托服務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委托服務期限為一年半。自 起至 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并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負責返修; 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7、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無償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電卡設備及軟件,由乙方無償使用。
11、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水費:本合同生效之前費用由甲方負責清交。
(2)電費:本合同生效之前費用由甲方負責清交。
12、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3、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14、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每年年末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1、 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戶)收取,即多層住宅按建筑面積0.40元/月/平方米;多層出租房屋、商鋪按建筑面積0.40元/月/平方米。
2、 高層住宅按建筑面積1.50元/月/平方米;高層出租房屋、商鋪按建筑面積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業服務費用構成: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公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公用部分、共用設施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10)稅金(5.5%)。
(11)物業服務企業利潤(2-5%)。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按標準按季、年支付物業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
第十條 其它有償服務費用
按乙方提供的有償服務標準或政府指導價執行。
第十一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單位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收繳工作,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十二條 停車服務費
停車服務費執行烏發改房[20xx]5號文件。
第十三條 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服務費用。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延期交納應交的物業服務費及代收代繳的水電費,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3‰交納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公司可采取限水、限電等催繳措施。
第十五條 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資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七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八條 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者進行如下物業管理活動時,對業主造成的財產損失可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1、為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財產損失:
(1)比如有人在房間內企圖自殺,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門、破窗而入;
(2)為避免業主或用戶財產受損或可能受損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比如業主房間漏水、失火又無人在內,為不使其造成巨大損失,物業管理者強行入內處理);
(3)為抓捕違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為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
(4)其它類似上述情況。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服務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四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清收服務協議 篇11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就_______的飲食服務項目,委托乙方實行專業、規范、安全、高質量的餐飲服務,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_________
2.坐落位置:具體以總平面圖標明的位置為準。
3.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4.委托管理的建筑物詳見圖(附件一)。
5.廚房設備及配套工程圖(附件二)。
6.現有設備:待工程完工后移交時另簽設備清單,該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 項目委托方--_________為甲方,服務提供方為乙方。
第三條 委托服務經營事項
________________飲食服務。
第四條 委托期限
委托服務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此期間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諾或達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其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要求。
第五條 房屋及設備折舊費及其支付
1.本合同所指的房屋及設備折舊費是指乙方根據本中招標項目要求所投報的房屋及設備折舊費中標價;
2.根據乙方此次投報的房屋及設備折舊費中標價,房屋及設備折舊費_________年合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
3.支付方式為:每年按10個月計,每年8月和1月假期時間除外。乙方須在每月10日以前,按月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房屋及設備折舊費。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代表和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2.審定乙方制定的食堂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并監督使用人遵守。
3.審定乙方提出的食堂年度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并根據合同實施獎懲。
4.承擔食堂冷氣使用費的50%和乙方一年內超出_________元(不含_________元)的部分費用。
5.甲方負責在食堂第四層免費提供建設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作為乙方的工作場地。
6.甲方的有關部門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進行_________次全面的考核評定,并在此基礎上作出年度考核。如該年度政府主管部門有同類考核的,甲方認可該項考核結果,不再進行重復考核。考核評分參照_________、師生滿意度等基本內容,由雙方協商制訂。
7.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管理失誤或重大責任事故,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項目所需的物業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原始資料和技術檔案(工程建設竣工資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9.有責任積極指導和協助乙方做好飲食服務工作。
10.甲方有權核查飲食服務費用的收支情況。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省、市的法律法規,為_________提供專業、規范、安全、高質量的餐飲。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該項目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
3.乙方不得將本項目整體或部分責任及利益對外轉讓或發包。
4.對本項目內的房屋及配套設施、廚房設備及其配套設施以及其它相關設備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項目范圍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建立健全本項目管理檔案。
6.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其管理范圍內
委托清收服務協議 篇12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申請股票上市,現委托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辦理有關法律事務,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辦理股票上市的有關法律事務。
二、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的全部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合同,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認真負責,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進行法律方面的審查,出具法律意見書,但對甲方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不負責任。
四、由于乙方的過錯,造成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出現錯誤,如果受損害的善意第三人提出賠償請求,甲方負責賠償后,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額以_________保險公司規定的為準。
五、乙方律師應對甲方尚未了結的經濟仲裁、訴訟和有關爭議勝訴敗訴及其經濟后果作出認真的預測分析,但該部分的法律意見書只是一種參考意見,乙方律師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甲方應為乙方在辦理法律事務時提供便利,并承擔乙方因此而發生的交通、通訊及材料等費用,該費用為律師的辦案費。
七、參照中國司法部制定的《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的計算方法一般情況按_________計算,二項總和為律師費。如果甲方委托的事務難度較大,所需時間較長,律師費的數額,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收費。
八、乙方先按半數計收律師費,即_________元,在簽訂本合同的三天內支付,該律師費無論甲方的股票最終能否上市,乙方都不予退還。余下部分的律師費在甲方的股票得到批準上市交易后付清。
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退還用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律師費不子退還。甲方未付的律師費用,乙方有權追索。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股票上市為止。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