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培訓服務合同(通用3篇)
委托培訓服務合同 篇1
簽訂合同各方:
培訓單位:______________學院,以下得稱甲方
委托培訓單位: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培訓在校生: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為了開拓人才培訓的渠道,加速智力開發,保障受培職員的品質,明白培訓各方的責任,為社會狹義古代化建設提供更多更好的人才,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辭,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
第一條甲方對丙方的授課內容,應依照教導部對同類本科生所規定的科目、學時部署,不得下降對丙方的請求。甲方對丙方在樣期間的德、智、體發展情形,應于每學期末向乙方作一次具體先容。
第二條甲方如發現丙方有違反校紀校規的行動,應及時與乙方獲得接洽,共同研討處理辦法。丙方在期末思惟品德評為“差”等、學期內有三門作業不迭格,一年之內有兩門功課補考不合格者,甲方有權勸其退學或取消其學籍。
第三條甲方負責丙方獎學金的評定和發放。獎學金第學期評定一份,分一、二、三等,詳細評定和發放方式、尺度,按甲方的同一規定輸。
第四條乙方承擔丙方在校學習期間的費用和獎學金費。學費每人第學期________元,其它費用每人每學期________元。丙方的以上費用,乙方應于每學期學生報到時直接匯到甲方,或由丙方帶交給甲方。
第五條乙方應按規定發給丙方工資和其它福利待遇。丙方如在甲方食宿,乙方按規定天天補貼丙方的生活費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丙方的寄宿費和代伙費。丙方節假日回家的往返路費,乙方按規定給予報銷。丙方如不在甲方食宿,其家離甲方兩公里以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按月發給交通費補貼。
第六條乙方要增強對丙方的管理和教育,要常常懂得丙方的學習和思維品格狀態,如發明丙方有問題,應及時配合甲方教育和處理。
第七條丙方學習結束,經甲方考核、考試合格準予畢業后,乙方應依據丙方所學專業和甲方供給的丙方德、智、體發展情況,公道支配其工作。
第八條丙方必需自學接收甲方和乙方的教育與治理,盡力學習,遵紀遵法,從德、智、體三方面全面發展,爭當“三好學生。”丙方如違背校規校紀,要自發接受甲方跟乙方的處置。丙方如半途退學,或被甲方勸其退學或撤消學籍的,應承當向甲方交付的各項用度,丙方如不交付,乙方有義務代丙方交付。
第九條丙方學習停止經考察、測驗及格準予畢業后,必須到乙方單位工作,個別在_____年內不得提出調離乙方單位。丙方如因特別情況必須調出,必須合乎上級的有關規定,經乙方批準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丙方如畢業后不回乙方單位工作,或回乙方單位工作不到_______年要求調離工作的,應向乙方償付丙方在校期間乙方支付的各類費用和工資。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于丙方學習期滿畢業后自選生效。甲、乙、丙三方均不得擅自修正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三方獨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彌補規定與合同存在等同效率,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抵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份,交_______市教育局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培訓服務合同 篇2
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服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項目名稱 _________。
第二條 培訓的內容和要求 _________。
第三條 培訓計劃、進度、期限 _________。
第四條 培訓地點和方式 _________。
第五條 服務方(教師)的資歷和水平 _________。
第六條 學員的人數和質量 _________。
第七條 教員、學員的食宿、交通、醫療費用的支付和安排 _________。
第八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_________。
第九條 委托方的違約責任
1.委托方未按合同提供培訓條件,影響合同履行的,約定的報酬仍應如數支付;
2.擅自將服務方要求保密的技術資料引用、發表和提供給
第三方,應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 服務方的違約責任:
1.服務方未按合同制訂培訓計劃,影響培訓工作質量的,應當減收_________%的報酬;
2.服務方提供的師資不符合合同要求,服務方有義務予以重新配備;未按合同規定完成培訓工作的,應免收報酬。
第十一條 保密條款 當事人雙方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_________。
第十二條 技術成果歸屬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服務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于服務方;委托方利用服務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技術成果,屬于委托方。對新的技術成果享有就該技術成果取得的精神權利(如獲得獎金、獎章、榮譽證書的權利)、經濟權利(如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的轉讓權,使用權等)和其它利益。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_________。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方(蓋章):_________ 服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擔保人(名稱)(蓋章):_________ 擔保人(名稱)(蓋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托培訓服務合同 篇3
為加強無上崗資格證及崗位競聘落選員工(即待崗待聘員工)的管理工作,落實沈陽市商業銀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省、市有關配套政策為依據,以理順各種勞動關系為重點,以加強和完善待崗人員管理為基礎,構筑符合沈陽市商業銀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最大限度開發人力資源和優化配置人力資源。
二、 工作原則
在“逐步完善合同制管理,實現待崗平衡過渡”的原則基礎上,建立適應商業銀行發展的待崗人員委托培訓管理體系。
三、 工作內容
(一)、委托培訓人員范圍
沒有取得上崗資格證及持證竟聘落選人員。
(二)、委托培訓人員管理措施
1、成立行內“委托培訓中心”;
2、委托培訓人員到委托培訓中心前與支行簽訂“委托培訓協議”。協議期限2年。
3、委托培訓工作
(1)、培訓的方式以“自學為主,定期上課輔導為輔;每年進行一次上崗考試。
(2)、委托培訓期間的人事管理工作由委托培訓中心負責。其人事、工資關系在原支行不動。
3、委托培訓期間待遇
(1)、委托培訓期間只發待崗工資,待崗工資執行標準見附表1。
(2)、委托培訓期間不享受行內工資調整、福利等待遇。
(3)、委托培訓期間的“三險一金“繳納標準,以待崗期間實發工資額為繳存基數。
4、相關配套政策
(1)、委托培訓人員可以在委托培訓期間提出下崗申請,下崗待遇按照沈商銀發[_] 12號[_]53號文件規定執行。
(2)、委托培訓人員在委培期間可以根據支行公布的后勤崗位空缺情況提出上崗申請,在公開競聘并得到委培中心批準、人力資源部核準后上崗。同時執行后勤崗位工資并享受相關的福利待遇。
(3)、委托培訓人員在委托中心期間,支行只計發工資,經營指標考核時,委托培訓人員不計入該支行考核人數。
(4)、委托培訓人員與行內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簽訂專項委托培訓協議,此協議作為勞動合同附件留存。
(5)、委托培訓協議的終止
待崗后競聘無崗位并委托培訓期滿人員;
本人在待崗期間如提出下崗申請,在得到市行批準以后,委托培訓協議自動終止。同時,本人簽署下崗協議。
(6)、委托培訓協議的解除
委托培訓人員有如下情況,委托培訓協議自動解除。解除委托培訓協議人員按除名處理。
未按要求到委托培訓中心培訓學習或報到者;
違反行內各項規章制度或委培期間觸犯法律者;
四、 時間安排、方法步驟
1、 時間安排
委托培訓中心12月下旬成立并開始工作。
2、 方法步驟
(1)、符合委培條件人員在各自支行填寫《委掊人員審批表》及《承諾書》。此件留存支行備
案。
(2)、支行根據“綜合柜員持證上崗考試及崗位競聘結果”填寫《員工委托培訓請示》。
(3)、完成“定崗、定編、定員”并通過市行驗收的支行,向委托培訓中心申報人員委托培訓請示并上報委托培訓人員名單。
(4)、委托培訓中心根據名單并通過人力資源部審核后,逐行接收委培人員。
五、組織機構
委托培訓中心領導小組組長:崔敬禹
副組長:黃永久
成員單位:工會、人力資源部、保衛部、紀檢監察室。
委托培訓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工會負責。具體工作售貨員由市行統一安排。
六、 幾點要求
1、 各部(室)、支行都要以大局意識配合委掊中心的工作。
2、 委培人員的管理工作要在嚴格貫徹法律法規、落實委培政策、措施及委培期間各項規章制度的基礎上開展工作。
3、 嚴格履行委培期間協議管理,嚴格考勤,嚴格考核,使行內人事制度改革得到落實。
_年十二月七日
附表:1
委托培訓人員工資表
執行時間:_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