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業委托保修協議(精選3篇)
住宅物業委托保修協議 篇1
第一條 協議雙方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浙江省住宅物業保修金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托乙方對 (物業名稱)的保修事項提供保修期內的維修施工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座落位置: 區 路(街道) 號
四至范圍:
東 南
西 北
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商場 平方米,辦公樓 平方米,工業廠房 平方米,停車場(庫) 平方米,其他: 。
第三條 委托保修事項
甲方將物業區域內的以下 (可選擇)保修事項的維修施工委托乙方承擔:
1、屋面防水工程;
2、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門窗的防滲漏;
3、供熱與供冷系統;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
5、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和基礎設施工程;
6、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包括照明燈具、消防器具、防盜門、避雷裝置、 、 等;
7、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包括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水泵間、 、 等;
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保修事項維修服務質量標準
1、維修及時率達到 %;
2、維修質量返工率低于 %;
3、維修服務滿意率達到 %;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委托保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托乙方為其保修事項維修施工過程中,應維護對方(乙方)的權益和企業品牌信譽,達到互惠互利、共同合作的目的;
2、甲方根據維修項目內容應事先做好現場調查核準,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維修施工方案和維修施工費用預算報價,并根據市場物資、材料、人員工資等的費用情況對報價進行調整。甲方應按核準后的施工費用預算報價,預先支付一定的施工費用給乙方作為開工費;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維修施工流程和施工質量,對施工管理和施工質量不符合施工方案的,有權對其進行糾正,提出整改意見,對糾正后不整改的,有權要求停止施工;
5、甲方費用支付方式采用維修補貼金的,甲方有權根據協議維修服務質量標準,對乙方的施工質量進行考評,并依據考評結果支付維修補貼金;
6、甲方在對乙方的施工質量進行檢驗后,應在施工驗收單上簽署意見;
7、甲方應依據協議約定,按時結算維修施工款項。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為交付物業的委托保修事項進行維修施工,應維護對方(甲方)的權益和企業品牌信譽,達到互惠互利、共同合作的目的;
2、乙方應根據甲方書面報修的項目內容,按規定時間編制施工方案及施工費用預算清單報價,報甲方審核;
3、乙方接到甲方審核確認后的施工方案及施工費用預算清單,應按規定時間派工程人員進駐施工現場,并按施工方案開始施工;
4、乙方應接受甲方人員對施工程序和施工質量的監督檢查,接受甲方人員的意見和建議,保證維修施工質量,達到驗收合格交付;
5、乙方應編制維修施工方案,規范現場施工管理,做好維修項目進度記錄,填簽維修施工驗收單;
6、乙方應合理編制維修施工費用預算報價,如遇市場物價浮動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通報;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按照施工方案及施工技術保障要求進行實施,以確保施工質量,如不按施工方案要求施工,造成施工質量不合格,而出現返工維修,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8、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時審核施工方案和確認費用預算清單而造成延誤開工日期和其他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確因設計缺陷,結構性原因或一般性維修無法解決的產品質量問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應接受甲方的考評和維修服務滿意度的調查。
第七條 費用支付方式
(一)維修補貼金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每年給予乙方維修補貼金人民幣 元。甲方按 (季/半年/年)對乙方維修服務的內容、質量、標準進行一次考評,根據考評結果支付 (季/半年/年)補貼金人民幣 元。考評不達標,每少一個百分點,則扣除相應維修補貼金的 %。
(二)維修施工費用
根據不同的修理項目,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保修費用:
1、簡單維修項目:由甲方向乙方派送聯系單,乙方簽收后,根據聯系單上所列的地點、時間進行現場情況檢查,在與甲方確定工作內容和完工時間后組織實施,完工后由業主在聯系單上驗收簽字。乙方憑經過驗收的聯系單定期到甲方辦理經費結算,按 (月/季/半年)結算一次。
2、大額修理項目:對維修費用預算在 元以上的項目,甲方應預付 %的經費用于乙方購買維修材料、預付人工費用等。施工結束后,乙方憑施工驗收單、施工決算清單等報甲方審核,甲方應在
天內一次性結算施工費用。
3、緊急修理項目:發生涉及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乙方在接到甲方報修通知后立即到達現場進行搶修。施工結束后,乙方憑相關證明報甲方審核,甲方應在 天內一次性結算施工費用。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雙方如果出現各自未能履行其權利和義務時,應及時協商達成共識,協商不成,各自可按權利、義務提請仲裁及訴訟。
2、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義務,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有權提請申訴并要求賠償。
3、乙方未按約定履行義務,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提請申訴并要求賠償。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1、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2、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協議份數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保修金管理機構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物業委托保修協議 篇2
甲方: 深圳市羅湖區___住宅區業主委員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 代表人:
乙方: 公司
法人代表:___
經___住宅區業主大會20xx年12月31日投票表決同意:直接聘請深圳康發發展公司為___住宅區(以下簡稱“本住宅區”)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為保障管理服務正常運行、規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合同的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1、住宅區位置: 深圳市羅湖區_______。
2、占地面積: _____平方米。
3、建筑面積: 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_____平方米(分別為別墅_____平方米、復式別墅_____平方米、高層_____平方米、多層_____平方米);商業面積:_____平方米;服務樓面積:_____平方米(含首層停車庫);其它面積(配電房、地下室等)_____平方米。
4、 住宅戶數:_____戶(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業主入伙戶數_____戶,_____戶未入伙)。
5、物業類型: 混合住宅小區。
第二條委托管理服務事項
1、本住宅區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本住宅區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供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籃球場、兒童游樂園、康樂設施、中心廣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本住宅區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小區消殺;公共區域綠化等。
6、本住宅區交通、車輛行駛、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區的安全管理,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規劃紅線內范圍進行全天候安全監控和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做好小區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區的社區文化的開展建設。
9、本住宅區物業、業主、管理服務檔案、資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關法規和行業政策規定的,和在本合同簽訂后新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服務期限為3年。自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0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審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和決算。
2、對乙方的管理服務水平進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評定,如聘請專業公司需要支付費用的,則該費用從物業收費中支出。如未達標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區業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終止合同。
3、聘請獨立審計機構每年對有關賬目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在物業收費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虛假或失實的賬冊、傳票等致使甲方利益嚴重受損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終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催繳物業管理服務費;不慫恿、煽動業主不繳物業管理服務費;反對業主無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致使其他繳費業主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行為。乙方應作好對欠費業主的催繳、統計、記賬工作,確保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繳率不低于總應收費的98%,如無故達不到該收繳率,則低于的部分以乙方的傭金抵扣。
5、業主應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得拖欠。逾期欠費業主將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計算繳納滯納金。乙方有權對欠費超過1個月的業主進行公示通報;對欠費超過3個月的業主,可提起訟訴追討,敗訴方除補繳物業管理費外,還應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的應由甲方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全面執行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羅湖區___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以下簡稱“服務方案”)。
2、完善并制訂與“服務方案”相匹配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以外制訂涉及業主權利義務的物業管理辦法的,以及向業主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的,應事先報告并獲得業主大會批準。
3、有權選聘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本住宅區的單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整體管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不得將任何單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4、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乙方應在本住宅區顯著位置長期公示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等內容。
5、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甲方審定后組織實施。
6、購買本住宅區的公共財產及公眾責任險。
7、作為提供物業管理和服務的對價, 乙方每年年度終了時按年度物業管理總支出的10%計提物業管理服務傭金(以下簡稱“傭金”)一次。
8、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所有收支賬目,按政府規定由乙方每3個月向業主
公布一次,張貼時間不少于15天,賬目公布前送交甲方審核備存。賬目公布時間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況延遲公布賬目需書面告知甲方。
9、鑒于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區的事實物業管理人,乙方有權力追繳歷年來業主欠繳的物業管理費用。
10、對本住宅區的公共或共用設備、設施和相關場地,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區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11、為使本住宅區物業的保值、升值,乙方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阻止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擅自改變本住宅區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將住宅用作商業、辦公、集體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3、開展積極向上、健康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4、本合同終止時,及時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住宅區的公共財產,包括物業管理費結余、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等。
15、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本住宅區定位為高檔次的住宅區,乙方應執行與之相匹配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具體按《深圳市羅湖區___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第七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收取標準及管理
1、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按如下標準收取:別墅物業每平方米5.20元/月;復式別墅每平方米3.55元/月;高層物業每平方米3.60元/月;多層物業每平方米2.30元/月;商業物業每平方米5.00元/月-6.00元/月;服務樓每平方米2.50元/月(以上物業面積均按建筑面積計算)。
2、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月直接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向已繳費業主提供上月物業服務收費明細賬單并接受業主查詢。乙方必須按政府規定和程序收費,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
3、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結余部分歸全體業主所有,用于彌補以后物業管理費的不足,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條 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按政府收費標準收取:高層每平方米建筑面積0.25元/月;多層每平方米建筑面積0.15元/月(別墅除外)。隨物業管理服務費一齊由乙方直接向業主收取,管理處對本體基金以房屋本體每棟為單位進行專(記)帳管理,并設立專用賬號存儲本物業的本體基金。
2、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規定的專項本體維修基金使用范圍專款專用,乙方先立項報價,甲方審核簽字后實施的程序進行運作。
3、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賬目,每3個月由甲方向業主公布一次,張貼時間不少于15天,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賬目公布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備存。賬目公布時間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
4、業主拖欠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規定辦法進行處理。
5、本住宅區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交納、使用、續籌、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規定》執行。
第九條 公共設施及業主共有物業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區屬業主私家車位以外的所有室內、室外停車位實行統籌使用,暫定每車每月車位使用費(含車場管理費)為220元。
2、本住宅區的業主私家車位,每月每個車位需繳納車場管理費30元,與物業管理費合并使用。
3、本住宅區產權屬于乙方的室內停車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計76個,由乙方有償提供給全體業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個車位每月200元(不含車場管理費)的固定標準凈提取76個車位使用費。
4. 本住宅區的臨時停車的收費按市政府指導價執行。
5、本住宅區嚴格控制外來車輛的停放,除極其特殊的情況外,禁止外來車輛停泊過夜。
6、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7、本住宅區公共區域的電梯廣告及相關收入、除乙方權屬之外的停車場收入、特約服務收入等,歸全體業主所有,和物業管理費合并使用。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續約與交接
1、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到期后,雙方合同關系即終止。乙方應提前30天按政府、行業法規,填報固定資產、辦公、設備、住宅區資料等交接清單,送甲方審核。住宅區物業收費財務賬目,應于合同終止后的10日之內,送交甲方審核,由甲方聘請專業財務公司進行審計。
2、乙方愿意續約的,應在合同到期前60天,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開業主大會決定續約與否。如本住宅區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同意續約的,將直接與乙方續簽合同。
3、本住宅區業主大會表決結果達不到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后自行終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業管理服務公司。
4、新老物業管理公司的交接過渡期最長為2個月,乙方應提供過渡期物業管理服務;2個月過渡期滿后,必須按規定進行交接、撤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服務標準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務標準或損害物業共同利益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給業主個人造成損害的,應向業主個人賠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
3、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物業管理服務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物業管理服務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5、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6、甲乙雙方以及業主因物業服務發生爭議的,應盡量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羅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結果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7、合同期未滿,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業管理服務的;乙方不按時交接、撤離的,均應向甲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一步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羅湖區___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對甲乙雙方及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均具約束力。
甲方:深圳市羅湖區___住宅乙方:深圳發展公司
區業主委員會
負責人:
年月日
負責人:
簽署日期:年月日
住宅物業委托保修協議 篇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項目委托于乙方實行物業管理,特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范圍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積: 平方米
建筑面積: 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二、物業管理工作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負責【 】項目全部建筑物及所屬戶內外設施設備(包括公共
部分以及出租部分中歸屬甲方所有的部分。租戶入住后如有特殊的物業管理需求,由租戶與乙方自行協商,甲方不予承擔)的運行和管理,行使房屋使用區管理中心職能,具體服務內容如下:
(一)管理團隊
根據廠房日常管理工作的需要,進行管理工作整體規劃,做好組織結構設計,
建立相應管理部門,并配置相關管理人員。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規定、流程,職責清晰、責任到人。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行使廠房管理中心職能,并定期向甲方進行管理工作情況匯報。
(二)保潔
負責全部建筑物及所屬戶外設施的保潔服務,主要包括:
1. 樓道、大廳、管理用房、公共用房、商業用房等的清潔服務;
2. 公共衛生間及其附屬設施等的專業消毒、清潔服務;
3. 建筑物門、窗、墻面、吊頂,室內家具、設備等的清潔服務;
4. 廣場、運動場地、停車泊位、道路、綠地、路燈等戶外設施的清潔服務;
5. 建筑物外墻的清潔服務;
6. 其他相關清潔服務。
(三)保安
提供公共秩序的維護(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屬特約服務,另有約定。),主要包括:
1. 小區和門衛管理,包括出入管理、證件(卡)和備用鑰匙的管理;
2. 值班和巡邏;
3. 公共秩序的維護;
4. 車輛、行人秩序的維護和管理,及停車泊位管理;
5. 安全設施的維護;
6. 甲方組織或批準的在科研樓室外場地舉行的各類活動的秩序維護和安全保衛;
7. 甲方批準的科研樓室外場地臨時攤位的秩序維護和安全保衛;
8. 易燃、易爆、毒、腐、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登記和保管。
(四)綠化
1. 室外公共綠地常規養管服務,含全部植物的養護與管理。
2. 室內外鮮花擺放及養護,含重大節日、重要事件的鮮花擺放。
(五)維護
1. 建筑物及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及其他科研樓內及其附屬物。
2. 全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年檢、運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照明、天線、避雷、暖氣干線、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配電設置設備、給排水設備、換熱設備及其他甲方委托的管理設備。
3. 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停車場及其他甲方委托的管理場所。
(六)收支管理
甲方建立房屋使用區專用管理帳戶,乙方負責該帳戶的日常收支管理。乙方應設專門財務人員負責,每月向甲方報送財務帳目。主要包括:
1. 代甲方收取租戶的租金、能源費等。
2.海運街通用廠房服務項目中存在收費項目的,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收費標準代收費用。
3. 經甲方批準認可的費用支出。
(七)租賃代管
按照甲方要求,為經過甲方確認的租戶辦理租賃手續,并代甲方保管租賃合同。
(八)租用退租
1. 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租用單位或人員辦理租用退租手續。
2. 退租時,進行海云街通用廠房資產使用情況檢查,有損壞的按照相關約定扣減押金、或收取賠償金。
3. 乙方要保證海云街通用廠房實際入住單位或人員與經甲方確認的單位或人員一致。發現不符應予以制止,并及時通告甲方。
4.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安排單位或人員入住到房屋使用區內。
(九)電子化管理
乙方應建立符合甲方要求的財務信息、資產維護情況、租用退租情況等有關的電子化管理信息檔案和數據庫,并及時更新。
(十)物業檔案管理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設備說明、維修養護記錄及竣工驗收資料等,建立并及時維護更新各種設備、設施等物業管理內容的基礎檔案,符合大樓等級評審的要求。
(十一)專用房屋服務
1. 乙方應為甲方在房屋使用區內的接待活動,安排接待服務人員,提供擺放、布置、引導、接待、飲料提供等相關服務。
2. 會議室召開會議(僅限于屬于甲方組織的會議)時,安排會議服務人員,提供擺放、布置、設備準備、秩序維護、引導、接待、飲料提供等相關服務。
3. 甲方負責屬于甲方的會議室等房間的安排使用,乙方不得隨意調配使用。
4. 協助甲方制定會議室等房間的管理和租用方案,經甲方批準后執行。 (十二)停車管理
1. 針對房屋使用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停車位的分類(汽車、自行車等)管理辦法。
2. 保證車輛的秩序和車位整體環境整潔。
(十三)臨時應急
乙方應根據房屋使用區實際情況,制定相應應急預案,確保臨時性應急工作的順利開展。
(十四)出租區裝修管理
針對海云街廠房的特點,制定出租區域裝修的統一規定,經甲方批準后執行。以保持樓內(特別是與公共區域銜接的部分)裝修風格的美觀、整齊、統一,并將裝修對公共秩序和對其他租戶的干擾降到最低程度。
(十五)單位協管
對租賃海云街廠房的單位指定的協管員進行統一管理,指導、協助其日常工作,保證相互之間密切配合。
(十六)其他
1. 乙方應制定《物業管理規約》等保障海云街廠房日常運營規范的制度性文件,并督促租戶和其他使用廠房的單位與人員予以遵守。
2. 提供日常接待、問訊、引導等服務。
3.提供查驗接管服務,協助甲方做好海云街廠房接收工作。
4. 對出租商業用房的招租提供必要協助。
5. 對管理用房、公共服務用房的功能設置和運營提出調整建議。
6. 根據實際情況對商業用房的功能設置和運營提出調整建議。
7. 按照甲方要求對政府派駐機構的工作提供必要配合和協助。
8. 電梯、消防、電力、電表、熱力設備加藥、發電機用氣用油等每年固定的檢測費用、或正常運行和應急必須的維持費用,均包含在物業費內。甲方除支付約定的維修費用和公共能源費用外,在物業日常運行中,原則上不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9. 乙方要遵守國家、天津市、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的行業管理。
10. 甲方不提供開辦費,乙方開展業務所需的資產由乙方自行購置。乙方應在報價方案中列明相關費用明細,如甲方全部或部分提供了相關資產,將按照乙方報價從物業費中扣除。
11. 乙方如有意承擔辦公樓食堂和商業用房承擔等的經營,可參加甲方組織的招租工作。
三、管理和服務標準
物業接管三個月內,根據物業的特點及要求,制訂一套針對甲方的物業管理標準,該標準經甲方修訂認可后執行。
四、取費標準及報酬支付方式
1. 物業管理費標準:
上述費用包含乙方按照本合同(含附件)提供各類物業管理服務所需要管理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獎金、加班費、管理費、工服及洗滌費、設備與工具、交通費、公共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維修費(單項維修工程在一萬元以下的維修項目)、保養費、清潔衛生費、保安費、辦公費、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費、變電站維護費、設備實施年檢費(電力年檢、電梯年檢、避雷年檢、消防年檢、滅火器年檢、滅火器充藥等法律法規要求的各種年檢)、稅金、利潤、備用發電機定期檢測和用油等所有費用(不含公共能源費用),以及因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而發生的任何設備工具投資及折舊、人力資源成本、財務成本、技術支持、采購、差旅費等費用。但不包括下列費用(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元以上單項房屋和單件設備的大修、改造費用;
(2)政府部門對建筑物及其業主收取的各種稅費;
(3)附屬設施的各種保險費。
2. 物業管理費采用包干形式,除雙方約定的條件外,任何一方不能隨意增加和減少取費標準。但如果甲方增加乙方服務項目,應當根據情況增加管理費標準或數額。
3. 物業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如下:
物業費按月支付,每月號之前乙方向甲方報告海云街廠房的出租情況,每月的號之前甲方根據相應的管理費標準支付乙方上月物業管理費。
出租面積一旦達到平米以上,即按正常物業管理費支付,即使出現退租情況導致出租面積降低到平米以下,物業管理費不再減少。
雙方同意在乙方自年月日開始起算物業管理費。
4. 不包含在物業管理費用的部分,如需要乙方代為收取和交納,采用實報實銷的方式。
五、驗收與接管
1. 甲方應當在乙方正式接管和進駐前,將乙方管理范圍內的建筑、設備、工程檔案移交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資料或其復制本;
(1)與建筑工程有關的所有圖紙、設計、變更、竣工驗收文件;
(2)與建筑工程有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3)工程和設備、器材、材料物品的手冊、說明書、保修單、質量證書;
(4)功能區分布圖及總平面圖;
(5)其他與建筑有關的資料。
2. 甲方對物業使用功能的變化和調整,應當及時告知乙方。設計設備、線路的更改,應當將變更圖紙交乙方存檔。
3. 乙方應當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資料以及乙方物業管理的檔案資料。如合同期滿雙方解除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應當在交接過程中將全套完整的檔案資料移交甲方。
4. 前述任何資料的交接都必須簽署交接憑據。
六、乙方經營條件的提供
甲方為乙方提供如下經營條件:
1. 管理用房:甲方提供必要的房屋作為乙方的管理用房。
七、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1. 有權充分享受乙方應當提供的服務;
2. 作為業主,監督和檢查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和管理服務質量,提出合理的意見和要求;
3. 甲方協助乙方共同制定各項物業管理制度;
4. 甲方應保證委托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達到并通過了國家驗收標準,有關房屋建設的手續合法、齊全。如房屋建筑質量存在問題,甲方應當負責返修或委托乙方進行返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5.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物業的全部圖紙、檔案、資料、文件;
6. 甲方應安排固定的機構和人員負責與乙方的工作配合;
7. 按期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費和其他各項應付款項;
8. 甲方出租或自行使用房屋時,要求承租方或使用方與乙方簽訂物業管理公約,并嚴格遵守管理公約和各項規章制度,保證乙方管理權利的完整行使;
9. 甲方應給乙方行使管理和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方便,包括提供管理用房;
10. 甲方有權隨時根據前述標準對乙方的工作進行檢查、考核,并有權利隨時對乙方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一旦甲方發現乙方的管理和服務不能達前述標準,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11. 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12. 完成其他應由甲方負責的事項。
八、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 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和物業管理的規范,充分行使管理的權利,對于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和機構給予必要的處理;
3. 乙方有權根據委托專營公司承擔專項管理和服務;
4. 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對物業進行全面的管理和服務,保證管理和服務的質量,維護良好的物業形象;
5. 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7. 乙方應對其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進行嚴格的教育和培訓;
8. 乙方應本著節約的原則,在不影響使用功能和服務質量的情況下,節省能源和費用開支。
9.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各種資料,供甲方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九、合同期限
1. 本物業管理周期為。自年月日之日起算,合同簽訂方式為一年一簽,每年初甲方將根據指標考核和評議情況確認一次,對年度指標考核和租戶滿意度≤80%,甲方可以扣除最后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如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者,則“委托物業管理合同”自動終止。考核合格合同自動延續。
2. 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如無任何一方提出到期解除合同的書面意見,則甲乙雙方繼續商談合作事宜。如一方在合同期滿三個月前通知另一方到期解除合同,則本合同在到期后解除,雙方應在期滿前的三個月內進行交接準備工作。
十、保險及物業損失事件的處理
1. 甲方應當自行辦理或委托乙方代為辦理各項資產的財產保險,保險范圍和險種由甲方確定,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2. 甲方應當將其辦理財產保險的情況和資料提交乙方,以便乙方在發生險情后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甲方的利益。
3. 乙方投保物業責任險及其他與承擔物業服務工作有關的保險,并將有關資料提供給甲方備案。
十一、運營管理檔案的建立、保管、移交
1. 乙方應當建立完整的物業管理檔案,全面記錄有關物業的情況。檔案應當包括如下內容:
(1)有關物業的原始資料,包括本合同第六條所規定的應由甲方提供的資料;
(2)乙方物業管理的日常記錄,包括維修日志、檢查記錄、值班記錄等;
(3)裝修、改造的圖紙、文件;
(4)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其他各種與物業管理有關的文件、憑證、數據資料等。
2. 乙方應對房屋使用區的所有檔案資料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公開這些檔案資料或將這些檔案資料并由第三方查詢、復制或使用。
3. 檔案中屬于甲方的資料,乙方在物業管理期滿后,應當將全套檔案資料移交給甲方,但乙方根據需要可復制其中的資料保存。
4. 乙方在物業管理期滿后,應將屬于甲方的財物,保險單等一并移交甲方。 十二、違約責任
1. 甲方違反合同第七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 乙方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 非因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任何一方擅自終止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最終導致合同不能履行,違約方應當賠償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給守約方,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負責賠償。
4.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5. 如因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與本合同發生沖突的,雙方應協商對本合同進行相應調整,使之符合法律規定。
十三、合同的變更、修改和解除
本合同(含附件)的任何變更和修改都應當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一致后,簽訂書面的變更和修改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修改合同。
十四、爭議解決方式
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2. 雙方就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后及在爭議處理過程中,雙方均不應因爭議的發生而改變或終止本合同的履行:爭議被最終裁決后,除因裁決而改變合同相應條款的履行外,其他內容仍應按合同繼續嚴格履行。
十五、附件
1. 本合同包括如下附件:
2. 本合同的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附則
1.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授權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宣,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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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