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車輛委托租賃協議(精選3篇)
私人車輛委托租賃協議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為明確委托出租方與承租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協議如下:
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為乙方提供合法可用的車輛。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租車費用。乙方同意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租用甲方提供的車輛,簽訂合同后三天內,繳納50%的定金,并在出車前三天內付清全部車款。
2.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輛和司機,乙方應按照此車限載人數,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限載人數。
3.雙方商定此次租車所行駛之行程后,若無特殊情況,雙方不能隨意改變行程;乙方若確實需要改變,由雙方協商后才能改變,由此增加之費用,由乙方支付。
4.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所收費用恕不退還;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并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若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合同,則退還部分費用。乙方若需延長租車,需經甲方同意,并由乙方確認,并支付相應的增加費用。
5.甲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約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提供乙方使用。若延誤半小時以上,甲方需支付乙方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行程延誤,則由乙方承擔責任,并按照合同約定之終止時間履行合同。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由駕駛員或車輛故障造成的時間和路程的增加,乙方不需支付額外的費用,并按照合同約定之行程繼續履行合同。
6.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盡快的提供相應的備用車輛,或雙方協商一致,提前終止合同并退還剩余的費用。若由甲方或司機在途中為其提供相應的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7.甲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注意檢修車輛和注意車輛安全,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在行駛過程中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制止直到安全為止;若駕駛員不聽勸阻,乙方應立即聯系甲方并有權拒絕上車,由此造成之損失,甲方應盡全力協助乙方向駕駛員及所在單位追討。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8.如因不可抗原因,如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堵車、非本車交通事故、政府、軍隊管制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或不可預見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延誤,則甲方承擔所需費用的10%,乙方承擔所需費用的90%,互不追究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后續事宜。
9.若因司機或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方或其所在單位協調處理。
10.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本合同附件和正文同樣具有法律效力。簽字蓋章后的合同和附件的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11.甲方擁有本合同解釋權。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或按有關法規執行。
甲方:______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車輛委托租賃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為明確委托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協議如下:
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為乙方提供合法可用的車輛。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租車費用。乙方同意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租用甲方提供的車輛,簽訂合同后三天內,繳納50%的定金,并在出車前三天內付清全部車款。
2、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輛和司機,乙方應按照此車限載人數(不包括駕駛員),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限載人數。
3、雙方商定此次租車所行駛之行程后,若無特殊情況,雙方不能隨意改變行程;乙方若確實需要改變,由雙方協商后才能改變,由此增加之費用,由乙方支付。
4、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所收費用恕不退還;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并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若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合同,則退還部分費用乙方若需延長租車,需經甲方同意,并由乙方確認,并支付相應的增加費用。
5、甲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約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提供乙方使用。若延誤半小時以上,甲方需支付乙方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行程延誤,則由乙方承擔責任,并按照合同約定之終止時間履行合同。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由駕駛員或車輛故障造成的時間和路程的增加,乙方不需支付額外的費用,并按照合同約定之行程繼續履行合同。
6、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盡快的提供相應的備用車輛,或雙方協商一致,提前終止合同并退還剩余的費用。若由甲方或司機在途中為其提供相應的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7、甲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注意檢修車輛和注意車輛安全,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在行駛過程中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制止直到安全為止;若駕駛員不聽勸阻,乙方應立即聯系甲方并有權拒絕上車,由此造成之損失,甲方應盡全力協助乙方向駕駛員及所在單位追討。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8、如因不可抗原因,如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堵車、非本車交通事故、政府、軍隊管制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或不可預見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延誤,則甲方承擔所需費用的10%,乙方承擔所需費用的90%,互不追究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后續事宜。
9、若因司機或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方或其所在單位協調處理。
10、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本合同附件和正文同樣具有法律效力簽字蓋章后的合同和附件的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11、甲方擁有本合同解釋權。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或按有關法規執行。
12、附則:
甲方:
時間:年月日
乙方:
時間:年月日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聯系人:聯系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私人車輛委托租賃協議 篇3
開發商:上海置業發展有限公司
受托方:上海廣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
委托方: (乙方)
乙方購買由上海置業發展有限公司開發建造的廣場(以下簡稱本商場)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位于上海市浦東新區路號、號,鑒于政府對本商場商業形態、經營內容的整體要求,以及商場自身市場培育和規范有序經營的要求,乙方將該商鋪委托甲方統一經營管理,甲方接受此項委托。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的原則,就全權委托物業經租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物業狀況
1、地址及物業編號(詳見產權證或店鋪劃分示意圖):
2、面積:
3、權屬:
4、預售總金額:¥萬元 (以最終實測面積計算之總金額為準)
二、委托形式和期限
1、乙方全權委托甲方獨家代理本物業經租活動。
2、本合同所稱的“委托經營”系指乙方將所購商鋪在一定期限內委托甲方經營,并授以甲方的名義對外招商和訂立租賃合同或以其他方式對該商鋪進行商業性利用,合同期內甲方支付乙方向上海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購買的“廣場”之單元商鋪總金額(以最終實測面積計算之總金額為準)的6%(含稅)/每年作為匯報。在期滿時由乙方收回自行經營或作其他處置的運作方式。
3、甲方自受托之日起,全面負責本物業的對外宣傳和簽署相關的租賃協議并付之實施具體的市場運作。
4、首期委托期限議定為5年,即本市場開張之日起5年內。(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委托甲方經營該商鋪,則期限為3年,本合同條款繼續延用。委托經營期間,乙方將該商鋪交由甲方統一經營管理。交房之日至年月日該商鋪由甲方管理,甲方在此期間進行招商裝修等額準備工作,不向乙方償付所約定的回報。
5、合同期間,乙方對該商鋪如需轉讓、出典、抵押或設置任何他項權利的行為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確保受讓人或承典人或他項權利人出具書面文件確認由其繼續履行合同乙方義務。
6、委托經營期間,乙方不得自行轉租。未獲甲方書面準許不得自行經營。
7、委托經營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銷對甲方的委托(但甲方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除外)。
8、委托經營期滿,乙方以該商鋪的屆時狀態收回該商鋪,商鋪內外固定附著的裝飾物等無償歸乙方所有,但專屬于前經營者的字號、專用商業內容的固定裝飾物除外。
9、鑒于甲方在本商場經營初期需承擔相當的市場風險,考慮到市場培育需要投入大量成本,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在委托經營期間向乙方以人民幣的形式支付固定回報。從200年起每年的11月份支付。
10、委托經營期間,因使用該商鋪的人員對房屋的不當使用造成房屋的損壞或因其不當使用影響房屋結構導致甲方的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修復責任。
11、委托經營期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統一經營的實際需要,在不破壞建筑承重結構的前提下,對本商場商鋪進行分割布局調整,及對該商鋪進行符合經營風格的裝飾裝修。經營期滿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復該商鋪初始分割狀態或保持原狀,裝修裝飾按本條第8款執行。
12、為便于市場的規范管理,任何形式的入駐,均須與市場管理簽署統一的租賃協議或其它約定。
三、委托與收益費用的結算
1、本物業收益金議定為本單元商鋪總金額(以最終實測面積計算之總金額為準)的6%(含稅)/每年作為回報。
2、本市場開張之日,核定為收益金起始日。(自年月日起算)。
3、收益金結算用期為12個月/次。結算方式為:劃款或現金,甲方收款后應及時出具發票或有效憑據。
4、甲方屬市場經租管理部門,受托是為了市場的規范經營。除收益金以上的溢價部分外,不再另行收取委托費。
5、收益金的設定是甲、乙雙方共同擬定的結果。溢價部分為甲方市場運作的正當受益,乙方對此不得提出要求。
6、若本物業在經租過程中,不能單獨達到設定的收益金價值。甲方仍應按正常地結算方式,將收益金結付給乙方。
四、違約責任及處理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單方面提前終止委托經營合同的,應賠償乙方回報損失,賠償金額=提前月數6個月回報額。
2、未盡到管理責任,導致商鋪使用人在委托經營期間損壞房屋的,承擔修復責任,經修復仍影響房屋使用價值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未按時償付經營回報的以每延遲一日支付萬分之一的滯納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擅自解除對甲方的委托或在合同期間對商鋪進行轉讓、出典、抵押或設置任何他項權利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以單方面終止合同同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提前終止月數6個月回報額,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委托經營期內因不履行與該商鋪有關的抵押貸款合同義務,導致本合同中的甲方權利受到限制,因而導致甲方經濟受損,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以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同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提前終止月數6個月回報額,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以上各項條款為甲、乙雙方共同擬定,如有未盡事宜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可根據實際情況,擬定補充協議以闡明。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若有任何一方違約,守約方可根據有關條款,向違約方追償違約責任,直至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壹式肆份,雙方簽章后生效。雙方各執貳份。
八、本協議于年月日簽訂于上海市浦東新區。
九、備注
1、乙方附房產證或有效憑證復印件壹份。
2、進戶證明等。(復印件)
3、乙方有效身份證明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