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私人借貸擔保合同書(精選3篇)
委托私人借貸擔保合同書 篇1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向乙方借款提供擔保。三方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借人民幣元整,月利率為%。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本金后,應出具《借據》給乙方收執。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占用天數計算。
第三條還款時間及方式,具體詳見《還款計劃書》。
第四條借款來源與用途.
乙方出借的款項屬于自有的合法收入。
甲方借款只限用于.
第五條保證條款丙方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丙方的保證范圍為:借款本息、逾期利息、實際債權的訴訟費。
丙方的保證期限為:本合同第二條中的借款期限。
丙方向甲方收取的擔保費用為借款額的%。
丙方向甲方收取的咨詢服務費用為借款額的%。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提前還本付息;丙方有權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提前行使擔保權利:
向乙方及丙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的;
未按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的;
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的;
為其他人作擔保,或用自己的財產為其他人設定抵押的;
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等形式變更的;
提前清償其它債務,或未按約定按時足額清償其他債務的;
因涉及重大民商事訴訟、仲裁或刑事案件導致重大信用危機的;
被停業整頓、被吊銷執照、被撤銷、被宣告破產的`;
有其它危及債權安全的情形的。
3、甲方在將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前,應取得乙方及丙方的書面同意。
4、甲方的地址、聯系方式、資產情況、負債情況等發生變更,應在變更后3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及丙方。
5、甲方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評估、公證、抵押登記等相關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
6、甲方應向丙方支付擔保費及咨詢費。
7、甲方可向丙方提供反擔保措施,反擔保合同由甲丙雙方另行簽訂。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
2、應配合丙方對甲方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管理和監督。
第八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應向乙方出具《擔保函》。
2、甲方未能按時還本付息的,丙方應履行擔保責任,代替甲方清償債務。否則,乙方有權通過法律途徑決。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履約過程中,甲、乙、丙三方應嚴格恪守本合同約定,認真履行本合同項下各自的義務與責任。一方發生違約時,應向守約方支付借款本金10%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應另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承諾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同意乙方或丙方將其違約行為在網絡、媒體及各級征信系統上公布。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凡與本合同有關及因本合同引起的糾紛,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乙、丙三方確認: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私人借貸擔保合同書 篇2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市**鄉*村*組,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上訴人:______________,女,漢族,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市**鄉*村*組,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原審原告),男,漢族,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市**辦事處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原審被告:__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小區單元*樓*戶,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不服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號民事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撤銷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號民事判決書,駁回_______________的全部訴訟請求。
2、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綜上所述:_________________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70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請求____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上訴人的上訴請求。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私人借貸擔保合同書 篇3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擔保方(以下統稱丙方):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注冊號碼:
住所地:
聯系電話:
鑒于:借款人需人民幣:(大寫)用于,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一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礎上,經由甲乙雙方友好協議,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借款
1、本合同項下: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人民幣:大寫的借款;
2、本合同項下借款僅用于:;
3、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借款期限為: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4、本合同項下寬限期為:借款期限屆滿之日的次日起5日內;
5、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借款期限與《借據》(本合同附件一)不一致的,以《借據》為準;
6、本合同項下借款在借款期限內,出借人不計收款利息;如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屆滿之前未向出借人全部履行還款義務,則自該筆借款發生之日起至全額償還之日起,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該筆借款的資金利息。
第二條借款人應當在借款期限屆滿前向出借人全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若逾期未全額償還,在寬限期限內,逾期每日向出借人支付本合同下借款總額5%的滯納金;若寬限期屆滿,借款人仍未向出借人全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視為借款人根本性違約,借款人除應當向出借人全額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滯納金、利息外,還應當向出借人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30%的違約金,同時向出借人支付其實現債權過程中所需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三條丙方項下各擔保人自愿以其個人所有的全部資產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違約金、出借人實現債權過程中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四條借款人及丙方項下個擔保人自愿接受強制執行,并自愿在任何時候配合出借人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所需費用有借款人支付。
第五條出借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出現任何可能致使本合同項下出借人債權難以實現以部分實現情形時,出借人有權提前主張本合同項下債權。
第六條本合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活解除本合同;確須變更、接觸的,必須經雙方協議并一致同意;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和合同中約定的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合同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訴至綿陽市游仙區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任何通知活溝通均應以書面形式直接送達。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自合同雙方簽字(捺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留存一份;
出借人簽字(蓋章/捺手印):
借款人簽字(蓋章/捺手印):
丙方項下各方簽字(蓋章/捺手印):
本合同簽到時間:
本合同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