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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發布時間:2023-02-10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精選20篇)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1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住宅區物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委托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委托管理范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區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_____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托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托管理形式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____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_____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饗罟芾矸ü婧禿賢娑ǖ腦鶉我螅菁追絞諶ǎ員咀≌鏌凳凳┳酆瞎芾恚繁J迪止芾砟勘輟⒕彌副輳⒊械O嚶υ鶉危躍踅郵薌追郊觳榧嘍劍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 乙方須本著_____、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_____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_____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_____指標_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___%獎勵乙方。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管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分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

  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路

  2.總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平方米),

  4.樓宇______棟_____套;其中:高層樓宇_____棟_____套多層樓宇_________棟_________套;

  5.業主數量:_________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_________元; ;

  (2)物業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____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平方米;

  (3)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_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_______所,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小學_______所,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幼兒園________所,建筑面積___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網球場____________個,占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門球場____個,占地面積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兒童游樂場所______個,占地面積______平方米;

  其他: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路燈______盞;庭園燈______盞;其他燈:a.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

  (6)污水檢查井______個,排污管______米;雨水檢查井______個,雨水管______米;化糞池______座;明溝___________米;暗溝______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______個;

  (8)停車場______個,總占地面積______平方米,車位______個;

  (9)綜合樓______座,建設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肉菜市場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 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______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3)醫院______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已竣工交付使用,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預計______年______月可交付使用。

  8.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人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選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征求業主的意見后提出管委會委員候選人名單,并作好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將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管委會候選人名單等在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管委會委員,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管委會產生后,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準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投票權的已人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并參加投票表決,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會成立后,負責召集此后的業主大會,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于接到該項提議后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召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于召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人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提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采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委托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須于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準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托書,否則該項委托無效。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并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本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權根據房屋的外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權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各種違章建筑、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并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物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并在三日內得到答復;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賬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可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合同或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會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召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訴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并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墻、梁、柱、樓板、陽臺、天臺、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并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準后方可施工,接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后部分(往用戶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戶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者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占用綠化地;

  (2)占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涂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_____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嗓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筑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妨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的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后,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30)進人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其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并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據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衛生管理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關于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系時,告知對方并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準的_____標準;管委會成立后,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并交業主大會通過后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o.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賬代管,用于房屋的外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本體主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后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采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可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他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區人住率達到30%后組織已人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人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后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法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并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業:住宅:________棟_______房

  商業用戶________棟______房(店、鋪)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委員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依法核準登記后,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切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_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___名,執行秘書_________名。執行秘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選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秘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秘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秘書為專職或_____。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物業管理并與其簽訂委托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并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_____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9. 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賬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至少公布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并經業主大會批準后可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秘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并書面陳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召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位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員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秘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并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后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的,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并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_____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后,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并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2

  必須優質所有走廊、通道及樓梯暢通無阻。為保護各業主/用戶自身安全起見,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時,應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發現其他用戶做出防礙公眾利益,阻塞走道等行為,更應主動舉報。 

  5、 景觀物品 

  各用戶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進行洗滌、晾曬、熨燙衣物或其他物品。 

  6、 神位 

  為保持環境清潔衛生,所有用戶禁止在門前或公共地方擺設神位及燃點香燭。 

  7、 電梯服務 

  嚴禁使用客梯作送貨搬運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運送,必須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貨梯進行。 

  8、 危險物 

  各業主不得在小區范圍內搬運,儲存及使用危險、易燃或易爆的物品。 

  9、 鐵閘/卷門 

  各用戶不得在其單位大門外或窗口裝置不符合管理處規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鐵閘工窗花。 

  10、 營業經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書面批準確,所有用戶不得在小區物業的公共范圍內擺設任何么用物品或進行各種形式的宣傳、經工業品、販賣活動,包括張貼、派發商品、樣品、宣傳品等等。各用戶及外來訪客亦不可在此范圍內向其他住戶進行派發物品、推銷或任何形式的磁擾。 

  11、 法律糾紛 

  業主或用戶在小區物業范圍內,因自身問題而引發的法律糾紛及事故,必須自選承擔所有法律及經濟責任。管理公司基受牽連而須進行額外工作及開銷,亦將由相關物業業主/用戶承擔。 

  九、 保安/安全 

  1、 為保障安全,所有的小區居住的業主及其雇傭人員,均應辦理住客證。 

  A 辦理住客證請與管理處聯系,書面寫明人員姓名并交一寸照片一張,證件需繳納押金。 

  B 若有人員變動,應及時到管理處發放或注銷證件手續。 

  C 住客證或臨時工作證不慎遺失,請及時報告管理處,并辦理補證手續(與開始輸時手續相同) 

  2、 大樓進出憑住房證,并于每晚23:00靜樓。 

  3、 小區每24小時均有保安人員值班和巡邏,請業主/用戶配合保安人員工作以保障所有入住小區住戶的安全,并請注意以下幾點: 

  A 若發現任何可疑人物,請在安全情況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B對進入大樓的訪客將要求做會客登記,每天23:00以后的訪客保安人員應先與住戶聯系,得到允許后方可探訪。 

  C 房間無人時,請鎖好門窗。 

  D 無人在室內時,關閉所有電器用具。 

  E 不要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尤其是在電梯內;在可吸煙場所,應處理好煙蒂和火種。 

  F 定期檢查,維修電器設備、電線和滅火器等。 

  G 發現有不明氣體時,不可開關電器包括使用電話,離開單位后,鎖好門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H 攜出大件物品及搬運貨物出小區、住宅樓,必須到管理處提出申請并開具出門許可證。辦理該手續須憑證戶證新自前往辦理。 

  I 住宅單位用戶世勿隨便開門給陌生人,開門前必須先從防盜眼辨別訪客。 

  J與監近用戶互相認識,保持聯系,以便朋家能夠互相照應。 

  K 如遇緊急情況時可直接報警(撥電話110)或直接打電話通知公安局總值班室。 

  L 如不幸被賊匪光顧,不應移動、清抹或洗滌任何現場物品。當情況安全后,立即通知管理處。 

  4、 除保安員外,物業亦高有先進保安裝置以確保各業主及用戶安全。 

  5、 住房保安 

  各用戶如需在其使用單位范圍內,自行聘用專職空著制服的私人保安員,必須事先向管理公司作書面申請,詳列人員數目,值班時間及所恬單位名稱,并須保證這些專職人員不得空著制服在小區公共地方活動,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誤會。 

  十、關于業主安裝防盜門、窗的有關辦法 

  為了保證業主對其住宅單位的安全需要,管理處允許在各住宅單位安裝我方指定的防盜門、窗、并由管理處指定的安裝隊伍進行安裝,規格、樣式及顏色由管理處指定,業主自己世勿私自購置指定之外的防盜門窗,以及由指定之處的安裝隊安裝。以上務請業主遵照執行。 

  附: 

  防盜門、窗安裝申請書 

  業主姓名

  樓室號

  防盜門窗型號

  顏色

  交費: 

  業主簽名

  管理處

  安裝隊 

  十一、防火 

  1、 防火措施 

  ·小區物業內部裝置有滅火設備,用戶應熟悉各項設備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用戶必須緊記除救火外,不得使用消防栓及各種設備作其他用途。 

  2、 防火知識 

  ·切勿令電線負荷過量或在同一插座接下來多種電器,例如電爐、熨斗電飯煲或吹風筒等,以免由于負荷過量而導致火警。 

  ·請遵照法例法定,切勿在單位內儲藏易爆易燃物品,最后離開單位前,檢查并保證煙頭已熄滅,并把全部還在開動的電器關閉。 

  ·易燃及危險性物品應放置在孩童無不觸及的地方。 

  ·請保持走廊、樓梯及防火通道暢通。 

  ·防火門必須保持經常關閉。 

  ·如遇到易燃物品氣味時,切勿觸動任何電器(包括電話、門鈴、電動玩具等)開關,小心打開所有窗戶,門,讓空氣流通,然后離開現場及盡快通知管理處。 

  3、 如遇火警時應采取的措施 

  ·保持鎮定 

  ·撥打電話119通知消防局 

  ·打破安裝在走廊的防火警鐘玻璃,按警鐘示警。 

  ·及時通知小區保安管理員或管理處,如時間許可,應通知監近用戶。 

  ·如遇到濃煙,應盡量貼近地面,并以濕毛巾覆蓋面部。 

  ·不要乘搭電梯,應用樓梯逃生。 

  ·盡快前往小區地面或空曠地方。 

  4、 防火演習 

  ·管理人員將定期進行防火學習及試驗各項救火設備。 

  十二、 清潔 

  管理公司已雇有清潔工人負責保持公共地方清潔,但仍有賴全體用戶的通力合作,維持社會公共道德,才可確保地方清潔。 

  用戶內部的清潔、衛生、防蟲工作,應由用戶自行負責,或委托管理公司之指定承包商處理。 

  大樓住房應將其室內垃圾用塑料代包裝妥當,擺放在管理處所指定的位置,清潔工人每天將會依時清理,切勿將垃圾堆放在樓內或小區的任何地方。 

  十三、 衛生管理細則 

  為給業主創造出一個優雅、清靜的居住、休閑環境,管理公司物制定衛生管理規定,條例如下: 

  第一條:公司將組織大量人力、物力對公共場所、設施進行定期的清理、消毒、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你充分享受舒適安全的生活及居住環境。 

  第二條:公司將定期進行消滅"四害"工作,絕不讓其滋生、蔓延。 

  第三條:請業主勿將廢物扔至樓下,應放入樓層或樓外指定垃圾存放處,由清潔工人每天定時打掃、清運。 

  第四條:禁止在小區內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等廢棄物。 

  第五條:禁止在小區建筑上張貼裝修、標語、廣告等。 

  第六條:禁止在公共場所搭建違章建筑。 

  第七條:禁止破壞公共設施,保護其清潔、完整。 

  第八條:禁止踐踏草坪、損害綠化設施。 

  第九條:業主裝修后的垃圾,請放在室內,由清潔員每日一次進行清理,禁止堆放在樓內或小區街道上。 

  十四、 保險 

  管理公司已為小區的所有公共設備購置保險,有關保險費將由管理費中預算支付。各用戶若認為有需要,可以自行為其單位的室內裝置購買保險。 

  各用戶不得做出與小區管理公約相違背的行為,或甚至導致物業保險無效,或令該保險提高之行為,如有此類事情發生,違約用戶需對因此而產生的所有開支及損失負。 

  十五、 常用電話號碼 

  夜間值班定:

  火警:119 

  派出所:

  匪警:110 

  醫院:

  急救:120 

  十六、 結語 

  為使購買小區的所有業主/住戶能享受幽雅、寧靜、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物制定本住房手冊。本手岫所列各條款,純為業主/住戶之利益著想,敬請各位合作。 

  業主應將手冊有關條款告知家中各人,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或管理處查詢,本公司將樂意盡力協助。對各位的真誠合作謹致謝意。

  并祝各位喬遷之喜,安居愉快。 

  物業管理公司 

  X年X月X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3

  甲方(委托人):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人):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____區____路的____住宅區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娛活動場所; 

  6.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輛行駛及停泊; 

  8.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托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托管理期限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商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附: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____區____路; 

  2.總占地面積:____平方米; 

  3.總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其他____平方米); 

  4.樓宇____棟____套;其中:高層樓宇____棟____套,多層樓宇____棟____套; 

  5.業主數量:____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____元; 

  (2)物業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____平方米; 

  (3)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____所,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小學____所,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幼兒園____所,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____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網球場____個,占地面積____平方米;門球場____個,占地面積_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兒童游樂場所____個,占地面積____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燈____盞;庭園燈____盞;其他為燈:a、

  b、

  (6)污水檢查井____個,排污管____米;雨水檢查井____個,雨水管____米;化糞池____座;明溝____米;暗溝____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____個; 

  (8)停車場____個,總占地面積____平方米,車位____個; 

  (9)綜合樓____座,建設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場____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____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____座,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13)醫院____座,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0有____、____、____項已竣工音樂會使用,有____、____、____項尚未竣工或交會使作,預計____年____月可交會使用。 

  8.其他事項: 

  (1)

  (2)

  (3)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征求業主的意見后提出管委會員候選人名單,并作發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的士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籌委會候選人名單街頭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籌委會,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籌委會產生后,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準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權的已入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并參加投票表閃,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會成立后,負責召集此后的業主大會,并每個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抽標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于接到該項提議后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于如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 

  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是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采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筍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須于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準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托書,否則該項委托無效。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并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機根據房屋的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善,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到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機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種違章建筑、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烽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并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和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并在三日內得到答復;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牧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右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事同或有在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對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如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拆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并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墻、梁、柱、樓板、陽臺、天臺、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并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準后方可施工,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后部分(往用戶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戶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占用綠化地; 

  (2)占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涂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筑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防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后,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進入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共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并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居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牧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衛生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的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系時,告知對方并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牧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和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后,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并交業主大會通過后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0。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帳代管、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后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以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采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它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區入住率達到30%后組織已入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入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后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支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并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 

  簽約時間:

  代表: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名下物業:住宅:____棟____房 

  商業用戶____棟____房(店、鋪)

  其它: 

  附: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條____住宅區業主管委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物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貪污核準登記后,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發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審計署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發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和,維護信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期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執行秘書__名。執行秘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先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秘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秘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秘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牧業管理并與其簽訂委托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并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牧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前款的第3、5、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產經業主大會批準后要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秘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如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并書面呈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如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們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 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中央電視臺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秘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并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后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并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則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后,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并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 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后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會的文件、資料、帳簿以及屬于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仁義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 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設備;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的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項目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括現金)由執行秘書管理,每月臺票向管委會會議匯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匯報。 

  第二十五條 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 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后生效。 

  附:住戶手冊 

  一、前言 

  二、簡介 

  三、物業管理 

  四、管理費用 

  五、設備及服務 

  六、裝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八、業主及用戶的其它責任 

  九、保安/安全 

  十、關于防盜門、窗安裝的有關辦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潔 

  十三、衛生管理細則 

  十四、保險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十六、結語 

  一、前言 

  為 了便于業主/用戶進一步了解小區管理公約的內容及運作情況,管理公司物編寫此住戶手岫,以供參考之用。小區住戶手冊根據管理公約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證小區所有精度及用戶能有效地使用其購置之物業,而并非對業主及用戶加以約束。管理公司將竭誠為各業主用戶提供盡善盡美的管理服務。 

  二、小區簡介 

  小區占地 公頃,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綠化面積  平方米,綠化率為  。物業管理公司以現代的意識、全方面的構思服務于業主,使業主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下,充分享受舒適、寧靜、祥和的生活,創造出一個溫馨、各諧、全新的花園式住宅。 

  1.按照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區的整體居住環境質量。 

  2.注意加強物業管理,保持住宅小區建設整體環境和使用功能長久良好。 

  3.實行超前管理,參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業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得到廣大業主的認可。 

  4.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主要負責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嚴格和管理制度,做到違者必罰,獎罰分明。 

  (2)保安:小區有專門保安力量,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 

  (3)清潔:保潔員定時清掃和清運垃圾,保持小區內地段衛生,做到地面無煙頭,無紙屑,地痰跡,無污印,垃圾清運采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運時再污染。 

  (4)綠化:負責小區綠化,四季維護樹木,花草,修剪花木,維護綠化景觀。 

  (5)車輛交通管理:對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加以限制,保持小區寧靜的氣氛。 

  (6)有償服務:代請保姆,代為購物,你訂機票,接送孩子,照顧老幼,病殘,打掃客戶衛生,成立老年活動中心等生活服務系列。 

  (7)有償中介服務:代業主出租、出售小區住房。 

  (8)設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業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據管理公約的條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為小區之物業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權 

  管理公司有絕對的權力代表各業主及用戶就有關管理本小區之一般事務與政府公共事業機構和團體進行磋商及處理有關問題。 

  3.公共地方及設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據管理公約條文所賦予的權力,將管理及負責所有公共地方、小區結構、電梯、泵房、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及設備之保養、維修及管理。 

  4.管理職員 

  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務,管理公司雇有專業管理人員及專業維修承造商負責小區一切日常管理及維修事務。請各業主及用戶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職員作么人性質服務,所有管理員工一律不準向業主,租戶。住客或任何承造熵收取管理賞賜或其他利益。 

  5.建議及投訴 

  任何人士若對小區環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議或投訴,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 

  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時間以外,小區監控中心仍有值班職員為客戶服務。 

  管理公司電話(辦公時間):

   

  管理處電話(二十四小時服務):

   

  四、管理費用 

  1.管理費 

  管理費乃根據每年度之管理開支預算而制定,計有管理員工薪酬,稅收,公共地方水電費、公共地方之清潔費用,公共設施維修費,法律及其他專業咨詢費用、小區保險、第三者保險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費金額將根據日后實際支出需要而調整,調整前各業主將獲預先通知。 

  2.管理保證金及管理基金 

  各業主應于驗收其單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數額相當于三個月的管理費用作為履約保證金。同時亦需支付數額相當于三個月的管理費作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維修開支。當管理基金不足時,管理公司可發也通知,要求各業主增繳管理基金。各業主不得動用保證金或管理基金,作為抵扣管理公約內所指定各項應付費用。 

  3.繳付管理費 

  樓宇管理費于每月10日前繳付,管理公司為各用戶專責管理本小區,任何租戶延期繳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有機根據公約賦予的權力征收利息、催繳手續費用,甚至停止供應水,電及采取適當的法律行動追討。 

  付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辦法: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區管理處。 

  4、管理費盈虧 

  小區之管理公約內訂明,如管理費不足以應付各項開支時,各業主須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數目,如有盈余,則將會撥入下年度帳目。各業主與用戶床相互協調使用期間的費用分攤比例,管理公司最終將以物業業主為法定負責人,而不涉入業主與用戶之間之關系。 

  管理帳項 

  5、 管理帳項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收入及支出帳項將按時向各業主/租戶通知。各業主在繳足所有應付管理費用的,有權向管理公司索取有關帳單副本作為參考。 

  6、業權轉讓 

  如有更改或轉讓業權,原業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則仍須負責該單位之管理費用。業權轉讓時,管理費保證金及管理基金,應按管理公司所指定應辦之妥善手續,轉讓予新業主名下。賣方業主自行安排向買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 

  五、設備及服務 

  1.電力 

  各單位都已安裝獨立電箱、電表及充足的電燈及插座若發現陳舊必須更換,任何電器工程必須由合格(指定)的電器技工進行。 

  2.供水 

  小區24小時供應冷、熱水。接駁洗衣機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技工進行。自來水是利用水壓輸送到各單位的,因此即使是輕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時必須將水嘴關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區的公眾地方,設施或其他單位業主蒙受損失,該單位的業主必須負責維修及賠償。 

  3.煤氣 

  小區24小時保障煤氣源供應。接駁供氣設備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指定)的技工進行。系統若發生泄漏現象,須及時與管理處取得聯系以免造成更大損失。 

  4.電話 

  小區已鋪設電話電纜直達各物業單位,用戶可向管理中心呂請接駁及安裝電話。 

  5.電梯服務 

  小區各樓宇備有先進的電梯,為客戶提供24小時服務。 

  6.公共天線 

  各單位均高有電視天線插位。若需嗇額外的天線插位時,可通過管理處安排保養承辦商安裝,而費用應由有關業主負擔。根據小區公約條文,所有單位均不得安裝任何室外天線。 

  7.消防系統 

  小區的消防設備含每層設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員24小是值班,監察消防系統的運作。 

  六、裝修管理 

  1.政府法規、公約條文 

  用戶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抵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例及管理公約條文,若所進行工程發生違反法規條文情況,用戶須將改變部分恢復原面貌,直至有關方面滿意方面的資料,業主可先向管理公司問詢。 

  2.用戶在單位內施行各類裝修工程必須確保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原有系統,并須書面通知管理處,提交有關裝設計圖及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待申請批準及繳納裝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險后,方可開工。 

  3.裝修保證 

  (1)裝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單位面積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為保障裝修期內,承辦商或其工作人員對小區物業或其他單位造成破壞、損耗、涂污時作適當處理。工程完成后,經管理公司檢查完畢,才會按實際情況作全部或部分發還。 

  (2)第三者保險--為減少在裝修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損失,承辦商應購置工程期間第三者保險,金額方面由管理處視其單位及工程大小評定。 

  4.裝修規則 

  (1)提供足夠之保護防御設施予樓宇內之結構、裝置、裝飾等,避免裝修期內有任何損毀。對于桉宇內設備有任何損毀或因缺甜言蜜語防御設施而導致破壞,包括裂痕、污漬等,有關業主需賠償一切修繕費用。 

  (2)裝修期間不得占用小工內公共地方,為保障其他業主及其他用戶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業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將由有關用戶負責及賠償。 

  (3)盡量提供足夠防御措施減抵裝修期內收到之塵埃、噪音和氣味等,令小區內其他業主,用戶不要受到干擾和感覺不便。 

  (4)施工現場必須備有緊急醫療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設備,如惡意火簡等,以備發生事故時緊急應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業主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儲存任何建筑裝修物品、工具或廢料等。 

  (7)不可在小區內之消防喉取水作調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裝修工人必須空著適當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范圍,以防發生意外及有礙觀瞻。 

  (9)所有裝修工人在小區范圍內必須掛上管理公司發出的工作證,工作證每天四上向管理處登記領取,每天下班時必須交回管理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應立好賠償,否則嚴禁進入小區范圍內或在物業范圍內進行工作。 

  (10)所有機器、工具、設備、包裹或建筑裝修材料等,若要搬離小區范圍,必須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門許可證再經檢驗始可放行。 

  (11)裝修承造高須對其本身用具、設備及建筑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任何損失或遺失。 

  (12)切勿交混凝土、吵石、瓦礫或其他雜物倒入坐廁或排水渠內。 

  5、物業外墻 

  所有用戶皆不得適拆、更改或干擾物業外墻及公共地方設備,或改討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帳篷、窗花、秩籠、花架、天線或將其他物品裝置物業外墻上。 

  發吸任何上述違章行為,業主/用戶將需承擔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額外工作負擔費用。 

  6、裝修承造商 

  各用戶所聘的指定裝修承造商在進行工程時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設施損毀或對其他住戶物業構成破環,有關用戶必須負責所有賠償損失,因此在選聘裝修承造商時必須小心謹慎。 

  七、人往前期的特別服務 

  尊敬的業主: 

  歡迎您入住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負責及管理的小區,并對您給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謝,在這里您將充份享受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丫區管理處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務。 

  為了便于您盡快、順利地進駐小區,管理處開辦了裝飾、搬家業務,如您需要,請盡快與我公司聯系。 

  聯系電話:(裝飾): 

  聯系電話:(搬家): 

  八、業主及用戶的其他責任 

  1、物業用途限制 

  各用戶不得將其單位用作非法工吵道德或與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約秫等許可告示相抵觸的用途。 

  2、飼養寵物 

  住戶所飼養的寵物,必須在管理處指定地方排匯及做廢物處理事宜。 

  3、噪音氣味 

  為優質環境寧靜用戶切勿在其室內發出噪音或氣味,滋擾其他用戶。 

  4、公眾通道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4

  甲方(委托人):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人): 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 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 區 路的 住宅區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娛活動場所;

  6.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輛行駛及停泊;

  8.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托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托管理期限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 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 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商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 年內達到 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 萬元,合理支出 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 %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 %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 元(全國)、 元(省)、 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 至 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附: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  區   路;

  2.總占地面積:   平方米;

  3.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商業用房   平方米,(商業用房   平方米,其他   平方米);

  4.樓宇  棟   套;其中:高層樓宇  棟   套,多層樓宇  棟   套;

  5.業主數量:   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   元;

  (2)物業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管委會 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 平方米;

  (3)商業用房 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 平方米;人行道 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 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 所,建筑面積 平方米;小學 所,建筑面積 平方米;幼兒園 所,建筑面積 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 個,建筑面積 平方米;網球場 個,占地面積 平方米;門球場 個,占地面 平方米;游泳池 個,建筑面積 平方米;兒童游樂場所 個,占地面積 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燈 盞;庭園燈 盞;其他為燈:a、   b、

  (6)污水檢查井 個,排污管 米;雨水檢查井 個,雨水管 米;化糞池 座;明溝 米;暗溝 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 個;

  (8)停車場 個,總占地面積 平方米,車位 個;

  (9)綜合樓 座,建設面積 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場 個,建筑面積 平方米;

  (11)郵電局(所) 個,建筑面積 平方米;

  (12)影劇院 座,建筑面積 平方米;

  (13)醫院 座,建筑面積 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0有 、 、 項已竣工音樂會使用,有 、 、 項尚未竣工或交會使作,預計 年 月可交會使用。

  8.其他事項:

  (1)

  (2)

  (3)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征求業主的意見后提出管委會員候選人名單,并作發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的士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籌委會候選人名單街頭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籌委會,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籌委會產生后,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準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權的已入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并參加投票表閃,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會成立后,負責召集此后的業主大會,并每個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抽標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于接到該項提議后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于如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

  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是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采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筍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須于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準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托書,否則該項委托無效。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并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機根據房屋的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善,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到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機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種違章建筑、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烽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并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和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并在三日內得到答復;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牧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右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事同或有在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對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如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拆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并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墻、梁、柱、樓板、陽臺、天臺、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并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準后方可施工,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后部分(往用戶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戶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占用綠化地;

  (2)占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涂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筑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防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后,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進入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共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并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居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住宅區牧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衛生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的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系時,告知對方并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牧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和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后,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并交業主大會通過后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0。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帳代管、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后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以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采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它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區入住率達到30%后組織已入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入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后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支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并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

  簽約時間:         代表: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名下物業:住宅: 棟 房

  商業用戶 棟 房(店、鋪)

  其它:

  附: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條 住宅區業主管委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物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貪污核準登記后,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發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審計署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發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和,維護信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期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執行秘書__名。執行秘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先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秘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秘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秘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牧業管理并與其簽訂委托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并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牧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前款的第3、5、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產經業主大會批準后要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秘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如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并書面呈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如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們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 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中央電視臺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秘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并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后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并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則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后,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并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 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后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會的文件、資料、帳簿以及屬于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仁義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 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設備;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的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項目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括現金)由執行秘書管理,每月臺票向管委會會議匯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匯報。

  第二十五條 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 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后生效。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5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住宅區物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委托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委托管理范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區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托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托管理形式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____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3.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4.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6.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7.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8.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9.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0.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元(全國)、_____元(省)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管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分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

  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路

  2.總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平方米),

  4.樓宇______棟_____套;其中:高層樓宇_____棟_____套多層樓宇_________棟_________套;

  5.業主數量:_________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_________元;;

  (2)物業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____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平方米;

  (3)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_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_______所,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小學_______所,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幼兒園________所,建筑面積___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網球場____________個,占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門球場____個,占地面積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兒童游樂場所______個,占地面積______平方米;

  其他: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路燈______盞;庭園燈______盞;其他燈:a.__________________b.__________________

  (6)污水檢查井______個,排污管______米;雨水檢查井______個,雨水管______米;化糞池______座;明溝___________米;暗溝______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______個;

  (8)停車場______個,總占地面積______平方米,車位______個;

  (9)綜合樓______座,建設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

  (10)肉菜市場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______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______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3)醫院______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已竣工交付使用,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預計______年______月可交付使用。

  8.其他事項: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人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選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征求業主的意見后提出管委會委員候選人名單,并作好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將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管委會候選人名單等在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管委會委員,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管委會產生后,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準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投票權的已人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并參加投票表決,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會成立后,負責召集此后的業主大會,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于接到該項提議后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召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于召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人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提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采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委托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須于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準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托書,否則該項委托無效。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并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本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權根據房屋的外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權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各種違章建筑、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并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物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并在三日內得到答復;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賬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可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合同或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會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召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訴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并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墻、梁、柱、樓板、陽臺、天臺、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并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準后方可施工,接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后部分(往用戶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戶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者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占用綠化地;

  (2)占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涂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嗓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筑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妨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的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后,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30)進人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其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并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據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衛生管理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系時,告知對方并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后,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并交業主大會通過后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o.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賬代管,用于房屋的外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本體主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后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采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可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他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區人住率達到30%后組織已人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人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后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法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并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業:住宅:________棟_______房

  商業用戶________棟______房(店、鋪)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委員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依法核準登記后,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切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本管委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本管委會設委員___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___名,執行秘書_________名。執行秘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選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秘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秘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秘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物業管理并與其簽訂委托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并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9.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七條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賬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至少公布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并經業主大會批準后可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秘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并書面陳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管委會會議的召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位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員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管委會執行秘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并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后存檔。

  第四章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的,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并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十六條本管委會委員由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后,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并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后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會的文件、資料、帳薄以及屬于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會議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辦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設備;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項目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包括現金)由執行秘書管理,每月向管委會會議匯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匯報。

  第二十五條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

  第二十七條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后生效。

  附住戶手冊

  一、前言

  二、簡介

  三、物業管理

  四、管理費用

  五、設備及服務

  六、裝修管理

  七、人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八、業主及用戶的其他責任

  九、保安/安全

  十、關于防盜門、窗安裝的有關辦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潔

  十三、衛生管理細則

  十四、保險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十六、結語

  一、前言

  為了便于業主/用戶進一步了解小區管理公約的內容及運作情況,管理公司特編定此住戶手冊,以供參考之用。小區住戶手冊根據管理公約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證小區所有業主及用戶能有效地使用其購置之物業,而并非對業主及用戶加以約束。管理公司將竭誠為各業主用戶提供盡善盡美的管理服務。

  二、小區簡介

  小區占地_________公頃,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綠化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綠化率為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以現代的意識、全方面的構思服務于業主,使業主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下,充分享受舒適、寧靜、祥和的生活,創造出一個溫馨、和諧、全新的花園式住宅。

  1.按照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區的整體居住環境質量。

  2.注意加強物業管理,保持住宅小區建設整體環境和使廳功能長久良好。

  3.實行超前管理,參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業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得到廣大業主的認可。

  4.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主要負責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做到違者必罰,獎罰分明。

  (2)保安:小區有專門保安力量,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

  (3)清潔:保潔員定時清掃和清運垃圾,保持小區內地段衛生,做到地面無煙頭,無紙屑,無痰跡,無污印,垃圾清運采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運時再污染。

  (4)綠化:負責小區綠化,四季維護樹木、花草,修剪花木,維護綠化景觀。

  (5)車輛交通管理:對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加以限制,保持小區寧靜的氣氛。

  (6)有償服務:代請保姆,代為購物,代訂機票,接送孩子,照顧老幼、病殘,打掃客戶衛生,成立老年活動中心等生活服務系列。

  (7)有償中介服務:代業主出租、出售小區住房。

  (8)設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業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據管理公約的條文,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為小區之物業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權

  管理公司有絕對的權力代表各業主及用戶就有關管理本小區之一般事務與政府公共事業機構和團體進行磋商及處理有關問題。

  3.公共地方及設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據管理公約條文所賦予的權力,將管理及負責所有公共地方、小區結構、電梯、泵房、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及設備之保養、維修及管理。

  4.管理職員

  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務,管理公司雇有專業管理人員及專業維修承造商負責小區一切日常管理及維修事務。請各業主及用戶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職員作私人性質服務,所有管理員工一律不準向業主、租戶、住客或任何承造商收取管理賞賜或其他利益。

  5.建議及投訴

  任何人士若對小區環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議或投訴,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

  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為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時間以外,小區監控中心仍有值班職員為客戶服務。

  管理公司電話(辦公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處電話(二十四小時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管理費用

  1.管理費

  管理費乃根據每年度之管理開支預算而制定,計有管理員工薪酬、稅收、公共地方水電費、公共地方之清潔費用、公共設施維修費、法律及其他專業咨詢費用、小區保險、第三者保險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費金額將根據日后實際支出需要而調整,調整前各業主將獲預先通知。

  2.管理保證金及管理基金

  各業主應于驗收其單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數額相當于三個月的管理費用作為履約保證金。同時亦需支付數額相當于三個月的管理費作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維修開支。當管哩基金不足時,管理公司可發出通知,要求各業主增繳管理基金。各業主不得動用保證金或管理基金,作為抵扣管理公約內所指定各項應付費用。

  3.繳付管理費

  樓宇管理費于每月10日前繳付,管理公司為各用戶專責管理本小區,任何租戶延期繳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有權根據公約賦予的權力征收利息、催繳手續費用,甚至停止供應水、電及采取適當的法律行動追討。

  付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辦法: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區管理處。

  4.管理費盈虧

  小區之管理公約內訂明,如管理費不足以應付各項開支時,各業主須按比例繳付不足之數目,如有盈余,則將會撥人下年度賬目。各業主與用戶應相互協調使用期間的費用分攤比例,管理公司最終將以物業業主為法定負責人,而不涉人業主與用戶之間之關系。

  5.管理賬項

  管理賬項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收入及支出賬項將按時向各業主/租戶通知。各業主在繳足所有應付管理費用時,有權向管理公司索取有關賬單副本作為參考。

  6.業權轉讓

  如有更改或轉讓業權,原業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則仍須負責該單位之管理費用。業權轉讓時,管理費保證金及管理基金,應按管理公司所指定應辦之妥善手續,轉讓予新業主名下。賣方業主自行安排向買方收回上述保證金及基金。

  五、設備及服務

  1.電力

  各單位都已安裝獨立電箱、電表及充足的電燈及插座。為安全起見,切勿令電力負荷過重,電線及插座若發現陳舊必須更換,任何電器工程必須由合格(指定)的電器技工進行。

  2.供水

  小區24小時供應冷、熱水。接駁洗衣機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技工進行。自來水是利用水壓輸送到各單位的,因此即使是輕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時必須將水嘴關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區的公眾地方、設施或其他單位業主蒙受損失,該單位的業主必須負責維修及賠償。

  3.煤氣

  小區24小時保障煤氣氣源供應。接駁供氣設備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指定)的技工進行。系統若發生泄漏現象,須及時與管理處取得聯系以免造成更大損失。

  4.電話

  小區已鋪設電話電纜直達各物業單位,用戶可向管理中心申請接駁及安裝電話。

  5.電梯服務

  小區各樓宇備有先進的電梯,為客戶提供24小時服務。

  6.公共天線

  各單位均設有電視公共天線插位。若需增加額外的天線插位時,可通過管理處安排保養承辦商安裝,而費用應由有關業主負擔。根據小區公約條文,所有單位均不得安裝任何室外天線。

  7.消防系統

  小區的消防設備含每層設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員24小時值班,監察消防系統的運作。

  六、裝修管理

  1.政府法規、公約條文

  用戶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抵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例及管理公約條文,若所進行工程發生違反法規條文情況,用戶須將改變部分恢復原面貌,直至有關方面滿意為止,其所需一切費用,概由該業主、用戶自付。在此法規條文方面的資料,業主可先向管理公司問詢。

  2.用戶在單位內施行各類裝修工程必須確保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原有系統,并須書面通知管理處,提交有關裝設計圖及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待申請批準及繳納裝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險后,方可開工。

  3.裝修保證

  (1)裝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單位面積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為保障裝修期內,承辦商或其工作人員對小區物業或其他單位造成破壞、損耗、涂污時作適當處理。工程完成后,經管理公司檢查完畢,才會按實際情況作全部或部分發還。

  (2)第三者保險——為減少在裝修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損失,承辦商應購置工程期間第三者保險,金額方面由管理處視其單位及工程大小評定。

  4.裝修規則

  (1)提供足夠之保護防御設施予樓宇內之結構、裝置、裝飾等,避免裝修期內有任何損毀。對于樓宇內設備有任何損毀或因缺乏防御設施而導致破壞,包括裂痕、污漬等,有關業主需賠償一切修繕費用。

  (2)裝修期間不得占用小區內公共地方,為保障其他業主及其他用戶的利益,若有任何人士及物業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將由有關用戶負責及賠償。

  (3)盡量提供足夠防御措施減低裝修期內引致之塵埃、噪音和氣味等,令小區內其他業主、用戶不要受到干擾和感覺不便。

  (4)施工現場必須備有緊急醫療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設備,如滅火筒等,以備發生事故時緊急應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業主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儲存任何建筑裝修物品、工具或廢料等。

  (7)不可在小區內之消防喉取水作調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裝修工人必須穿著適當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人工作范圍,以防發生意外及有礙觀瞻。

  (9)所有裝修工人在小區范圍內必須掛上管理公司發出的工作址,工作證每天早上向管理處登記領取,每天下班時必須交回管理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應立即賠償,否則嚴禁進入小區范圍內或在物業范圍內進行工作。

  (10)所有機器、工具、設備、包裹或建筑裝修材料等,若要搬離小區范圍,必須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門許可證再經檢驗始可放行。

  (11)裝修承造商須對其本身用具、設備及建筑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任何損失或遺失。

  (12)切勿將混凝土、砂石、瓦礫或其他雜物倒人坐廁或排水渠內。

  5.物業外墻

  所有用戶皆不得遷拆、更改或干擾物業外墻及公共地方設備,或改裝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設任何招牌、賬篷、窗花、鐵籠、花架、天線或將其他物品裝置于物業外墻上。

  如有任何上述違章行為,業主/用戶將需承擔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額外工作負擔費用。

  6.裝修承造商

  各用戶所聘的指定裝修承造商在進行工程時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設施損毀或對其他住戶物業構成破壞,有關用戶必須負責所有賠償損失,因此在選聘裝修承造商時必須小心謹慎。

  七、入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尊敬的業主:

  歡迎您人住由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負責及管理的小區,并對您給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謝,在這里您將充分享受到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站區管理處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務。

  為了便于您盡快、順利地進駐小區,管理處開辦了裝飾、搬家業務,如您需要,請盡快與我公司聯系。

  聯系電話(裝飾):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搬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業主及用戶的其他責任

  1.物業用途限制

  各用戶不得將其單位用作非法或不道德,或與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約條文等許可條款相抵觸的用途。

  2.飼養寵物

  住戶所飼養的寵物,必須在管理處指定地方排泄及做廢物處理事宜。

  3.噪音氣味

  為保持環境寧靜,用戶切勿在其室內發出噪音或氣味,滋擾其他用戶。

  4.公眾通道

  必須保持所有走廊、通道及樓梯暢通無阻。為保護各業主/用戶自身安全起見,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時,應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發現其他用戶做出妨礙公眾利益,阻塞走道等行為,更應主動舉報。

  5.景觀物品

  各用戶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進行洗滌、晾曬、熨燙衣物或其他物品。

  6.神位

  為保持環境清潔衛生,所有用戶禁止在門前或公共地方擺設神位及燃點香燭。

  7.電梯服務

  嚴禁使用客梯做送貨搬運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運送,必須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貨梯進行。

  8.危險物

  各業主不得在小區范圍內搬運、儲存及使用危險、易燃或易爆物品。

  9.鐵閘/卷門

  各用戶不得在其單位大門外或窗口裝置不符合管理處規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鐵閘或窗花。

  10.營業經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書面批準,所有用戶不得在小區物業的公共范圍內擺設任何私用物品或進行各種形式的宣傳、經營、販賣活動,包括張貼、派發商品、樣品、宣傳品等等。各用戶及外來訪客亦不可在此范圍內向其他住戶進行派發物品、推銷或任何形式的磁擾。

  11.法律糾紛

  業主或用戶在小區物業范圍內,因自身問題而引發的法律糾紛及事故,必須自行承擔所有法律及經濟責任。管理公司若受牽連而須進行額外工作及開銷,亦將由相關物業業主/用戶承擔。

  九、保安/安全

  1.為保障安全,所有在小區居住的業主及其雇傭人員,均應辦理住客證。

  (A)辦理住客證請與管理處聯系,書面寫明人員姓名并交一寸照片一張,證件需繳納押金。

  (B)若有人員變動,應及時到管理處發放或注銷證件手續

  (C)住客證或臨時工作證不慎遺失,請及時報告管理處,并辦理補證手續(與開始辦理時手續相同)。

  2.大樓進出憑住戶證,并于每晚23:00靜樓。

  3.小區每24小時均有保安人員值班和巡邏,請業主/用戶配合保安人員工作以保障所有人住小區住戶的安全,并請注意以下幾點:

  (A)若發現任何可疑人物,請在安全情況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B)對進入大樓的訪客將要求做會客登記,每天23:00以后的訪客保安人員應先與住戶聯系,得到允許后方可探訪。

  (C)房間無人時,請鎖好門窗。

  (D)無人在室內時,關閉所有電器用具。

  (E)不要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尤其是在電梯內;在可吸煙場所,應處理好煙蒂和火種。

  (F)定期檢查、維修電器設備、電線和滅火器等。

  (G)發現有不明氣體時,不可開關電器包括使用電話,離開單位后,鎖好門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H)攜出大件物品及搬運貨物出小區住宅樓,必須到管理處提出申請并開具出門許可證。辦理該手續須憑住戶證親自前往辦理。

  (i)住宅單位用戶切勿隨便開門給陌生人,開門前必須先從防盜眼辨別訪客。

  (J)與臨近用戶互相認識,保持聯系,以便大家能夠互相照應。

  (K)如遇緊急情況時可直接報警(撥電話110)或直接打電話通知公安局總值班室。

  (L)如不幸被賊匪光顧,不應移動、清抹或洗滌任何現場物品。當情況安全后,立即通知管理處,

  4.除保安員外,物業亦設有先進保安裝置以確保各業主及用戶安全。

  5.住戶保安

  各用戶如需在其使用單位范圍內,自行聘用專職穿著制服的私人保安員,必須事先向管理公司作書面申請,詳列人員數目、值班時間及所屬單位名稱,并須保證這些專職人員不得穿著制服在小區公共地方活動,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誤會。

  十、關于業主安裝防盜門、窗的有關辦法

  為了保證業主對其住宅單位的安全需要,管理處允許在各住宅單位安裝我方指定的防盜門、窗,并由管理處指定的安裝隊伍進行安裝,規格、樣式及顏色由管理處指定,業主自己切勿私自購置指定之外的防盜門窗,以及由指定之外的安裝隊安裝。以上務請業主遵照執行。

  附:

  防盜門、窗安裝申請單

  業主姓名樓室號

  防盜門窗型號顏色

  交費:

  業主簽名管理處安裝隊

  日期:

  十一、防火

  1.防火措施

  小區物業內部裝置有滅火設備,用戶應熟悉各項設備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用戶必須謹記除救火外,不得使用消防栓及各種設備作其他用途。

  2.防火知識

  切勿令電線負荷過量或在同一插座接上多種電器,例如電爐熨斗、電飯煲或吹風筒等,以免由于負荷過量而導致火警。

  請遵照法例法定,切勿在單位內儲藏易爆易燃物品,最后離開單位前,檢查并保證煙頭已熄滅,并把全部還在開動的電器關閉。

  易燃及危險性物品應放置在孩童無不觸及的地方。

  請保持走廊、樓梯及防火通道暢通。

  防火門必須保持經常關閉。

  如遇到易燃物品氣味時,切勿觸動任何電器(包括電話,門鈴、電動玩具等)開關,小心打開所有窗戶、門,讓空氣流通,然后離開現場及盡快通知管理處。

  3.如遇火警時應采取的措施

  保持鎮定。

  關閉電力總閘及煤氣閥。

  撥電話119通知消防局。

  打破安裝在走廊的防火警鐘玻璃,按警鐘示警。

  及時通知小區保安管理員或管理處,如時間許可,應通知臨近用戶。

  如遇到濃煙,應盡量貼近地面,并以濕毛巾覆蓋面部。

  不要乘搭電梯,應用樓梯逃生。

  盡快前往小區地面或空曠地方。

  4.防火演習

  管理人員將定期進行防火演習及試驗各項救火設備。

  十二、清潔

  管理公司已雇有清潔工人負責保持公共地方清潔,但仍有賴全體用戶的通力合作,維持社會公共道德,才可確保地方清潔。

  用戶內部的清潔、衛生、防蟲工作,應由用戶自行負責,或委托管理.

  十三、衛生管理細則

  為了給業主創造出一個優雅、清靜的居住、休閑環境,管理公司特制定衛生管理規定,條例如下:

  第一條:公司將組織大量人力、物力對公共場所、設施進行定期的清理、消毒、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您充分享受舒適安全的生活及居住環境。

  第二條:公司將定期進行消滅“四害”工作,絕不讓其滋生、蔓延。

  第三條:請業主勿將廢物扔至樓下,應放人樓層或樓外指定垃

  圾存放處,由清潔工人每天定時打掃、清運。

  第四條:禁止在小區內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等廢棄物。

  第五條:禁止在小區建筑上張貼裝修、標語、廣告等。

  第六條:禁止在公共場所搭建違章建筑。

  第七條:禁止破壞公共設施,保護其清潔、完整。

  第八條:禁止踐踏草坪、損害綠化設施。

  第九條:業主裝修后的垃圾,請放在室內,由清潔員每日一次進行清理,禁止堆放在樓內或小區街道上。

  十四、保險中預算支付。各用戶若認為有需要,可以自行為其單位的室內裝置購買保險。

  各用戶不得做出與小區管理公約相違背的行為,或甚至導致物業保險無效,或令該保險的保金提高之行為,如有此類事情發生,違約用戶需對因此而產生的所有開支及損失負責。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夜間值班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火警:119

  派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匪警:110

  醫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急救:120

  十六、結語

  為使購買小區的所有業主/住戶能享受幽雅、寧靜、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特制訂本住戶手冊。本手冊所列各條款,純為業主/住戶之利益著想,敬請各位合作。

  業主應將手冊有關條款告知家中各人,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或管理處查詢,本公司將樂意盡力協助。對各位的真誠合作謹致謝意。

  并祝各位喬遷之喜,安居愉快。

  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6

  甲方(委托人):______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人):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 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 區 路的 住宅區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娛活動場所;

  6.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輛行駛及停泊;

  8.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托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托管理期限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 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 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 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商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 ________年內達到 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 ________萬元,合理支出 __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 %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 %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 元(全國)、 元(省)、 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 至 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

  時間: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附: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  區   路;

  2.總占地面積:______   _____平方米;

  3.總建筑面積:______   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   方米,非住宅   _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   _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   _____平方米,其他   _____平方米);

  4.樓宇  棟   套;其中:高層樓宇  棟   套,多層樓宇  棟   套;

  5.業主數量:______   個;

  6.管委會財產:

  公用設施專用基金;   元;

  物業管理用房 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 _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 _____平方米;

  商業用房 _____平方米;

  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道路:車行道 _____平方米;人行道 _____平方米;

  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__ _____平方米;

  教育設施:中學 所,建筑面積 _____平方米;小學 所,建筑面積 _____平方米;幼兒園 所,建筑面積 _____平方米;

  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 個,建筑面積 _____平方米;網球場 個,占地面積 _____平方米;門球場 個,占地面 _____平方米;游泳池 個,建筑面積 _____平方米;兒童游樂場所 個,占地面積 _____平方米;

  其他:___、

  b、

  c、

  路燈 盞;庭園燈 盞;其他為燈:___、   b、

  污水檢查井 個,排污管 米;雨水檢查井 個,雨水管 米;化糞池 座;明溝 米;暗溝 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 個;

  (8)停車場 個,總占地面積 _____平方米,車位 個;

  (9)綜合樓 座,建設面積 _____平方米,其中:___、   b、

  (10)肉菜市場 個,建筑面積 _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 個,建筑面積 _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 座,建筑面積 _____平方米;

  (13)醫院 座,建筑面積 _____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0有 、 、 項已竣工音樂會使用,有 、 、 項尚未竣工或交會使作,預計 ________年 ________月可交會使用。

  8.其他事項: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舉產生管委會。

  ___.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征求業主的意見后提出管委會員候選人名單,并作發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的士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籌委會候選人名單街頭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籌委會,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籌委會產生后,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準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權的已入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并參加投票表閃,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

  管委會成立后,負責召集此后的業主大會,并每個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抽標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于接到該項提議后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于如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

  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是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采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戶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筍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須于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準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托書,否則該項委托無效。授權委托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并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臺、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機根據房屋的墻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善,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到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機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種違章建筑、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烽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并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和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并在三日內得到答復;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牧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右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事同或有在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對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如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拆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并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墻、梁、柱、樓板、陽臺、天臺、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占;

  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并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準后方可施工,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戶表后部分(往用戶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戶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踐踏、占用綠化地;

  占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亂拋垃圾、雜物;

  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損壞、涂劃園林藝術雕塑;

  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筑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防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后,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進入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共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并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居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深圳住宅區牧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深圳市公共衛生條例;

  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深圳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的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系時,告知對方并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牧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和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后,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并交業主大會通過后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0。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帳代管、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后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以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采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它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區入住率達到30%后組織已入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入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后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支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并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         代表: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名下物業:住宅:______ 棟 房

  商業用戶 棟 房(店、鋪)

  其它:

  附: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條 住宅區業主管委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物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貪污核準登記后,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發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審計署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發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和,維護信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期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執行秘書__名。執行秘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先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秘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秘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秘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牧業管理并與其簽訂委托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并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牧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前款的第3、5、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產經業主大會批準后要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秘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如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并書面呈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如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們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 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中央電視臺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托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秘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并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后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并經業主大會批準。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則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后,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并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 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后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會的文件、資料、帳簿以及屬于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仁義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 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設備;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的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項目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括現金)由執行秘書管理,每月臺票向管委會會議匯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匯報。

  第二十五條 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 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后生效。

  附:住戶手冊

  一、前言

  二、簡介

  三、物業管理

  四、管理費用

  五、設備及服務

  六、裝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八、業主及用戶的其它責任

  九、保安/安全

  十、關于防盜門、窗安裝的有關辦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潔

  十三、衛生管理細則

  十四、保險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十六、結語

  一、前言

  為 了便于業主/用戶進一步了解小區管理公約的內容及運作情況,管理公司物編寫此住戶手岫,以供參考之用。小區住戶手冊根據管理公約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證小區所有精度及用戶能有效地使用其購置之物業,而并非對業主及用戶加以約束。管理公司將竭誠為各業主用戶提供盡善盡美的管理服務。

  二、小區簡介

  小區占地 公頃,總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綠化面積_____平方米,綠化率為  。物業管理公司以現代的意識、全方面的構思服務于業主,使業主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下,充分享受舒適、寧靜、祥和的生活,創造出一個溫馨、各諧、全新的花園式住宅。

  1.按照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區的整體居住環境質量。

  2.注意加強物業管理,保持住宅小區建設整體環境和使用功能長久良好。

  3.實行超前管理,參照新、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業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得到廣大業主的認可。

  4.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主要負責如下工作:

  管理:具有嚴格和管理制度,做到違者必罰,獎罰分明。

  保安:小區有專門保安力量,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

  清潔:保潔員定時清掃和清運垃圾,保持小區內地段衛生,做到地面無煙頭,無紙屑,地痰跡,無污印,垃圾清運采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運時再污染。

  綠化:負責小區綠化,四季維護樹木,花草,修剪花木,維護綠化景觀。

  車輛交通管理:對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加以限制,保持小區寧靜的氣氛。

  有償服務:代請保姆,代為購物,你訂機票,接送孩子,照顧老幼,病殘,打掃客戶衛生,成立老年活動中心等生活服務系列。

  (7)有償中介服務:代業主出租、出售小區住房。

  (8)設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業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據管理公約的條文,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為小區之物業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權

  管理公司有絕對的權力代表各業主及用戶就有關管理本小區之一般事務與政府公共事業機構和團體進行磋商及處理有關問題。

  3.公共地方及設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據管理公約條文所賦予的權力,將管理及負責所有公共地方、小區結構、電梯、泵房、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及設備之保養、維修及管理。

  4.管理職員

  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務,管理公司雇有專業管理人員及專業維修承造商負責小區一切日常管理及維修事務。請各業主及用戶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職員作么人性質服務,所有管理員工一律不準向業主,租戶。住客或任何承造熵收取管理賞賜或其他利益。

  5.建議及投訴

  任何人士若對小區環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議或投訴,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

  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時間以外,小區監控中心仍有值班職員為客戶服務。

  管理公司電話(辦公時間):______

  管理處電話(二十四小時服務):______

  四、管理費用

  1.管理費

  管理費乃根據每年度之管理開支預算而制定,計有管理員工薪酬,稅收,公共地方水電費、公共地方之清潔費用,公共設施維修費,法律及其他專業咨詢費用、小區保險、第三者保險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費金額將根據日后實際支出需要而調整,調整前各業主將獲預先通知。

  2.管理保證金及管理基金

  各業主應于驗收其單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數額相當于三個月的管理費用作為履約保證金。同時亦需支付數額相當于三個月的管理費作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維修開支。當管理基金不足時,管理公司可發也通知,要求各業主增繳管理基金。各業主不得動用保證金或管理基金,作為抵扣管理公約內所指定各項應付費用。

  3.繳付管理費

  樓宇管理費于每月10日前繳付,管理公司為各用戶專責管理本小區,任何租戶延期繳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有機根據公約賦予的權力征收利息、催繳手續費用,甚至停止供應水,電及采取適當的法律行動追討。

  付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辦法: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區管理處。

  4、管理費盈虧

  小區之管理公約內訂明,如管理費不足以應付各項開支時,各業主須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數目,如有盈余,則將會撥入下年度帳目。各業主與用戶床相互協調使用期間的費用分攤比例,管理公司最終將以物業業主為法定負責人,而不涉入業主與用戶之間之關系。

  管理帳項

  5、 管理帳項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收入及支出帳項將按時向各業主/租戶通知。各業主在繳足所有應付管理費用的,有權向管理公司索取有關帳單副本作為參考。

  6、業權轉讓

  如有更改或轉讓業權,原業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則仍須負責該單位之管理費用。業權轉讓時,管理費保證金及管理基金,應按管理公司所指定應辦之妥善手續,轉讓予新業主名下。賣方業主自行安排向買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

  五、設備及服務

  1.電力

  各單位都已安裝獨立電箱、電表及充足的電燈及插座若發現陳舊必須更換,任何電器工程必須由合格(指定)的電器技工進行。

  2.供水

  小區24小時供應冷、熱水。接駁洗衣機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技工進行。自來水是利用水壓輸送到各單位的,因此即使是輕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時必須將水嘴關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區的公眾地方,設施或其他單位業主蒙受損失,該單位的業主必須負責維修及賠償。

  3.煤氣

  小區24小時保障煤氣源供應。接駁供氣設備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指定)的技工進行。系統若發生泄漏現象,須及時與管理處取得聯系以免造成更大損失。

  4.電話

  小區已鋪設電話電纜直達各物業單位,用戶可向管理中心呂X接駁及安裝電話。

  5.電梯服務

  小區各樓宇備有先進的電梯,為客戶提供24小時服務。

  6.公共天線

  各單位均高有電視天線插位。若需嗇額外的天線插位時,可通過管理處安排保養承辦商安裝,而費用應由有關業主負擔。根據小區公約條文,所有單位均不得安裝任何室外天線。

  7.消防系統

  小區的消防設備含每層設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員24小是值班,監察消防系統的運作。

  六、裝修管理

  1.政府法規、公約條文

  用戶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抵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例及管理公約條文,若所進行工程發生違反法規條文情況,用戶須將改變部分恢復原面貌,直至有關方面滿意方面的資料,業主可先向管理公司問詢。

  2.用戶在單位內施行各類裝修工程必須確保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原有系統,并須書面通知管理處,提交有關裝設計圖及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待申請批準及繳納裝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險后,方可開工。

  3.裝修保證

  裝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單位面積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為保障裝修期內,承辦商或其工作人員對小區物業或其他單位造成破壞、損耗、涂污時作適當處理。工程完成后,經管理公司檢查完畢,才會按實際情況作全部或部分發還。

  第三者保險--為減少在裝修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損失,承辦商應購置工程期間第三者保險,金額方面由管理處視其單位及工程大小評定。

  4.裝修規則

  提供足夠之保護防御設施予樓宇內之結構、裝置、裝飾等,避免裝修期內有任何損毀。對于桉X內設備有任何損毀或因缺甜言蜜語防御設施而導致破壞,包括裂痕、污漬等,有關業主需賠償一切修繕費用。

  裝修期間不得占用小工內公共地方,為保障其他業主及其他用戶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業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將由有關用戶負責及賠償。

  盡量提供足夠防御措施減抵裝修期內收到之塵埃、噪音和氣味等,令小區內其他業主,用戶不要受到干擾和感覺不便。

  施工現場必須備有緊急醫療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設備,如惡意火簡等,以備發生事故時緊急應用。

  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業主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儲存任何建筑裝修物品、工具或廢料等。

  (7)不可在小區內之消防喉取水作調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裝修工人必須空著適當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范圍,以防發生意外及有礙觀瞻。

  (9)所有裝修工人在小區范圍內必須掛上管理公司發出的工作證,工作證每天四上向管理處登記領取,每天下班時必須交回管理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應立好賠償,否則嚴禁進入小區范圍內或在物業范圍內進行工作。

  (10)所有機器、工具、設備、包裹或建筑裝修材料等,若要搬離小區范圍,必須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門許可證再經檢驗始可放行。

  (11)裝修承造高須對其本身用具、設備及建筑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任何損失或遺失。

  (12)切勿交混凝土、吵石、瓦礫或其他雜物倒入坐廁或排水渠內。

  5、物業外墻

  所有用戶皆不得適拆、更改或干擾物業外墻及公共地方設備,或改討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帳篷、窗花、秩籠、花架、天線或將其他物品裝置物業外墻上。

  發吸任何上述違章行為,業主/用戶將需承擔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額外工作負擔費用。

  6、裝修承造商

  各用戶所聘的指定裝修承造商在進行工程時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設施損毀或對其他住戶物業構成破環,有關用戶必須負責所有賠償損失,因此在選聘裝修承造商時必須小心謹慎。

  七、人往前期的特別服務

  尊敬的業主:

  歡迎您入住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負責及管理的小區,并對您給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謝,在這里您將充份享受到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丫區管理處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務。

  為了便于您盡快、順利地進駐小區,管理處開辦了裝飾、搬家業務,如您需要,請盡快與我公司聯系。

  聯系電話:(裝飾):______

  聯系電話:(搬家):______

  八、業主及用戶的其他責任

  1、物業用途限制

  各用戶不得將其單位用作非法工吵道德或與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約秫等許可告示相抵觸的用途。

  2、飼養寵物

  住戶所飼養的寵物,必須在管理處指定地方排匯及做廢物處理事宜。

  3、噪音氣味

  為優質環境寧靜用戶切勿在其室內發出噪音或氣味,滋擾其他用戶。

  4、公眾通道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乙方委托甲方就 實行人事代理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管理上述人員的檔案和人事關系。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負責管理上述人員的檔案和人事關系,并為代管人員提供人事關系接轉、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方面的人事代理服務。

  三、乙方委托甲方人事代理期間,甲方不負責代管人員的傷殘、失業、醫療、養老保險等一切勞保福利費用。

  四、乙方負責移交或協助移交代理人員完整的人事檔案。合同期間,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轉交代管人員在聘用單位形成的新的檔案材料,經甲方審核后存入代管人員檔案。代管人員的聯系電話、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五、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支付人事代理服務費,每人每月 元,從簽訂合同之日起,首次一次付清壹年費用。代理期間,乙方應主動向甲方續繳人事代理服務費,逾期一年未交費者,甲方有權終止代理服務,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六、本合同自年 月 日起生效。此次繳費至年 月 日。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商定。

  七、乙方在合同期間內,提前調出檔案,甲方不退還乙方的人事管理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內容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為甲方提供和維護甲方完全擁有內容版權的_______網上(招生)報名系統應用托管服務。

  報名網址:__________________

  報名管理網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網上(招生)報名系統是為學校和招生培訓機構提供一個網上報名和報名設置、報名列表管理的軟件。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_____年。

  本期合同從從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有效,服務期滿需要重新簽訂新的服務合同。

  第三條 費用及其支付

  1.該應用托管服務每年費用_____元,簽約年數_____年,合同總金額 _____ _____=_____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合同總金額,乙方在收到款項 _____日之內,給甲方開通所有網上服務,并通知甲方驗收,乙方在接到服務開通通知之日起 _____日內聽取甲方修改意見并按要求完成修改,直至甲方驗收合格。乙方將于付費服務到期之前一個月內以商業信函、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通知甲方續費,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續費通知 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下一年的服務費,如果甲方未能按時向乙方續費,自動作為終止續費處理,乙方有權在付費服務到期后停止向甲方提供一切服務。

  2.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定制額外軟件服務功能等其他服務,則應依據本合同或甲乙雙方達成的其他相關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3.甲方沒有能夠及時支付相關費用或者乙方未能按時為甲方提供相應的產品與服務均視為違約行為,違約方必須承擔違約所帶來的一切損失。

  第四條 責任與權益

  一) 乙方責任

  乙方有責任在收到甲方款項后按時開通相關軟件服務。

  乙方負責所有的軟、硬件系統的建設、維護、管理(系統管理、安全管理、病毒防范、內容監控、數據備份)。乙方接到甲方通過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網上提交等方式提出關于涉及服務內容的請求后,將在24小時內給予響應并答復,24小時內能夠解決的問題24小時內解決,不能解決的問題需要給出甲方可以信賴和理解的理由。

  乙方有責任在產品交付_____周內對甲方相關負責人員進行為期_____天的產品使用培訓。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服務人員不得對甲方的合法業務數據進行增刪、修改。

  二) 甲方責任

  甲方有責任按時支付所有服務費用給乙方。

  甲方有責任向乙方提供甲方相關電子資料和相關要求。

  甲方有責任及時導出和備份相關數據。

  甲方有責任合法使用乙方為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甲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現產品出現異常,應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系,并記錄當前故障現象,便于乙方做出診斷。

  甲方在乙方服務人員服務完成后,應配合檢查產品使用是否正常。

  三)甲乙雙方權益

  甲方擁有網站的所有頁面和內容版權,甲方對網站內容版權負責;乙方擁有網站技術平臺的版權,乙方對網站技術平臺的一切版權負責。

  雙方有權為對方不履行協議條款的行為向其服務主管部門投訴,并保留進一步追究對方責任的權利。

  如果延期責任在乙方,乙方未能在規定工期內交付產品,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取每天已付款總額1%的賠償。

  公司售后服務電話:__________

  網上客戶服務中心:__________

  雙方有權拒絕對方提出的本協議規定之外的服務請求。

  乙方不承擔因甲方人員電腦操作不熟悉而引起的使用困難等責任。

  乙方不承擔因地震、電信機房火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系統數據混亂、丟失等責任。

  第五條 其他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釋。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議。

  4.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5.補充____________________

  6.本協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9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

  鑒于:

  乙方同意將其在廣發證券開設的帳戶(帳號為:037281819066 )委托給甲方代為操作; 甲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為乙方管理其帳戶內的資產,并盡其最大努力使乙方帳戶內的資產實現增值;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資產委托管理服務,并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支付可能產生的投資收益。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誠實守信、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則,雙方簽定協議如下:

  一、委托資產金額及委托期限 乙方的資金賬號: 委托時其帳戶的金額(委托金額人民幣小寫):1000000.00人民幣(人民幣大寫:壹佰萬元正)資產委托期限為個月,起始日期

  二、資產委托方式

  資產委托方式為有限風險、高投資收益型,甲方預期年收益為20%-200%,乙方委托給甲方代為操作。乙方擁有乙方帳戶的操作密碼,乙方可以更改帳戶密碼。如若乙方未和甲方商議更改帳戶密碼,則視乙方取回帳戶操作權(很難界定誰更改了密碼),主動(單方)終止協議。

  三、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照本協議的規定,遵守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原則,本著為乙方尋求利益最大化的原則處理有關受托資產事務。

  2、甲方在本協議規定的授權范圍內自主作出買賣決策。

  3、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享有乙方交易帳戶的投資收益分配權、或(并)承擔相應的虧損風險。

  4、委托期限內,由于甲方提前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如何界定)

  5、委托期滿后,不能再對乙方交易帳戶進行任何操作。

  6、對乙方的所有個人情況和資料保密。

  7、投資期限內,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可以隨時查看帳戶交易情況及業績,否則造成的虧損由乙方負責。(如何確認?)

  8、在委托期限內,乙方不能對帳戶進行交易。(密碼共知,如何界定?)

  9、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在委托管理期限內,從委托的交易帳戶中提取資金。(核實?)

  10、委托期限內,由于乙方提前終止合同、或提取資金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追償權。

  11、乙方有對本協議內容和資料保密的義務。

  四、帳戶盈利分成(盈虧分配)方案:乙方明白股票市場的風險隨時存在,在該協議委托期限內,乙方愿意最大承擔該委托交易帳戶資產總額 10 % 的可能損失,即帳戶余額最少應為帳戶初始總資產的90 %。在該虧損范圍內,甲方不需對帳戶資金的虧損負責。如果超過上述乙方所能承受的最大虧損額時,由甲方負責將帳戶資金補齊至帳戶初始總資產的 90 %。對于盈利部分,在扣除乙方的初始資金投入后,雙方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方案進行分配:盈利比例小于 %時,甲方占(總贏利額的比例)%,乙方占(…): % 的比例進行分配。當盈利比例高于%時,甲方占: %,乙方占: 70 % 的比例進行分配。在協議期內,如果是甲方主動要求解除合約,以合約履行時間計算帳戶金額如超過15%收益,甲方按照20%分成。乙方主動要求解決合約,那么甲方需在乙方書面通知到達日截止時終止帳戶操作,帳戶余額超過本金部分甲方提50%分成。 (甲方違約,盈利分配比例為5:5(甲方:乙方):虧損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違約,盈利分配比例為8:2(甲方:乙方));虧損由乙方承擔)

  五、資產交割

  協議終止后,十個工作日內,雙方應將盈利或虧損之應付金額一次性支付至對方指定的銀行帳號,甲方將乙方的交易帳戶密碼提交(移交)給乙方,合同終止。

  六、風險披露:

  乙方明白,股票在金融市場上是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方式。乙方投資金額必須控制在這樣一種水平:即使資金全部虧損, 也不會對其財務狀況造成嚴重影響。

  七、不可抗力

  在本協議委托期限終止之日前的任何時候任何一方發生了無法預料也無法避免、對于其后果又無法克服的意外事故或自然災害,該等事故或災害直接或間接使本資產委托業務無法繼續實施時,導致合同一方無法履行其義務,該方(雙方均)不必承擔違約責任,合同終止。

  八、違約責任

  如果本協議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按以上約定承擔虧損或分配利潤),并(如)導致對方因此而受到損失時,應賠償對方損失。

  九、提前終止為保證交易的連續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雙方均不可隨意終止協議。如確須提前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二十個工作日經過雙方協商,并且達成書面同意意見方可。

  十、終止協議

  當委托期限到期后,本協議自行終止,如有需要,雙方可以另行簽訂新的協議。

  十一、適用法律及仲裁

  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如有異議或糾紛,雙方均同意盡量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到 廣州 市所轄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以中文書寫,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原件)壹份。

  本協議于正式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相關法規就甲方購買的蘭桂坊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希共同遵守。

  一、委托標的

  乙方同意將其購買的號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管理。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辦理完畢交房手續并將有關該房的完整文件及材料交于乙方后三年止。

  三、委托經營相關約定

  1、乙方將該房在委托期限內的所有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轉移給甲方并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也即乙方在委托期內不再享有該店鋪的任何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甲方在委托期限內享有該號的所有收受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購房契約的約定時間及時與開發公司辦理該店鋪的交付手續,并在辦理該店鋪交付手續后十日內將該店鋪相關文件及材料完整的交給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該店鋪,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按乙方購買該店鋪的房款總額的向乙方收取延遲交付違約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為止;乙方辦理權證費用及拿店鋪繳納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100天內需辦理完畢產權證交由甲方統一保管,在委托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甲方在該店鋪的收益權和轉租于他人的權利及其它經營權利,否則給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賠償。

  3、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決定該房的使用方式,甲方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4、在委托期內,甲方或甲方授權人在不影響該店鋪房屋結構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對該房進行重新布局、裝潢和改造,無須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5、委托期限內因該店鋪使用產生的水電費、廣告費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6、委托期內,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與經營管理有關的費用。

  7、委托期滿后,在甲方支付給乙方該房的租金不低于元/年的前提下,乙方應按本合同的同等條件繼續將該店鋪委托給甲方經營,且乙方需出具與房租等額的發票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五、合同到期

  1、甲、乙雙方委托期限到期后,若乙方不再委托該店鋪的經營,則甲方應該在委托期限到期后二十天內將該店鋪及該店鋪權證一起交還給乙方,交付標準為在不破壞主體結構安全的情況下,按照該店鋪經營戶撤場時的格局交還給甲方。

  2、乙方在移交該店鋪時,應結清該店鋪移交前產生的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等所有費用。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協議,如違反本協議需按照《商品房買賣契約》的總價的20%在一周內賠償對方的損失。

  2、除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其他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經由法律程序解決。

  七、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11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電話:

  地址:

  受委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電話:

  地址:

  甲方將自有合法資金全權委托給乙方幫助管理,以實現保值增值目的。本著自愿、真誠、共同受益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資產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委托資產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定立

  1. 甲方為獲取投資收益,委托乙方就甲方資產的投資事宜提供經營及管理服務。

  2. 甲方委托給甲方的投資資金為(大寫: )。甲方委托乙方全權負責甲方資產的投資管理和經營,乙方可以自行指定乙方工作人員或外聘專家進行具體操作。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終止之前的上述委托為不可撤銷之委托。

  二、合同的履行

  3.乙方將實現封閉式投資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內及合同終止后,甲方不得泄露乙方操作策略和財務狀況等商業秘密,不得損害乙方利益。

  4. 合同期內除非有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要求提前提取資金。如遇特殊情況,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如果甲方沒提前通知乙方擅自提取資金,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5. 因乙方對甲方資金采取分散式投資,投資形式須甲乙雙方商定認可方可執行。部分投資品種可能會有一定的風險,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風險。

  6. 乙方不得惡意轉移甲方資金,如因此造成損失,甲方將追究乙方刑事責任,并追討損失。

  三、 資金回報率分配

  7. 甲方投資資金的收益,甲方獲得,乙方獲得。 (如遇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合同立即終止。)

  8. 獲利后,甲方和乙方要互相協助及時取出的凈利潤,并進行分成。如果甲方未能及時返還乙方的利潤,視甲方違約,乙方將終止合同,并追繳甲方應付乙方的利潤。

  四、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9. 本合同非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單獨解除本合同。

  10.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約定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于合同終止當日簽訂《終止委托協議》。

  五、合同的生效

  1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壹份。

  12. 本協議自甲方在指定理財賬戶上確定入金后,簽定合同,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將本著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則,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當事人和解或調解不成,由當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12

  使用說明:

  1、根據國家、省物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蘇州市實際,印制本合同示范文本。

  2、本示范文本于適用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前期物業管理)。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示范文本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位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空格部位供甲乙雙方以打“√”?方式選定,未選擇部位打“_________”)。

  4、在簽訂合同時,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文件。

  5、簽約之前,合同雙方應當仔細閱讀本示范文本的內容,對文本中的條款及專業詞匯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咨詢。

  6、合同簽訂生效后,手寫項及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對該部分內容意思表示一致,涉及到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7、根據規定,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在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將合同報送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

  蘇州市房產管理局監制

  委托方?(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聯系電話:?傳真:

  受委托方(物業管理企業,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名稱:

  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聯系電話:?傳真:

  甲方通過(招投標,協議選聘)方式將_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服務。為保障本物業正常運行,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根據國家、省物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號

  四至范圍:

  總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平方米,商場_______平方米,辦公樓________平方米,工業廠房______平方米,停車場(庫)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___。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三。

  第二條?委托管理服務期限: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為____年____月(不超過整個物業管理區域房屋交付使用后2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起至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后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三條?甲方在該物業接交2個月前提供一次性開辦費_____萬元,用于購買相關辦公用品和設備,所形成的固定資產產權歸該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委員會所有。所購買辦公用品和設備的清單明細乙方在物業接交后2個月內交甲方備案。

  甲方在該物業接交2個月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___萬元的前期物業管理接管費。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派員進行物業管理提前介入,并負責包括但不限于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級清理、接管驗收、交房、人員招聘、人員培訓等接管有關事宜。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13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為加強_________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____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合同書面如下:

  一、物業管理范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區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托管理原則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托管理期限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_____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_________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14

  甲方(委托方):身份證號:

  乙方(受托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規范,在充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定本資產管理合同:

  1.自委托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名下帳戶內共有現金及股票市值合計人民幣_____萬元,委托給乙方全權代理進行股票買賣操作。(股票必須減去1個點計算市值)

  2.為體現乙方承擔風險的誠意,委托當日,乙方同意按甲方帳戶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將自有資金_____萬元打入甲方上述帳戶,與原有資金一同操作。

  3.在乙方全權代理期間,乙方需保證帳戶內現金及股票市值之和不低于甲方期初打入的本金。如果帳戶內期初總市值跌破_____%,而乙方沒有繼續打入保證金,甲方有權平倉,終止協議。

  4.委托期間,每贏利_____%,甲乙雙方結算一次,甲方資金的贏利乙方得_____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資金的贏利歸乙方所有。委托期滿,也按此結算方式結算。

  5.乙方有義務每月向甲方匯報操作情況,甲方可隨時抽查上述帳戶市值情況,但不得自行更改密碼不得轉出資金以及進行買賣操作或敢于乙方投資策略。

  6.委托期間,雙方均不得提出提前終止合同。如甲方先提出,則該帳戶如有贏利,贏利全歸乙方,歸還乙方打入的保證金。如該帳戶保平或虧損,甲方歸還乙方的保證金,且另需支付帳戶管理費(以期初本帳戶甲方資金總值的百分之一);如乙方先提出,如有贏利和保平,贏利全歸甲方,甲方歸還乙方本金,如帳戶虧損,則甲方扣除虧損額及違約金(違約金以期初本帳戶甲方資金總值的百分之一計算)后將剩余款歸還乙方。

  7.委托期間,如果甲方認為乙方操作比較成功,可追加打入上述帳戶資金,雙方權利,義務比照本合同進行。

  8.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9.本合同雙方簽字并附身份證復印件在公證處公證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15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為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規范委托過程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互利、信任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守。

  一、現甲方將下列資產委托乙方進行管理:資產:人民幣: (大寫)¥: (小寫)

  甲方委托資產直接由甲方匯入甲方在 公司開立的期貨帳戶,資金賬號為___ ,銀期帳號為: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委托資產管理的期限以本協議簽署后第一筆交易之日為起始日。

  二、委托資產的合法性

  對于委托資產,甲方必須保證其來源合法,且在法律上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同時,甲方清楚地了解國家關于投資于金融市場資產的限制性規定。

  三、委托資產管理的目的和原則

  委托資產管理的目的是通過專家理財、分散和減少風險,使得委托資產能夠達到保值增值,并以委托資產的安全性、收益性為運作原則。

  四、投資范圍:

  甲方授權乙方對上述資產進行委托管理,其運作范圍為期貨市場交易品種,除非甲方書面認可,乙方不得隨意變動運作范圍。

  五、管理方式:

  乙方在進行委托資產管理時,應采取有效方式對甲方的委托資產進行交易操作和風險控制。委托期間乙方對甲方委托資產的運做方式有完全處理權,甲方不得干預乙方對委托資產的操作。甲方應通過保證金監控中心的賬戶和密碼隨時關注委托資產的情況,并有權按照約定提出終止委托資產的操作。

  六、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理財的期限為 12 個月。

  七、風險承擔與收益分配:

  1、甲方帳戶權益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委托管理賬戶在委托期間產生的盈利(權益大于委托資產本金) ,可以在委托期限內分配,分配時間由乙方決定。乙方收取超出委托資產初始本金以上部分的30%做為管理費,其他收益均歸甲方所有。

  甲方應在乙方提出管理費收取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乙方應收管理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在甲方將委托資產正式交由乙方管理時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其他約定:

  1、委托期滿后,甲方有權將委托資本金和依合同應分配的收益同時收回。

  2、委托期滿后五日內,甲乙雙方辦理資產和收益的清算手續(指定銀行賬戶同第七款) 。委托截止日至雙方清算日,乙方不再為甲方資產計算收益。

  3、甲、乙雙方除遇不可抗力(如戰爭、地震等),不得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自行出金視為本委托資產合同提前解除。除發生本協議第九條第 4款提前中止合同的情形外,如果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自行出金,則賬戶虧損由甲方自行承擔,同時,乙方有權從甲方委托資產中按其初始本金提取2%作為管理費用。

  4、甲方委托資產虧損達到時,可以選擇中止合同。

  十、違約責任: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將由違約方承擔,并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委托管____區域、期限:

  1、甲方現授予乙方品牌系列服飾在: 省 市委托管理權。乙方所獲得的委托管理權,不得擅自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不予承認,并有權終止乙方的委托管理權,對于未經許可擅自跨地區或跨商場經營的,酌情扣減直至全額扣除保證金,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委托管理權。

  2、委托管理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合作方式

  1、保證金:

  乙方按每個專柜人民幣 萬元作為保證金,在簽定合同后支付給甲方。 合同期滿后,乙方在合同期間內按本合同履行義務,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2、拓展計劃:

  乙方在委托管理的區域內需要拓展市場的,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的申請,經甲方審批同意后,乙方可拓展市場。本年度銷售目標為 萬元 。

  3、所有促銷活動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4、所有第三方(商場)結算的貨款均屬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為己有。

  5、乙方在收到甲方貨品后須對貨品進行全面檢查,有質量問題的須在收到貨品后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超過____日因甲方原因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所管理的商場保底銷售任務未完成時,買單費用公司承擔 費用,托管商承擔 費用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委托管理區域、期限:

  1、甲方現授予乙方X品牌系列服飾在: 省 市委托管理權。

  乙方所獲得的委托管理權,不得擅自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不予承認,并有權終止乙方的委托管理權,對于未經許可擅自跨地區或跨商場經營的,酌情扣減直至全額扣除保證金,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委托管理權。

  2、委托管理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作方式

  1、保證金:

  乙方按每個專柜人民幣 萬元作為保證金,在簽定合同后支付給甲方。 合同期滿后,乙方在合同期間內按本合同履行義務,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2、拓展計劃:

  乙方在委托管理的區域內需要拓展市場的,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的申請,經甲方審批同意后,乙方可拓展市場。本年度銷售目標為 萬元 。

  3、所有促銷活動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4、所有第三方(商場)結算的貨款均屬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為己有。

  5、乙方在收到甲方貨品后須對貨品進行全面檢查,有質量問題的須在收到貨品后7日內向甲方提出,超過7日因甲方原因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所管理的商場保底銷售任務未完成時,買單費用公司承擔 費用,托管商承擔 費用。

  7、公司根據商場的保底任務與同期銷售數據給各店制定月銷售計劃,完成公司銷售計劃的,公司將對托管商提貨折扣下降1%作為獎勵,相對如果未完成公司下達任務60%的,托管商折扣將上浮1%。(公司任務會合理制定,每月初下發)

  8、開店后新的店鋪裝修費用經公司審核確認后,由公司承擔 費用,托管商承擔 費用。

  9、甲方為乙方提供所售商品,折扣率為商品零售價格的25%(特例商品不在本折扣范圍內)乙方自負盈虧,過季庫存甲方負責20%的退貨,所退商品貨款轉為乙方下期貨款。

  10、商場裝修完畢且在本位置銷售滿12個月以上,公司將負擔托管商承擔裝修費的50%,商場裝修完畢且在本位置銷售滿18個月以上,公司將負擔托管商承擔裝修費的全部。

  11、所有導購員工各類保險、工資、獎金全部由乙方支付;甲方出具相關的勞動合同,但不承擔任何責任;導購員工與乙方所產生的各類糾紛(如:保險費、加班費、獎金等)與甲方無關。

  12、本合同內容所指特例商品為皮衣,皮貂,尼克服,羊絨類及配飾等商品。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免費按設計圖紙配給專賣店所需燈箱片、圖片、宣傳品等。免費指導專柜經營管理,免費對乙方人員進行培訓。

  2、甲方對乙方管理的甲方貨品保留完整的所有權、調配權和調價權。

  3、甲方根據乙方經營管理水平和銷售業績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4、甲方需承擔營運費用有:貨品、商場合同內經甲方認可的費用(包括:商場扣率、增值稅發票等)、貨品運輸費、廣告費、店慶費、促銷費、進場費。營業員費用等雜費甲方不予承擔。

  5、甲方應當根據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委托管理費用。

  6、甲方應盡可能協助乙方與第三方(商場)建立好關系。

  7、甲方將確保產品質量和標識等符合國家及地區的各項規范標準。

  四、乙方責任

  1、乙方費用承擔:公關費、業務費、員工工資及員工獎金、員工社會保險福利、倉儲費、辦公費、禮品費、通訊費、物業費、市內運輸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和知識產權,乙方不得生產和銷售侵犯甲方的知識產權的假冒產品;乙方保證不從非甲方授權的渠道進貨,也不得在專賣廳內銷售非甲方的產品,并盡力維護甲方利益,避免甲方品牌受損,如有違反視乙方違約。

  3、乙方保證在授權區域銷售的產品僅向消費者和最終使用者,特別是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給任何出于再銷售產品為目的而向乙方購買產品的任何人和第三方。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關閉或撤消專柜,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并收回專柜貨品,保證金不予退還。

  5、乙方應遵守甲方財務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貨品管理制度、專賣終端管理制度。

  6、乙方應指定一名人員負責與甲方聯系業務等日常工作,且甲方對該人員有管理權和指揮權。

  7、乙方應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及時向甲方報告銷售情況及反饋顧客信息。

  8、乙方按照甲方指定零售價格銷售,不得擅自調動價格。(如商場活動需申請經甲方同意)

  9、乙方負責提貨驗收甲方發出的貨品,并分送到營業網點。

  10、乙方在使用甲方貨柜期間需保證其部件不丟失,但貨柜的自然磨損與乙方無關。

  11、在經營過程中,因交際所需自購部分甲方產品,乙方按零售價_ _折結算現金給甲方。

  12、乙方在協議期間因管理不善造成貨品丟失、損壞的,乙方應按貨品零售價 折的賠償甲方。

  13、乙方應為甲方保守經營機密,對于有關的業務文件,不得外泄。

  14、乙方為甲方提供除商品外相關費用的正規發票。

  五、結帳方式

  1、乙方按甲方財務規定,每月對營業網點做好對帳、貨款催收等工作,乙方須保證甲方的貨款在每月商場結算截止后,以商場規定的匯款日期、匯到甲方銀行帳戶。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開立發票或收據,將每營業網點的貨款匯入甲方銀行戶口后,甲方逐筆結算,再將乙方應得款項在__ 日內匯入乙方銀行帳戶。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規定侵吞甲方貨款的,甲方有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2、因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對發生及后果不能預見或防止的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七天內通知對方,并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的報告。

  七、合同終止

  1、 協議到期,如無爭議自動終止,甲方需在合同終止后七天內將保證金歸還給乙方。

  2、 乙方管理行為有損甲方信譽、形象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 雙方若有一方提出終止協議,應提前三個月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在一個月內按雙方核定帳目,結清款項。

  八、其他

  1、如雙方因為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糾紛而發生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法人代表:

  簽約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

  簽約日期: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18

  供住宅區委托管理合同書

  甲方(委托人):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托人):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于____區____路的____住宅區范圍內的物業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后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娛活動場所;

  6.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輛行駛及停泊;

  8.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托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托管理期限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住宅區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并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托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并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后,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并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商效、精干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托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后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于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并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余,甲方按節余額____%獎勵乙方。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于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代表(簽名):________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住宅區業主公約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委托管理區域、期限:

  1、甲方現授予乙方_X品牌系列服飾在: 省 市委托管理權。

  乙方所獲得的委托管理權,不得擅自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不予承認,并有權終止乙方的委托管理權,對于未經許可擅自跨地區或跨商場經營的,酌情扣減直至全額扣除保證金,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委托管理權。

  2、委托管理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作方式

  1、保證金:

  乙方按每個專柜人民幣 萬元作為保證金,在簽定合同后支付給甲方。合同期滿后,乙方在合同期間內按本合同履行義務,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2、拓展計劃:

  乙方在委托管理的區域內需要拓展市場的,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的申請,經甲方審批同意后,乙方可拓展市場。本年度銷售目標為 萬元 。

  3、所有促銷活動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4、所有第三方(商場)結算的貨款均屬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為己有。

  5、乙方在收到甲方貨品后須對貨品進行全面檢查,有質量問題的須在收到貨品后7日內向甲方提出,超過7日因甲方原因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所管理的商場保底銷售任務未完成時,買單費用公司承擔 費用,托管商承擔 費用。

  7、公司根據商場的保底任務與同期銷售數據給各店制定月銷售計劃,完成公司銷售計劃的,公司將對托管商提貨折扣下降1%作為獎勵,相對如果未完成公司下達任務60%的,托管商折扣將上浮1%。(公司任務會合理制定,每月初下發)

  8、開店后新的店鋪裝修費用經公司審核確認后,由公司承擔 費用,托管商承擔 費用。

  9、甲方為乙方提供所售商品,折扣率為商品零售價格的25%(特例商品不在本折扣范圍內)乙方自負盈虧,過季庫存甲方負責20%的退貨,所退商品貨款轉為乙方下期貨款。

  10、商場裝修完畢且在本位置銷售滿12個月以上,公司將負擔托管商承擔裝修費的50%,商場裝修完畢且在本位置銷售滿18個月以上,公司將負擔托管商承擔裝修費的全部。

  11、所有導購員工各類保險、工資、獎金全部由乙方支付;甲方出具相關的勞動合同,但不承擔任何責任;導購員工與乙方所產生的各類糾紛(如:保險費、加班費、獎金等)與甲方無關。

  12、本合同內容所指特例商品為皮衣,皮貂,尼克服,羊絨類及配飾等商品。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免費按設計圖紙配給專賣店所需燈箱片、圖片、宣傳品等。免費指導專柜經營管理,免費對乙方人員進行培訓。

  2、甲方對乙方管理的甲方貨品保留完整的所有權、調配權和調價權。

  3、甲方根據乙方經營管理水平和銷售業績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4、甲方需承擔營運費用有:貨品、商場合同內經甲方認可的費用(包括:商場扣率、增值稅發票等)、貨品運輸費、廣告費、店慶費、促銷費、進場費。營業員費用等雜費甲方不予承擔。

  5、甲方應當根據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委托管理費用。

  6、甲方應盡可能協助乙方與第三方(商場)建立好關系。

  7、甲方將確保產品質量和標識等符合國家及地區的各項規范標準。

  四、乙方責任

  1、乙方費用承擔:公關費、業務費、員工工資及員工獎金、員工社會保險福利、倉儲費、辦公費、禮品費、通訊費、物業費、市內運輸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和知識產權,乙方不得生產和銷售侵犯甲方的知識產權的假冒產品;乙方保證不從非甲方授權的渠道進貨,也不得在專賣廳內銷售非甲方的產品,并盡力維護甲方利益,避免甲方品牌受損,如有違反視乙方違約。

  3、乙方保證在授權區域銷售的產品僅向消費者和最終使用者,特別是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給任何出于再銷售產品為目的而向乙方購買產品的任何人和第三方。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關閉或撤消_X專柜,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并收回專柜貨品,保證金不予退還。

  5、乙方應遵守甲方財務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貨品管理制度、專賣終端管理制度。

  6、乙方應指定一名人員負責與甲方聯系業務等日常工作,且甲方對該人員有管理權和指揮權。

  7、乙方應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及時向甲方報告銷售情況及反饋顧客信息。

  8、乙方按照甲方指定零售價格銷售,不得擅自調動價格。(如商場活動需申請經甲方同意)

  9、乙方負責提貨驗收甲方發出的貨品,并分送到營業網點。

  10、乙方在使用甲方貨柜期間需保證其部件不丟失,但貨柜的自然磨損與乙方無關。

  11、在經營過程中,因交際所需自購部分甲方產品,乙方按零售價_ _折結算現金給甲方。

  12、乙方在協議期間因管理不善造成貨品丟失、損壞的,乙方應按貨品零售價 折的賠償甲方。

  13、乙方應為甲方保守經營機密,對于有關的業務文件,不得外泄。

  14、乙方為甲方提供除商品外相關費用的正規發票。

  五、結帳方式

  1、乙方按甲方財務規定,每月對營業網點做好對帳、貨款催收等工作,乙方須保證甲方的貨款在每月商場結算截止后,以商場規定的匯款日期、匯到甲方銀行帳戶。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開立發票或收據,將每營業網點的貨款匯入甲方銀行戶口后,甲方逐筆結算,再將乙方應得款項在__ 日內匯入乙方銀行帳戶。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規定侵吞甲方貨款的,甲方有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2、因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對發生及后果不能預見或防止的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七天內通知對方,并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的報告。

  七、合同終止

  1、 協議到期,如無爭議自動終止,甲方需在合同終止后七天內將保證金歸還給乙方。

  2、 乙方管理行為有損甲方信譽、形象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 雙方若有一方提出終止協議,應提前三個月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在一個月內按雙方核定帳目,結清款項。

  八、其他

  1、如雙方因為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糾紛而發生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法人代表:

  簽約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

委托合同(供住宅區委托管理用)(2) 篇20

  第一章 總則

  為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游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托方),特委托 (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 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注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 名詞定義

  第一條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于 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衛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占地約畝;

  (3)提供后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衛生設備、冷藏等設備;

  (5)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 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陳設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家具、地毯、墻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衛生(PA)設備、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 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衛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戶;

  (8)委托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 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托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 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 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后的余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附加稅;

  (4)土地使用稅;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兌損失;

  (8)委托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 商標及服務標志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于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三章 酒店管理

  第八條 管理權

  委托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周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 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托方充分協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并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后,委托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 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雇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后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布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 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干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 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鉤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并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游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盡快使酒店達到 星級酒店標準并通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系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核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后___天內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9)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_______個月內,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說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 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四章 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 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后,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 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于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后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五章 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 委托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定額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前15天提供,流動資金定額由雙方在試營業前核定;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準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托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系,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托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托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 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并盡快培養當地干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六章 酒店維護與保養

  第二十條 酒店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設備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項目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條 管理公司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條 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余額如數歸還委托方。

  第七章 酒店產權及其處置

  第二十四條 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托方。

  第二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 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 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等。處理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家具、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 委托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 稅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九條 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稅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條 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三十一條 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已有規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 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如董事會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檢時,管理公司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在董事會費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二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 酒店經營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中外合資企業外匯管理條例及規定辦理。

  第九章 保險

  第三十六條 雙方同意酒店向中國境內具有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須的險項,酒店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范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

  所有保險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為委托方,與管理公司無關。

  第三十七條 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財產險,其投保總額應不低于國家規定。

  第三十八條 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為酒店管理費用開支,列入甲方開支科目。以遵循收益與權責掛鉤之原則。

  第十章 監管、獎罰機制

  第三十九條 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等事項。

  第四十條 建立完善年度財務審計制度、日常經營支出由總經理簽字。超過__________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添置、重大合同需經甲方派出的股東代表同意方可簽署。

  第四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義對外簽署財產擔保合同及財產擔保文件。

  第四十二條 甲方有權了解和知曉乙方所實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見和建議,主要從營業收入和綜合毛利、利潤等方面對乙方的管理進行考核,使經營和資產本身得到良性發展和保值、增值。

  第四十三條 乙方如完成甲方下達的各項目標,可按營業收入增加____%計提效益管理費。效益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___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第四十四條 乙方以酒店資產作信用擔保,以確保所派駐人員的信譽、品德、文化、資質及實踐技能達到甲方之要求。

  第十一章 管理年限

  第四十五條 委托管理年限暫定年,甲乙雙方在經營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進行管理,可以在變動相關條款后續簽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約。

  第十二章 雙方約定

  第四十六條 基建結束后與酒店經營過程中有一段相當磨合期,在此如若因設計和修建過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為確保經營確需整改付出的費用,經基建方和酒店方雙方確認,列入基建后續科目費用,不計入酒店管理費用。

  第四十七條 因基建資金、設計缺陷及其它政策性因素,乙方不承擔開業延誤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因故延誤的工程項目,影響到經營的,要根據損失的金額來扣減乙方應承擔的管理目標。

  第十三章 違約及終止

  第四十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違約程度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十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一條 一方違約,另一方應將違約情況書面通知違約方,如在_____天內違約方仍未糾正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五十二條 如總經理因被業主方單方面辭退,管理公司有權可另外物色人員擔任總經理。

  第五十三條 被辭退之總經理有權獲得酒店的相應補償,酒店應補償其___個月工資并休完其應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風險金等,原則上經中立之會計事務所進行完離任審計后,如無經濟貪污、受賄等問題則須全額退還所押風險金。

  第五十四條 無論什么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時,雙方之間的所有賬款在____天內付清。

  第五十五條 甲、乙雙方均須遵守本合同,并相互配合,協調雙方關系,確保本合同的順利執行。

  第五十六條 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應一次性支付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對乙方的賠償并賠償乙方的相應經濟損失,以及負責管理公司人員搬遷、返家之差旅雜項費用。

  若乙方不能按時派出管理人員進場,每延誤一天予以罰款____元。

  第五十七條 如甲方進行資產重組、產權交易,須考慮順延本合同的法律關系,如需中止此合同,須給予乙方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十八條 如甲、乙雙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會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按正常履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乙方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五十九條 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維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頓等嚴重且較長時間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的,甲方應對乙方管理目標要予以酌情扣減。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內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六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第六十四條 在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六章 商標及服務標志

  第六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商定酒店對外宣傳時,分別加入集團管理或字樣。

  第六十六條 雙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專有的商標或服務標志進行宣傳推廣工作和日常經營活動。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后,酒店將不得再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標及服務標志。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后,雙方即終止聘請管理的關系,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責任隨之解除。

  第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后,可以用書面形式進行補充與修改。合同修改文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九條 如在本合同書有效期內,委托方將酒店的產權、股權、權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轉讓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書的履行為前提,否則,應征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立即生效。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從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酒店試營業后滿年為止。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雙方代表在正式簽署。

  第七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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