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精選21篇)
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
特?許?人:(甲方)
專利權人:
地?址:電話:傳真:
受?許?人:(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碼:
地?址:電話:
甲乙雙方為各自_____的經營者,雙方之間不具有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雙方_____承擔法律責任,自負盈虧。乙方認可甲方是專利系列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專業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在此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特許乙方在省市地區縣(區),經營專利產品,以本合同簽訂為標志,授權乙方在此區域內合法銷售甲方的專利產品,合理使用相關技術及經營模式,合同期暫定為?年。
2.甲方授予乙方在此區域內,不僅有本專利產品經營權,還具有代表甲方保護市場,打擊盜版、盜銷的權力,除甲方因全國性系統運作而統一經營的產品涉及到本區域外,任何其它方不具有該區域的本產品的特許經銷權。
3.甲方在授權期內,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業務指導,并將該區域內有愿望經營本產品的個人或企業介紹給乙方。
4.甲方在經營期間將不斷地推出新產品,以利于乙方更好地保持市場運營活力和增加銷售額。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同意加盟甲方的連鎖經營,執行甲方管理規范,一次性將現金或匯票向甲方賬戶支付特許加盟費人民幣元。合同保證金人民幣元。保證金不計息。
6.乙方執行甲方產品的統一定價,并按定價的%,支付甲方的產品費,乙方的銷售量,每月(季度)不低于元。每月(季度)在上個月的基礎上增長%。
7.乙應具有名以上辦公聯絡人員,名懂得專業技術的銷售人員,臺以上聯網電腦,加盟前對業務區域內的學校、幼兒園、社會力量辦學的書法寫字班、書店、超市、文具店等數量和客力狀況做好調查。
8.加盟后的乙方每月日,向甲方通報一次真實銷售及客戶名單(零購消費者除外)乙方不得自行翻印產品或隱瞞銷量。隨時接受甲方市場督導員的經營檢查和市場調查,如有違約行為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0.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商議,其協議做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簽約地為甲方所在地。
簽約人:
甲?方:
乙?方:
時?間:
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2
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
特?許?人:(甲方)
專利權人:
地?址:電話:傳真:
受?許?人:(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碼:
地?址:電話:
甲乙雙方為各自_____的經營者,雙方之間不具有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雙方_____承擔法律責任,自負盈虧。乙方認可甲方是專利系列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專業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在此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特許乙方在省市地區縣(區),經營專利產品,以本合同簽訂為標志,授權乙方在此區域內合法銷售甲方的專利產品,合理使用相關技術及經營模式,合同期暫定為?年。
2.甲方授予乙方在此區域內,不僅有本專利產品經營權,還具有代表甲方保護市場,打擊盜版、盜銷的權力,除甲方因全國性系統運作而統一經營的產品涉及到本區域外,任何其它方不具有該區域的本產品的特許經銷權。
3.甲方在授權期內,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業務指導,并將該區域內有愿望經營本產品的個人或企業介紹給乙方。
4.甲方在經營期間將不斷地推出新產品,以利于乙方更好地保持市場運營活力和增加銷售額。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同意加盟甲方的連鎖經營,執行甲方管理規范,一次性將現金或匯票向甲方賬戶支付特許加盟費人民幣元。合同保證金人民幣元。保證金不計息。
6.乙方執行甲方產品的統一定價,并按定價的%,支付甲方的產品費,乙方的銷售量,每月(季度)不低于元。每月(季度)在上個月的基礎上增長%。
7.乙應具有名以上辦公聯絡人員,名懂得專業技術的銷售人員,臺以上聯網電腦,加盟前對業務區域內的學校、幼兒園、社會力量辦學的書法寫字班、書店、超市、文具店等數量和客力狀況做好調查。
8.加盟后的乙方每月日,向甲方通報一次真實銷售及客戶名單(零購消費者除外)乙方不得自行翻印產品或隱瞞銷量。隨時接受甲方市場督導員的經營檢查和市場調查,如有違約行為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0.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商議,其協議做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簽約地為甲方所在地。
簽約人:
甲?方:
乙?方:
時?間:
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3
特許人:__________(甲方) 受許人:__________(乙方)
專利權人: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經營者,雙方之間不具有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雙方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自負盈虧。乙方認可甲方是專利系列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專業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在此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特許乙方在省市地區縣(區),經營專利產品,以本合同簽訂為標志,授權乙方在此區域內合法銷售甲方的專利產品,合理使用相關技術及經營模式,合同期暫定為年。
2、甲方授予乙方在此區域內,不僅有本專利產品經營權,還具有代表甲方保護市場,打擊盜版、盜銷的權力,除甲方因全國性系統運作而統一經營的產品涉及到本區域外,任何其它方不具有該區域的本產品的特許經銷權。
3、甲方在授權期內,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業務指導,并將該區域內有愿望經營本產品的個人或企業介紹給乙方。
4、甲方在經營期間將不斷地推出新產品,以利于乙方更好地保持市場運營活力和增加銷售額。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同意加盟甲方的連鎖經營,執行甲方管理規范,一次性將現金或匯票向甲方賬戶支付特許加盟費人民幣元。合同保證金人民幣元。保證金不計息。
6、乙方執行甲方產品的統一定價,并按定價的%,支付甲方的產品費,乙方的銷售量,每月(季度)不低于元。每月(季度)在上個月的基礎上增長%。
7、乙應具有名以上辦公聯絡人員,名懂得專業技術的銷售人員,臺以上聯網電腦,加盟前對業務區域內的學校、幼兒園、社會力量辦學的書法寫字班、書店、超市、文具店等數量和客力狀況做好調查。
8、加盟后的乙方每月_____日,向甲方通報一次真實銷售及客戶名單(零購消費者除外)乙方不得自行翻印產品或隱瞞銷量。隨時接受甲方市場督導員的經營檢查和市場調查,如有違約行為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9、甲乙雙方有義務互通有利于本產品銷售的方式方法,各類榮譽證書及宣傳品的復印件等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獲得市場信息,以利于產品研制。
10、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商議,其協議做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簽約地為甲方所在地。
簽約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____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鑒于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柜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愿申請加入____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柜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柜的特許經營權并愿意成為______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于____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范圍
1.甲方特許乙方于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柜使用_____________商標、商號,并以____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范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加盟費用
1.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復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準后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柜,必須經甲方同意,并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后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并提前一周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并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并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系
總部與加盟店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注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注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秘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手冊》,制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并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范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于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建筑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范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占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后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五條 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于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于手冊所規定的范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準,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于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并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于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 培訓
第二十一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并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核批準,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后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并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后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培訓的考核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后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 支持
第二十六條 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為_________個月,并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 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于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為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咨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 費用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 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 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 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采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于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采購或制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_____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并指定總部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購,并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 采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采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采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 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 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范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布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 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為,一律視為總部的行為,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配送與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采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采購。
第四十一條 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準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采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征得總部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布批準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 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 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并報請總部批準后,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 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 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十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志,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 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后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 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并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注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并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志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制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制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制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 商業秘密
第五十九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秘密的權利。
商業秘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商業秘密的范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秘密的構成條件。
第六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業秘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限于總部規定范圍內的人員知悉商業秘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秘密;
(四)《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二條 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加盟店及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秘密的義務。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并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業秘密人員的過錯而為公眾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加盟店及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泄露總部商業秘密,給總部及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 權利回授
加盟店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秘密或對總部商業秘密的改進,均應無條件地許可總部使用并由總部許可其他網絡成員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秘密。
第六十四條 競業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加盟店工作期間及勞動關系結束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托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條 補償
總部對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后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加盟店的違約而終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補償。
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加盟店員工的補償,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由加盟店給予補償,本合同終止后的補償義務由總部承擔。
第六十六條 承諾與保證
加盟店承諾并保證: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加盟店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秘密。
第六十七條 替代責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加盟店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二章 專利
第六十八條 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條 專利權的無效
本合同簽訂時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加盟店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加盟店無權要求賠償。
本合同簽訂后,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 專利權的終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加盟店有權解除合同,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加盟店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其他專利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 技術革新
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秘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并視為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秘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為商業秘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為商業秘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并參照國家專利局《關于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三章 著作權
第七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件),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六條 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托(指定)加盟店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加盟店為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網絡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件)。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四章 知識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七條 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并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為采取行動。
加盟店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負有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八條 訴訟權利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為自行進行調查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調查,搜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三)制止侵權行為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為并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九條 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由總部根據侵權的范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6
特許者:(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許方式和內容
1、乙方自愿申請加盟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4、特許企業的經營范圍:
二、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________萬元。
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________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________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________日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戶。
6、甲方賬戶所在地為: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
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________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四、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________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________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_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________公司標志。
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五、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3、乙方應按________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________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六、甲方派出人員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________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七、商標使用
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2、甲方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注冊該商標的申請。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八、保密
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________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九、保險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十、違約與處罰
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十一、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十二、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________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2、乙方應在________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十三、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十四、爭議的解決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中山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十五、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六、附則
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7
101 為規范 城市、地區集中供熱特許經營活動,保障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 (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于 年 月 日在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簽訂本協議。
102 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兩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布規范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 省(自治區) 市(縣)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簡稱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和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注冊地點: ,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
103 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簽訂并付諸履行本協議,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遵守中國的法律;
(2)公開、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
(4)有利于保障供熱安全和高效節能;
(5)有利于促進城鎮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的定義或解釋。
20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
20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203 [供熱]向熱用戶供應熱能。
204 [供熱系統]由熱源通過熱網向熱用戶供應熱能系統的總稱。
205[集中供熱]從一個或多個熱源通過熱網向城市、鎮或某些區域熱用戶供熱。
206[熱力管網]由熱源向熱用戶輸送和分配供熱介質的管線系統。
207[管道業務]在本協議規定的范圍內,依照本協議價格機制制定的價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熱力及相關有償服務的經營業務。
208[違約]指本協議簽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這種違約不能歸咎于另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作為或不作為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許經營權]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為特許經營供熱業務專營權,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特許經營權受讓方獨自占有該項業務的經營權利。
210[戶內共用管道熱力設施]用戶樓前引入管、樓內立管、水平管及閥門等熱力設施。
211[用戶自用管道熱力設施]自戶內共用熱力管道引入到用戶室內的熱力管道、閥門、計量表等設施。
212[熱力緊急事件]涉及供熱采暖需要緊急采取應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熱力設施緊急利用等。
213 [履約保函]指為保證協議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機構通過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約保證金,分為建設期履約保函,運營與維護保函,移交保函。
214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歷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
301 特許經營權授予
甲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獨家享有供熱業務的經營權利(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權”)。
甲方應當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權證書,并以適當方式公示。
302 特許經營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為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03 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1、乙方應在簽訂協議前十五日內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履約保函分作建設期保函、運營維護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入運營維護保函。
2、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如拒絕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支付違約金或不及時實施事故處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約擔保作為違約金或用于事故處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約擔保金額共 元,其中建設期履約擔保金額 元、運營維護履約擔保金額 元、移交履約擔保金額 元。(履約擔保金額根據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規定區域內用戶數、用熱量和用熱性質等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違約金及事故處理等費用支出的部分履約擔保金額,乙方須于事項處理后的10日內向甲方補齊履約擔保金額。
第四章 特許經營權范圍與實施
401特許經營權地域
甲方根據本協議確定授予乙方對下列地域的供熱享有特許經營權。
1、描述
2、附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圖示)
402 特許經營權范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范圍為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乙方對該地域供熱進行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
403 特許經營權的實施
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將本項目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者或無故終止特許經營權,不得無故減少乙方特許經營權范圍或妨礙特許經營權的實施,但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和撤銷的情況除外。
在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進行出租、抵押或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
501供熱設施的所有權依照相關法律確定權屬。
502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供熱設施經營權和維修權由乙方擁有。
第六章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
601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
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供熱設施建設投資權利和義務屬于乙方,投資和建設必須符合相關規劃、計劃和技術規范的要求。
602 供熱設施的建設用地
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后,以 (視供熱設施建設具體情況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熱設施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無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或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補償
701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更新
乙方對住宅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最終用戶散熱設備;對非住宅的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建筑物、廠區院墻(無院墻的為單位建筑物墻)外的入戶閥門井(含閥門井)。供、用熱雙方另有協議的除外。
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即承擔法定的供熱設施管理、維修及更新的責任。
由于熱用戶原因需要對供熱設施進行維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實行有償服務,收取合理費用。
702 供熱設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熱設施,乙方應予配合,并獲得甲方給予的本章703條規定的補償。
703 征用或收回的補償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許經營的供熱設施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給予補償。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的占用
801 政府部門的批準及占用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設施時,應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甲方應當協調其各相關部門給予必要協助和配合。占用結束后,乙方應當將占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依照有關收費標準承擔相關的占用費用。
802 用戶配合及甲方協助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乙方需要進入居民用戶室內或居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內作業的,事先應與該用戶協商。乙方在作業結束后應對所占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對用戶不給予配合而使乙方無法或嚴重影響乙方向公眾提供管道供熱正常服務的,甲方應依法給予乙方必要協助。
第九章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事故的報告與通知
901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報告
乙方進行供熱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應當在非供熱運行期,并應當在當地供熱期開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響到用戶用熱,則應當將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情況向相關用戶和社會公眾公示通報,重要影響工程應報告供熱管理部門。
902 影響用戶用熱的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903 事故報告與通知
乙方應當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報告供熱管理部門,重大事故應告知用戶,預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及處理的情況。
904 應急預案
乙方應制定供熱事故應急預案,并報供熱管理部門備案,將對用戶可能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
905 事故影響賠償
由乙方責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對用戶造成影響的,乙方應按事故影響程度對用戶進行賠償。
第十章 供熱價格
1001 供熱價格制定和調整
供熱采暖價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統一定價,其價格制定和調整須根據相關法律和國家政策組織制定并批準。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十一章 供熱安全
1101 安全責任
1、乙方須嚴格遵守有關供熱安全的法律及國家政策,供熱生產、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安全、服務標準應當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乙方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供熱安全負責,甲方負有對乙方履行安全責任的監管責任。
2、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事故發生;要建立搶修、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等保障體系,并保證在出現重大意外事故時其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啟動
3、發生事故時,乙方應采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盡量減少事故對用戶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4、乙方要加強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熱力設施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后,應及時協調相關部門予以查處。
5、乙方應采用必要的手段,監測管道供熱工況,保持工況穩定,及時應對發生的緊急事故。
6、乙方應嚴格執行有關建設工程開工報建前對地下管網進行核查的規定,并對認為有必要的建設項目實行管道供熱設施現場監護,對野蠻施工危及管道供熱設施安全的,要加以勸阻,勸阻不聽的應及時向供熱管理部門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報告,予以查處。
7、乙方應開展各種形式的供熱安全宣傳活動,以提高公眾對供熱設施的保護意識和節能意識,加強對用戶采暖的指導,解答用戶的采暖咨詢,發放用戶采暖手冊。
1102 供熱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遵循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對供熱設施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巡視、保養和檢修,按期進行設備大修和更新改造,對運行15年以上的供熱設施要進行質量安全評估,評估、檢測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出具評估、檢測報告,并報告甲方。
乙方在發現屬于用戶的供熱設施存有嚴重安全隱患時,乙方應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1103 因安全原因的停熱
乙方可以在其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對屬于用戶產權的供熱設施進行查驗,對認定不符合安全規定、違章安裝管道設施或用戶拒絕接受查驗的,乙方經供熱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安全隱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該用戶供熱。
1104 應急與臨時接管
乙方應完善供熱設施資料圖檔和設施信息化管理系統, 建立應急搶修搶險預案,設立供熱設施應急搶修隊伍和用戶維修服務網點,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和緊急搶修搶險。
甲、乙雙方均應建立供熱應急預案(見附件九),對乙方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甲方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出現下列現象時,甲方也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情況;
3、任何發生本協議終止的情況。
第十二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1201 特許經營協議期限屆滿的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1202 特許經營的提前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特許經營協議可以提前終止:
1、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2、因不可抗力發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雙方或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情況的;
3、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特許經營協議:
(1)乙方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乙方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影響社會公眾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熱,擅自提前結束供熱,嚴重影響社會公眾利益,責令其改正而拒不執行的;
(5)因乙方責任,造成大面積采暖用戶室內溫度不能達到相關標準和規定,供熱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熱,無法再繼續正常供熱或拒絕為熱用戶供熱,己危及社會公眾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業、歇業或中止本協議,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影響正常供熱的;
(9)因設備等原因造成停熱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復供熱,,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10)乙方在本協議下發生的其他重大違約行為,經甲方通知 天內,仍未補救的;
(11)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為。
4、因特許經營協議任意一方認為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并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按照爭議解決機制解決,終止前任意一方都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十三章 特許經營期限期滿的移交
1301 在特許經營期限期滿1年之前,由甲乙雙方成立移交委員會;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計劃,并應在終止日前180日內完成談判,簽訂相關協議。
1302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熱特許經營權的,乙方應將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設的供熱資產移交給甲方,但供熱設施、設備備件以外的乙方用于經營或建設的動產除外;乙方在移交時必須保證移交后一年內正常運行的資產和備件,(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見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資形成自有產權移交及補償問題按照終止補償規定。
第十四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后的資產處置
1401 資產處置談判
正常終止資產處置按照移交的規定;發生提前終止的情況,雙方應對資產處置進行談判,提前終止資產處置談判應區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違約、甲方違約等不同情況。
1402 不予補償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1、乙方股東(大)會做出決議明確表示在余下的特許經營期內不再履行本協議,并且在30日內再次確認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責任的;
3、乙方移交的項目資產和設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為。
1403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的確定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依照下列各情況而定:
1、特許經營權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為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特許經營權因本協議第十六章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情況的出現而終止的,該情況發生日為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3、因本協議解除而引起特許經營權終止的,引起協議解除的情況發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協議的決定日為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第十五章 供熱質量和服務
1501 供熱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供熱質量保證體系和相應設施,確保向用戶所供應的供熱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1502 供熱服務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營業接待、定期抄表、室溫檢測、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并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601 甲方權利
1、對乙方實施特許經營的行為實施監管;
2、受理用戶對乙方的供熱投訴;
3、依據本協議約定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4、對乙方的供熱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提出意見和建議,并監督實施;
5、監督抽查乙方供熱、安全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定期組織專家進行中期評估(評估方法和標準見附件七);
6、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監管供熱價格;
7、核查乙方的特許經營報告、財務報告;
8、甲方享有緊急處置權。甲方對乙方在冬季供熱期間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且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采暖,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為,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9、法律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1602 甲方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后辦理交付乙方特許經營的手續;
2、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專營和獨占性;
3、維護特許經營范圍內城鎮供熱市場秩序;
4、為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須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七章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1701 乙方權利
1、對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有效期限和區域范圍內的供熱業務享有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在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區域范圍內的供熱投資、發展權;
3、依據本協議規定的價格機制,向用戶收取規定的供熱供應費及相關服務費;
4、經有關部門批準,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維護供熱管網的權利;
5、對拒繳、欠繳應向乙方繳納的費用的供熱用戶依法追繳的權利;
6、對用熱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用戶暫停供熱服務的權利;
7、對嚴重違反供、用熱協議的用戶有依法舉報的權利;
8、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重新參與特許經營權競爭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9、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1702 乙方義務和禁止行為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負有下列義務:
1、接受甲方的監管及社會公眾的監督;
2、非經甲方批準,乙方不得自行決定或促使自身停熱、解散、歇業;
3、非經甲方批準及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乙方必須保證特許經營區域內供熱生產和運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熱或降低供熱質量,發生故障時應快速搶修,直至恢復安全運行;
4、按照國家、省、市、行業及有關標準和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運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諾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向用戶提供供熱相關服務;
6、根據供熱規劃和市場需要,乙方應提高供熱保障能力,擴建供熱管網,積極發展用戶,不斷滿足用戶對供熱的新需求。
7、乙方應執行當地政府供熱資源整合規劃和環境治理的計劃,積極配合完成資源整合和環保的任務。
8、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不得放棄、變換、擴大、縮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熱主業。
9、經甲方批準,對于乙方從事的特許經營業務衍生出來的相關業務,乙方可通過委托、發包等方式將其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第三方經營,但屬于特許經營范疇的業務不得委托或發包給社會第三方經營。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實施以下行為:
1、違規、違法經營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協議,供熱供應、運行和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并未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限期整改的;
3、未經政府及甲方批準,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的;
4、未經甲方批準,擅自停熱、停業、歇業或終止本協議,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發生重大供熱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企業法人有重大違規違紀行為的;
6、不按城市規劃投資、建設供熱設施,經供熱管理部門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許經營期限內濫用特許經營權,違背市場原則,以不正當競爭的手段壟斷封閉供熱建筑設計、施工、設備采購市場,進行關聯交易,損害公眾利益并造成不良影響,經有關主管部門勸阻拒絕改正的;
8、拒絕接受監督管理,情節嚴重的;
9、不履行特許經營協議義務,違反申請特許經營權時所承諾的;
10、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703 乙方承諾
1、供熱服務承諾
乙方保證善意地、適當地行使本協議授予乙方的供熱特許經營權,盡最大限度地為市民、企業及其他供熱用戶提供公平、優質、普遍的供應與服務;并遵循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投資建設新的供熱設施,滿足社會對供熱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價格承諾
乙方保證采取一切應當采取的措施,嚴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促使供熱價格合理、公平、公開,并使之獲得供熱用戶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熱成本承諾
乙方保證完善內部管理,嚴格控制成本,開發和應用先進技術,采用新型能源,不斷地降低供熱成本。
4、提高環境保護質量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和供熱服務中,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采用先進的環保技術和措施,減少環境污染,維護生態環境。
5、開展公益服務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面向廣大市民及供熱用戶開展供熱公益活動,宣傳供熱知識及相關能源知識,促進供熱在人們生活、生產中的合理應用。
6、提高供熱信息化水平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不斷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對供熱設施的圖紙資料、供熱管理資料、用戶基本信息及其他與供熱經營服務有關的信息進行收集、歸類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熱服務信息管理系統。
乙方承諾建立收費、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并納入供熱管理部門的網絡,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乙方承諾建立并完善其互聯網站,以便向社會公眾用戶提供網上供熱開戶申請、用熱咨詢、安全說明、熱費查詢、受理投訴等綜合信息服務。
第十八章 法律責任
1801 甲方法律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第403條規定,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構成妨礙的,應當及時改正,并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2、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將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處置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的,應當及時改正,并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在征用過程中或本協議終止后,拒不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的,應當及時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并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補償的利息;
4、甲方違反有關價格法規及本協議定價、調價程序,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補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5、甲方基于對獲得特許經營者的監管的權力采用非正當行為對乙方實施罰款、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特許經營權,經法定程序(如行政復議、法院判決等)證明其行為錯誤時,應當改正其行為,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1802 乙方法律責任
1、乙方對任何法律的違反,均適用所違反法律的處罰規定;
2、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擅自處置供熱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如無法恢復原狀的,應當重新投資建設相應的供熱設施,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702條的規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時,應當服從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4、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解散或歇業的,應當及時恢復營業,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對擅自停熱負有責任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恢復供熱,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未經甲方批準,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擅自改變主業的,應當及時糾正并恢復主業,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702條規定的,應當及時改正 。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8、乙方違背本協議承諾的義務時,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9、乙方違反或降低本協議及附件規定的技術、質量、安全、服務等標準向用戶供熱、提供維修服務和供熱設施運行管理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0、甲方可根據供熱用戶的投訴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用戶投訴的情況屬實,并且確屬乙方的責任的,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的及時報告義務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萬到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違約金。
1803 不中斷協議履行
除非本協議終止,針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責任的追究及責任承擔,均不影響本協議之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協議的變更
1901 協議的變更
除非經過甲、乙雙方就協議內容的變動協商并書面達成一致,否則任何情況都不構成本協議的變更。甲、乙雙方可以采取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或書面協議的方式修改本協議。
1902 協議執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況出現時,甲、乙雙方應當在情況發生或將要發生的60日內完成協議的修改:
(1)出現新型可替代供熱之能源;
(2)供熱工程施工或技術運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3)有關供熱事業的法律或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4)導致供熱價格波動超過30%以上的情況發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0__ 不可抗力事件
構成不可抗力的行為、事件或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述行為、事件或情況:
(1)火災、水災、干旱、爆炸、閃電、暴雨、臺風、龍卷風、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災;
(2)戰爭(無論是否宣戰)、暴亂、封鎖、叛亂、公敵行動、入侵、禁運、貿易制裁、破壞或恐怖行動等嚴重威脅;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 對不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個別用戶缺乏資金支付應付款項,除非發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況;
(3)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為、事件或情況。
20__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
(1)盡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于24小時)通知另一方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2)盡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于48小時)通知另一方,說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以及預計的持續期間,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3)在任何時候采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在任何時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進展及其預計結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夠部分或全面恢復履行其義務的日期。
20__ 不可抗力免責
一方出現不可抗力且盡到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時,無須對其延誤或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2101 協議爭議的協商
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而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當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協商應當在爭議發生的60日內舉行。60日內未能就爭議解決達成一致的,視為協商失敗,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協議規定的其他途徑解決爭議。
2102 仲裁或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210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法律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二十二章 附則
2201 協議文本
本協議連同附件均用中文書寫。正本貳份由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副本 份仍由上述各方各執 份。
2202 協議簽訂
甲方、乙方簽訂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訂授權的情況下簽訂本協議,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準本協議之程序。
2203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204協議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其進行解釋。
2205 協議附件
截止本協議簽訂日,本協議所附附件如下:
附件一:供熱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附件二: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圖示
附件四:乙方與用戶的供用熱合同樣本
附件五:供熱技術規范和標準
附件六:供熱安全管理標準
附件七:供熱特許經營中期評估方法及標準
附件八:供熱事故應急預案
附件九:特許經營期限期滿乙方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
附件十:甲方簽約授權證明
附件十一:乙方簽約授權證明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于 年 月 日簽訂本協議,以茲為證。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8
特許者:Q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許方式和內容
2.1乙方自愿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特許企業名稱:(以下簡稱特許企業)登記注冊地:法定代表人:職務:特許企業性質:經營地址: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范圍。
3、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為: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
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Q公司標志。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甲方派出人員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注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險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資料等;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4、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中山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年,自20xx年6月1日起至年月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9
立合同書人
甲方:
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范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注冊號:
建筑面積:平方米;
營業面積: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員;計時工: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點到下午點。
三、商圈范圍:(另附圖)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于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于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合同期間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后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為準,如為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五條合同范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并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并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于簽訂本合同后一個月內提供坐落于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于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授權使用
一、甲方授權乙方于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于甲方為委托人,乙方為受委托人的法律關系。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并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并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開店籌備事項
一、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墻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于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并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于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一采購;
6.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采購事項的聯系;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營業賣場的地點;
2.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柜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經營管理
一、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后,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為收費標準(經甲方核準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后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伙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于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為期一周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后,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于每月結算時一并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于每月結算時一并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貨品寄發后,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蓋章或由負責人蓋章簽字的送貨單,作為甲方日后收款的憑據。
4.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許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條 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產品銷售市場,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2.鑒于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柜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愿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柜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柜的特許經營權并愿意成為_______特許專賣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基本保證與要求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于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按甲方規定的產品價格定價銷售。
第三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條 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范圍
1.甲方特許乙方于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柜使用_________商標、商號,并以_________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乙方以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范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 加盟費用
1.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按級市場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進貨之前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_________元人民幣,此款將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 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_________張)及營業執照復印件交甲方存檔。
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準后才能變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柜,必須經甲方同意,并與甲方簽訂另外的_________專賣店加盟合同。
第七條 商品的進貨、換貨
1.在本合同簽訂后的二月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并提前一周傳達至甲方。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并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6.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后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說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a.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后進行商品配送。
b.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采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于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周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余款在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后結清(第二次及以后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協議采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
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終止_________經營,在商品保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余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余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第九條 銷售獎勵
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______%。
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第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柜裝修方案及指定的專賣店形象經營用品和促銷品。
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費)
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范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為了廣泛宣傳體育賽事文化、樹立良好的賽事品牌形象,鼓勵優秀的企業參與賽事市場開發,為特許企業的市場推廣提供平臺,甲、乙、丙三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本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賽事運作機構,擁有紀念幣上圖案的所有權,乙方是甲方特許企業,擁有使用體育賽事(以下簡稱)開發紀念幣的排他性權利。是甲方特許的紀念幣生產企業,有權投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具有生產體育賽事紀念幣的排他性權利。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三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本協議期限: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自愿加盟“原生態茶莊”,乙方申請確認代____區域在 乙方的直營店為 家,地址確認為 省 市 縣(區) 街 號,經營面積為 平方。專營“鳳岡鋅硒茶”,且乙方必須在經營銷售過程中保證“原生態茶莊”“鳳岡鋅硒茶”品牌體系、品質認證體系及聯系電話、地址信息的完整性與一致性。
3、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認真閱讀及領會甲方相關代理商的現行及更改的產品體系、管理制度、價格及物流等信息并能主動配合執行,共同維護品牌的整體利益及發展。乙方在經營活動不得有損甲方利益行為,如有違規行為,甲方有權提出警告直至終止合作關系,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有乙方承擔。
4、首次加盟進貨額:為滿足相____區域的渠道、終端產品的供應量及代理的合理庫存量,達到較高的見貨率及鋪市率,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同日繳納首批進貨額 元,甲方方可向乙方發貨。
5、銷售打款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第三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 元, 先打款后發貨的原則。乙方連續一個季度或________年中五個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進貨打款任務,甲方有權終止本合作協議。
6、市場建設任務:在簽訂本協議開始計算
第三個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每季度最低市場客戶任務為:
a、特許加盟專賣店為 家,
b、特約渠道商為 家,
c、終端客戶開發數為 家。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按代理價供應給乙方產品(詳見代理價格表),代理價為乙方自提價(離岸價),甲方可代辦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價上漲出臺新價格時,乙方享受相應的代理商供貨價。特價產品不計銷售任務,不計折扣,不計任何形式的獎勵。
8、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產品,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乙方應按照甲方隨貨出庫單驗收產品。若存在數量、質量、金額問題,乙方必須在收到產品時12個小時提出書面異議,經甲方確認后予以補發或更換。若乙方在約定時間內不提出異議,則視為合格。
9、由于茶葉制品的特殊性,受物流、倉儲、溫度等條件的制約,甲方發給乙方的產品,三個月內可退可調換(退、換貨產品必須保證包裝完整,贈品齊全。退、換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貨。乙方訂單發貨,一律不退貨。不接受換貨掛賬即換貨的同時必須進貨且金額等于或大于換貨金額。換貨產品只享受一次換貨。
1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乙方銷售業績的鼓勵,參照年度代理商獎勵政策執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必須保證合法經營、證照齊全、自負盈虧。甲乙雙方屬于合作關系,乙方不得對外宣稱是甲方的下屬單位、承包經營單位等等。
1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同甲方做好“原生態茶莊”品牌相關的市場維護,乙方保證不得銷售、宣傳仿冒、偽劣、過期、變質的產品,乙方不得以低于進貨價的方式惡意贏取客戶以至于擾亂市場。
1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在指定區域銷售、陳列、宣傳其它品牌的茶葉及衍生品。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嚴禁將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以各種形式轉讓或贈送給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擔乙方因保管不善、銷售過期產品、非正規渠道進貨、自行組合組裝產品等消費者索賠、質監部門罰款等相關責任。
15、甲方為更好的服務各級代理商和銷售商,甲方有權將乙方所轄的各類型客戶要求乙方規范管理并有權將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勝任的代理商管理及總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條件無法滿足品牌營運發展的情況下,必須服從甲方市場經營管理。
16、在本協議到期或失效后,乙方不再繼續銷售“鳳岡鋅硒茶”品牌系列指定產品,乙方庫存產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價處理產品時應撕掉品牌標識并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須保證不得向第三方散布、泄露關于甲方的經營模式、價格體系、盈利體系等商業機密。
18、本協議在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續簽合作協議。
1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友好協商,多次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2
特許經營合同(樣式一)
立合同書人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范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注冊號:
建筑面積:平方米;
營業面積: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員;計時工:?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點到下午?點。
三、商圈范圍:(另附圖)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于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于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合同期間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后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為準,如為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五條?合同范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并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于?年?月?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并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于簽訂本合同后一個月內提供坐落于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于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第八條?授權使用
一、?甲方授權乙方于本商圈內以甲方的_____、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于甲方為委托人,乙方為受委托人的法律關系。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_____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_____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_____、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并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并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開店籌備事項
一、?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墻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于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并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于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一采購;
6.?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采購事項的聯系;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營業賣場的地點;
2.?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柜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經營管理
一、?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后,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為_____標準(經甲方核準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后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伙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于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為期一周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后,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于每月結算時一并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于每月結算時一并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貨品寄發后,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蓋章或由負責人蓋章簽字的送貨單,作為甲方日后收款的憑據。
4.?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
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3
特 許 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 許 人:
(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傳真:
前言: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1.釋義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 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區
街
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并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 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并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 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 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
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 甲方義務:
4.2.1 負責C的原材料采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并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C產品;
4.2.2 提供乙方成立C連鎖店時需由特許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4.2.3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向乙方提供C連鎖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陳列推廣、電腦操作等);
4.2.4 負責乙方的鋪面設計,并在在乙方開店前指定當地的管理機構負責向乙方贈送一定數量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贈品的數量由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根據乙方鋪面的具體情況來定;
4.2.5 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 負責在一定的范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5.1.2 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4 有權對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并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復;
5.1.5 有權到甲方C網站上了解、查詢產品信息及行業發展最新動態;
5.1.6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
乙方義務
5.2.1 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2 按C的統一形象要求,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裝修公司進行店鋪裝潢),并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制的貨架、標志、牌匾、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2.3 確保連鎖店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以保證連鎖店經營業務的合法正常開展;
5.2.4 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并得到甲方的批準后方可實施。
5.2.5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供的C產品經驗收后,乙方應妥善保管,并負責驗收后的產品質量及所銷售產品的售后服務;
5.2.6 派專人管理貨物并應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數據;
5.2.7 對C網上商店有推廣宣傳的義務,對經營區域內的網上客戶提供服務的義務,并獲取協議利潤;
5.2.8 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賬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
元;合同保證金
元;合計
元。
7. 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 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X元至X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并由甲方審批后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 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后,組織發貨;開店之后,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賬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后,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周期不少于X天。
8.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違約責任
9.1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依約向甲方支付貨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應交而未交總額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追回貨款;
9.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并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后即時生效。
12.3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二○○一年
月
日
乙方(受許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二○○一年
月
日
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4
甲方:北京_x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授權乙方經營“QQ農場”生態工坊店鋪或柜臺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1.1知識資產:指甲方擁有的商標、商號、商譽以及由甲方開發經營銷售用于“QQ農場”生態工坊零售店經營的獨特的經營理念。
1.2“QQ農場”生態工坊:指乙方專門經營銷售甲方研發生產銷售的產品(不排除甲方通過OEM或ODM生產的產品)的零售店。以下簡稱“QQ農場”生態工坊。
1.3授權地址:指經甲方確認并認可的乙方開設“QQ農場”生態工坊經營店的地址。
1.4商業秘密:指所有關于“QQ農場”生態工坊的資料和信息,該類資料和信息均是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授權許可與開業手冊
2.1本合同授權地址
2.2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在授權地址經營授權業務。乙方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無條件接受并遵守本合同的規定。
第三條知識資產的使用承諾
3.1甲方允許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的店鋪或柜臺上使用“QQ農場”生態工坊或甲方商標。但應該在明顯處標明乙方店面或柜臺工商注冊名稱。
3.2甲方不允許乙方使用甲方公司名稱等進行工商注冊、對外締結合約、或約定其他義務等行為。
第四條店址的選擇,建設,變更及追加建店
4.1乙方應該按照合同的相關規定完成“QQ農場”生態工坊的裝修、布置和形象的統一設計。并于開業一周內將店面照片八張寄到公司總部,以便公司進行備檔審核。
4.2因地理環境和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在2.1條規定區域內的店面時,可以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
4.3乙方除2.1條款所規定的店鋪外,需要追加新建“QQ農場”生態工坊店鋪或者專柜時,必須與甲方另外簽定經銷合同。
第五條開店費用
5.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壹萬捌仟捌佰元銷售保證金,由甲方負責免費配送市場價值貳萬貳仟元的產品,以便乙方正常經營.此保證金后期返還,從第二次進貨起累積進貨壹萬元返壹仟元,返完為止。
5.2從第二次進貨起店面將按各級店鋪經銷價供貨,代理商將按代理價格供貨。
第六條獨立經營
6.1本合同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獨立法人或者工商個體戶),雙方之間不存在共同投資雇傭承包聯營或者合伙關系,甲乙雙方應獨立承擔與各自業務相關的經營費用和民事法律責任。
第七條支持與指導
7.1甲方對符合條件的乙方無償給予人民幣捌仟元的裝修費支持。條件為:店面裝修符合總部要求,銷售保證金返完后累積完成提貨定額人民幣捌萬元。
7.2為統一專賣店形象及保證工藝質量,專賣店內的員工牌、銷售票據、水晶牌、開業POP等原則上由甲方統一制作。
第八條銷售政策
8.1結算方式:款到發貨。交貨地點:甲方所在地
8.2銷售獎勵支持:在銷售保證金和裝修費用返還后進貨累積以五萬元人民幣為基數按6%返點支持!
8.3調貨規定:乙方所進貨品如有在三個月內嚴重滯銷的,其產品及包裝無損壞的,甲方允許乙方在5%的比例內調換貨;調換貨品的運費由乙方負責(被調換的產品若有配套贈品,則調換貨的總金額應減去贈品的金額);超過發貨日6個月以上的產品不予調換。所調換貨品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可以等值調換適合市場的產品和新產品(贈品、乙方指定產品、特定產品除外)。
第九條甲方責任
9.1為確保授權業務的統一性和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必要的指導和監督。
9.2產品:甲方負責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以企業標準為準)及合法銷售產品所需的相關證件。如售出產品經證實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則甲方予以調換并承擔調換產品所產生的運輸費用。
9.3運輸:產品運輸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產品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有關貨物運輸費用則由甲方承擔。收到乙方匯款后甲方保證在二個工作日內將貨品發出。
9.4甲方將向乙方提供經營授權業務必需的有關資料和“QQ農場”生態工坊授權證書,并將根據需要不定期向乙方提供最新的產品信息、促銷贈品及資料。
9.5甲方將根據規定向乙方提供“QQ農場”生態工坊選址建議、設計及裝修標準圖紙,并提供店面標準牌匾設計、招牌或者標志以供乙方店面裝修參考。
9.6甲方權利:本合同生效后,在乙方遵守各項條款的情況下,由于乙方個人推廣經營的原因,乙方連續三個月未進貨,甲方有權另行發展加盟商開展品牌業務。
9.7甲方可根據乙方的需要,向乙方及工作人員提供經營管理的各種輔導和培訓。
第十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0.1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條之規定使用甲方的知識資產。
10.2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銷售從事本合同明確許可“QQ農場”生態工坊產品以外的授權業務。
10.3嚴禁將禮品包裝系列產品拆開銷售,嚴禁將贈品當作產品來銷售。由此被國家機關監督部門查處沒收或被消費者投訴的,甲方有權撤消乙方的經營權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10.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甲方授權的“QQ農場”生態工坊的經營權。
10.5如因乙方的原因終止本合同,且合同履行期未滿一年者,乙方應該在甲方的監督下自動拆除所有“QQ農場”生態工坊的標志,不得再以“QQ農場”生態工坊名義經營。
10.6乙方不得對產品、產品的用途及說明書進行修改和變動,保證產品的整體形象。
10.7乙方不得散發非甲方確認或者提供的資料,確保甲方宣傳的準確性,防止誤導消費者。
10.8若是因為乙方的過錯、過失或者故意行為造成任何第三方對甲方提起訴訟和賠償,或者政府有關部門對甲方進行行政處罰時,乙方應在甲方要求時無條件就甲方造成的損失直接全額賠償給甲方。
10.9乙方應接受甲方指定的區域代理商的市場管理,若與其有爭議可與甲方協商解決。
10.10乙方應遵守一切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甲方合同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及提前終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滿自動失效(如該有效期超過乙方經營“QQ農場”生態工坊經營的營業執照有效期或QQ農場生態工坊租約的租期,則本合同將與“QQ農場”生態工坊營業執照的有效期或者店面租約的租期終止日自動失效)。如雙方同意續簽,須在期滿前五十天內重新簽定新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取得與甲方續簽合同的權利。
11.2乙方如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任何規定、或違反本合同或者甲方的任何規章制度的任何規定,甲方均有權在本合同當期期滿前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的形式提前終止本合同。并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或引起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單方面負責賠償或承擔。
11.3本合同到期不再續簽或提前終止后十天內,乙方應完成以下所有事項:停止使用甲方的知識資產;停止使用并立即退回所有甲方提供的促銷材料;停止經營任何授權業務;并停止以任何明示或默示形式對外表明宣稱其有權繼續經營任何授權業務或者與甲方有任何關系。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因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法經營“QQ農場”生態工坊店面時,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歸還的企業材料后,退還乙方交納的相關款項。
12.2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QQ農場”生態工坊合同。
12.3如因不可抗力行為,法律政策變化以及甲乙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甲乙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甲乙雙方無須對對方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生效日期: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款項一次性交清,本合同即生效,否則本合同自動失效。
13.2合同變更:需雙方協商并簽定書面協議后方可有效。
13.3未盡事宜: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經雙方簽署后方可生效。
13.4無效條款:如合同中部分條款無效,合同其它條款仍然有效。
13.5本合同有效簽署期為貳年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4.1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合同簽署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附加條款
15.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北京_x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乙方:
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5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特許方式和內容
1.1乙方自愿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1.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1.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2.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2.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2.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3.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
3.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3.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4.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4.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4.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5.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5.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5.3乙方應按月將 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6、保密
6.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6.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7、違約與處罰
7.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7.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8、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8.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8.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9、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9.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9.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
9.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0、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1、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2、附則
12.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2.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2.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 乙方(印):
時間: 時間:
地址: 地址:
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6
甲方:交通運輸局
乙方:*有限公司
為了實現城鄉公交一體化,使廣大人民群眾享受社會改革、發展成果,感受黨和政府的關愛,根據《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__年第5號)、《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縣委政府城鄉公交一體化工作要求和縣長辦公會議紀要〔20__〕37號和〔20__〕2號決定,經招標確定*有限公司為道路旅客運輸獨家經營單位(中標等相關文件附后),負責我縣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造和經營工作。經雙方協商,就相關事宜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如下:
第一條 特許經營內容及有效期限
1、縣域內原有126臺農村客運車輛及經營權由乙方進行收購,所需資金由乙方負責。
2、甲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相關規定,許可乙方相關經營范圍、期限,并按相關規定進行審驗。許可經營期限屆滿前一年,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請延長許可經營期限。
3、乙方在被授予特許經營權,且完成所有車輛收購后,作為唯一的道路運輸企業,享有在獨家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營運及相關業務,以獲取合法利潤的權利。
第二條 政策保障
1、甲方支持乙方依法享受國家及地方政府制定的各種道路旅客運輸行業扶持政策及優惠政策,建立健全投入、補貼和補償機制,統籌安排,重點扶持。對投入運營的車輛給予每年每車5萬元運營補貼或按實際運輸成本和車輛數予以補貼。
2、甲方協助乙方爭取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資金支持和補助補貼。爭取的資金做為企業再發展和投入,不能因爭取到了而取消和減少縣政府的經營補貼資金。
第三條 特許經營服務的質量標準、安全管理、行業規范
1、服務質量標準 :按照《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執行。
2、安全管理及行業規范:按照《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和《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條 改造計劃及運營方案
1、車輛投放及線路開通。乙方投入運營后,首批投入20輛純電動公交車輛,開通—邢襄古鎮、抗大路—漿水公交線路;按照交通發展規劃如期投入所需的全部純電動的公交車輛,依次開通邢左線—路羅、邢和線—將軍墓、—宋家莊、邢昔線—宋家莊等主線,實行公交運營模式。現有的農村班線實行農村班車運營模式,實現縣域內公交和班車并行經營;公交車、班車配置空調、語音報站、刷卡器、全智能支付、北斗動態監控、視頻監控等設施。
2、首末班:冬季首班運營時間6:30,末班運行時間17:00;夏季首班運營時間6:00,末班運行時間18:00。運營時間由乙方根據縣政府主管部門要求以及季節與運營實際適時調整。
3、發車間隔:公交發車間隔20—40分鐘/班,高峰時段、節假日及春節期間,根據需要增加班次。
4、公交票制:公交票價執行階梯式票價,遵守物價管理部門制定的票價。
5、建立智能公交系統,利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動態地獲取實時交通信息,實現對車輛的實時監控和調度。方便公眾出行、提高營運效率和服務水平,緩解目前城鄉交通擁堵狀況。
6、運營管理:專業化管理,精細化服務。
乙方將各線路運營質量每日上報甲方,對運營趟次完成率、首末班準點率、發車準點率、安全事故、有責事故等每日形成數據報表。公交車刷卡器實現銀聯卡聯網。
7、協調*市公交公司退出西部山區經營線路,以便更好調整服務力度,更好的方便旅客便利出行。
第五條 公用設施的管理、維護、建設
1、由乙方墊資建設純電動公交車停放處、保養處、充電處、職工辦公樓、司乘公寓等的建設。公用設施建成后,由甲方根據具體情況,待第三方評估完成后進行回購。
2、乙方負責站亭等客運設施的建設、管理、維護,確保其能夠滿足交通運輸發展需要。甲方負責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對相關的公用設施建設提供審批手續和上級及其它有關部門的資金補貼和投入。
第六條 甲方的職責
1、監督乙方履行法定義務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
2、對乙方的經營計劃實施情況和服務的質量以及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
3、受理公眾對乙方的投訴。
4、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緊急情況下,臨時接管特許經營項目。
5、加強市場監管,打擊非法營運、包車等無審批程序擅自運營車輛,規范公交服務市場行為。
第七條 乙方應當履行的責任
1、在政府公共資源配置總體規劃的指導下,科學合理地實施企業年度客運經營計劃。
2、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行業安全生產標準規范,組織企業安全生產。
3、為社會提供足量的、符合標準的優質服務。
4、執行道路運輸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制定的服務價格標準;
5、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6、按規定的時間將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年度報告等報主管部門備案。
7、加強對營運車輛等設施、設備的運行維護和更新改造,確保車輛、設施完好并符合城鄉公交發展要求。
8、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和合理的服務建議。
第八條 乙方的服務承諾及承擔的社會義務承諾
1、乙方的服務承諾:把公交打造成政府滿意的公交服務的樣板工程。
2、乙方承擔社會義務的承諾:離休干部、七十周歲以上老人和三級(含三級)以上殘疾人憑證享受免費乘車;現役軍人、傷殘軍人享受免費乘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優惠乘車政策。
第九條 緊急調用權和處置權
1、在社會發生緊急情況下,甲方有權在合理的限度內,根據需要調用乙方的車輛、人員、公交設施及物資;決定臨時調整乙方線路和采取其他必要且合理的緊急措施,對不服從調用和緊急處置的,甲方可以強制實施。
2、依照前款規定調用車輛、公交設施及物資的,在緊急情況結束后應及時歸還,由此發生的費用、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乙方承擔政府其他公益性指令任務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4、本條“緊急情況”是指:
(1)發生騷亂、暴動、上訪、靜坐、游行、示威、集會等群體性事件,或舉行大型會議、賽事、演出、紀念等團體活動、迅速疏散、運送人群。
(2)搶險救災,避免公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 特許經營權的變更、延續、提前收回、臨時接管、終止
1、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若需變更協議內容的,雙方應當在共同協商的基礎上簽訂補充協議。
2、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單方提出解除協議的,應當提前一年提出申請,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申請的3個月內作出答復。在甲方同意解除協議前,乙方必須保證正常的經營服務。
3、甲方根據發展需要調整規劃和本協議時,應充分保障乙方的合理利益。
4、乙方須在特許經營權期滿前一年,按照規定申請延長特許權期限,否則視為乙方放棄延長特許經營優先權。甲方應在考慮保證乙方人員、資產及服務連續性的前提下,給予乙方延長特許經營權的優先性。
5、乙方在經營期間出現如下情況之一,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特許經營權并實施臨時接管:
(1)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并未按照公交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限期整改的。
(2)擅自轉讓、出租或變更特許經營權的。
(3)未經公交主管部門批準,擅自停業、歇業,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秩序和安全的。
(4)疏于管理造成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
6、因公共利益需要,政府調整規劃,造成乙方的特許經營權發生變更或者終止時,甲方對乙方資產按第三方評估或協議進行合理處置、人員按相關規定進行必要的安置,以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在特許經營權變更或終止程序完成前,乙方應保證公交服務的連續性與穩定性。
第十一條 履約擔保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署日,向甲方出具一份由甲方認可銀行開具的履約保函,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義務的擔保。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或無故提出終止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依法認定為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第十三條 風險分擔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行業安全生產標準規范,組織企業安全生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在特許經營過程中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罰款、經濟賠償、訴訟及其他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第十四條 協議的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包括因政府管轄權變更調整),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的。
2、另一方對本協議的履行已無任何保障或喪失實際履約能力的。
3、另一方嚴重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協議目的的。
4、本協議約定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解除情形出現的。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不因政府和相關部門撤并及管轄權的變更歸屬而發生變化,要確保道路旅客運輸和本協議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2、雙方對本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3、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以下無正文)
(接上頁,此頁無正文)
授予方(甲方): 接受方(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并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系
總部與加盟店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注冊的_______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秘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手冊》,制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并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范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于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建筑物______層,面積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范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占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后一個年度的______月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于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于手冊所規定的范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準,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于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并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于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 培訓
第二十一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并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核批準,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后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并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后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培訓的考核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后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 支持
第二十六條 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為_______個月,并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 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于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為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咨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 費用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 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 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 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采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于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采購或制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并指定總部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購,并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 采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采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采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 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 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范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布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 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為,一律視為總部的行為,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配送與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采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采購。
第四十一條 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準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采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征得總部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布批準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 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 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并報請總部批準后,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 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 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志,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 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后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 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并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注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并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志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制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制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制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 商業秘密
第五十九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秘密的權利。
商業秘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商業秘密的范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秘密的構成條件。
第六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業秘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限于總部規定范圍內的人員知悉商業秘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秘密;
(四)《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二條 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加盟店及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秘密的義務。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并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業秘密人員的過錯而為公眾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加盟店及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泄露總部商業秘密,給總部及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 權利回授
加盟店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秘密或對總部商業秘密的改進,均應無條件地許可總部使用并由總部許可其他網絡成員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秘密。
第六十四條 競業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加盟店工作期間及勞動關系結束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托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條 補償
總部對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后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加盟店的違約而終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補償。
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加盟店員工的補償,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由加盟店給予補償,本合同終止后的補償義務由總部承擔。
第六十六條 承諾與保證
加盟店承諾并保證: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加盟店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秘密。
第六十七條 替代責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加盟店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二章 專利
第六十八條 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條 專利權的無效
本合同簽訂時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加盟店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加盟店無權要求賠償。
本合同簽訂后,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 專利權的終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加盟店有權解除合同,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加盟店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其他專利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 技術革新
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秘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并視為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秘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為商業秘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為商業秘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并參照國家專利局《關于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三章 著作權
第七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件),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六條 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托(指定)加盟店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加盟店為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網絡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件)。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四章 知識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七條 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并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為采取行動。
加盟店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負有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八條 訴訟權利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為自行進行調查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調查,搜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三)制止侵權行為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為并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九條 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由總部根據侵權的范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加盟店行使訴權,應當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指示,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采取措施。除因情況緊急而需要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為采取的任何措施均應按總部的指示行事。
第八十條 報告
加盟店發現本區域內第三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應當立即將侵權人、侵權事實、危害后果等情況報告總部。
因情況緊急而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的,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第八十一條 訴前保全
加盟店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特許經營系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加盟店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第八十二條 費用負擔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采取措施所支出的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及相關費用,按下列規定先行支付:
(一)由加盟店行使訴權的訴訟費、律師費由總部支付;
(二)其他費用由加盟店支付;
(三)總部與加盟店根據個案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第八十三條 賠償金的分配
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為所獲得的賠償金原則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損失”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受到損害的網絡成員按比例分配;
(二)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總部參照網絡成員受到的損失及案件訴訟情況等合理分配;
(三)加盟店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開支,從獲得的賠償金中優先支付。
第八十四條 第三人起訴
因第三人主張總部知識產權侵權而對加盟店采取的法律程序,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之內報告總部。
加盟店應按照總部的指示行事。必要時,總部有權指定專業人員作為案件的代理人參與有關的法律程序。
因總部知識產權構成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而裁決加盟店承擔責任的,其賠償責任及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總部負擔,否則按第八十三條的規定執行。但是,因加盟店或加盟店的越權行為所導致的任何訴訟或結果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 其他訴訟
加盟店與第三人之間產生的下列糾紛,應當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一)有關產品(服務)質量的糾紛;
(二)有關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糾紛;
(三)涉及特許經營系統形象與聲譽的其他糾紛。
第十五章 廣告與費用
第八十六條 廣告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特許經營系統的品牌、商標及產品(服務),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總部負責系統的廣告計劃、廣告策略、廣告設計及全國性廣告的發布,加盟店按照總部的要求在本店發布促銷廣告,開展促銷活動。
第八十七條 廣告控制
總部對加盟店廣告活動享有控制權利,加盟店應當充分尊重總部對廣告的控制,按照總部的規定開展廣告活動。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對廣告活動的要求,不得違反規定發布廣告。加盟店發布廣告,其廣告內容和方案均應事先報告總部,經總部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八十八條 廣告基金
總部建立一項全國性的廣告基金,用于開展廣告活動的費用。全國性廣告基金由總部負責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的費用來源及繳付時間如下表:
基金來源與繳付金額(或比例)繳付時間
總部每年度繳付不少于____元
總部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的____%
總部廣告基金的____%
供應商支付的廣告與促銷費用
第八十九條 廣告基金的用途
廣告基金限于支付宣傳特許經營的品牌、商標、產品(服務)的廣告支出及促銷與公關費用。
廣告基金不得用于支付總部推銷加盟的廣告費用,如果在由廣告基金支付費用的廣告中包含了推銷加盟方面的內容,則應當按照其所占比例,由總部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九十條 廣告基金的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實行獨立核算,設立單獨的銀行賬戶,由總部或其委托的機構進行管理。廣告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保留全部資料,存檔備查。
廣告基金管理機構可以根據合理的財務手續從廣告基金中獲取補償,補償項目包括:因賬目管理、審計、提交報告及法律費用等開支。
供應商支付給總部的廣告費,作為總部廣告基金的收入,在使用時應當遵照供應商的要求。
第九十一條 廣告基金的審計
總部應于當每年的第一個季度提交一份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上一年度廣告基金收支情況的財務報告,并將正式副本提交加盟店審查。
第九十二條 基金的歸屬
本年度節余的廣告基金,應當按照廣告基金的交納金額予以返還或抵扣下一年度應當交納的廣告基金。
第十六章 特許經營費用
第九十三條 加盟費
加盟商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支付金額為_______元的加盟費用,其中_______元作為總部對加盟商進行培訓的費用,_______元作為總部對加盟店進行商圈調查及指導加盟店籌備、開業與運營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為加盟店接受特許經營權的費用。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加盟店均無權要求總部返還加盟費。
第九十四條 特許權使用費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總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一)每月(季或年)支付_________元的定額使用費;
(二)按照加盟店銷售額的_________%交納。
總部有權在上述收費標準范圍內進行調整,加盟店應當遵照執行。按照本合同規定計算的當月特許權使用費應當于次月15日前交納。
銷售額是指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收入(包括進貨回扣、銷售返利等),扣除給予客戶的現金折扣、價格折扣、實物折扣的合計金額,無論是否已經收訖。
第九十五條 特許權使用費的審核
總部根據加盟店每月報送的財務報表核算特許權使用費。按照加盟店月報表計算的特許權使用費與年度審計報告確定的特許權使用費之間出現的差額,以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對加盟店所申報的銷售收入,如果與總部統一供應或配送的產品、包裝物的數量及其他情況明顯不符,而加盟店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總部有權對銷售額予以合理調整,并視為違約行為予以處罰。
第九十六條 保證金
為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加盟店應當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交納_________元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如加盟店拖欠總部的債務(特許權使用費、服務費、貨款、罰款、違約金等),總部有權以保證金的全部或部分充抵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充抵債務的通知后,應當立即向總部支付與充抵債務數額相同的現金,補足保證金。
第十七章 財務管理
第九十七條 財務會計制度
加盟店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并按照總部的有關要求,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九十八條 財務報表
加盟店應當于次月_________日前向總部報送加盟店當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加盟店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加盟店應當于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總部提交上一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及_________。
第九十九條 財務監督
總部每年(季)對加盟店的財務進行一次檢查,于每年(季)結束后_________日內進行;總部根據需要在提前_________天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可以于選定的工作時間對加盟店進行財務檢查。
加盟店應當予以充分地合作,向檢查人員提供所有相關的資料和文件,并如實回答檢查人員提出的問題。
第一百條 財務審計
加盟店提交給總部的年度財務報表中,其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以及_________報表,應當經注冊會計師依法審計。
對加盟店的財務會計報表有疑義時,總部有權指定注冊會計師對有關問題進行審計,審計結論對加盟店具有約束力,并作為解決爭議的依據。審計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由于加盟店對審計不予配合或不能提供審計所需的資料,致使審計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作出審計結論的,視為加盟店未履行如實申報財務會計報表的義務。
第一百零一條 支付方式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的所有款項,一律匯入總部指定的銀行賬戶,匯款手續費由加盟店負擔。總部最遲在收到款項后10日內向加盟店開具發票。
第十八章 信息披露
第一百零二條 信息披露的要求
總部和加盟店均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總部或加盟店向對方提供的有關信息披露的文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一百零三條 總部的披露
總部承諾并保證,總部在簽訂本合同之前為了說明開展特許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而向加盟店展示的《特許經營加盟說明書》和各種文件、資料、圖片、數據,以及在刊登的廣告中表達的內容,都是真實可靠的,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在該等信息中包含了不確定的內容或表述,加盟店予以理解,且得到總部作出的進一步闡明,并無因此產生的任何誤解。
總部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將總部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系統的經營情況書面通報加盟店。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加盟店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總部應當在合理時間內將該等重大事件的有關情況向加盟店通報,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調整;
(二)總部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總部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總部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總部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總部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凈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六)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總部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八)總部股東變動情況和持股比例;
(九)總部減少注冊資本、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十)涉及總部的重大訴訟;
(十一)可能對特許經營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四條 加盟店的披露
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向通過《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其他資料向總部披露的信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加盟店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將加盟店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總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時,加盟店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總部報告,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加盟店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二)加盟店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加盟店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三)加盟店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四)加盟店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凈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五)加盟店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六)加盟店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七)加盟店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八)涉及加盟店的重大訴訟;
(九)可能對加盟店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五條 質詢
總部或加盟店如果有證明或理由表明對方有應當披露的信息而未披露或者對方披露的信息不實,可以向對方提出書面質詢。
受質詢的一方應當在收到質詢函后7個工作日內及時就質詢的事項提交書面的報告或說明,并說明未披露或未如實披露的原因。
第一百零六條 虛假披露
總部或加盟店在披露信息時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有重大遺漏,致使對方遭受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經理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九章 合同轉讓
第一百零七條 合同轉讓的定義
本章所稱合同轉讓是指總部或加盟店將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總部或加盟店不得將本合同權利或義務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第一百零八條 總部轉讓合同
加盟店承諾:總部可以將本合同轉讓給總部或第三人,而無需在轉讓時經加盟店同意。
轉讓合同簽訂后,總部應當立即將轉讓決定及由受讓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規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書面通知加盟店,總部與受讓人對披露的信息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 加盟店轉讓合同
未經總部事先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轉讓本合同。
加盟店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及轉讓條件、受讓人按照本合同信息披露的規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報告總部,由總部作出是否同意轉讓的決定。
第一百一十條 受讓人的條件
無論根據何種情形進行轉讓,受讓本合同的第三人應當符合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條件,并同意簽署總部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及相關文件。
第一百一十一條 優先權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時,在同等條件下,總部或總部指定的第三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在總部向加盟店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后,加盟店不得撤銷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加盟店在_________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第一百一十二條 合同文本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總部重新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使用合同轉讓時總部制定的新版合同文本,但新合同應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合同修訂的要求。
第一百一十三條 轉讓補償費
加盟店轉讓本合同時,受讓人應當向總部支付一筆_________元的轉讓補償費,作為總部對因轉讓而發生的費用的補償,包括對受讓人進行初始培訓和前期支持的費用。
第一百一十四條 股權變動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加盟店需合并、分立或股權變動時,應當將合并、分立或股權變動的方案及有關當事人的情況書面報告總部,經總部審查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一百一十五條 經營方式
加盟店應當獨立自主地經營加盟店的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將加盟店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經營管理。
第二十章 合同變更
第一百一十六條 系統變革
加盟店認識到,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適時地對特許經營系統進行富有成效的變革,以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是系統共同的目標。
對系統的變革,應當在保持系統健康穩定發展的前提下,以提高系統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系統的經營效益,提高系統的市場競爭力為原則,更好地實現特許經營的目標。
第一百一十七條 合同變更
因系統變革的需要,總部經總部同意有權對本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但變更必須是善意與合理的,且限于經營手冊規定的范圍,并不得與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屬協議的內容相抵觸。
第一百一十八條 變革的實施
對系統進行變革時,應當將變革的方案和作出變革的原因、意圖、可行性、試營情況及有關事項,于規定的變革實施時間前______天通知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在加盟店實施系統變革,并及時將實施的情況報告總部。
第一百一十九條 合同續約時的變更
在本合同期滿續訂合同時,總部有權以總部制定的新的特許經營合同代替本合同。對本合同的修訂應基于合理和善意的準則,且新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應當適用于整個特許經營系統。這不應被理解為是對加盟店續約權的限制或損害。
第二十一章 合同終止
第一百二十條 合同終止的情形
本合同除因下列情形而終止之外,總部或加盟店均不得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
(一)不可抗力;
(二)合同期限屆滿;
(三)總部與加盟店協商終止;
(四)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五)多數加盟店連續兩年發生經營虧損;
(六)法院、政府行政決定要求加盟店終止營業;
(七)因一方違約行為而被仲裁機構裁決解除本合同;
(八)用于特許經營的主要資產被法院強制執行而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終止的情形發生后,要求終止合同的一方應當與對方協商一致,方可終止合同。未能協商一致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由仲裁機構作出裁決。
第一百二十一條 總部的解除權
加盟店有下列重大違約行為之一的,總部可以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行使解除權:
(一)違反競業禁止的規定參與競爭的;
(二)未經總部同意轉讓本合同或轉讓其股權的;
(三)未經總部同意進行分立、合并的;
(四)未經總部同意以承包、租賃、合作等方式轉移經營權的;
(五)故意向第三人泄漏總部的重大商業秘密的;
(七)未經總部同意出讓用于特許經營的主要財產的;
(八)逾期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超過_________天的;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連續兩年未能完成銷售指標的,以及總部對加盟店的違約行為進行處罰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有權解除合同:
(一)超過總部規定的期限仍未作出令人滿意的改進的;
(二)在一年內受到總部_________次以上處罰的;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二條 保留解除權
在加盟店發生破產、無力償還債務及其他情形時,未經總部的預先書面同意,任何第三人都不能獲得本合同中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不論債權人對加盟店享有何種權利或持有任何形式的法律文書,否則,總部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一百二十三條 加盟店的解除權
總部有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下列重大違約行為之一的,加盟店有權解除本合同:
(一)違反區域保護的規定使用特許經營權的;
(二)無故停止向加盟店配送產品或原料的;
(三)許可使用的商標因未續展而喪失商標專用權的;
(四)許可使用的專利因未交納年費而失效的;
(五)公開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盟店亦可解除本合同:
(一)許可使用的商標被撤銷注冊的;
(二)許可使用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
(三)喪失許可使用的著作權的;
(四)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非因第三人原因被公開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二十四條 合同終止的執行
總部或加盟店要求終止本合同的,應當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說明終止合同的理由,并與對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方可終止本合同。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經仲裁裁決終止本合同的,方可終止本合同,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對方是否發生足以解除合同的違約行為,總部或加盟店違反上述規定終止本合同履行的,視為其單方違約解除合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在本合同終止后_________日內,加盟店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停止行使因本合同享有的權利;
(二)撤除與總部商標(品牌)有關的內外裝修、招牌、廣告牌等標志;
(三)將與特許經營系統有關的徽記、標志、廣告等交還總部;
(四)將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涉及總部商業秘密的文件交還總部;
(五)返還總部指定的使用總部商標與品牌的商品;
(六)清算對總部、供應商、客戶的債務;
(七)將租賃的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未履行前款第二項義務時,總部可自行執行,所需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第一百二十五條 優先受讓權
在本合同終止時,總部對加盟店的下列財產或財產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一)辦公場所的所有權(或承租權);
(二)加盟經營場所房屋的所有權(或承租權)及_________的所有權;
(三)戶外廣告牌的發布權;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財產的轉讓價格按市場價格執行。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應共同委托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按照評估價格執行
第一百二十六條 存貨處置
在本合同終止時,總部沒有義務回購加盟店的存貨,但應允許加盟店以特許經營系統的名義在合理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銷售存貨。
第一百二十七條 保證金的返還
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后,在加盟店按照本合同第一百二十四條全部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完成后滿____個月,總部將保證金返還加盟店
第二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一百二十八條 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因一方的違約行為構成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對方除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外,有權要求違約方同時或單獨償付違約賠償金。
違約賠償金按照違約行為發生時上一年度特許權使用費乘以合同未履行年限數的倍數計算,但最少不低于_________倍。合同履行期限不足一年的,特許權使用費以_________為標準計算。
第一百二十九條 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加盟店延期向總部支付本合同規定的款項(包括罰款),將追加每日1‰的滯納金,自該款項應付之日起開始計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第一百三十條 罰款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總部有權責令其改正,并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在下列處罰標準的范圍內酌情予以處罰:
序號違約行為處罰標準(元)
1違反規定使用總部知識產權
2超出特許區域開展業務
3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
4違反工作指令
5未按規定簽訂保密協議
6未按規定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7違反規定行使訴權
8不按規定行使訴權
9侵犯消費者權益
10違反規定發布廣告
11不按照規定開展廣告與促銷活動
12違反規定采購商品
13銷售不符合質量的產品
14不執行規定的銷售價格
15不履行售后服務的職責
16公開發表不利于總部及系統形象與聲譽的言論
17不按規定報送財務報表
18拒不接受財務審計
19拒不接受檢查
20不按規定披露信息
21擅自中止加盟店的營業
22不按規定參加培訓
23不按規定處理消費者的投訴
24不按時支付供應商的貨款
25違反規定向客戶收取費用
26對員工的違規行為不予以處罰
27……
對上表以及經營手冊未規定處罰標準的違約行為,總部有權在修訂經營手冊時參照上述標準作出規定。
加盟店受到處罰后,應當及時予以改進,在總部規定的時間內未改進的,視為新的違約行為,總部有權再次予以加倍處罰。
第一百三十一條 類推適用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規定,或本合同雖然未明確規定但其行為損害了總部及特許經營系統的形象或利益,總部可以比照最相類似的行為對加盟店予以罰款。
第一百三十二條 減輕與免予處罰
對加盟店的違約行為,總部可以根據加盟店的悔改態度、補救措施等情節,減輕或免予處罰。
第一百三十三條 加盟店對員工的處罰
加盟店對員工應予處罰的行為,應當按照規定予以處罰。所得罰款作為加盟店獎勵基金使用。
加盟店怠于履行對員工的處罰職責,總部有權根據該員工的違規行為對加盟店處以_________倍以內的罰款。
加盟店員工的行為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視為加盟店的違約行為,由加盟店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三十四條 告知與申辯
總部在對加盟店作出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加盟店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和擬處罰的結果,并告知加盟店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加盟店應當在收到總部擬作出處罰的通知后_________日內提出陳述和申辯意見。
總部應當充分聽取加盟店的陳述和申辯,對加盟店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加盟店提出的理由成立的,總部應當采納。總部不得因加盟店的申辯而加重對加盟店的處罰。
第一百三十五條 處罰時效
總部對加盟店違約行為的處罰,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處罰決定,逾期不得予以處罰。
第一百三十六條 解除權的放棄
總部或加盟店因對方的違約行為享有解除合同權而不解除合同時,不影響其要求對方承擔解除合同以外的違約責任,但權利人在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后不得再以此為由解除合同。
第一百三十七條 處罰的執行
根據本合同所作出的處罰,加盟店應當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總部交納罰款。所得罰款作為_________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總部要求加盟店作出的改進,加盟店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實施,并將改進情況書面報告總部。總部在必要時,將對加盟店改進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
第二十三章 爭議與解決
第一百三十八條 協商
總部和加盟店均充分地認識到,在長期的合作中產生爭議是不可避免的,協商是解決爭議的最佳方式,雙方均愿意本著公平的原則與合作的態度解決發生的爭議,共求發展。
第一百三十九條 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未能協商解決,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雙方一致認識到,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爭議,是消除分歧,保障合同順利執行的有效途徑,不得因為將爭議提交仲裁而影響雙方的合作。
第一百四十條 仲裁前置
總部或加盟店如需解除本合同,應當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協議。如未能協商一致,只有經仲裁裁決解除合同的,方可終止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在未經仲裁裁決前擅自終止合同的履行,否則,擅自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將喪失勝訴權,并承擔解除合同的全部違約責任。
第一百四十一條 擱置爭議
加盟店同意,因總部按照本合同規定對加盟店進行處罰的爭議,加盟店應自處罰決定書送達加盟店之日起經過___________日,方可申請仲裁。
第一百四十二條 訴訟
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知識產權許可使用的范圍,制造、銷售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產品(服務)的行為,不屬仲裁協議管轄的范圍,由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四十三條 仲裁(訴訟)費用
總部或加盟店依據本合同規定提起的訴訟、仲裁,敗訴的一方應負擔勝訴方因此而發生的合理的開支,包括律師費、調查費、鑒定費、公證費、差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但不超過勝訴金額的_________%。
上述費用的負擔,可以在提起訴訟、仲裁時一并提出,也可以在案件裁決之后向對方提出付費要求。如未在提起訴訟或仲裁時一并申請裁決,因此而發生爭議,應按本合同規定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章 其他規定
第一百四十四條 送達
總部或加盟店向對方送達文件,應當將原件直接送達收件方,或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的方式送達。收件方收到文件后應當立即簽署送達回證并加蓋公章,將送達回證交送達方收存或傳真給送達方。
收件方拒絕提交送達回證的,送達方可以掛號信函、特快專遞或電報的方式送達,信件或電報發出即視為送達。特殊文件需要公證送達的,公證送達。電報送達和公證送達的費用由收件方負擔。
第一百四十五條 合同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由總部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總部作出的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一百四十六條 可分割性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無效或因任何理由、在任何范圍內無法執行,除另有約定之外,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或履行。
發生上述情形時,總部可以有效條款代替無效條款,或者將無效條款修改為合法有效的條款。
第一百四十七條 標題
本合同中的所有章、條的標題是為了便于對合同條款的理解,并非本合同條款的一部分,不作為解釋合同條款的依據。
第一百四十八條 接替營業
如總部認為加盟店已不能再繼續營業,或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總部有權派出代表臨時接替加盟店的營業。經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營業后,將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總部接替加盟店營業期間產生的收益和損失,以及總部因此產生的費用,均由加盟店承擔。
第一百四十九條 雇傭限制
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直接或間接地雇傭特許經營系統內的現職雇員(含兼職),以及被總部及網絡成員開除或除名的雇員。加盟店在不知情的情形下雇傭的,在知悉情況后,應當立即解除雇傭關系。
第一百五十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包括一系列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簽署的其他文件:
(一)《特許店經營手冊》;
(二)《商標許可使用協議》;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
(四)《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
(五)《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
(六)《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
(七)加盟店及其董事、經理、_________簽署的《保密協議》;
(八)加盟店及其董事、經理、_________簽署的《競業禁止協議》;
(九)《擔保協議》;
(十)《特許經營加盟說明書》及附屬文件;
(十一)《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附屬文件;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百五十一條 替代責任
由于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及其他行為損害了第三人權益時,加盟店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人因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與品牌而向總部主張權利的,總部應當盡力維護系統的合法權益。總部因此而被要求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按照過錯責任原則,具體確定系統內部承擔責任的當事人。如屬加盟店過錯的,加盟店應當承擔總部對外承擔的民事責任,包括總部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第一百五十二條 擔保
保證人對加盟店在本合同中承擔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責任期間為二年,自加盟店應當履行債務的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五十三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投保險別、投保金額和投保范圍辦理有關財產、人身保險。其中,_________保險應指定總部為受益人
第一百五十四條 非盈利保證
在簽訂本合同前,總部向加盟商詳細說明了開辦加盟店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困難及合同內容。總部在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并非對加盟店開展業務作出的盈利保證。
第一百五十五條 商業風險
加盟商認識到投資特許經營的商業風險,特許經營并非簡單的復制,而是一項依賴于加盟商的獨立努力、商業判斷與技能、市場條件等因素的商業活動。加盟商將通過培訓等途徑使自己掌握加盟店的操作規范與方法。加盟商將與總部同心協力以完成本協議的宗旨和目標。
第一百五十六條 不可抗力
總部或加盟店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延遲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不可抗力發生后24小時之內,總部或加盟店應當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情況簡要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結束后_________日內,應將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及影響程度書面通知對方,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除非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無法通知的情形之外,如未按時通知,則不得援引不可抗力條款作為免除責任的理由。
第一百五十七條 合同文本
總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二份,總部和加盟商各保存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總部保存_________份,加盟商保存_________份。加盟店確因工作需要增加合同副本,應當向總部申請,加盟店不得復制本合同。
加盟商應當對本合同文本采取保密措施,指定專人負責統一保管,加盟店有關人員需查閱本合同文本,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查閱制度,經加盟商(負責人)批準后,在指定地點查閱。
因訴訟所需,可以將本合同復印件提交仲裁委員會、代理案件的律師,但應與代理律師簽署保密協議。
第一百五十八條 聲明
加盟店聲明:加盟店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經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了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條款的含義,同意簽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二十五章 附則——術語定義
本合同——指總部與加盟店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以及合同附件的總稱。
主合同——指總部與加盟店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不包括合同附件。
附屬協議——本合同附件中標明“協議”字樣的附屬文件。
特許店——指特許經營系統設立的營業機構,包括直營店和加盟店。
加盟商——指向總部提出加盟申請,與總部簽訂本合同的當事人。如加盟商以自己名義設立加盟店,則加盟商與加盟店指向同一主體。
加盟店——指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設立的營業機構。
網絡成員——特許經營系統內除總部之外的所有獨立核算的單位,包括直營店、加盟店、配送中心等。
第三人——依照本合同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主體以外的個人或組織。
通知——指以傳真、電報、電子郵件或書面形式發出給對方的文件。
書面通知——指加蓋單位印章并由主管人員簽名的書面文件,其中有關財務方面的通知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其他通知一律加蓋公章。
設備與物品——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實際使用,但不向客戶銷售的產品。
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制造商按照特許人特定的要求(種類、規格、品牌等)制造,提供給網絡成員使用的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特許經營系統使用的除專用設備與物品以外的設備與物品。
產品——特許經營系統對外銷售商品,包括有形的商品與無形商品(服務)。
工作指令——總部、總部按照管理權限向網絡成員發出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通知、指示、決定等書面文件。
處罰——特許經營系統內對輕微違約行為的罰款,即要求違約方償付違約金。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8
特許人:
受許人: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制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筑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_____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員或合伙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傭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a)?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_____(使用登記為……專利的制造技術的權利);
(b)使用______名字/標志的權利;
(c)查閱并使用作為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d)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e)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條?專屬性
5.1?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節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者。
5.2?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筑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
-不得在第4條規定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月發出通知。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借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各方不發出__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7條?善意
第8條?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并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制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_____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建筑物
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筑物。
9.2?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并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筑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志,包括特許人允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志。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_____費用、維修費用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9.2.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志的形象。
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19
城鎮供熱特許經營協議(示范文本gf-20__-2503)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
第四章 特許經營權范圍與實施
第五章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
第六章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
第七章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補償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的占用
第九章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事故的報告與通知
第十章 供熱價格
第十一章 供熱安全
第十二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第十三章 特許經營期限期滿的移交
第十四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后的資產處置
第十五章 供熱質量和服務
第十六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七章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第十八章 法律責任
第十九章 協議的變更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二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101為規范_________城市、地區集中供熱特許經營活動,保障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據建設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 經營管理辦法》和__________(地方法規名稱),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 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_市(縣)簽訂本協議。
102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_________省(自治 區)____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兩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發布規范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 書),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_____市(縣)人民政府_________局(委)(以下簡稱甲方),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注冊地 點:__________________,注冊號: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國 籍:_________。
103特許經營原則
甲、乙雙方簽訂并付諸履行本協議,應當 遵循以下原則:
(1)遵守中國的法律;
(2)公開、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
(4)有利于保障供熱安全和高效節能;
(5)有利于促進城鎮供熱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中下列名詞或術語的含義遵從本章的定義或解釋。
20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臺灣地區。
202[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203[供熱]向熱用戶供應熱能。
204[供熱系統]由熱源通過熱網向熱用戶供應熱能系統的總稱。
205[集中供熱]從一個或多個熱源通過熱網向城市、鎮或某些區域熱用戶供熱。
206[熱力管網]由熱源向熱用戶輸送和分配供熱介質的管線系統。
207[管道業務]在本協議規定的范圍內,依照本協議價格機制制定的價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熱力及相關有償服務的經營業務。
208[違約]指本協議簽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而且這種違約不能歸咎于另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作為或不作為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許經營權]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為特許經營供熱業務專營權,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特許經營權受讓方獨自占有該項業務的經營權利。
210[戶內共用管道熱力設施]用戶樓前引入管、樓內立管、水平管及閥門等熱力設施。
211[用戶自用管道熱力設施]自戶內共用熱力管道引入到用戶室內的熱力管道、閥門、計量表等設施。
212[熱力緊急事件]涉及供熱采暖需要緊急采取應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熱力設施緊急利用等。
213[履約保函]指為保證協議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機構通過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約保證金,分為建設期履約保函,運營與維護保函,移交保函。
214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歷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授予、期限及履約擔保
301特許經營權授予
甲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和規定地域內,獨家享有供熱業務的經營權利(以下簡稱“特許經 營權”)。
甲方應當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放特許經營權證書,并以適當方式公示。
302特許經營期限
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有效期限為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303特許經營履約擔保
1.乙方應在簽訂協議前十五日內向甲方提供雙方能接受的信譽良好的金融機構出具的履約保函,以保證乙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履約保函分作建設期保函、運營維護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入運營維護保函。
2.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如拒絕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支付違約金或不及時實施事故處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約擔保作為違約金或用于事故處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約擔保金額共_________元,其中建設期履約擔保金額_________元、運營維護履約擔保金額_________元、移交履約擔保金額 _________元。(履約擔保金額根據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規定區域內用戶數、用熱量和用熱性質等具體情況由協議雙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違約金及事故處理等費用支出的部分履約擔保金額,乙方須于事項處理后的10日內向甲方補齊履約擔保金額。
第四章 特許經營權范圍與實施
401特許經營權地域
甲方根據本協議確定授予乙方對下列地域的供熱享有特許經營權。
1.描述
2.附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圖示)
402特許經營權范圍
本協議規定之特許經營權的范圍為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乙方對該地域供熱進行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
403特許經營權的實施
在特許經營期間,甲方不得將本項目特許經營權授予第三者或無故終止特許經營權,不得無故減少乙方特許經營權范圍或妨礙特許經營權的實施,但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和撤銷的情況除外。
在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將特許經營權及相關權益進行出租、抵押或質押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熱設施的所有權與經營權
501供熱設施的所有權依照相關法律確定權屬。
502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供熱設施經營權和維修 權由乙方擁有。
第六章 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與建設用地
601供熱設施的建設投資
在本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限和地域范圍內供熱設施建設投資權利和義務屬于乙方,投資和建設必須符合相關規劃、計劃和技術規范的要求。
602供熱設施的建設用地
甲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后,以_________(視供熱設施建設具體情況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熱設施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無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土地用途或將該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補償
701 供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更新
乙方對住宅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最終用戶散熱設備;對非住宅的供熱設施的管理應當到建筑物、廠區院墻(無院墻的為單位建筑物墻)外的入戶閥門井(含閥門井)。供、用熱雙方另有協議的除外。
乙方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即承擔法定的供熱設施管理、維修及更新的責任。
由于熱用戶原因需要對供熱設施進行維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實行有償服務,收取合理費用。
702供熱設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熱設施,乙方應予配合,并獲得甲方給予的本章703條規定的補償。
703征用或收回的補償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許經營的供熱設施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給予補償。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的占用
801政府部門的批準及占用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設施時,應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甲方應當協調其各相關部門給予必要協助和配合。占用結束后,乙方應當將占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依照有關收費標準承擔相關的占用費用。
802用戶配合及甲方協助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在供熱設施的管理、維護和建設中,乙方需要進入居民用戶室內或居民擁有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內作業的,事先應與該用戶協商。乙方在作業結 束后應對所占用或動用的設施恢復原狀。對用戶不給予配合而使乙方無法或嚴重影響乙方向公眾提供管道供熱正常服務的,甲方應依法給予乙方必要協助。
第九章 影響用戶用熱工程、事故的報告與通知
901影響用戶用熱工程報告
乙方進行供熱設施維護或改造工程應 當在非供熱運行期,并應當在當地供熱期開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響到用戶用熱,則應當將工程簡況、施工歷時、可能受影響的程度及區域等情況向相關用戶和社會公眾公示通報,重要影響工程應報告供熱管理部門。
902影響用戶用熱的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903事故報告與通知
乙方應當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報告供熱管理部門,重大事故應告知用戶,預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及處理的情況。
904 應急預案
乙方應制定供熱事故應急預案,并報供熱管理部門備案,將對用戶可能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
905事故影響賠償
由乙方責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對用戶造成影響的,乙方應按事故影響程度對用戶進行賠償。
第十章 供熱價格
1001供熱價格制定和調整
供熱采暖價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統一定價,其價格制定和調整須根據相關法律和國家政策組織制定并批準。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十一章 供熱安全
1101安全責任
1.乙方須嚴格遵守有關供熱安全的法律及國家政策,供熱生產、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安全、服務標準應當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標準。乙方對特許經營區域內的供熱安全負責,甲方負有對乙方履行安全責任的監管責任。
2.乙方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穩定供應、運行和服務,防止事故發生;要建立搶修、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和相應的組織、指揮、設備等保障體系,并保證在出現重大意外事故時其保障體系能夠正常啟動。
3.發生事故時,乙方應采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補救,盡量減少事故對用戶的影響,同時,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
4.乙方要加強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熱力設施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同時應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后,應及時協調相關部門予以查處。
5.乙方應采用必要的手段,監測管道供熱工況,保持工況穩定,及時應對發生的緊急事故。
6.乙方應嚴格執行有關建設工程開工報建前對地下管網進行核查的規定,并對認為有必要的建設項目實行管道供熱設施現場監護,對野蠻施工危及管道供熱設施安全的,要加以勸阻,勸阻不聽的應及時向供熱管理 部門或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報告,予以查處。
7.乙方應開展各種形式的供熱安全宣傳活動,以提高公眾對供熱設施的保護意識和節能意識,加強對用戶采暖的指導,解答用戶的采暖咨詢,發放用戶采暖手冊。
1102供熱設施安全預防
乙方應嚴格遵循運行、維護和搶修安全技術規程,對供熱設施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巡視、保養和檢修,按期進行設備大修和更新改造,對運行15年以上的供熱設施要進行質量安全評估,評估、檢測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出具評估、檢測報告,并報告甲方。
乙方在發現屬于用戶的供熱設施存有嚴重安全隱患時,乙方應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1103因安全原因的停熱
乙方可以在其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對屬于用戶產權的供熱設施進行查驗,對認定不符合安全規定、違章安裝管道設施或用戶拒絕接受查驗的,乙方經供熱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在安全隱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該用戶供熱。
1104應急與臨時接管
乙方應完善供熱設施資料圖檔和設施信息化管理系統,建立應急搶修搶險預案,設立供熱設施應急搶修隊伍和用戶維修服務網點,提供24小時緊急熱線服務和緊急搶修搶險。
甲、乙雙方均應建立供熱應急預案(見附件九),對乙方在冬季供熱運行期間因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甲方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出現下列現象時,甲方也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情況;
3.任何發生本協議終止的情況。
第十二章 特許經營協議的終止
1201特許經營協議期限屆滿的終止
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時,特許經營協議自動終止。
1202特許經營的提前終止
發生下列情況,特許經營協議可以提前終止:
1.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2.因不可抗力發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雙方或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情況的;
3.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特許經營協議:
(1)乙方擅自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乙方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嚴重影響社會公眾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熱,擅自提前結束供熱,嚴重影響社會公眾利益,責令其改正而拒不執行的;
(5)因乙方責任,造成大面積采暖用戶室內溫度不能達到相關標準和規定,供熱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熱,無法再繼續正常供熱或拒絕為熱用戶供熱,已危及社會公眾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業、歇業或中止本協議,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影響正常供熱的;
(9)因設備等原因造成停熱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復供熱,,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10)乙方在本協議下發生的其他重大違約行為,經甲方通知 天內,仍未補救的;
(11)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為。
4.因特許經營協議任意一方認為有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并簽訂提前終止協議。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按照爭議解決機制解決,終止前任意一方都有義務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義務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十三章 特許經營期限期滿的移交
1301在特許經營期限期滿1年之前,由甲乙雙方成立移交委員會;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計劃,并應在終止日前180日內完成談判,簽訂相關協議。
1302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熱特許經營權的,乙方應將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設的供熱資產移交給甲方,但供熱設施、設備備件以外 的乙方用于經營或建設的動產除外;乙方在移交時必須保證移交后一年內正常運行的資產和備件,(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見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資形成自有產權移交及補償問題按照終止補償規定。
第十四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后的資產處置
1401資產處置談判
正常終止資產處置按照移交的規定;發生提前終止的情況,雙方應對資產處置進行談判,提前終止資產處置談判應區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違約、甲方違約等不同情況。
1402 不予補償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1.乙方股東(大)會做出決議明確表示在余下的特許經營期內不再履行本協議,并且在30日內再次確認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責任的;
3.乙方移交的項目資產和設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協議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為。
1403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的確定
特許經營權終止日依照下列各情況而定:
1.特許經營權因特許經營期限屆滿而終止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日為特許經營期限屆滿日;
2.特許經營權因本協議第十六章規定的特許經營權終止情況的出現而終止的,該情況發生日為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3.因本協議解除而引起特許經營權終止的,引起協議解除的情況發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協議的決定日為特許經營權終止日。
第十五章 供熱質量和服務
1501 供熱質量
乙方應當建立供熱質量保證體系和相應設施,確保向用戶所供應的供熱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和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1502 供熱服務
乙方應當根據用戶的實際需要向用戶提供業務熱線、營業接待、定期抄表、室溫檢測、設施安裝檢修等綜合服務,并確保能夠達到附件二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601 甲方權利
1.對乙方實施特許經營的行為實施監管;
2.受理用戶對乙方的供熱投訴;
3.依據本協議約定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4.對乙方的供熱五年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提出意見和建議,并監督實施;
5.監督抽查乙方供熱、安全運行和服務的質量,定期組織專家進行中期評估(評估方法和標準見附件七);
6.會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監管供熱價格;
7.核查乙方的特許經營報告、財務報告;
8.甲方享有緊急處置權。甲方對乙方在冬季供熱期間拒絕供熱或不能保證供熱質量,且直接影響到居民正常采暖,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行為,可以采取臨時應急接管措施;
9.法律規定的其它監管權利。
1602 甲方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后辦理交付乙方特許經營的手續;
2.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專營和獨占性;
3.維護特許經營范圍內城鎮供熱市場秩序;
4.為乙方的特許經營提供必須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七章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承諾
1701 乙方權利
1. 對依據本協議規定的有效期限和區域范圍內的供熱業務享有獨家經營的權利;
2.擁有在特許經營有效期限和區域范圍內的供熱投資、發展權;
3.依據本協議規定的價格機制,向用戶收取規定的供熱供應費及相關服務費;
4.經有關部門批準,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維護供熱管網的權利;
5.對拒繳、欠繳應向乙方繳納的費用的供熱用戶依法追繳的權利;
6.對用熱設施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或存在安全隱患的用戶暫停供熱服務的權利;
7.對嚴重違反供、用熱協議的用戶有依法舉報的權利;
8.特許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重新參與特許經營權競爭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9.法律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1702乙方義務和禁止行為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負有下列義務:
1.接受甲方的監管及社會公眾的監督;
2.非經甲方批準,乙方不得自行決定或促使自身停熱、解散、歇業;
3.非經甲方批準及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乙方必須保證特許經營區域內供熱生產和運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熱或降低供熱質量,發生故障時應快速搶修,直至恢復安全運行;
4.按照國家、省、市、行業及有關標準和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運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諾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向用戶提供供熱相關服務;
6.根據供熱規劃和市場需要,乙方應提高供熱保障能力,擴建供熱管網,積極發展用戶,不斷滿足用戶對供熱的新需求;
7.乙方應執行當地政府供熱資源整合規劃和環境治理的計劃,積極配合完成資源整合和環保的任務;
8.特許經營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不得放棄、變換、擴大、縮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熱主業;
9.經甲方批準,對于乙方從事的特許經營業務衍生出來的相關業務,乙方可通過委托、發包等方式將其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社會第三方經營,但屬于特許經營范疇的業務不得委托或發包給社會第三方經營。
特許經營期間,乙方不得實施以下行為:
1.違規、違法經營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協議,供熱供應、運行和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并未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進行限期整改的;
3.未經政府及甲方批準,擅自轉讓、出租、抵 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的;
4.未經甲方批準,擅自停熱、停業、歇業或終止本協議,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發生重大供熱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或企業法人有重大違規違紀行為的;
6.不按城市規劃投資、建設供熱設施,經供熱管理部門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許經營期限內濫用特許經營權,違背市場原則,以不正當競爭的手段壟斷封閉供熱建筑設計、施工、設備采購市場,進行關聯交易,損害公眾利益并造成不良影響,經有關主管部門勸阻拒絕改正的;
8.拒絕接受監督管理,情節嚴重的;
9.不履行特許經營協議義務,違反申請特許經營權時所承諾的;
10.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703乙方承諾
1.供熱服務承諾
乙方保證善意地、適當地行使本協議授予乙方的供熱特許經營權,盡最大限度地為市民、企業及其他供熱用戶提供公平、優質、普遍的供應與服務;并遵循城市發展規劃、環保規劃及城鎮供熱專項規劃,投資建設新的供熱設施,滿足社會對供熱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價格承諾
乙方保證采取一切應當采取的措施,嚴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促使供熱價格合理、公平、公開,并使之獲得供熱用戶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熱成本承諾
乙方保證完善內部管理,嚴格控制成本,開發和應用先進技術,采用新型能源,不斷地降低供熱成本。
4.提高環境保護質量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的一切經營和供熱服務中,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采用先進的環保技術和措施,減少環境污染,維護生態環境。
5.開展公益服務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面向廣大市民及供熱用戶開展供熱公益活動,宣傳供熱知識及相關能源知識,促進供熱在人們生活、生產中的合理應用。
6.提高供熱信息化水平承諾
乙方承諾在特許經營期間不斷提高企業信息化水平,對供熱設施的圖紙資料、供熱管理資料、用戶基本信息及其他與供熱經營服務有關的信息進行收集、歸類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熱服務信息管理系統。
乙方承諾建立收費、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并納入供熱管理部門的網絡,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乙方承諾建立并完善其互聯網站,以便向社會公眾用戶提供網上供熱開戶申請、用熱咨詢、安全說明、熱費查 詢、受理投訴等綜合信息服務。
第十八章 法律責任
1801甲方法律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第403條規定,對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構成妨礙的,應當及時改正,并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2.甲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將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處置其投資建設的供熱設施的,應當及時改正,并應賠償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在征用過程中或本協議終止后,拒不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的,應當及時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補償,并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補償的利息;
4.甲方違反有關價格法規及本協議定價、調價程序,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補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5.甲方基于對獲得特許經營者的監管的權力采用非正當行為對乙方實施罰款、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特許經營權,經法定程序(如行政復議、法院判決等)證明其行為錯誤時,應當改正其行為,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經濟損失。
1802乙方法律責任
1.乙方對任何法律的違反,均適用所違反法律的處罰規定;
2.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擅自處置供熱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如無法恢復原狀的,應當重新投資建設相應的供熱設施,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702條的規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時,應當服從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4.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擅自解散或歇業的,應當及時恢復營業,并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5.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對擅自停熱負有責任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恢復供熱,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萬到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6.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未經甲方批準,擅自轉讓、出租、抵押或變更特許經營權,擅自改變主業的,應當及時糾正并恢復主業,應向甲方或供熱管理部門支付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7.乙方違反本協議第1702條規定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萬到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8.乙方違背本協議承諾的義務時,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萬到_________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9.乙方違反或降低本協議及附件規定的技術、質量、安全、服務等標準向用戶供熱、提供維修服務和供熱設施運行管理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萬到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0.甲方可根據供熱用戶的投訴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用戶投訴的情況屬實,并且確屬乙方的責任的,甲方可根據事態的嚴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萬到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的及時報告義務的,應當及時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萬到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違約金。
1803不中斷協議履行
除非本協議終止,針對本協議的任何違約責任的追究及責任承擔,均不影響本協議之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協議的變更
1901協議的變更
除非經過甲、乙雙方就協議內容的變動協商并書面達成一致,否則任何情況都不構成本協議的變更。甲、乙雙方可以采取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或書面協議的方式修改本協議。
1902協議執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況出現時,甲、乙雙方應當在情況發生或將要發生的60日內完成協議的修改:
(1)出現新型可替代供熱之能源;
(2)供熱工程施工或技術運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3)有關供熱事業的法律或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4)導致供熱價格波動超過30%以上的情況發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0__不可抗力事件
構成不可抗力的行為、事件或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述行為、事件或情況:
(1)火災、水災、干旱、爆炸、閃電、暴雨、臺風、龍卷風、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災;
(2)戰爭(無論是否宣戰)、暴亂、封鎖、叛亂、公敵行動、入侵、禁運、貿易制裁、破壞或恐怖行動等嚴重威脅;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對不 可抗力免責的限制
以下各項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損耗、未適當維護設備或零部件存貨不足而引起的設備故障或損壞;
(2)個別用戶缺乏資金支付應付款項,除非發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況;
(3)僅僅導致履約不經濟的任何行為、事件或情況。
20__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義務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
(1)盡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于24小時)通知另一方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2)盡早(在任何情況下不遲于48小時)通知另一方,說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以及預計的持續期間,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況導致通知無法發出;
(3)在任何時候采取合理的行動,以避免或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在任何時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進展及其預計結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夠部分或全面恢復履行其義務的日期。
20__不可抗力免責
一方出現不可抗力且盡到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時,無須對其延誤或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2101協議爭議的協商
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而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當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協商應當在爭議發生的60日內舉行。60日內未能就爭議解決達成一致的,視為協商失敗,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協議規定的其他途徑解決爭議。
2102仲裁或提起訴訟
若甲乙雙方不能根據第2101條規定解決爭議,可依照法律通過仲裁途徑解決;或者將該爭議按照法律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法律對此類爭議的解決方式做出明確結論時,依其結論處理。
第二十二章 附則
2201 協議文本
本協議連同附件均用中文書寫。正本貳份由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執 份。
2202 協議簽訂
甲方、乙方簽訂本協議之代表均應在已經獲得簽訂授權的情況下簽訂本協議,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內部批準本協議之程序。
2203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以及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204協議 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其進行解釋。
2205 協議附件
截止本協議簽訂日,本協議所附附件如下:
附件一供熱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附件二供熱質量和服務標準
附件三特許經營權地域范圍圖示
附件四乙方與用戶的供用熱合同樣本
附件五供熱技術規范和標準
附件六供熱安全管理標準
附件七供熱特許經營中期評估方法及標準
附件八供熱事故應急預案
附件九特許經營期限期滿乙方移交資產的程序和標準
附件十甲方簽約授權證明
附件十一乙方簽約授權證明
雙方各自授權代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協議,以茲為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內貿易部《連鎖店經營管理規范意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為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于市(縣)區(鄉、鎮)路(街)號的門店以“h超市”為懸掛招牌,并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
門店號:號
2、甲方對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制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為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為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為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為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
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核準,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并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采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范、超市工作規范、超市管理技術規范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發須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并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范。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制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h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為,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范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秘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講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
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于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并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后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h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并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于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秘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為主,并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為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后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為憑。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專利產品特許經營合同書 篇21
合同編號:
特許人(加盟授權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被特許人(加盟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特許人與被特許人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1.特許人(加盟授權方)具備的條件
1.1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并有權在第3.1條規定的地域范圍內從事快遞業務的的企業法人。
1.2特許人擁有快遞特許經營權,包括注冊商標(名稱及權屬證書號)、企業標志(名稱、圖形)、專利(專利號)、專有技術(名稱及權屬證書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1.3特許人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2家從事快遞服務________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遞服務直營店。
2.被特許人(加盟方)具備的條件
2.1被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法人。
2.2被特許人具備從事快遞服務的經營場所,該經營場所的地址,建筑面積平方米,營業面積平方米。被特許人應當及時向特許人提供經營場所的權屬證明。
2.3被特許人至少擁有熟悉快遞服務業務的員工名。
2.4被特許人至少配備供快遞服務使用的電話部(號碼附后);手機部(號碼附后);如遇號碼變更,被特許人應及時通知特許人。
2.5被特許人擁有不低于人民幣萬元的注冊資金。
2.6被特許人擁有從事快遞服務的機動車部(車牌號附后)。
2.7被特許人擁有與特許人快遞服務計算機信息系統網絡接入的設施設備。
3.特許經營權的授予
3.1在(區域或四至)地域范圍內,特許人將擁有的:
注冊商標權;
企業標記權;
專利權;
其他權利
在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獨占性使用。被特許人可以在快件攬收與派送、員工制服、經營場所裝潢裝飾、廣告宣傳及推廣、等方面使用特許人已授予的特許經營權。
3.2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改變特許人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的相關內容,不得擴大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范圍。
3.3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有關特許經營權的權屬證明及其他資料交付被特許人。
4.合同期限
4.1本特許經營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2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間解除合同的,應當至少提前日用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終止。
5.特許經營費
被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生效后日內,按以下第種方式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特許人一次性支付特許經營費人民幣元;
(2)被特許人按定期于每年月分期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元。
(3)其他方式
6.履約保證金
雙方就履約保證金的約定,具體內容見附件1。
7.特許人的義務
7.1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特許經營產品及服務,并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沒有品質或權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業識別及管理系統(硬件及軟件);
(2)統一的經營模式、快遞網絡使用指導及員工培訓;
(3)充足、連續、保證質量的物料供應;
(4)統一的店面裝潢、人員著裝及設備采購;
(5)統一的廣告宣傳及促銷支持;
(6)異地快件的運輸、中轉(含倉儲)及派送服務;
(7)其他
7.2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被特許人提供有關經營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裝潢形式、人員著裝標準、網絡接入方式等有關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營手冊),該書面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為特許人承諾的一部分。
7.3本合同有效期內,特許人應當對被特許人或其指定的人員提供不少于次或次/年的統一培訓。
7.4特許人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有關特許經營權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對被特許人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7.5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____日內,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8.被特許人的義務
8.1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收費標準對外開展業務,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
8.2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費用結算標準,按(日/月/年)與特許人以及特許人的其他被特許人進行費用結算。
8.3被特許人在快遞服務過程中應當使用由特許人或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供應的詳情單、封套等物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使用其他來源的物料。
8.4被特許人遇股東、經營場所、注冊資本等發生變更,遭遇重大債權債務糾紛,或發生與快遞經營有關的其他事項的變更,應當及時告知特許人。
8.5在合同期間以及合同終止后(年/月)內,被特許人及其雇員應當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未經特許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
8.6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將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8.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從事快遞服務,也不同時代理其他快遞服務公司的快件派送業務,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8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服務標準攬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許人應當接受特許人對其服務質量進行的檢查,對違反特許人服務標準的行為,應當予以改正。
8.9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要求的時間、形式保存快遞詳情單等原始資料,并定期向特許人報送各種報表。
9.廣告宣傳
9.1特許人對其品牌形象進行推廣和宣傳,可以向被特許人收取廣告費,雙方約定廣告費的收取標準、數額及交付方式如下:
9.2被特許人可以發布與其快遞服務有關的宣傳廣告,可能涉及特許人的知識產權、經營理念、商業秘密等內容時,應當經過特許人審查同意后方可發布。
10.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0.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0.2被特許人可以在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日內向特許人提出無條件解除合同的請求。
10.3特許人未按照約定向被特許人交付特許經營的權屬證明、特許經營體系資料等相關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后,特許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導致被特許人無法從事快遞服務業務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4特許人的特許經營體系存在瑕疵,導致被特許人無法繼續從事快遞服務活動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5被特許人無法達到特許人有關服務質量標準的要求,經督促后日內仍無明顯改善,已經或可能影響特許人的整體運營形象的,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被特許人解除合同。
10.6被特許人未按合同約定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各種費用,經特許人書面催告后日內仍未交付的,特許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1.違約責任
11.1被特許人擅自超出合同約定的地域范圍攬收快件,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2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3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特許人的商業秘密,給特許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4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擅自將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5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以自有品牌從事快遞服務,或者代理其他同類公司快遞業務的,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6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經營指導、業務培訓與協助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7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后在日內仍未履行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8特許人提供的知識產權、物料及其他特許經營產品存在瑕疵,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9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對方進行信息披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對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12.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許人:被特許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