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配送網絡加盟合同(精選3篇)
連鎖配送網絡加盟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大力開拓農村市場,實現為“___”服務的宗旨,加快供銷社系統企業的聯合步伐,打造“______”連鎖配送交易網絡戰略平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依據有關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加盟“______”連鎖配送網絡,成為“______”品牌連鎖加盟店。乙方自愿加盟甲方的連鎖服務體系,接受甲方的經營理念和經營模式,遵守甲方加盟連鎖的有關規定和制度,接受甲方的業務指導和管理。
二、乙方要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加盟費和保證金(具體合同另有規定)。
三、乙方加盟后,仍然保留原有的獨立法人和經營實體資格,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獨立承擔債權債務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民事責任和法律責任。
四、為了樹立“______”的品牌形象,乙方要按照甲方的總體設計要求對所屬店面進行改造,包括標志標牌、店面形象、店容店貌以及商品的陳列等等。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VI總體設計方案,并對其技術和裝飾過程進行審查和指導。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資源,乙方從甲方購進商品結算方式原則上為現款現貨,不拖欠,不鋪底銷售,確保甲方物流和資金流的合理暢通。
六、甲方嚴格按照“物美價廉,適銷對路”的原則向乙方提供商品貨源,在商品供貨中不加價、不收批發環節費,只收取少量的運費和服務費用。如甲方提供的同一種商品價格高于乙方進價時,乙方可以自行采購,同時須報告甲方備案,以便甲方改進工作,降低進貨成本,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七、甲方要不斷擴大商品貨源渠道,千方百計滿足乙方對商品花色品種的增長和需求。在甲方提供的商品品種斷檔或不足的情況下,乙方可以直接對外采購。
八、乙方自采商品要從國家認證并有質量保證的正規廠家和批發企業進貨,不得從小商品批發市場和無證商販處進貨。堅決杜絕假冒偽劣商品和“三無”產品進場進店,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利益,維護“______”的形象。
九、在商品的銷售中,若因發現假冒偽劣商品而造成消費者投訴或業務糾紛時,乙方要向消費者先行賠付。如屬于甲方進貨原因,甲方要承擔全部責任;如屬于乙方進貨原因,由乙方賠償并承擔由此造成甲方商譽上的損害。
十、為確保“______”的整體形象和商業信譽,乙方要接受 “五統一”的管理模式。即統一標志形象;統一商品配送;統一信息聯網;統一銷售價格(從“______”進貨的統購商品);統一服務標準(本條款在具體操作時另議)。
十一、為了提高“______”現代化管理和經營水平,乙方應具備現代信息連接和傳遞手段,配備電腦和傳真以及收銀設備,以便實現網上看樣訂貨,網上配送和貨款結算等服務。
十二、乙方要依法經商,合法經營,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______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由于乙方自身經營管理發生的商品質量和服務質量等問題由乙方負完全責任,由此造成對甲方商譽的損害時,甲方有權撤銷乙方的加盟資格,并追究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直至乙方的法律責任。
十三、為了加強加盟店的規模化管理和運行,提高加盟店人員的素質。乙方按要求參加甲方定期組織的技術、業務及現代化管理的培訓。甲方每年將對乙方的管理和業務人員進行業務和技術的考核。
十四、乙方加盟“______”后,不得參加任何其他具有同類商業性質的聯盟,也不得以“______”名義開辦第二家分店和攤位,如確屬業務發展需要,須重新向甲方登記申請。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______”的商標、商號及擴大使用范圍。
十五、甲方設立專人對加盟店進行指導和管理,定期派人深入場店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服務質量和商品的質量進行服務和督導,幫助解決企業管理和業務經營中的實際問題,檢查對“______”有關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十六、本合同合作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叁年,期滿前60天經雙方同意可繼續簽約,在本合同到期后仍未辦理續約的,本合同自然失效。
十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因故停止和結束營業,應在二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辦理解約手續。同時,由乙方自行交還懸掛的標牌,拆除店內所有與甲方相關的標志、圖形及文字材料。
十八、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
十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連鎖配送網絡加盟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 訂 時 間: 年 月 日
簽 訂 地 址:
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貨物配送服務的有關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定義:
1.1F模式:是指甲方依據《“京東”開放平臺店鋪服務協議》(下稱“平臺服務協議”)在“京東”網站開設店鋪,平臺服務協議中約定甲方使用“京東”提供的供應鏈管理服務(含倉儲、物流配送等一攬子服務)的經營模式。
1.2L模式:是指甲方依據《“京東”開放平臺店鋪服務協議》(下稱“平臺服務協議”)在“京東”網站開設店鋪,平臺服務協議中約定甲方將商品先送至“京東”負責配送的公司指定地點,之后由“京東”負責配送的公司將商品配送至用戶處的經營模式。
1.3S模式:是指甲方依據《“京東”開放平臺店鋪服務協議》(下稱“平臺服務協議”)在“京東”網站開設店鋪,平臺服務協議中約定甲方自主選擇物流配送服務的經營模式。同時,甲方同意選擇乙方作為其物流配送服務方之一。
1.4 外部模式:甲方同意將甲方非“京東”來源的托寄物選擇乙方作為其物流配送服務方之一。
第二條、委托內容
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服務,具體配送服務內容以乙方系統記錄為準:
2.1送貨服務(正向配送):乙方自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提取貨物(僅限乙方取件范圍內區域)或甲方將貨物送至乙方指定地點后,由乙方將貨物送達甲方指定客戶地點的配送服務;
2.2拒收退回服務(逆向配送):指乙方自甲方取貨地點提取貨物或甲方將貨物送至乙方指定地點后,在送達甲方指定客戶地點過程中因各種原因導致貨物無法交付給收貨人,乙方按照面單所記載的甲方地址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址返還給甲方的服務;
2.3分揀包裝服務:甲方貨物需要由乙方分揀并進行二次配送包裝;
2.4代收貨款服務:乙方依據甲方指示并按照運單所示金額向客戶代為收取貨款的服務,包括收取客戶支付的現金、采用乙方POS機刷卡收款等;
2.5保價服務:甲方在委托乙方配送貨物時,向乙方聲明貨物的實際價值,如貨物在配送中存在毀損滅失的,乙方依據甲方聲明價值及本協議的相關條款向甲方予以賠償,除支付配送服務費外,還需按約定標準另行支付保價服務費。
2.6報廢服務:當拒收發生時,甲方通過乙方指定的渠道,對拒收的物品進行報廢或退貨確認,乙方根據甲方的確認結果進行如下操作:
2.6.1系統推送協商再投信息給到甲方,甲方需在規定時限內明確處理意見(拒收次日中午12:00前反饋),是“再次投遞”或“退回甲方”或“報廢處理”;
2.6.2如需再次投遞,則分派給配送員收貨,按正常派送流程執行;如需退回甲方,則乙方在系統中操作拒收,后續按拒收運單退貨處理;如需報廢處理,則按作廢要求處理,完成實物丟棄和運單完結操作;
2.6.3如甲方未能在規定時限內反饋處理意見,雙方約定乙方系統中自動默認為“退回甲方”;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 如甲方店鋪為L模式或S模式或外部模式(以甲方在京東開放平臺商家入駐系統記錄模式為準),甲方托寄物件時,應履行下列基本義務:
3.1.1如實告知乙方托寄物內容、名稱、性質,數量等托寄物資料,準確、真實填寫乙方運單之各項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選擇付款的方式和服務項目、填寫重量、收件人、寄件人的名稱、地址(_市_區_路_號_樓層)、聯系電話(含手機號碼)、配送服務類型(常溫溫度在25℃左右、控溫介于10℃至25℃、冷藏介于0℃至5℃、冷凍介于-18℃至-12℃、深冷小于-18℃等)等資料。
3.1.2妥善包裝托寄物、對于易碎品應加強內外包裝、使用準用封條或膠帶包裝、確保貨物整潔,做足一切措施保障托寄物安全運輸。
3.2 F模式下,甲方托寄物應自甲方與“京東”合作的指定庫房發出,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務。
3.3不得托寄毒品、易燃易爆品等一切法律法規禁止郵寄的物品以及乙方認為不能安全、合法運輸的物品。
3.4除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以外,乙方對于托寄物的安全、質量、環保、權利瑕疵等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需要確保托寄物的內容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屬于禁止生產、銷售、傳播的物品;
2)符合國家規定的或者與第三方約定的質量、安全、環保等標準;
3)托寄物不會造成收貨人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財產的損害,也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
3.5 甲方有義務按照約定時間償付所欠乙方的費用,不得以理賠尚未結束為由拖延支付、拒絕支付或擅自從所欠配送服務費中直接扣除費用。
3.6 甲方可以通過乙方網站、服務熱線等公開渠道事先了解乙方公開承諾的服務內容及標準,并據此選擇乙方所提供的配送服務。
3.7甲方的員工為甲方托寄物品或者接收物品的,該行為視為甲方行為,對甲方有法律約束力。甲方不能以未經公司蓋章或指定代表簽字為由,否認甲方員工代為托寄物品或者接收物品之行為。甲方應明確告知其員工有關本協議的各項內容,以促使其員工利用工作之便托寄、接收甲方物品或個人物品時,了解本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和注意事項。
3.8如甲方同收件方(或相對第三方)之間存在買賣等商業交易關系,且配送貨物屬于該商業交易標的物的,則甲方在交付配送貨物前,需要將乙方承運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賠償標準等相關事宜明確告知收件方(或相對第三方),并彼此就商業交易相關的損失賠償和責任承擔方式達成共識,同時,甲方需要采取合理措施使乙方免于遭受配送貨物收件方(或相對第三方)提出的索賠或訴訟風險,如因收件方(或相對第三方)向乙方索賠或提起訴訟造成乙方損失的,對于超出本合同約定賠償標準的部分,甲方同意對乙方予以補償。
3.9收貨人在付款前,甲方同意收貨人有權拆開包裝檢驗托寄物,對貨物外觀及數量檢驗并視檢。如果收貨人在驗貨后決定拒絕接受托寄物或者拒絕付款的,乙方將托寄物逆向配送運返甲方時,甲方不得以收貨人曾拆開包裝為由拒絕收回貨物,亦不得以此為由追究乙方的任何責任,逆向配送費用由甲方承擔。
3.10 甲方托寄物單個包裹重量不超過三十公斤,且托寄物外包裝不得超過 100cm_70cm_70cm。
3.11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遭受政府部門、機場、港口管理部門等機構采取強制措施、行政處罰,或遭受第三人索賠的,甲方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乙方受到牽連,如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3.12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收取貨款時,須在面單上清晰、準確的填寫收款信息且確保其與實際代收貨款金額一致。
3.13甲方選擇保價服務后,一旦托寄物從乙方物流發出,不可退保,且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每票運單所對應的托寄物的最高保價價值不超過人民幣貳萬元或等價值的其他貨幣,超出最高保價價值部分乙方不承擔保價責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乙方按其公開承諾及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及標準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務,負責將甲方的托寄物及時、安全地送達收貨人。
4.2乙方有權按照托寄物的重量和體積或其他雙方認可的方式收取基本配送服務費,并根據甲方選擇的附加業務收取附加費用。乙方無審核托寄物實際價值的能力和義務。
4.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司法、行政機關的要求或出于安全的需要,乙方有權對托寄物開封、檢查、核實。如發現托寄物屬不予托寄范圍,乙方有權拒收或退回,并有權按照乙方收費標準收取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
4.4如乙方發現甲方未按約定填寫快遞運單信息或填寫不完整的,乙方有權拒絕收寄托寄物。
4.5若甲方或其指定的收貨人未付清配送服務費及其他費用(下稱“費用”)的,乙方有權自結算代收貨款或雙方確認的其他款項中予以扣除,如相關款項金額不足以抵扣的,乙方有權留置托寄物,留置期限為三個月(自甲方欠費之日起計算)。期限屆滿,甲方或收貨人仍未付清費用的,乙方可以變賣托寄物并優先受償,如變賣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抵償相關費用的,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討,如乙方行使留置權導致甲方基于買賣關系或平臺服務關系違約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4.6 為實現合同目的,乙方有權將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移、授權給第三方。
4.7乙方有權根據運營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甲方的托寄。
4.8乙方有權依據運營情況變更服務費用標準,并予以公示(公示鏈接contract/freightInfo),相應費用調整自公示日或公示所記載的生效之日起調整。
4.9 乙方為甲方提供運輸狀態查詢的服務,乙方查詢電話: 400-622-9068。
4.10乙方提供代收貨款服務時所代收貨款的幣種為人民幣且每份面單對應的代收貨款金額不超過人民幣2萬元。因第三方原因導致乙方未完成代收款工作的,乙方應向甲方反映情況,并積極協助甲方向付款義務人追討。
4.11乙方承擔保價責任的時間自乙方接收托寄物且確認接收甲方保價申請開始直至收貨人簽收托寄物時止,且乙方有權對甲方擬保價的運單及托寄物進行識別確認是否提供保價服務。
4.12 乙方有權將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根據《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管理規定》進行相應處置。
第五條 費用與結算方式
5.1 服務費用標準及類型:
5.1.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公示鏈接“contract/freightInfo”中明示的標準以及后續更新的標準或補充協議(若有)中確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配送費(正向、逆向)、分揀包裝費、代收款手續費、保價費等服務費用。
5.1.2 甲方委托乙方配送的托寄物,收貨人在拒收托寄物后,乙方有權將該托寄物進行逆向配送并按照逆向費用另行收取配送費用。
5.2 服務費用結算方式:
乙方每月1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根據乙方系統中記載的甲方上一自然月內實際發生的正向配送及逆向配送的托寄物數量、分揀包裝數量、代收款明細、保價運單的保價價值及甲乙雙方確認的收費標準計算甲方上一自然月應付配送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并根據計算結果向甲方提供賬單。甲方應于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前根據賬單記載金額向乙方支付賬單記載的全部服務費用,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服務費后向甲方出具相應正式的等額發票。
甲方如對該賬單持有異議,應自乙方送達賬單之日起六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如逾期不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認同。如甲方在約定期限內提出異議,雙方就異議部分進行核對,如雙方票據不一致,則以乙方系統信息為準。
5.3 服務費用支付方式:
5.3.1甲方可采取銀行轉賬的形式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務費(甲方支付配送服務費的時間以乙方實際收到時間為準)。如甲方未按約定支付配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在其應付甲方的任何款項中抵扣甲方應付未付費用。
5.3.2甲方與京東錢包網站所有者及平臺技術運營者(以下簡稱網銀在線)已就京東錢包企業賬戶服務簽訂相關服務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委托網銀在線從甲方的京東錢包中直接扣除甲方需支付給乙方的配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京東錢包余額不足時,甲方應予以充值以全額支付相應費用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采取銀行轉賬的形式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5.3.3甲方拖欠配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日支付拖欠數額的5‰作為逾期違約金并有權自應當支付給甲方的款項中直接抵扣,不足以抵扣的仍有權追償;當甲方拖欠乙方配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超過十日及以上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保留向甲方追索配送服務費及相關費用的權利。
5.4 代收貨款的結算:
5.4.1乙方根據結算周期將代收貨款的賬務明細發給甲方核對,相關數據以乙方系統記載為準,甲方在收到后2日內沒有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甲方確認。
5.4.2返款周期:每天產生的代收貨款的返款周期為T+3,從代收貨款賬務明細單被甲方確認開始,乙方與第三個工作日前將代收貨款打至甲方指定收款賬戶,依此類推,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
5.4.3以上回款周期中所產生的代收款均指已實際收回的貨款。
5.4.4 甲方代收貨款返款接收賬戶如下:
開戶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戶行名稱:
▲甲方應保證其提供的戶名、開戶銀行、賬號等信息真實準確,如甲方賬號變更或發生不可用等情況出現時,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確認乙方獲悉,否則因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轉賬錯誤或無法轉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損失。
▲甲方代收貨款返款接收賬戶應為甲方的對公賬戶,不允許指定非甲方的對公賬戶進行收款;如甲方指定代收貨款返款賬戶為個人賬戶,需出具授權書說明收款賬戶與甲方的關系,合作期內只允許變更一次;
5.4.5當甲方沒有及時清結月結費用時,乙方有權從應當支付給甲方的代收貨款中直接抵扣。抵扣后貨款仍有余額的,乙方按照本協議規定將貨款余額結算給甲方;抵扣后月結費用仍有余額的,乙方仍然有權向甲方追討,或者從下期代收貨款中繼續抵扣,直至月結費用抵扣完畢為止。
▲如甲方與京東平臺依據《京東開放平臺店鋪服務協議》或相關協議(以甲方與京東平臺簽署的實際協議為準)約定結算,甲方同意代收貨款最終由甲方與京東平臺依據《京東開放平臺店鋪服務協議》或相關協議(以甲方與京東平臺簽署的實際協議為準)約定結算,乙方代甲方收取的貨款先行定期向京東平臺結算。甲方拖欠乙方配送服務費及相關服務費超過十日及以上的,乙方有權通過京東平臺自甲方與京東平臺簽署的平臺服務協議中涉及的任一一筆應結款或保證金中直接扣除,甲方對此扣款行為予以認可。
第六條 貨物的毀損、滅失賠償(非常重要,請仔細閱讀)
保價與賠償:乙方為甲方配送的貨物(僅限于中國內陸地區,不包括港、澳、臺)提供保價服務,由甲方根據配送貨物的實際價值和賠償要求,自行評估并選擇。雙方均明確知曉:保價業務的選擇與否對于配送貨物毀損、滅失之后的賠付標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特約定賠付標準如下:
自乙方接收甲方貨物后,在乙方投遞(配送)過程中:
6.1甲方已保價的貨物,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貨物丟失或全部損毀、滅失(包裝材料破損除外)的,乙方按照保價的聲明價值及本合同的相關條款進行賠償;內件短少或部分損毀的,乙方按貨物的聲明價值和損失的比例賠償。
▲本合同所稱配送貨物的“實際價值”或“實際損失”,是指配送貨物本身的成本價格或損失,不包括基于配送貨物可能獲得的收益、利潤、實際用途、市場機會等任何直接、間接損失,或特殊商業價值損失。
6.2 甲方未保價的貨物,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貨物丟失或破損(包裝材料破損除外)的,乙方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每單最高額不超過該單貨物運費的6倍。
6.3貨物配送過程中因乙方責任造成貨物丟失、破損的,乙方應在貨物丟失或破損之日起4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4個工作日內書面給出處理意見。如逾期未答復或提出理賠要求的,視為甲方放棄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如乙方對甲方的理賠要求有異議,應在收到索賠通知后的7個工作日內提出,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乙方確認。
6.4貨物配送過程中因乙方責任造成貨物丟失、破損的,甲乙雙方就實際損失賠償數額達成一致且甲方提供完整的賠償材料后進行賠付(賠付標準6.1、6.2條)。甲方獲得乙方賠付后,獲賠貨物相關的權利轉移至乙方所有。
6.5 因下列原因造成托寄物毀損滅失、延誤派送、無法派送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6.5.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是指無法預測、無法控制或無法避免的客觀因素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災、雪災、暴風雨、大霧等惡劣天氣;罷工、恐怖事件、意外交通事故、法規政策的修改、政府、司法機關的行為、決定或命令;搶劫、飛車搶奪等暴力犯罪。
6.5.2 因托寄物的自然性質、內在缺陷或合理損耗造成的。
6.5.3非乙方過錯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沒有如實申報托寄物資料,甲方交付的托寄物屬于法律法規明文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禁止運輸或限制運輸的,收貨人遲延受領托寄物等情形。
6.6如果乙方、甲方或第三方就托寄物購買了保險,因發生保險事故導致托寄物毀損滅失的,保險公司已經向甲方或第三方承擔或許諾承擔保險理賠責任后,乙方在此范圍內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保密
雙方未獲得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合同內容及對方的商業秘密,否則需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8.1 合同終止
8.1.1本合同在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三十日任一方均未書面向對方提出異議的,合同自動續期一年,依此類推。
8.1.2本合同自然終止:
協議方簽署新協議替代本協議的;
8.2. 可以在下述情況下終止,如一方:
8.2.1. 破產;
8.2.2. 申請或被申請清算。但公司重組或合并除外;
8.2.3. 在企業、資產或其任何部分上設立清算人、接收人或管理人、法庭指定管理人;
8.2.4. 上述情況發生時,無過錯方有權選擇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過錯方終止本合同。給無過錯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有過錯方應當賠償;
8.2.5. 上述情況發生時,有過錯方應提前3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無過錯方。
8.3 在下列事件發生時,一方有權在給出30日寬限期的前提下,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8.3.1. 對方存在實質性違約行為(包括甲方無正當理由遲延付款),且該違約行為未能在收到無過錯方通知后30日內糾正;
8.3.2. 對方公司資本總額或資產的50%或以上被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或征用;
8.3.3. 對方停止履行或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經另一方催告仍未在限期內改正的;
8.3.4. 對方或其任何職員、代理人或分包商存在欺詐、瀆職、不誠實以及其他任何足以造成無過錯方的利益或名譽的實質性損害的行為;
8.3.5. 一方做出不利于對方品牌的言論和行動,影響對方品牌聲譽;
8.3.6. 上述情況發生時,給無過錯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有過錯方應當賠償;
8.4. 當合同終止時:
8.4.1. 任何一方均應將對方的保密文件原封不動地歸還對方;
8.4.2. 合同終止不能免除雙方在合同期間未執行完的義務,也不能免除雙方依據合同要求應獲得而未獲得的賠償和補償。
8.5.合同期內,甲方如需提前終止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個月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經乙方確認后,雙方按照約定的內容及時間進行交接和結算,甲方不再承擔其它任何法律賠償責任;
8.6.合同期內,乙方如需提前終止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個月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經甲方同意并確認后,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進行交接和結算,乙方不再承擔其它任何法律賠償責任;
8.7. 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相關約定履行義務,且經乙方通知后仍未糾正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期內所產生的所有服務費并終止本合同;
8.8.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終止后12日內將已交付給乙方的商品取回,本合同終止后到商品運離倉庫期間的費用,參照本合同服務報價表計算并由甲方支付;逾期乙方將不承擔滯留商品的保管責任,商品毀損、滅失風險由甲方承擔,若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其他
9.1 如甲方經營場所、名稱及主體發生變更,甲方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9.1.1如甲方變更后的經營場所不在乙方服務區域內,則乙方有權不再為甲方提供服務而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甲方應在乙方停止服務后兩個工作日內結清全部應付費用,在費用結清后,本合同終止;
9.1.2如甲方變更后的經營場所仍處于乙方服務區域內,由乙方對甲方相關資料進行更新后,可繼續履行本合同;
9.1.3甲方如變更名稱,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合同繼續有效;
9.1.4甲方經營主體如發生分立、合并等變更,甲方需在通知乙方后兩個工作日內結清全部應付款項,在費用結清后,本合同終止。
9.2本合同條款未規定的,或者本合同條款的規定與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相沖突的,按照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標準執行,沒有行業標準的,參照國內外行業慣例執行。
9.3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應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內容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以附件內容為準。
(以下無正文)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地 址: 地 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連鎖配送網絡加盟合同 篇3
甲方(招標人):_________
乙方(中標人):_________
丙方(增加配送單位):_________
丁方(中介機構):_________
乙方在河南康茂_________投標代理有限公司組織的編號為HNKM -_________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活動中,有以下產品中標: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協議如下:
1、乙方同意增加丙方為以上中標藥品在甲方單位的配送資格;
2、丙方享有該藥品配送方面的權力與義務;
3、由于乙方是中標主體,并于投標時向招標代理機構提交了響應性承諾文件,鑒于此乙方仍將按照招標文件中的要求承擔中標人所應有的一切責任(包括負責中標藥品的質量、結算代理費等);
4、甲方同意以上中標藥品配送權的增加;
5、丁方僅負審核丙方藥品經營企業營業執照及許可證的義務;
6、該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丁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