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S支付系統外幣信用卡支付合作協議(精選3篇)
NPS支付系統外幣信用卡支付合作協議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
電話: 傳真:
e-mail: 網址:
地址:
乙方:
電話: 傳真:
e-mail: 網址:
地址: 本協議作為《nps在線支付合作協議》的附件,與《nps在線支付合作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為了給商戶提供更多的支付卡種,滿足客戶需求,完善nps在線支付的網上支付服務體系。甲方與乙方本著互利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雙方共同發展國內電子商務之外幣信用卡(以下簡稱“外幣卡”),網上支付業務有關事宜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風險說明
外幣卡都采取信用制識別方式。但由于國內的信用體制尚不完善,因此在乙方使用甲方的網上支付平臺及清算系統開展電子商務服務時,可能會遇到不法分子利用網絡盜用他人信用卡進行支付或持卡人因各種原因拒絕付款(簡稱:拒付)等風險,進而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須獨立承擔因本補充協議第二條風險造成的損失和引發的相關責任。
第二條 銀行拒付或索回款項說明
(一) 銀行拒付
銀行在任何時候都有權根據持卡人的請求拒絕或索回向甲方支付的電子商務交易的全部或部分款項。國際信用卡組織規定:在下述情況下,即使銀行已經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項,其仍有權立刻要求甲方退還款項,相應地,甲方也會向乙方索回其款項。這些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況:
1、甲方沒能獲取授權或在獲取電子商務交易授權的過程中,甲方向銀行提供的持卡人姓名或賬號發生錯誤;
2、導致電子商務交易不合法或不可執行的任何原因;
3、電子商務交易中有任何偏離本協議條款的情形;
4、電子商務交易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被全部或部分拒絕或退回,或電子商務交易全部或部分被持卡人有效取消或終止;
5、在電子商務交易中銷售或提供的任何商品和/或服務違反了法律或任何政府部門或其它權威機構的規定或條例;
6、乙方根本沒能提供商品和/或服務,或所提供的商品和/或服務沒能讓持卡人滿意;
7、乙方未能按照銀行要求提供電子商務交易的證據;
8、乙方按正常的合理警惕,應該意識到持卡人正在使用的卡屬偽造或盜竊的,應該拒絕該電子商務交易;發卡行發現電子商務交易有上述或其它可疑情形時,有權拒絕處理乙方提交的電子商務交易。
9、乙方向持卡人收取的價格超過乙方以現金提供的商品和/或服務所收取的價格;
10、持卡人對電子商務交易包含的商品和/或服務的性質、質量或數量有爭議;
11、持卡人有理由對電子商務交易或其包含的商品和/或服務的銷售或提出異議或否認;
12、持卡人書面投訴,稱其并未實施或授權電子商務交易。
(二) 索回款項
1、在發生但不限于下述情況時,甲方將向乙方索回相關款項。
(1)按照國際信用卡組織的規定:商戶的當月拒付款額不得超過當月外幣交易總額的2%,否則將克以罰款處理。由于乙方發生的風險交易數額超過該規定要求而導致國際信用卡組織對甲方予以罰款處理時,此罰款轉由乙方承擔,甲方將向乙方索回款項。
(2)持卡人拒付或發卡行退單時,甲方將執行索回操作。
(3)乙方須承擔因其未能在指定的期限前和/或未能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單據,例如簽購單、消費賬單、授權書、送貨單等,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將索回與這相關的款項。
(4)交易手續費由商家承擔。
2、索回操作
甲方直接從乙方的信用保證金中扣除。
第三條 帳務處理及結算
1. 按時間清算,清算周期為 t+ ,將乙方上月的交易款項在扣除交易手續費后清算到乙方的銀行賬戶中。
2. 雙方對帳以nps網上支付結算系統提供的商家管理后臺報表數據為準。
3. 雙方資金清算時,甲方轉賬給乙方的交易款項所產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保證金條款
為保障nps支付系統會員的整體利益和網上支付交易效率,nps支付系統會從交易款項中扣除乙方百分之 作為保證金,保證金會在下個月底最后一天清算給乙方 。
雙方合同到期,不再續簽,鑒于拒付索回期較長,甲方在乙方成功交易的最后一筆訂單后的第90天退還保證金給乙方。
第五條 網上支付服務費用和交納方法
1.會員年服務費:人民幣 元/年(如交易款項不夠,甲方從交易款項中扣除乙方每應在協議生效期10日內向甲方交納,第一年會員費于乙方簽訂本協議同時交納)。
2. 外幣交易手續費:按乙方網上交易額的 %從每筆交易中直接扣除。
3. 乙方未向甲方交納足額入服務年費,甲方有權自動終止服務。
第六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 在合作雙方協商意見一致并形成書面協議后,方可對本協議相關條款進行修改,
2. 任何一方可以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終止協議 .
3. 雙方在合作中有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另一方都可以立即終止協議,但必須在書面形式正式通知對方之后。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經友好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第八條 其他條款
1.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公司證明復印件或與結算帳號相符合的身份證復印件,如經查明所提供證件有偽造無效等屬實,甲方有權終止該商戶支付端口的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 本協議有效期壹年,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3. 如雙方未收到對方終止協議通知,此協議在到期日自動生效一年.
4. 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蓋章) (nps支付系統主體企業) (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日 期: 日 期:
NPS支付系統外幣信用卡支付合作協議 篇2
_________銀行(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信用卡(商務卡)申領單位(以下簡稱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請領用_________國際信用卡(商務卡)(以下簡稱國際商務卡)達成如下合約:
一、為保證甲、乙雙方合法經濟權益,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合法的用卡環境,乙方自覺遵守并督促其持卡人遵守《_________國際信用卡章程》(以下簡稱國際卡章程),履行本合約。
二、乙方同意甲方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了解乙方有關資金、財產和其他方面的情況,甲方應為乙方保密。
三、乙方自愿支付并為其持卡人承擔使用國際商務卡的各種費用。
四、乙方持卡人領取國際商務卡時,應立即在國際商務卡背面簽名欄內簽上與本人身份證件相同的姓名,該姓名須與申請表上的簽名相符,否則,由此而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持卡人因使用國際商務卡而發生的各種收付款項,均由甲方記入乙方國際商務卡賬戶,乙方對該賬戶的債務無條件地承擔償還責任。
(一)甲方所存一切有關國際商務卡的交易記錄,均為該卡使用的真實憑據,對乙方具有絕對的約束力。甲方每月向乙方寄發月結單。如乙方自月結單寄出日起20天內,對月結單所列交易未提出異議,即視同乙方認可全部交易。
(二)乙方持卡人非現金交易(購物、消費、利息和費用等)日至還款到期日為免息還款期,乙方若在免息還款期內償還全部透支款,則無須支付非現金交易的貸款利息,否則,須從銀行記賬日起按月息24‰支付從透支之日至還款日止的貸款利息。
(三)乙方持卡人支取現金(每卡每天最高取現額為_________元或_________元)發生透支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國際商務卡在中國境內不得取現),并應按上述利率支付透支部分從取現交易日起至還款日的貸款利息(取現交易日和還款日均以銀行記賬日為準)。
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過甲方核定的信用額度和還款期限。如經多次催收乙方仍未還款,甲方將視同乙方涉嫌惡意透支,甲方有權止付和收回乙方的國際商務卡,并可提請司法部門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七、乙方及其持卡人應承擔因違反本合約而產生的訴訟費用和其他一切費用。
八、乙方持卡人因轉借、轉讓國際商務卡或違反國際卡章程及使用規定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九、乙方及其持卡人與特約商戶或受理銀行發生交易糾紛時,應由雙方自行解決,乙方不得以糾紛為理由拒絕償還使用國際商務卡而發生的債務。
十、乙方持卡人使用的國際商務卡有效期滿,如乙方不再更換新卡,應在國際商務卡有效期滿前45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將視同乙方繼續用卡,并為乙方重新制卡及收取相應的費用。
十一、乙方持卡人使用的國際商務卡遺失或被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書面或電話掛失,電話掛失應在30天內補辦書面掛失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二、乙方持卡人的國際商務卡遺失或被竊,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乙方持卡人未辦妥掛失手續當日和次日所發生的交易;
(二)乙方持卡人與他人合謀共同欺詐或有其他不誠實行為;
(三)甲方調查情況,遭乙方或其持卡人拒絕的。
十三、如遇乙方的國際商務卡單據有誤和內容不全,但經確認交易確實存在,乙方不得拒絕支付該交易款項。若乙方持卡人對其發生的交易有疑問,要求銀行協助查詢并索取有關單據證明,須承擔國際信用卡組織規定的有關查詢費用。
十四、乙方在申請表中所填寫的內容有所變更時須立即通知甲方,否則,由此引起的任何延誤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十五、甲方受理乙方銷戶申請45天后方可為其辦理銷戶手續。乙方自申請銷戶之日起45天內須繼續承擔該被注銷卡所發生的所有交易。
十六、若甲方要求乙方繳存保證金,則乙方應在甲方開立定期保證金存款賬戶,其存期須與國際商務卡有效期一致。未經甲方同意,其保證金存款在國際商務卡有效期滿后45天內不得支取。乙方國際商務卡有效期滿辦理更換新卡時,其保證金存款須相應延期或辦理轉期手續。當乙方經甲方多次催收仍未償清國際商務卡的欠款時,甲方有權隨時將乙方國際商務卡保證金存款一次性轉入其國際商務卡賬戶,以歸還其欠款。
十七、乙方若選擇自動轉賬方式還款,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提供的賬戶中扣款,轉入其國際商務卡賬戶,用于償還乙方的欠款。
十八、本合約自乙方在國際商務卡申請表上簽字并領取國際商務卡后即告生效。乙方領用國際商務卡后要求退卡和解除本合約時必須在國際商務卡的一切債務清償完畢,并按甲方規定辦理銷戶手續后,本合約方可解除,否則本合約繼續有效;乙方國際商務卡期滿換領新卡后,本合約繼續有效。
十九、甲方的國際卡章程和本領用合約一經修改、公布,無論乙方是否得到通知,修改后的國際卡章程和領用合約即為有效,并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二十、乙方領用國際商務卡后,即被認為乙方及其持卡人已全部仔細閱讀和了解了國際卡章程和本合約。
二十一、乙方使用國際商務卡時,須遵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
二十二、本合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未盡事宜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則依據甲方業務規定和金融業慣例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NPS支付系統外幣信用卡支付合作協議 篇3
賠償請求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賠償義務機關: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賠償請求人認為本機關有違法行使職權的行為,給其合法權益造成了損害,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向本機關提出如下賠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經調查表明:_______________
上述事實有__________________等證據予以證實。
(賠償義務機關)認為_______________的行為,無法律依據,應予撤消。此行為同時給賠償請求人造成了經濟損失,屬于國家賠償法規定應予賠償的情形,應予賠償;賠償請求人提出的________________的損失,不屬于國家賠償法規定的范圍。經賠償義務機關________________與賠償請求人在平等的基礎上自愿協商,就賠償請求事項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賠償請求人和賠償請求機關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賠償請求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賠償義務機關: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這是申請國家賠償范文信用卡詐騙,希望有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