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委托貸款合同范本(精選3篇)
個人委托貸款合同范本 篇1
合同編號:( )年委托字第 號
委托人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
賬戶: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受托人名稱:中國農業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賬戶: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自治區) 市 縣(區)
甲方為有效運用其自有資金,委托乙方向甲方所確定的 (借款人)發放委托貸款,貸款風險由甲方承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幣種) 資金(大寫) 萬元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貸款程序代甲方向借款人發放并協助甲方收回。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貸款,應在乙方營業機構開立委托貸款基金專戶,并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將自有(幣種)資金(大寫) 萬元整一次或分次存入專戶。由乙方開具委托貸款基金收據,交甲方存執。乙方堅持“先存后貸,不得透支”的原則,甲方委托貸款總額,不得超過委托貸款基金貸款總額。
第三條 委托貸款的對象、項目、金額、種類、用途、期限、利率、提款、還款計劃均由甲方在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允許范圍內,根據具體情況在《委托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在對借款人發放委托貸款時,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貸款通知單》。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貸款通知單》及所附資料后,經審查與本合同約定的各條款一致,應按《委托貸款通知單》的要求發放委托貸款。
第五條 乙方向借款人發放委托貸款前,應和借款人簽訂《委托貸款借款合同》,并應在《委托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后 日將合同副本 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條 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時不歸還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貸款基金;委托貸款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返還部分或全部委托資金。
第七條 對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甲方可根據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擔保人和抵押財產由甲方審定,并具體在《委托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八條 借款人如不按《委托貸款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和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據銀行有關規定對借款人進行加罰息等信貸制裁。加罰息收入乙方提取50%作為手續費,其余部分由乙方劃入甲方委托貸款基金賬戶。
第九條 利息和手續費。乙方對甲方“委托貸款基金專戶”的余額,按月息 ‰計付利息,每 支付一次。委托貸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 結息。乙方應在收取利息后 內將貸款利息劃入甲方賬戶。如遇國家調整利率,甲方要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調整利率,并向乙方提交《委托貸款利率調整通知單》,乙方據此辦理利率調整手續,并通知借款人。
乙方發放委托貸款,按貸款余額的月 ‰向甲方收取手續費。手續費的支付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條 乙方每次收回貸款后 個營業日內,應將貸款如數劃入甲方賬戶。
第十一條 委托貸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歸還,均應由甲、乙雙方和借款人達成書面協議后,才能辦理。
第十二條 委托貸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貸款基金,也可確定新的委托貸款項目。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如期將約定的資金存入“委托貸款基金專戶”,或超出“委托貸款基金專戶”存款總額要求發放委托貸款,或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約定未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甲、乙雙方又未達成變更上述條款的協議,乙方可拒絕發放委托貸款,并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貸款通知單》中甲方所確定的貸款對象和貸款項目發放委托貸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并可視情況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貸款基金。造成貸款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還款,應向甲方支付延期貸款余額或提前收回貸款數額萬分之一的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貸款。
4.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貸款基金全部提取時自動失效。
第十九條 《委托貸款通知單》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中國農業銀行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個人委托貸款合同范本 篇2
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委托貸款協議。
一、甲方愿將自主使用的資金人民幣____萬元(大寫)存入乙方,開立委托貸款基金存款專戶,用于甲方指定的貸款項目,乙方負責在存入的資金額度內發放委托貸款。
二、委托貸款的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具體情況核定。
三、用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委托貸款,必須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取得有權批準文件,方可辦理。
四、委托貸款項目由甲方審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報告、有關批準文件、企業財務報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對委托貸款項目進行調查。
五、甲方指定的貸款單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請辦理委托貸款,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貸款手續。
六、勞務費按月貸款余額的___‰按季從利息收入中扣收。勞務費收入甲方得___%,乙方得___%。
七、委托貸款資金按借款合同規定從甲方匯出之日起計息,乙方負責按季把貸款利息和甲方應收的勞務費以及到期應收回的本金及時匯往甲方帳戶(___萬元以上用電匯),并開列清單(見清單樣式。若電匯請在資金匯出時同時將清單寄往甲方)。
八、本協議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業務終了資金結清,協議自動終止。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副本__份,__、__、__等單位各執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個人委托貸款合同范本 篇3
委托人: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受托人: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借款人: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根據委托人和受托人于 ___年 ___月___日簽署的《※※銀行委托貸款業務委托代理協議》,并應借款人請求,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借款人發放該項委托貸款。委托人、受托人與借款人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 委托貸款的金額、利率、期限及其它
第一條 貸款幣種和金額。
此項委托貸款幣種為_______ ,金額為(小寫)_______ (大寫) _______萬元。此項貸款為委托貸款。
第二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
本項委托貸款的年利率為 _______%。按月計息,每月21日為結息日,最后一月利息隨本金一起結清。
第三條 貸款期限。
本項委托貸款的期限為 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借款人在經委托人同意之后提前歸還此項貸款時,則按實際用款天數和用款金額計收利息。
第四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下委托貸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用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貸款償還。
借款人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方式約定如下:
------------------------------------------------------------本貸款的本息按期由受托人負責從借款人存款帳戶劃入委托人指定的賬戶,委托人指定賬戶的開戶行是,帳號為 。
第七條 貸款擔保。
委托人確定的本項委托貸款的擔保人為 ,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條 貸款展期。
經委托人、借款人協商一致,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日前10天簽訂委托貸款展期協議。
第二章 委托人的責任與義務
第九條 委托人在受托人委托資金帳戶存入足額資金,要求受托人將委托貸款于 _______日內匯劃至借款人賬戶。
第十條 委托人自行監督借款人對委托貸款資金的使用。委托人委托代為監督的事項(以下選用的劃√,不選用的劃×):
□ 監督借款人對貸款的使用是否符合本合同規定用途;
□ 監督項目執行情況;
□ 協助監督借款人生產經營管理情況;
□ 協助監督保證人的生產經營管理情況.
第十一條 委托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受托人為借款人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第十二條 委托人要求將收回的貸款本息劃入如下賬戶: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借款人不按期還本付息的,委托人有權要求受托人從借款人賬戶直接扣取。
第十四條本項委托貸款實行擔保的,委托人應自行對保證人的保證能力,抵(質)押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質)押權的可行性進行審查。受托人不承擔任何審查的義務。
對實行擔保的展期貸款,委托人應事先征得擔保人的同意,并提前10天書面通知受托人與擔保人續簽展期貸款擔保合同。
第十五條 當借款人經營狀況惡化,以及出現其他危及委托貸款資金安全的異常情況時,委托人有權要求受托人提前協助收回委托貸款資金。
第十六條 委托人有權直接向借款人催收委托貸款本息或通過法律手段提起訴訟。
第三章 受托人的責任與義務
第十七條 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簽發的《淄博市商業銀行委托貸款放款通知書》中的內容與貸款合同進行核對,在確認委托資金足額到位后,辦理放款手續。
第十八條 受托人應根據委托人要求,及時將借款人還本付息資金劃至委托人賬戶。
第十九條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因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資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原因,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借款人進行不法經營,受托人可根據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二十條受托人應及時以書面方式向借款人催收未按期歸還的本金和利息,對借款人確實無力歸還的貸款,在保證期內,受托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保證人催收,并將催收借款人和保證人的情況報告委托人。
第二十一條 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監督貸款使用的監督措施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二條 本項委托貸款若實行擔保,受托人應根據委托人的書面通知,與委托人指定的擔保人簽訂有關擔保合同,并辦理必要的公證、登記手續。
辦理擔保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由借款人支付。
第四章 借款人的責任與義務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要在受托人的營業機構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借款、還款、付息等事宜。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在使用借款前,應根據約定用款計劃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提出借據。
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要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該項委托貸款,不得擠占挪用。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應于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前在受托方開立的賬戶上備足當期應付的利息或本金,并按約定的期限和利率支付貸款本息。
第二十七條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須接受委托人和受托人對本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借款人要及時向委托人和受托人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的其它資料。
第二十八條借款人在合同有效期內,如發生重大投資、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與外資合資(合作)、產權有償轉讓或申請解散等事宜,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第二十九條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提前還款 _______日前向委托人/受托人提交書面申請,并取得委托人書面同意。
第三十條 借款人要求貸款展期的,須于貸款到期之前30天向委托人提交書面申請,并取得委托人書面同意。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借款人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受托人有權按委托人書面指令在本合同貸款利率基礎上,根據違約金額和違約期限,按每日_______‰計收罰息。
第三十二條 借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受托人有權按委托人書面指令在本合同貸款利率基礎上,根據違約金額和違約期限,按每日_______‰計收罰息。
第三十三條 受托人未按約定期限和金額將貸款放出,委托人有權按照違約金額和違約期限,每日向受托人收取 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即視為借款人違約,受托人有權按委托人書面指令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直接從借款人賬戶收貸款本息,而不必事先通知借款人:
(一)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方式償還貸款本息的;
(二)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三)貸款逾期并經受托人催收仍不償還的;
(四)不按委托人和受托人要求提供或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表等材料的;
(五)卷入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程序糾紛的。
第三十五條 委托人不按期支付手續費,支付擔保、訴訟等其他費用的,受托人有權從委托人賬戶直接扣收或從借款人償還的貸款本息中直接扣取。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六條 合同送達。
本合同項下的所有通知或指示均應以書面形式送達。
第三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任何人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在不違背委托人和受托人《※※銀行委托貸款業務委托代理協議》(編號:201 年※※委貸字代理協議第 號)約定條款和《淄博市商業銀行委托貸款業務委托貸款放款通知書》(編號:201 年※※委貸 字放貸通知書第號)所列各項以及國家法律法規的條件下,由三方協商解決。如涉及擔保人的,必須取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
第三十八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將選擇以下第 _______種處理方式:
(一)由淄博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受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商定的其它事項(本條款不得與其它條款相抵觸,不得影響當事人之間實質性的權利義務關系):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借款人全部償清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時自動終止。
第四十二條 合同的組成。
與本合同有關的《※※銀行委托貸款業務委托代理協議》、《※※銀行委托貸款業務委托貸款放款通知書》、借據、《擔保合同》、當事人三方同意修改的“借款合同”有關補充條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 合同文本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