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用通知書_公司錄用通知書(通用3篇)
錄用通知書_公司錄用通知書 篇1
先生:
通過我司的招聘選拔程序,您已被確定符合 主管 崗位條件并得到錄用。首先歡迎您的加盟,其次請您仔細閱讀以下內容,按要求備齊相關資料,在指定時間內到我司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報到手續。
一、個人須準備及提交的資料:
1. 本人近一年相片八張(紅底小一寸);
2. 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證、學位證(如有)、職稱證或職業資格證(如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復印件(人力資源部驗證后歸還原件并留取復印件);
3. 近期(三個月內有效)體檢合格證明(須由我司指定醫院——*醫院出具);
4. 廣州市中國銀行的存折或卡的原件、復印件(本人須簽上名字);
5. 廣州移動手機號碼
6. 最后任職公司離職證明(必須提供,應屆生除外)。
二、入職辦理:
1. 入職辦理時間: 20__ 年 月 日 10:00 時。
2. 辦理地點: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大廈*公司人力資源部
3. 提示說明:個人須提供的資料不齊全或虛假者不予辦理入職手續;
4、薪資(以下描述包含績效薪資在內,為稅前薪資)
試用期薪資 3800 元/月,轉正薪資 4500元/月(該薪資由若干薪資結構組合而成);
5、公司提供 公司所在地 免費食宿(個人需承擔宿舍的水電費),個人用品自理。 入職人須首先到公司人力資源部報到并辦理手續,未在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者不得直接前往用人部門上崗,違反者公司將不予錄用且不承擔任何費用。
廣州市*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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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用通知書_公司錄用通知書 篇2
尊敬的 先生/女士:
非常榮幸的通知您從眾多應聘者中脫穎而出即將成為 棲霞寶華置業有限公司 中的一員!我們非常欣賞您的背景和您的專業知識,相信您的智慧和過往優秀的經歷將會幫助公司更加成功。希望在日后的工作中您能和我們共同卓越成長!
您的任職部門:
您的任職崗位:
合同期為 年,試用期 個月;根據工作表現可以提前,但不能短于一個月。
關于您的待遇說明:
1) 薪資標準:
合同工資: 元/月;
試用期工資: 元/月;
*公司將在您的月工資中按勞動法規定代扣出您的個人所得稅的個人繳納部分及其它國家
規定的有關保險等費用;
2) 獎金及其他福利:參照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3) 您有義務對您的薪資內容保密,不將其告知第三方。
關于公司聘用解除:
試用期間,無論您還是公司(經總經理簽字)都可以在任何時間、以任何理由解除聘用關系,但需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對方。
關于您的入職事宜:
經與您協商,入職日期定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星期 ) 08:30 點,請攜帶以下材料到公司人力資源部 (地址: )辦理入職手續:
o 本錄用通知書打印件并閱讀后,簽字;
o 一寸免冠照片3張
o 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張
o 最高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張(應屆畢業生須同時攜帶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o 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如您接受本錄用書,請簽字后送交人力資源部。(請注意:此錄用書需于 年 月 日前回復有效,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
我們非常高興您能加盟我們的大家庭!若有任何疑問,請直接與人力資源部聯系。
人力資源部
年 月 日
本人接受并同意以上所有內容。
員工簽字: 身份證號碼
錄用通知書_公司錄用通知書 篇3
很高興通知您,您已被x公司錄用。在此對您加盟表示歡迎,并請您XX年x.月x日來公司報到,公司需要您在來公司報到時提供以下文件:
1)原單位離職證明,由原單位蓋章(入職當天請提交);
2)養老金、失業轉移單或繳納證明;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四張
4)學歷證明、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兩張
5)4張身份證照片(1寸藍底)
6)近期體檢報告
預祝您在新的工作崗位上愉快、進步!
企業錄用員工應注意什么
1、用人單位有合法具體明確的錄用條件
要對“錄用條件”事先進行明確界定。錄用條件一定要合法、明確、具體,可操作。
首先,切忌出現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錄用條件,如乙肝歧視,對女性設定婚育方面的條件。
其次,切忌一刀切以及將錄用條件空泛化,抽象化,比如說符合崗位要求,就不能僅僅說符合崗位要求,而應該把崗位要求是什么,怎么衡量是否符合崗位要求固定下來。
第三,“錄用條件”應該是共性和個性的結合。所謂“共性”即大部分企業和崗位的員工都應該具備的基本條件。比如誠實守信,在應聘的時候如實告知自己的與工作相關的信息,包括自己的教育背景、身體狀況、工作經歷等等。所謂“個性”即每個企業、每個崗位或者職位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有的有學歷的要求,要求獲得相應證書,有的有技術的要求,比如能符合企業招聘時對崗位職責的描述等等。“錄用條件”的共性可以通過規章制度進行明確。“錄用條件”的個性可以通過招聘公告、勞動合同等等和規章制度結合起來進行明確。
2、錄用說明書要事先公示或告知
公示,簡單說來,就是要讓員工知道用人單位的錄用條件;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就是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員工知道了本單位的錄用條件。那如何進行公示呢?方法有以下幾種:
(1)招聘員工時向其明示錄用條件,并要求員工簽字確認;
(2)勞動關系建立以前,通過發送聘用函的方式向員工明示錄用條件,并要求其簽字確認;
(3)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錄用條件或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形;
(4)規章制度中對錄用條件進行詳細約定,并將該規章制度在勞動合同簽訂前進行公示。比如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3、不符合錄用條件須有證據證明
不錄用不能跟著感覺,得建立在公正、客觀的基礎之上。用人單位如果認為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并解除勞動合同的,有舉證義務。即用人單位必須證明其已將錄用條件明確告知了勞動者,并根據錄用條件對勞動者進行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