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令限期整改的通知書(精選4篇)
責令限期整改的通知書 篇1
_____公司辦公室:
公司安全生產“三項行動”檢查小組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檢查中,發現你部門工作存在以下問題:
一、辦公樓
1、未設置蓄電式應急照明燈疏、逃生散指示標志和安全出口
2、未安裝消防警鈴報警系統或消防廣播系統。
3、要求80m2以上場所安全出口不少于2個。不得將安全出口上鎖、堵塞。出口處不能設置門檻,臺階。疏散門向外開啟,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安全出口需設置向外開啟的防火門。
4、沒有辦公樓緊急疏散平面示意圖。
二、門衛
1、周末下午押款人員不到位。
2、夜間收款回公司押款人員不到位。
要求你部門針對檢查出的問題編制整改方案,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整改完畢,并將“問題改進和措施跟蹤記錄表”由整改負責人簽字后交回“三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組長審簽:__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責令限期整改的通知書 篇2
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小區從20_____年_____月交付使用至今,物業服務一直存在不足。物業管理混亂,在業主中造成惡劣的影響。為此經小區業主討論和商議,特向小區物業公司提出整改通知。現將急需整改的問題匯總如下:
一、安全管理問題
1.保安職責不明,流程不清,人員出入管理混亂。保安上班時間打磕睡、喝酒、與閑散人員聊天。進入人員不登記,外來人員不詢問,以至于各類廣告傳單遍布小區。
2.保安禮儀不端莊,言語不文明。
3.保安工作安排不合理,同一崗位安排人員過多。平時巡邏及夜巡不足。(總是看見四個保衛人員擠在崗亭聊天)。
二、車輛管理問題
1.責成物業清點小區業主車輛。
2.小區車輛停放管理不善,拒絕業主車輛自由出入小區,變向對業主強賣強租。合同標
注的業主共有面積,應同業主商議合理安排。(屬出賣人所有車位可與出賣人協商擬
定租憑協議,如有異議可有社區出面調解。)
3.外來車輛進入小區,門衛不登記,從不跟蹤安排,造成外來車輛隨意占用小區道路,碾壓小區綠地,造成小區綠化損壞。
三、保潔問題
1.裝修垃圾不能及時打掃。
2.電梯內衛生死角不能及時清潔。
四、綠化問題
1.業主居住區域及部分公共區域綠化踩踏嚴重,不及時修復,側面降低了小區的景觀綠化檔次。
2.原有苗木枯死的不做補種。(還在養護期的應及時通知建設單位更換。)
五、小區財務問題
1.物業應公示各項收費標準,應征求業主同意。
2.小區的共有財務收入物業應成立財務公開制度。每月初10號前,公示小區財務收支情況。財務公開、透明。
六、小區大門的開設問題
1.每周五、日下午因小區邊婺城中學接送車輛過多,小區業主車輛通行不便。且業主小孩在車輛間穿行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現要求物業安排早6:30—晚6:30開放小區南門。
限令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必須在20_年4月10日前拿出整改措施。在此后的6個月中,將根據物業的整改情況征求全體業主意見,考慮是否繳納來年物業管理費;以及來年是否與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_______業主
(附帶業主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責令限期整改的通知書 篇3
_______施工隊:
事由:由你施工隊施工的__________片區房屋風貌改造及亮化工程,經我項目部對施工現場的巡查結果,發現你施工隊存在以下問題:
一、局部外墻未達到相關技術要求(污染、開裂、脫離)、進行抹灰及上膩子乳膠漆等工序施工。
二、局部瓦屋面未完成施工。
三、局部女兒墻脊瓦未施工(工序未完善)。
四、局部瓦屋面風檐板未達到相關技術要求。
五、瓦屋面瓦漆(顏色)未達到相關技術要求。
六、屋脊(顏色)未達到相關技術要求。
七、局部外墻線條未施工、達到相關技術要求。
為了達成我們大家的一個共同目標,針對以上情況,你施工隊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且立即進行整改自檢后在_____日內上報項目部質安部進行驗收。如你施工隊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未進行整改,我項目部將對你施工隊采取重罰:1、每間房屋罰款¥1000.00,大寫:壹千元整;2、我項目部將派其它施工隊直接進行以上收尾工程的整改工作,并最終從你施工隊的工程款中(按我項目部支付你施工隊遺留收尾工程施工工程款的總金額)雙倍扣除。
特此通知
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項目工程、質安部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責令限期整改的通知書 篇4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本局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日在________發現你(單位)銷售的_________產品上標注了“包裝專利,仿者必究”。經核查,該產品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專利,專利號為:20_30141874.5,其專利權已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未繳年費專利權終止,等恢復。
你(單位)的________行為,已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所規定的假冒專利行為。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停止________,立即改正,限期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消除上述專利標記,未消除上述專利標記的產品不得投放市場。
如你(單位)不服,可以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內向________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申請;或者在3個月內向烏_____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_____市知識產權局(蓋章)
20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