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燃放通知(精選29篇)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1
各鎮街(園區)大氣辦:
春節期間是煙花爆竹集中燃放時期,它不僅會對城市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較大危害,也會造成嚴重的空氣污染,影響群眾身體健康。大量燃放煙花爆竹會急劇增加空氣中顆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濃度,尤其是在不利氣象條件下,嚴重影響城市空氣質量。為有效控制燃放煙花爆竹對我市空氣質量的不利影響,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各鎮街(園區)大氣辦要高度重視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管控,提前謀劃,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周密部署安排。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的規定和市政府《東莞市禁止在市區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公告第49號),結合本鎮街(園區)管控工作需要,及時發布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公告。通過嚴管銷售渠道、嚴控燃放區域、嚴格監管手段等措施,強化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突出抓好對空氣質量核心控制區、環境敏感區等重點區域的管控工作。
二、有效組織防控。統籌本轄區內的綜合執法力量,強化聯防聯控,加強執法巡查頻次和力度,對違規燃放行為“聽到一起、調查一起、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切實抓好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的管控工作。嚴格控制煙花爆竹銷售渠道,加強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經營戶的排查梳理,做好源頭管控。節日期間,若預測有大氣污染過程、或不利于污染物擴散的氣象條件時,應結合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提前采取擴大禁燃區域范圍、臨時限制性禁燃、加大灑水頻次、強化巡查力度等措施,有效減輕因煙花爆竹燃放造成的影響。
三、強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橫幅、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媒體手段,加大對煙花爆竹管控法規、燃放的危害性以及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宣傳力度,倡導文明、環保、安全過節,積極引導公眾理性、自覺、主動減少燃放,提倡購買和燃放安全環保型煙花爆竹。建立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有獎舉報制度,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形成全民互相監督,自覺遵守的良好氛圍,提升防控成效,讓廣大人民群眾過上一個安心祥和的春節。
各鎮街大氣辦要落實好煙花爆竹管控任務,保證任務到位、責任到位、人員到位。市大氣辦將對鎮街落實情況進行抽查督導。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2
居民朋友們:
春節將至,燃放煙花爆竹是表達喜慶之情的傳統習俗,但是燃放煙花爆竹會產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氣體,不僅污染環境空氣,產生噪聲,損害人體健康,還有可能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
特別提醒: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會被予以處罰,您可要牢記好啊!為讓家鄉的天更藍、空氣更清新、環境更優美、平安更祥和,讓我們一起發出如下倡議:
一、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自覺遵守禁燃煙花爆竹有關規定,不違規購買、燃放煙花爆竹,選擇環保、低碳的方式來歡度春節。
二、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自覺宣傳和傳導禁放煙花爆竹的理念,利用個人短信、朋友圈、微博等方式,向親朋好友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煙花爆竹。
三、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請大家發揮家鄉主人翁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敢于向違反禁放規定的行為說“不”,發現未經允許私自銷售或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及時勸阻或舉報。
禁燃禁放工作人人有責,真誠希望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營造安全、綠色、文明、環保的節日氛圍,為平安章丘、大美章丘、文明章丘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3
同志們:
根據20xx年大氣污染防治整體工作部署,為減少環境污染,優化人居環境,全力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濟寧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煙花爆竹,是指以煙火藥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過燃燒或爆炸,產生光、聲、色、型、煙霧等效果,用于觀賞,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品。
二、在城區全年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基礎上,自即日起至3月15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金鄉縣行政區域內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三、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依法予以處罰。
四、從事慶典、婚慶、殯儀等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不得為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提供相關服務。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依法予以處罰。
五、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違者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對拒絕、阻礙相關職能部門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拒不停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鼓勵、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嫌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攜帶、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凡提供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根據《山東省群眾舉報槍爆危險物品違法犯罪獎勵辦法》,對舉報人給予獎勵。舉報電話:110。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通知人:
日期: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4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為全面落實《河北省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有效保障市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減少環境污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現就切實做好全區20__年春節期間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歲末年初是煙花爆竹產銷、運輸、燃放旺季,也是煙花爆竹事故易發期、高發期。各鎮、街道和區各有關單位要把“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止非法銷售、燃放”作為當前社會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全面開展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強化聯合執法巡查和應急保障,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確保禁放區煙花爆竹禁得住。
二、突出重點,切實加大對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力度。一要查堵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公安機關要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審批,嚴格辦理道路運輸許可,加大對進入我區車輛及人員的盤查力度,嚴肅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運輸車輛、警示標志和產品裝載不符合國家標準等違規行為,堵住非法產品流入渠道。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客運安全監管,強化客運站危險品查堵責任,嚴格落實客運經營者安全告知義務,提醒乘客嚴禁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上車。二要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違禁、超標、假冒產品源頭追溯。應急管理部門要依法查處非法生產、批發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城管部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要依法查處非法零售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嚴格打擊冷光煙花等“網紅”產品非法零售經營行為。三要加強燃放監管,嚴查非法燃放行為。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查處在禁放區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確需在禁放區舉辦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向公安機關申請,取得許可后方可實施;要嚴格審查燃放作業單位資質、作業人員資格,監督、檢查、指導主辦單位做好安全保衛、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
三、落實責任,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今年是我區禁售禁放煙花爆竹第七年,各鎮、街道和區各有關單位要避免松懈厭戰思想和懈怠思想,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統籌協調,做好督促檢查、問題通報、督促整改等工作,嚴防各類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發生:
區公安分局要加強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處違規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配合嚴打取締私銷煙花爆竹行為,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和刑事案件;
區應急管理局要依法查處非法生產、批發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區委宣傳部要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統一宣傳口徑,加強輿情分析,強化正面引導;
區教育局要組織中小學校,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
區住建局要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安全管理,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在小區張貼禁止標志;要加強對建設、施工單位和春節期間工地留守人員的禁售、禁放宣傳,落實建筑工地不出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現象;
區城管局要依法查處非法零售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西湖交警大隊、西湖消防救援大隊、西湖交通運輸執法大隊、西湖生態環境分局以及區市場監管、商務、衛健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煙花爆竹管理禁售、禁放和儲運等工作;
西湖移動、電信、聯通、華數等通信和網絡、電視運營單位要通過群發短信、電視滾屏提醒等方式宣傳提醒廣大市民配合做好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易燃易爆、文物保護等重點安全保衛單位要加強防火、防爆安全檢查,落實責任、確保安全。
各鎮、街道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宣傳發動、巡邏檢查、組織開展轄區聯合執法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督促轄區易燃易爆、文物保護等重點安全保衛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防火、防爆安全檢查,確保安全。
各村、社區要配合做好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5
尊敬的`業主/住戶:
您好!接政府通知,五環路外禁止燃放地點包括:幼兒園、中小學校、商場、配電室、燃氣站、停放車輛多、人員密度大、救援難度大、高于xx米以上建筑物周邊x0米范圍內居民小區也為禁放區域,同時,本小區曾經發生過由于煙花爆竹引起業主家陽臺著火、玻璃炸裂、車輛受損等事件。現根據政府通知及廣大業主強烈要求,京通苑物業在此提示大家:
1、春節期間,禁止在本小區內燃放煙花炮竹。
2、公共區域不許存放私人物品及易燃物。
3、陽臺及空調外的掛機處不許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請廣大業主/住戶積極配合,安全問題不容忽視,水火無情,防患于未“燃”!
如您有安全方面的服務需求,請及時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竭誠為廣大業主服務,共同為營造安寧和諧的園區環境而努力。
謝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此致
敬禮!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6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春節臨近,為保障全區人民身體健康,營造良好工作、生活環境,現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即日起,贛縣中心城區東到茅店鎮黃龍村、南到茅店鎮義源村、楊仙大道,西至貢江大道、贛新大道與水東鎮交界處,北至儲潭鎮紅河村合圍的區域(含高新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其他區域盡量減少燃放。
除以上區域外,以下地點和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保存單位和自然保護區;
(二)車站、碼頭、交通十字路口等交通樞紐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三)加油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天然氣站、存有機動車的停車場、重要物資倉庫等禁火區或者其他生產、經營、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
(四)發電、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和通訊、軍事設施設施附近;
(五)國家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醫療機構、養老院、幼兒園、托兒所及中小學校內;
(六)風景名勝點、公園、林地、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七)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居民小區、影(劇)院、賓館、酒店、餐館、文化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
(八)橋梁、隧道;
(九)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它地點。
違反本規定,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共同營造安全低碳、環保、文明的良好氛圍。
鼓勵廣大市民積極舉報非法生產、儲存、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遇到燃放行為要主動勸阻,遇到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時,立即舉報并拍照、錄像。
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7
為有效控制城區環境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公共安全,努力營造文明安全、節約環保的社會新風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涼州城區20xx年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就20xx年春節期間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區域:東至馬蹄河、西至金武高速、南至蘭新鐵路、北至金色大道所合圍的區域。
二、重點管控時間:20xx年1月13日至2月20日。
三、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四、在禁放區內,不得儲存、違法違規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五、今年確定的'集中燃放點為城東清水河橋南北兩側、城西小沙河橋西北側,市民可前往燃放點科學、安全燃放。
六、各城郊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依據《涼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涼州城區20xx年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涼政辦發〔20xx〕8號)文件要求,做好本職工作,引導市民群眾前往確定的燃放點燃放。
七、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社區、村民委員會、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做好本單位、本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及時勸阻、制止、舉報違反本通告的行為。
八、在禁止燃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城管執法部門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查處,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九、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工作組
20xx年x月x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8
尊敬的業主朋友們:
大家好!
新春佳節,居民會選擇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煙花爆竹燃放時會釋放出大量的顆粒物和硫化物,加劇霧霾程度,損害空氣質量,影響人體健康。煙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會嚴重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為貫徹落實我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動員大會會議精神,特通知如下:
1、春節期間(x月xx日至x月x日),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啟動后,全市范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3、在禁止區域和禁止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安機關將依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4、全市煙花爆竹銷售實行許可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不得從事經營活動,確保禁燃區內重點管控時段實現煙花爆竹“零響聲”。
以下地點是禁燃區:
①國家機關、部隊駐地、學校、幼兒園、醫院、療養院、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
②車站、廣場、公園、停車場、商場、賓館酒店、影劇院、體育場館、網吧、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區域;
③城市道路、橋涵、過街天橋、地下通道以及其它地下空間;
④加油站、液化氣站、天然氣站、加氣站、燃氣管網及其配套設施周邊區域;
⑤倉庫、輸變電站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銷售、使用場所及周邊區域;
⑥文物保護單位和旅游風景名勝區;
⑦居民住宅小區;
讓我們勇下決心,破除陳規陋習,樹立文明新風。從身邊事做起,杜絕煙花爆竹,保護環境,凈化家園,為天更藍、空氣更清新、環境更優美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此致
敬禮!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9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根據《貴陽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就20__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以環城高速(觀山湖至白云段)至曹關收費站沿云環中路、云環東路連接同城南路至粑粑坳一線為界(具體說明:環城高速以東;云環路、云環中路及云環東路以南;同城南路以西)所有環形線以內的白云轄區范圍內以及都拉營街道辦事處屬于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的區域(以下簡稱“禁放”、“禁售”區),除“禁放”、“禁售”區外其余區域均允許常年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有特殊規定的區域除外)。
二、禁止在下列地點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1、長坡嶺、都溪林場等林區,蓬萊仙界等風景區,金山寺等文物保護區內;
2、各鄉鎮客運站及營運車輛停靠站等交通樞紐處;
3、加油站、燃氣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及周邊100米范圍內;
4、重要軍事設施、通信、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5、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敬老院、療養院;
6、轄區內所有生產經營企業或單位的生產經營場所;
7、鄉(鎮)政府機關辦公樓區域內。
三、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辦理須知
(一)零售經營點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煙花爆竹零售點不得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
2、符合白云區應急管理局制定的零售經營布點規劃。
3、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培訓合格,銷售人員經過安全知識教育;
4、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并與學校、幼兒園、醫院、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5、零售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水,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6、實行專店、專人銷售,每個零售點不得少于2人,并明確安全管理人員和銷售人員。
(二)零售經營單位(點)申請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1、《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一份)。
2、零售點詳細地址和周邊安全條件說明及平面示意圖。
3、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三)零售許可原則:
按照國家、省、市、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我區只對原有煙花爆竹經營店進行延期審查審核,不再受理新的煙花爆竹經營店。
(四)領取申請表時,嚴格執行一人一證一領,不許一人多證多領。
(五)申請受理時間為20__年12月8日-20__年12月9日。
四、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全區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各項工作,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經營和燃放。
五、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協同做好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10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為降低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集中燃放對空氣質量的影響,有效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引發的安全事故,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根據《關于做好我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饒環大氣字[20xx]01號)的要求,就我市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春節期間禁放時間:
20xx年2月6日—2月24日晚上22:00至凌晨6:00,其中,20xx年2月7日(年三十)晚上00:30—凌晨5:00。
二、春節期間禁放場所
1.市行政中心(含市民公園)、各行政企事業單位辦公區、軍事管理區;
2. 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影(劇)院、歌舞廳、網吧、KTV等人員密集場所;
3. 火車站、客(貨)運站、橋梁(含過街天橋)、隧道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4. 生產、充裝、銷售、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及周邊安全距離100米范圍內;
5. 棚戶區、低洼危舊房、板壁房、磚木平房密集區及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窗口;
6. 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三、春節期間限放場所
1.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限在物業公司劃定燃放區域燃放;
2. 賓館、酒店限在設置的安全區域燃放。
四、違規處罰措施
1.在煙花爆竹禁限放區、禁放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行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違反禁限放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除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外,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黨員干部職工違反禁限放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除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外,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11
全縣父老鄉親和社會各界朋友:
“爆竹聲聲除舊歲,喜氣洋洋迎新春。”每逢新春佳節來臨之際,大家都會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顆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將嚴重影響環境空氣質量,損害人體健康。同時,產生的.大量垃圾會加重環衛工人負擔。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大勢所趨,在此,我們倡議:
1、爭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動者。帶頭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新穎、安全、低碳的喜慶方式,過一個健康、環保的春節。
2、爭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積極勸阻、抵制燃放煙花爆竹的不文明行為,做到源頭預防,過程管控,形成燃放互相監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圍。
3、爭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通過微信、工作群、口口相傳等方式,向親朋好友、左鄰右舍宣傳燃放煙花爆竹所帶來的危害,把不燃放煙花爆竹變成全社會的共同行動。
低碳行動,我們參與;清新空氣,人人共享。請大家積極行動起來,攜手呵護藍天,讓`天更藍、地更凈、城更美。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12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為降低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集中燃放對空氣質量的影響,有效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引發的安全事故,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根據《關于做好我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饒環大氣字[20xx]01號)的要求,就我市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春節期間禁放時間:
20xx年2月6日—2月24日晚上22:00至凌晨6:00,其中,20xx年2月7日(年三十)晚上00:30—凌晨5:00。
二、春節期間禁放場所
1.市行政中心(含市民公園)、各行政企事業單位辦公區、軍事管理區;
2.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影(劇)院、歌舞廳、吧、KTV等人員密集場所;
3.火車站、客(貨)運站、橋梁(含過街天橋)、隧道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4.生產、充裝、銷售、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及周邊安全距離100米范圍內;
5.棚戶區、低洼危舊房、板壁房、磚木平房密集區及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窗口;
6.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三、春節期間限放場所
1.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限在物業公司劃定燃放區域燃放;
2.賓館、酒店限在設置的安全區域燃放。
四、違規處罰措施
1.在煙花爆竹禁限放區、禁放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行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違反禁限放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除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外,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員干部職工違反禁限放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除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外,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紀、政紀處分。
此致
敬禮!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13
各鎮街(園區)大氣辦:
春節期間是煙花爆竹集中燃放時期,它不僅會對城市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較大危害,也會造成嚴重的空氣污染,影響群眾身體健康。大量燃放煙花爆竹會急劇增加空氣中顆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濃度,尤其是在不利氣象條件下,嚴重影響城市空氣質量。為有效控制燃放煙花爆竹對我市空氣質量的不利影響,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各鎮街(園區)大氣辦要高度重視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管控,提前謀劃,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周密部署安排。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的規定和市政府《河北省禁止在市區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49號),結合本鎮街(園區)管控工作需要,及時發布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公告。通過嚴管銷售渠道、嚴控燃放區域、嚴格監管手段等措施,強化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突出抓好對空氣質量核心控制區、環境敏感區等重點區域的管控工作。
二、有效組織防控。統籌本轄區內的綜合執法力量,強化聯防聯控,加強執法巡查頻次和力度,對違規燃放行為“聽到一起、調查一起、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切實抓好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的管控工作。嚴格控制煙花爆竹銷售渠道,加強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經營戶的排查梳理,做好源頭管控。節日期間,若預測有大氣污染過程、或不利于污染物擴散的氣象條件時,應結合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提前采取擴大禁燃區域范圍、臨時限制性禁燃、加大灑水頻次、強化巡查力度等措施,有效減輕因煙花爆竹燃放造成的影響。
三、強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橫幅、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媒體手段,加大對煙花爆竹管控法規、燃放的危害性以及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宣傳力度,倡導文明、環保、安全過節,積極引導公眾理性、自覺、主動減少燃放,提倡購買和燃放安全環保型煙花爆竹。建立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有獎舉報制度,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形成全民互相監督,自覺遵守的良好氛圍,提升防控成效,讓廣大人民群眾過上一個安心祥和的春節。
各鎮街大氣辦要落實好煙花爆竹管控任務,保證任務到位、責任到位、人員到位。市大氣辦將對鎮街落實情況進行抽查督導。
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14
同志們:
為保障國家、集體財產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污染,改善空氣質量,維護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市政府決定,實行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政策。現通告如下:
一、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藁城區、欒城區、鹿泉區、正定縣區域范圍內,全區域、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對違反本《通告》燃放煙花爆竹的,由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市民舉報違反本《通告》行為的,凡經查實,依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舉報電話:110、12350。
三、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xx年1月18日實施的《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同時廢止。
通知人:
日期: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15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為降低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集中燃放對空氣質量的影響,有效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引發的安全事故,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根據《關于做好我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饒環大氣字[20xx]01號)的要求,就我市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春節期間禁放時間:
20xx年2月6日—2月24日晚上22:00至凌晨6:00,其中,20xx年2月7日(年三十)晚上00:30—凌晨5:00。
二、春節期間禁放場所
1、市行政中心(含市民公園)、各行政企事業單位辦公區、軍事管理區;
2、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影(劇)院、歌舞廳、網吧、KTV等人員密集場所;
3、火車站、客(貨)運站、橋梁(含過街天橋)、隧道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4、生產、充裝、銷售、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及周邊安全距離100米范圍內;
5、棚戶區、低洼危舊房、板壁房、磚木平房密集區及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窗口;
6、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三、春節期間限放場所
1、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限在物業公司劃定燃放區域燃放;
2、賓館、酒店限在設置的安全區域燃放。
四、違規處罰措施
1、在煙花爆竹禁限放區、禁放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行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違反禁限放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除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外,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黨員干部職工違反禁限放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除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外,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16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為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防止噪聲和大氣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煙花爆竹,是指產生煙光、聲響的煙花、鞭炮、爆竹和禮花彈等。
二、禁放區域
在禁燃規劃范圍內禁止煙花爆竹燃放。即:東起聚龍灘至亮江興振林場廉租房岔路口、平金坳加油站、排洞望江新城坡頂、電力公司宿舍坡頂、林業局宿舍坡頂,南起排洞開憲坡頂至清江南路后坡頂、敬老院、新拱橋、清江三橋、民族風情園坡頂、高速公路收費站、豪賴安置區,西起自來水廠至街腳坡廉租房坡頂、龍塘公安宿舍區、縣人行后坡頂、縣醫院后坡頂,北起縣文化活動中心后坡頂至縣農業銀行后坡頂、新六街坡頂、烈士陵園、屠宰場。
三、禁放時間
除每年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共三天)之外,其他時間均為禁放時間。如遇省、州、縣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Ⅲ級及以上預警時,預警區域內全面禁放。
四、禁止在本通告規定禁放區域外的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公交站等交通樞紐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林、風景區等重點防火區;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本通告有關規定,積極舉報非法銷售、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有相關規定與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為準。
特此通告。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17
關于小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溫馨提示:
為了加強小區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污染,創造良好環境,本小區高層采用的外墻保溫材料有一定的著火隱患,另請其他小區居民在安全距離內燃放煙花爆竹,如需燃放煙花爆竹,請您在小區外燃放,若發生消防安全隱患,所造成的后果由行為人自負,謝謝合作!
通知人: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18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為全面落實《杭州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有效保障市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減少環境污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現就切實做好全區年春節期間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歲末年初是煙花爆竹產銷、運輸、燃放旺季,也是煙花爆竹事故易發期、高發期。各鎮、街道和區各有關單位要把“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止非法銷售、燃放”作為當前社會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全面開展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強化聯合執法巡查和應急保障,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確保禁放區煙花爆竹禁得住。
突出重點,切實加大對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力度。一要查堵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公安機關要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審批,嚴格辦理道路運輸許可,加大對進入我區車輛及人員的.盤查力度,嚴肅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運輸車輛、警示標志和產品裝載不符合國家標準等違規行為,堵住非法產品流入渠道。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客運安全監管,強化客運站危險品查堵責任,嚴格落實客運經營者安全告知義務,提醒乘客嚴禁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上車。二要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違禁、超標、假冒產品源頭追溯。應急管理部門要依法查處非法生產、批發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城管部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要依法查處非法零售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嚴格打擊冷光煙花等“紅”產品非法零售經營行為。三要加強燃放監管,嚴查非法燃放行為。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查處在禁放區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確需在禁放區舉辦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向公安機關申請,取得許可后方可實施;要嚴格審查燃放作業單位資質、作業人員資格,監督、檢查、指導主辦單位做好安全保衛、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
落實責任,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今年是我區禁售禁放煙花爆竹第七年,各鎮、街道和區各有關單位要避免松懈厭戰和懈怠,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統籌協調,做好督促檢查、問題通報、督促整改等工作,嚴防各類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發生:
區公安分局要加強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處違規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配合嚴打取締私銷煙花爆竹行為,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和刑事案件;
區應急管理局要依法查處非法生產、批發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區委宣傳部要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報刊、絡等新聞媒體,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統一宣傳口徑,加強輿情分析,強化正面引導;
區教育局要組織中小學校,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
區住建局要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安全管理,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在小區張貼禁止標志;要加強對建設、施工單位和春節期間工地留守人員的禁售、禁放宣傳,落實建筑工地不出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現象;
區城管局要依法查處非法零售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西湖交警大隊、西湖消防救援大隊、西湖交通運輸執法大隊、西湖生態環境分局以及區市場監管、商務、衛健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煙花爆竹管理禁售、禁放和儲運等工作;
西湖移動、電信、聯通、華數等通信和絡、電視運營單位要通過群發短信、電視滾屏提醒等方式宣傳提醒廣大市民配合做好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易燃易爆、文物保護等重點安全保衛單位要加強防火、防爆安全檢查,落實責任、確保安全。
各鎮、街道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宣傳發動、巡邏檢查、組織開展轄區聯合執法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督促轄區易燃易爆、文物保護等重點安全保衛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防火、防爆安全檢查,確保安全。
各村、社區要配合做好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此致
敬禮!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19
尊敬的業主朋友們:
新春佳節,居民會選擇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煙花爆竹燃放時會釋放出大量的顆粒物和硫化物,加劇霧霾程度,損害空氣質量,影響人體健康。煙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會嚴重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為貫徹落實我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動員大會會議精神,特通知如下:
1、春節期間(x月xx日至x月x日),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啟動后,全市范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3、在禁止區域和禁止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安機關將依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4、全市煙花爆竹銷售實行許可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不得從事經營活動,確保禁燃區內重點管控時段實現煙花爆竹“零響聲”。
以下地點是禁燃區
①國家機關、部隊駐地、學校、幼兒園、醫院、療養院、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
②車站、廣場、公園、停車場、商場、賓館酒店、影劇院、體育場館、網吧、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區域;
③城市道路、橋涵、過街天橋、地下通道以及其它地下空間;
④加油站、液化氣站、天然氣站、加氣站、燃氣管網及其配套設施周邊區域;
⑤倉庫、輸變電站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銷售、使用場所及周邊區域;
⑥文物保護單位和旅游風景名勝區;
⑦居民住宅小區;
讓我們勇下決心,破除陳規陋習,樹立文明新風。從身邊事做起,杜絕煙花爆竹,保護環境,凈化家園,為天更藍、空氣更清新、環境更優美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x單位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20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為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防止噪聲和大氣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煙花爆竹,是指產生煙光、聲響的煙花、鞭炮、爆竹和禮花彈等。
二、禁放區域
在禁燃規劃范圍內禁止煙花爆竹燃放。即:東起聚龍灘至亮江興振林場廉租房岔路口、平金坳加油站、排洞望江新城坡頂、電力公司宿舍坡頂、林業局宿舍坡頂,南起排洞開憲坡頂至清江南路后坡頂、敬老院、新拱橋、清江三橋、民族風情園坡頂、高速公路收費站、豪賴安置區,西起自來水廠至街腳坡廉租房坡頂、龍塘公安宿舍區、縣人行后坡頂、縣醫院后坡頂,北起縣文化活動中心后坡頂至縣農業銀行后坡頂、新六街坡頂、烈士陵園、屠宰場。
三、禁放時間
除每年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共三天)之外,其他時間均為禁放時間。如遇省、州、縣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Ⅲ級及以上預警時,預警區域內全面禁放。
四、禁止在本通告規定禁放區域外的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公交站等交通樞紐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林、風景區等重點防火區;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本通告有關規定,積極舉報非法銷售、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有相關規定與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為準。
特此通告。
此致
敬禮!
通知人:
日期: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21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為有效預防和降低我縣春節期間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濃度,防止出現重污染天氣,確保全縣各族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舒適健康的春節,縣人民政府決定實行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控。現通告如下:
一、20xx年春節期間,在煙花爆竹燃放禁放區域范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其他區域控制燃放煙花爆竹數量。
二、煙花爆竹燃放禁放區域
1、縣域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易燃易爆物品經營儲存單位,車站和商貿市場安全保護區,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等地點。
2、縣城區:578國道、環城西路、勞動街和環城東路所圍區域。
三、全縣員、干部、公職人員要模范遵守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并教育引導親屬、朋友和周圍群眾自覺遵守。
四、各鄉鎮場承擔轄區內禁限燃放煙花爆竹的主體責任。縣公安、住建、應急管理、生態環境、供銷、市場監管、交通等部門要加強協作,組織開展禁限區域巡查,切實做好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
五、要深入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禁限放規定,積極宣傳本通告內容。
此致
敬禮!
20xx年xx月xx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22
春節即將到來,在這辭舊迎新的時刻,我居委會預祝大家新春快樂,萬事如意!為了確保廣大市民都能度過一個安全、祥和的春節,海淀區對春節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和場所都做出了嚴格要求,請大家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x月、xx日)兩天可以全天燃放煙花爆竹。
二、從正月初二開始,從凌晨零點至早七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遇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等重度污染天氣時,全天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燃放煙花爆竹時應注意選擇人員稀少的空曠場地,嚴禁在人多空間狹小的地方燃放。
通知人:
日期: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23
有人說的20xx年春節能放煙花,也有人說20xx年春節不能放煙花,那20xx年春節到底能不能放煙花?很明確的告訴大家,出臺了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區不能放煙花,沒有出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區應該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在筆者看來,有的農村可以燃放煙花爆竹,有的城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還有些地區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北京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為期兩天時間,但是在一些特定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總之,各地區政策不同,有的地區可以燃放煙花爆竹,有的地區不能燃放煙花爆竹,像我們這邊春節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因為是農村,所以管理沒有城市嚴格,你們那邊春節能放煙花嗎?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24
廣大居民朋友們:
20xx年春節即將到來,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誠摯的問候與祝福。
“鑼鼓聲聲辭舊歲,梅花點點報新春”。燃放煙花爆竹是表達喜慶之情的傳統習俗。然而,燃放煙花爆竹會產生大量有害氣體,容易引起或誘發各種呼吸道疾病,對人體健康產生極大危害,還容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在此,我們向廣大居民發出倡議:
一、做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引領者。全市廣大黨員干部、公職人員、村居兩委成員及社會公眾人物是弘揚先進文化和新風正氣的領頭雁、帶頭人,要以身作則,帶頭抵制銷售、購買、燃放煙花爆竹,帶動全社會形成清凈、文明的節日喜慶新習俗。
二、做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提倡廣大群眾節日期間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提倡用敲鑼打鼓、舞龍舞獅、張燈結彩等方式烘托氣氛。
三、做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平臺,向親朋好友宣傳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好處,把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變成自覺行為。
四、做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對違反規定的銷售、購買、存儲、運輸、燃放等行為要主動勸阻、積極舉報,在全社會形成互相監督、安全互相保障的的良好氛圍。
居民朋友們,為使我們能有一個更清新、更安全的居住環境,讓天更湛藍、空氣更新鮮、環境更優美,讓我們共同以身作則、行為示范、引導家人,做“愛護環境、關愛生命,拒絕燃放煙花爆竹”的帶頭人,共同度過一個綠色年、文明年、祥和年!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25
尊敬的業主朋友們:
大家好!
值此新春佳節來臨之際,物業全體員工祝您:新春快樂、闔家安康!
春節是我國的傳統節,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集中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還帶來了空氣污染、噪聲污染等環境污染問題,危害身體健康,為使廣大度過一個快樂和諧、安全的新春佳節,物業提示各位業主務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1、請您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號);
2、為確保節日安全和社區和諧,小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屆時我司將加大園區巡視,勸阻、制止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3、樓外、樓梯間、公共區域、陽臺及天臺也不得堆放或燃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災隱患和不必要的損失
4、請您務必以公共利益為重,切勿在家中或樓道公共區域放置煙花爆竹;家中已經購買并存放煙花爆竹的,請您從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視,務必自行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以免造成火災隱患。
為尊重地方風俗習慣,我司將設置指定區域方便業戶燃放煙花爆竹,燃放煙花爆竹時請您統一到小區門口外指定區域進行有序燃放,燃放時請您注意人身及財務安全。
感謝您為共建溫馨和諧苑區付出的努力。
通知人:
日期: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26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春節,要年味更要環保。近日,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關于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結合當地實際,劃定禁限放區域、禁限放時間,對工作不力造成空氣污染的單位和負責人,將在全省范圍內通報批評并嚴肅追責。
春節期間集中燃放煙花爆竹,會導致大氣污染物急劇增加,特別是在冬季不利氣象條件情況下,更容易導致環境空氣質量惡化。“一個重污染天氣的影響至少需要10個至20個以上良好天氣才能消化。”省環保廳大氣處相關負責人說。《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制定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明確責任,落實分工,強化監管,提前采取應對措施,抓好關鍵時段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成都及周邊、川南、川東北三大重點區域尤其要做好禁限放工作,成都、自貢、南充市政府要發揮區域牽頭單位作用,認真研究,提前部署,加強聯防聯控。同時要通過報刊、電視等傳統媒體和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多渠道、多方式發布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相關信息,倡導綠色過節方式。
通知人:
日期: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27
全縣父老鄉親和社會各界朋友:
“爆竹聲聲除舊歲,喜氣洋洋迎新春。”每逢新春佳節來臨之際,大家都會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顆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將嚴重影響環境空氣質量,損害人體健康。同時,產生的大量垃圾會加重環衛工人負擔。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大勢所趨,在此,我們倡議:
1、爭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動者。帶頭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新穎、安全、低碳的喜慶方式,過一個健康、環保的春節。
2、爭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積極勸阻、抵制燃放煙花爆竹的不文明行為,做到源頭預防,過程管控,形成燃放互相監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圍。
3、爭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通過微信、工作群、口口相傳等方式,向親朋好友、左鄰右舍宣傳燃放煙花爆竹所帶來的危害,把不燃放煙花爆竹變成全社會的共同行動。
低碳行動,我們參與;清新空氣,人人共享。請大家積極行動起來,攜手呵護藍天,讓天更藍、地更凈、城更美。
通知人: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28
全縣廣大市民朋友們:
每逢新春佳節來臨之際,很多市民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但煙花爆竹燃放時會釋放出大量的顆粒物和硫化物等空氣污染物影響空氣質量,同時還會產生巨大的聲響造成噪聲污染,危害人體健康。煙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也嚴重影響市容環境衛生,加重清潔工人的負擔。春節將至,為營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生活環境,真誠地倡議全體市民朋友們,節日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具體內容如下:
一、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各級黨員領導干部以身作則,自覺帶頭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同時引導和帶動周邊人員積極響應倡議,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二、文明過節從我做起。轉變節日慶祝方式,選擇喜慶音樂、鮮花等低碳環保方式,盡量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三、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全縣各級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都要加強對干部職工和群眾的宣傳教育,倡導自覺踐行倡議。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導社會各界和全縣人民不燃放煙花爆竹。
四、有關部門加強監督。各有關部門要做好監管工作,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對機關單位、社會團體和企業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事件,要從嚴從重處罰。
要健康、不要霧霾,要新鮮空氣、不要煙花爆竹。讓我們共同愛護環境、保護環境,從自身做起,積極行動起來,過一個清新、環保、舒適的“低碳”春節,以實際行動助力“綠色發展”,共同打造“青清凈靜”魅力X縣。
通知人:
日期: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29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
為嚴格規范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行為,大力改善城市環境和空氣質量,預防火災和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和《錦屏縣縣城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方案》相關要求,現就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通知如下:
一、限定燃放時間
20xx年除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共三天)之外,其他時間均為禁放時間。如遇省、州、縣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Ⅲ級及以上預警時,預警區域內全面禁放。
二、限定燃放區域
本縣下列區域為禁放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全縣黨政軍機關、文物保護單位、醫院、療養院、敬老院、影劇院、公園、圖書館、檔案館、體育場館、名勝古跡、旅游景點、學校及公眾娛樂場所、繁華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貿市場、車站及居民小區、樓房陽臺、綠地及其外圍200米以內。
(二)全縣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工廠、倉庫、加油(加氣)站、橋梁、大型倉庫、液化氣站及其外圍200米以內;電力、廣播電視、通信設施周邊200米以內;高層建筑25米范圍內;施工工地等重點部位、場所及周邊。
(三)全縣山林邊緣200米以內。
(四)文保單位、烈士陵園及其周邊200米以內。
以上區域任何時間均不允許燃放煙花爆竹。以上單位、小區物業和產權單位要在其邊界設立明顯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標識,必要時派專人監管,對不聽勸阻者,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三、限定銷售單位和銷售時間
經所在地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批準的煙花爆竹經營點,須從具有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批發企業進貨,憑經營許可證、臨時占道許可證(非占道經營的自然村除外)、營業執照,懸掛規范統一的標識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銷售期結束后,臨時零售網點全部撤除。
四、限定銷售和燃放品種
雙響、摔炮、擦炮、土火箭、地老鼠以外的C級、D級煙花爆竹;嚴禁銷售和燃放“孔明燈”、未按《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0—20xx)標準生產及非法生產、銷售的煙花爆竹;嚴禁個人燃放小禮花類、摩擦類、煙霧類和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危險性大的`產品;嚴禁無《焰火燃放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燃放禮花彈和裝藥量在3千克以上的組合煙花等A、B級產品。
五、明確職責分工
縣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等部門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依法依規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以及違反本通告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縣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對縣城區實行環境監測,及時受理和處理群眾有關噪音的投訴,做好噪聲、空氣污染等數據統計分析,出現重污染天氣Ⅲ級及以上時及時發布預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縣直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充分認識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制定符合本轄區、本行業實際的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
(二)加強宣傳教育。各鄉鎮、各單位和村(社區)委會,要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嚴格做好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要積極教育、引導群眾從合法渠道購買合格產品,拒絕非法、非標、超標產品;嚴格遵守禁限放規定,安全、正確、文明燃放;少燃放、不燃放煙花爆竹。縣公安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不斷提高群眾依法燃放、安全燃放的意識,努力實現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嚴厲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縣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并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規定行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四)加強監督檢查,加大追責力度。縣紀檢、督查等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各部門、各單位燃放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逐項監督檢查。凡因工作不落實或不作為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特別是對于燃放煙花爆竹宣傳、管控、執法等工作落實不到位,導致行政區域內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事故傷亡和城區空氣質量嚴重污染的,將依法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