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期間擾民通知(通用4篇)
高考期間擾民通知 篇1
各縣(市)環保局、直屬分局、市環境監察支隊:
為保證我市學生中、高考順利進行,有效控制和減少環境噪聲的污染,防止環境噪聲影響和干擾中、高考期間學生的學習、考試和休息,從即日起要加強對中、高考期間環境噪聲的監督檢查,確保考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現將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內容
1、加強執法檢查,確保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晚22:00—早6:00禁止各種形式的夜間施工的規定。
2、6月7日、6月8日、6月20日、6月21日、6月22日五天為考試時間,考場(考場名單后下)周邊全天24小時禁止產生噪聲的施工作業。
3、對夜間和午休時間內進行裝修等擾民作業,使用高音喇叭及音響器材嚴重干擾周圍生活環境、在禁鳴路段亂鳴喇叭、夜間挖運土石方等現象,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二、實施時間
從20xx年6月1日起至中、高考結束。
三、實施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劃分區域,分片包干,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2、各單位要加大檢查力度,作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太原市環境保護局將在中、高考期間不定期組織抽查,堅決查處影響考生和廣大市民學習和休息的噪聲擾民行為。
6月7日、8日、20日、21日、22日五天,各縣(市)環保局、各直屬分局要由領導帶隊,對考場周圍進行巡查。
3、充分利用12319城建熱線和12369環保舉報熱線,做好接待群眾投訴工作。做到接到投訴,及時查處。
4、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和宣傳作用,結合監督檢查,對嚴重違法擾民的單位要在媒體上進行曝光。
5、要認真做好20xx年中、高考期間的環境噪聲監督管理工作情況的總結,于6月30日前將總結材料報太原市環境保護局(大氣處)。
高考期間擾民通知 篇2
為嚴格控制噪聲污染,加強文明施工管理,保證中考、高考期間學生有一個安靜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教育局現就中高考期間噪聲污染防治工作通告如下:
6月1日至6月15日中高考準備和考試期間,市生態環境局各分局停止出具夜間建筑連續施工作業證明,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停止辦理建筑渣土處置運輸手續。在此期間,所有在建工程(拆遷工地、建筑工地、渣土工地、市政工地等)中午12時至14時、夜間20時至次日6時,不得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同時,高考考試期間(6月7日至10日)和中考考試期間(6月12日至15日),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和距考點500米范圍內的在建工程,停止一切產生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工程搶修、搶險除外)。各建設、施工單位要嚴格執行上述要求,確因特殊需要必須施工的,按照“一事一議”原則逐級報批,并對社會公示。
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按照本部門、本系統職責分工,加大對拆遷、建筑、渣土處置、市政等施工工地的監管力度,要求相關建設和施工單位在此期間科學、合理安排施工計劃,嚴格控制產生噪聲污染擾民的施工行為。加強檢查力度,必要時進行聯合執法,從嚴、從重查處違法行為并將違法單位納入誠信系統公示,同時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高考期間擾民通知 篇3
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6月7日至10日)、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6月15至17日)即將來臨,為防止和減少噪聲污染,保障考生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根據噪聲污染防治有關法律法規,現就20xx年中高考期間(5月31日至6月17日)全市范圍內噪聲管理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建筑施工噪聲擾民。除搶修、搶險施工須向行業主管部門報備并向社會公示外,交通、市政、水利、房屋建筑等施工單位每日19時至次日7時一律停止夜間施工。在初、高中學校周圍150米范圍內的工地全天候停止打樁、砼施工、電鋸等高噪聲作業。請相關單位提前做好準備,合理安排施工。
二、嚴禁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噪聲擾民。邊界噪聲不得超過所在功能區聲環境質量標準。在居民較為集中的地段和學校附近,每日20時后停止產生噪聲的營業活動。
三、嚴禁商業經營活動噪聲擾民。全天候禁止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采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式招攬顧客。
四、嚴禁露天娛樂、集會、燃放煙花爆竹等高噪聲擾民活動。
五、嚴禁機動車、船(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救援車輛除外)喇叭噪聲擾民。
六、對違反本通告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噪聲污染防治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七、廣大市民在中高考期間若發現噪聲影響考生學習、考試和休息的情況,可撥打以下投訴電話:略
若20xx年中高考時間發生變化,上述噪聲管理措施實施時間自動作相應調整。
特此通告。
高考期間擾民通知 篇4
高考臨近,為了給我縣廣大考生營造一個安靜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防止和減少噪聲干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以及省市有關規定,高考期間(7月6日至7月8日),我縣將加強縣城范圍內各類環境噪聲的監督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天候禁止從事建筑施工作業、室內裝修活動和其它產生噪聲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禁止各類文化娛樂、餐飲等公共服務場所噪聲超標排放,特別是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采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的行為。嚴禁任何單位、團體和個人使用大功率音響舉辦演唱會、文藝演出、廣場舞、婚喪嫁娶等活動(包括住宅小區內)。
三、嚴格控制機動車噪聲污染。機動車輛必須遵守城區禁鳴的規定。7月7日、8日考試期間,在張北一中、德智中學周圍500米范圍內實行交通管制,過往車輛繞行。
四、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五、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本《公告》規定,對違反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