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帶薪年休假的通知(精選4篇)
職工帶薪年休假的通知 篇1
根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休假實施辦法》(人事部令20xx年第9號)及我區人社、財政局的相關要求,結合環衛部門工作實際,就我局正式在職在崗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工作明確如下:
一、公休假時限規定
在我局工作2年以上10年以內,每年安排公休假5天;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20年以內,每年安排公休假10天;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每年安排公休假15天。
二、公休假有關要求
全局干部職工每年必須申報并安排公休假期,個人不申報或申報后因個人原因未按計劃休假的,視同按政策規定天數休滿年休假,單位不計發未休假報酬,次年不補休。
2、各部門中層干部副職以下(含副職)休假,由個人填寫休假申報表,經勞資審核休假天數,報分管領導批示后,可按申請時間安排公休假。當年(按年度公歷年算)未休假,不跨年,不累計,不計發未休假報酬,次年不補休。
3、各部門中層干部正職休假,由個人填寫申請表,經勞資審核休假天數,報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批示后,可按申請時間安排公休假。部門正職符合休假條件,提出休假申請,但確因工作需要領導未予批準的,依據區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定,視情況給予相應經濟報酬。
20xx年XX月XX日
職工帶薪年休假的通知 篇2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天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工作的通知》(天政辦發〔20xx〕198號)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干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工作的管理,解決好干部職工不能休、不敢休、應休不休等問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遵守休假相關規定
按照《甘肅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1年、滿10年、滿20年后,從下月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天數。其中,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假期(探親假、婚喪假、產假)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核定干部職工休假天數(略)
二、結合需求制定休假計劃
干部職工根據自己的休假需求提出休假申請,由局辦公室匯總后制定干部職工休假計劃,統籌分批安排干部職工休假時間,經局領導班子會議研究后執行。科級領導干部休假應按相關規定報組織部審批,包、羅xx2名同志的休假由打柴溝鎮、縣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巡查大隊負責審批。休假計劃制定后,原則上必須按照計劃進行休假,因工作原因造成不能按照休假的,工作結束后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可申請補休。干部職工應主動按照單位制定的年休假計劃及時向單位請銷假,休假時填寫審批表,做到有據可依,有據可查,保證年休假制度規范運行。
三、休假期間嚴守相關紀律
所有干部職工休假都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廉潔自律有關規定,交通、食宿等費用由個人處理,嚴禁轉嫁。休假人員在休假時,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外出要提前報告,并確保聯系暢通。因工作需要單位召回,本人確實在縣內的,必須服從,但可以補休。對休假期間通訊不暢,造成工作延誤的,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20xx年XX月XX日
職工帶薪年休假的通知 篇3
各科室:
為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公務員法》和《 縣人事局 財政局轉發<云南省人事廳、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云南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帶薪年休假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經研究,現對我局(公司)職工帶薪年休假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職工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我局(公司)職工可享受年休假天數見附件。
二、年休假先由各科室拿出年休假安排表,經分管領導審核報局長批準后安排休假。局領導年休假由辦公室征求領導意見后安排。
三、年休假應在每年10月份以前休完,確因工作需要經局領導同意的可推遲到年底安排,原則上不允許跨年度安排休假。
四、全年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人員控制在職工總人數的10%。若職工自行放棄安排休假的,單位不支付補償報酬。
五、年休假在一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六、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二)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44個工作日)以上的;
(三)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66個工作日)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88個工作日)以上;
(五)因個人原因脫產學習累計天數超過其年休假天數的;
(六)被停職審查或受限制人身自由15天以上的行政、刑事處罰的。
七、工作人員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內又出現上述規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年度的年休假。
八、職工享受的年休假不得抵消病、事假。
九、職工休假期間,各科室要安排人員接替休假人員的工作,保證工作的連續性。
十、休假職工在休假期間必須保持通訊暢通,若有離開彌勒外出的必須向局長報告。
十一、本通知自二Oxx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20xx年XX月XX日
職工帶薪年休假的通知 篇4
XX市煙草專賣局(營銷部)
關于職工帶薪年休假的通知
各所屬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4號《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參照湖北省人事廳《關于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工作的意見》(鄂人〔20__〕19號)和孝煙人〔20__〕38號文的有關精神,為合理安排職工工作和休息時間,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結合我局實際,現就職工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在職職工(含在冊職工、人事代理、勞務派遣人員,下同)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休假期間工資照發,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二、職工年休假期為: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
2、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
3、職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三、滿規定工作年限人員的年休假安排:
1、職工累計工作滿一年的,從下月起享受規定的年休假天數;
2、當年11月底以前累計工作滿10年或20年的,可在當年11月底前按規定的休假天數享受年休假;
3、當年12月1日以后達到規定的工作年限的,從下年度起享受規定的年休假。
四、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未扣工資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五、我局年休假在每年的3月份至11月份中集中安排,不跨年度安排。確因工作原因不能一次休完年休假的,可以分段安排,但原則上不超過二段,每次不少于5天。
六、職工休年假前,須提前30天向本單位工會提出休假申請,并辦理有關手續,未填寫《申請表》,視為自動放棄年休假,單位不另行補償。辦理年休假的一般程序為:
1、向工會提出休假申請,填寫《XX市煙草專賣局職工年休假申請表》;
2、將《申請表》送本人所在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核,報分管領導審核,最后由一把手審批。
3、根據工作需要,部門負責人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可以調整在休假人員上班,休假時間根據情況再另行安排。
七、局(營銷部)班子成員休假按照孝煙人〔20__〕38號文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職工休假申批程序結束后,須將《申請表》復印一式二份,分別報本單位工會和人勞部門備案。
九、職工休假結束后,應及時到人勞部門銷假。假期結束仍不回單位上班的,超期時間按曠工處理。
十、各部門要分批次、有計劃地安排好職工休假,對休假職工工作作統籌部署和調劑。
十一、職工休假前應與接手人員做好交接工作,保證休假期間原負責的工作能正常進行。
十二、職工休假方式以本地休假為主。到本地旅游點度假休閑或到外地休假,一切費用自理。
十三、各部門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領導干部要帶頭休假。XX市煙草行業工會分會負責依法維護職工的年休假權利。
十四、本通知未涉及到的內容,按《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執行。
十五、本通知自20__年元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