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解除合同通知書(通用4篇)
房屋解除合同通知書 篇1
致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先生:
您好!
我與貴公司作為雙方當事人x年x月xx日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該合同第八條“交付期限”約定貴公司(作為房屋出賣人)應當在20xx年9月30日前向我交付合同項下的房屋(號房),但截至20xx年XX月XX日,貴公司仍未向我交付該房屋,貴公司的行為已構成違約,本人作為合同一方當事人(房屋買受人)現依據該合同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之約定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與貴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解除后依合同之約定貴公司應向我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并賠償其他損失。同時,我亦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等途徑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之權利。
特此告知。
買受人: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解除合同通知書 篇2
王力平、劉淑娟、曹逢武、劉福生:
20xx年8月20日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但經我司多次催促,貴方一直未按合同約定為我司辦理消防證、衛生許可證、特許行業經營證,導致三亞市公安局河東派出所向我司委托經營管理的三亞金家灣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家灣酒店)送達《責令停業整改的通知》,金家灣酒店無奈被迫于20xx年6月12日停業。后我司通過口頭、人工直接送達、發送短信、報紙公告等方式向貴方送達《關于再次催促辦理消防證、衛生許可證、特許行業經營證的緊急通知函》,但貴方仍未按通知函通知時間辦理完畢上述證件。現我司正式通知貴方:一、《房屋租賃合同》自本通知書發出后立即解除,貴方需在20xx年8月10日之前與我司辦理交接手續,否則視為我司完成交接,所租賃房屋及所有設施設備丟失、毀損等一切風險由貴方自行承擔;二、貴方應在20xx年8月10日之前退還我司支付的房屋租金人民幣160萬元(大寫: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整)、裝修及設施使用費人民幣190萬(大寫:人民幣壹佰玖拾萬元整);三、貴方應在20xx年8月10日之前賠償因自身違約給我司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特此通知!
海南時尚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20xx年8月4日
房屋解除合同通知書 篇3
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您好!
我與貴公司作為雙方當事人20xx年x月x日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該合同第八條“交付期限”約定貴公司(作為房屋出賣人)應當在20xx年9月30日前向我交付合同項下的房屋(號房),但截至20xx年XX月XX日,貴公司仍未向我交付該房屋,貴公司的行為已構成違約,本人作為合同一方當事人(房屋買受人)現依據該合同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之約定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與貴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解除后依合同之約定貴公司應向我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并賠償其他損失。同時,我亦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等途徑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之權利。
特此告知。
買受人:
20xx年x月x日
房屋解除合同通知書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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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面積約為xx平方米。現因乙方長期拖欠甲方房租無法繼續履行合同。
一、現甲方要求乙方應于20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設備及物品,驗收合格后,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二、本協議生效后乙方于20xx年10月31日前將房屋退還給甲方。如乙方不按時搬走,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賃合同》約定月租金的5%作為違約金。若逾期退還超過5日,甲方有權強行收回房屋并進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三、乙方承擔房屋實際退還之日前的所有費用,包括租金、水電費等一切費用。四、乙方退還房子時應保證房內水、電等設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損壞房屋內原有設施和非乙方裝修部分,若有損壞,乙方需照價賠償。
xx公司
20xx年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