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通知范文匯編(通用3篇)
防汛通知范文匯編 篇1
各區市城鄉建設(住建)局,國家級開發區建設(市政)局,南海新區建設局,市建設系統各有關單位:
當前,我市即將進入主汛期,為做好今年的城市防汛工作,確保汛期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就做好今年城市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全面落實防汛工作責任
今年以來,我國多地出現強降水過程。4月26日至4月27日,我市連續強降雨,降雨導致北山路褚家口子西坡處發生坍塌,塌方導致交通中斷,幸未造成人員傷亡。5月11日,青島黃島一工廠因暴雨積水,導致擋土墻倒塌壓倒職工居住簡易板房,造成18人死亡,3人受傷。同日,深圳全市普降暴雨,平均降雨177.7毫米,全市發生大范圍嚴重積澇,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8000萬元。極端天氣的頻繁出現,給城市防汛工作帶來越來越嚴峻的挑戰。各區市城市防汛主管部門和市建設系統各有關單位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吸取災害教訓,切實做好各項防汛工作。要立即成立以行政一把手負總責的防汛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城市防汛應急機構建設,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機制,明確工作任務、目標和要求,要將汛期安全生產目標責任逐級分解、層層落實,確保各項防汛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二、完善預警,扎實做好防汛準備工作
一是要抓緊補充完善防汛搶險應急預案。要針對我市的汛期特點,結合往年防汛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時查漏補缺,進一步修訂完善防汛救災、應付突發事件的預案,提高預案的科學性、可操作性和實用性。
二是要加強搶險隊伍建設和物資保障工作。要結合工作實際,組建專門的防汛搶險專業隊伍,于本月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搶險演練,檢驗搶險隊伍實戰能力及防汛指揮體系運轉情況;要及時充分做好防汛搶險物資儲備,要對已有防汛物資進行清點、檢查,登記造冊,不足部分要抓緊補充,確保物資齊全;要對各類防汛車輛、機械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修,確保性能良好;要結合防汛預案,建立物資機械調度平臺,明確負責人員和實用程序、運輸方式,確保險情發生時,能夠做到人員到位、物資到位、設備到位。
三、深入檢查,切實落實各項防汛措施
一是要做好市政公用設施等的檢查和維護。要對城區內的排洪溝、涵洞、雨水井等設施進行清淤疏通和全面檢修,確保汛期排水通暢;對易受雨水浸泡、洪水侵襲的道路、橋梁進行必要的維護和加固,并對重點地段、設施等安排專人值守與巡查;要加強對城市泄洪河道的檢查與清淤清障工作,確保行洪安全;對公園和風景名勝區的山體陡坡、護岸、游樂設施等要加強檢查和排險防護加固,對危險區域和場所要在明顯位置設立警示標志,遇有大風暴雨等惡劣天氣要禁止游人進入;要加強環衛設施檢查和維護,雨后要立即對產生的垃圾、淤泥以及主次干道兩邊散亂物品進行全面清理,保證城市道路的暢通和行人安全;要加強路燈及附屬設施的安全檢查與維護,杜絕因大風大雨引起的線路損壞、倒桿、燈具墜落、漏電、觸電等事故,確保汛期安全照明;要做好各類供排水、供熱、燃氣設施的加固、維護工作,保證汛期設施正常運行;要做好重點部位,特別是靠河、跨河及地勢低洼地帶的供排水、供熱、燃氣設施的防范工作,一旦出現險情,及時組織搶修;垃圾處理廠要采取有效措施,杜絕垃圾滲濾液因與雨水混合而導致泄漏等各類污染事件的發生。
二是要做好建設工地防汛工作。要強化對施工現場各個關鍵部位和關鍵環節的檢查,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建筑、市政、拆遷等工地的防汛工作,要對汛期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易發事故,及早制定防范措施和部署各項工作。重點加強對臨坡、臨河、臨近擋土墻地段和人口密集地段施工臨時圍墻的安全檢查,重點監控深基坑支護、施工現場排水、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設備、臨時設施等,要確保消除各項事故隱患,滿足汛期安全生產的需要。
三是要做好棄土場、建筑垃圾堆放點的隱患排查工作。要對各自轄區范圍內的建筑垃圾臨時消納場所、建筑垃圾臨時堆放點、臨時屯土點等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檢查,重點檢查人居密集的住宅小區、商業網點周邊和山體崖邊等周邊區域;對不按規定地點堆放建筑垃圾的單位要嚴肅處理,對轄區內能清理的建筑垃圾要盡快清理,對規模較大暫時不能清理的建筑垃圾堆放場、施工現場臨時屯土點及棄料堆要采取覆蓋措施或袋裝砂料圍擋等攔護措施,對長期棄土場可采取植草皮等措施,防止汛期建筑垃圾沖刷松散而導致發生坍塌或泥石流,防止渣土、泥漿、污水、廢水外流導致堵塞雨水管道和排洪溝;要對轄區內滑坡泥石流易發地帶逐一進行全面細致的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對管理單位要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要對重點區域重點部署,確保消除坍塌、泥石流、雨水系統淤塞等安全隱患。
四是要做好危舊房屋防汛工作。組織抓好汛期城市房屋安全檢查,重點排查各類危舊房屋和公共建筑,建立健全房屋安全檔案,對重點危舊房屋要做到措施具體、責任到人。特別是地勢低洼、積水較多的區域,要逐一落實建筑基礎和主體結構安全措施,確保房屋安全。
四、加強值守,確保城市安全度汛
各區市城市防汛主管部門和市建設系統各有關單位要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帶班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級防汛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嚴禁擅離職守;要實行汛期工作人員24小時輪班制,保持24小時通訊聯絡暢通;要服從統一調度,保證政令暢通;發現重大異常情況或發生各類突發事件,要及時妥善處理并上報,對隱瞞不報或上報不及時的,要嚴肅追究查處。
各區市城市防汛聯絡表,請于5月20前報市建委。
附件:《城市防汛聯絡表》
聯系人:陶蕾,聯系電話:,郵箱:
威海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xx年5月19日
防汛通知范文匯編 篇2
6月19日至20日,我市普降大到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宣州、郎溪、廣德等縣區局部地區遭受嚴重洪澇災害。在防汛檢查督查過程中,部分鄉村和防汛搶險現場存在防汛責任人不在崗、在崗責任人對有關情況不了解、現場指揮不力、搶險救災措施不到位等情況。目前正處于防汛關鍵時期,為進一步做好防汛抗災工作,特緊急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各級黨政負責人和防汛責任人要始終堅守崗位,深入鄉村一線和搶險救災現場,掌握轄區內雨情水情和災情,落實各項應對措施,指導防汛抗災工作,對已成災的地區要動員組織一切力量進行搶險救災,確保把財產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進一步強化轉移避險。堅持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時果斷轉移水庫下游、山洪地質災害隱患點、城鄉低洼地區、危舊房等危險區域人員,該轉移的轉移、該避險的避險,并妥善安置,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三、進一步強化巡查排險。要加強涉水道路、橋梁、隧道等危險地區交通管制,設置安全隔離標志,引導行人和車輛遠離危險區域,確保人民群眾安全。因交通中斷、被水圍困的學校要果斷采取停課等措施,確保中小學生人身安全。
四、進一步強化防汛紀律。嚴格執行24小時防汛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有關人員要及時掌握雨情、水情和災情,并按規定及時上報信息,不得瞞報、緩報、漏報。嚴肅防汛紀律,加強責任追究,對因防汛工作履職不到位、失職、瀆職等造成重大影響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防汛通知范文匯編 篇3
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住建行政主管部門:
為加強我市住宅小區防汛工作,緩解住宅小區汛期積水及地下室進水現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泉州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完善防汛防臺應急機制和加強防汛基礎性工作的通知》(泉政辦[20xx]191號)的文件,并結合我市住宅小區實際情況,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管理
住宅小區防汛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各縣(市、區)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住宅小區防汛工作重要性認識,要在當地人民政府防汛辦的組織下,加強對轄區住宅小區防汛工作的管理,督促轄區各物業服務企業扎實做好小區各項防汛準備工作,制定和完善物業管理區域防汛專項應急預案,備足防汛物資,并針對汛期安全薄弱環節及早整改到位。同時,要協調市政部門,暢通小區周邊市政排水設施,確保各項防范準備基礎性工作落實到位,切實保障小區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加快整改、落實措施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防汛的工作要求,我局編制了《泉州市物業小區及既有地下室防汛抗洪搶險操作手冊》,并梳理出中心市區四大滯洪區域內易積水的住宅小區名錄。小區的地下室是防汛重點部位,一旦進水將造成機電設備受損、電梯停運、地下車輛被淹等。各縣(市、區)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小區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應進一步細化、優化各項整改措施,提早部署防范措施,并力爭在汛前整改一批易積水住宅小區,有效改善汛期住宅小區積水和地下室進水的現狀,全力推進各項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三、建立預案、及時處置
一些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整改或無法徹底改變積水現狀的住宅小區,各縣(市、區)住建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這些住宅小區的地形地貌、排水現狀,制定有針對性、操作性強的應急處置預案,實行“一處一預案”管理,一旦發布防汛預警信號,確保值班人員到位、搶險設備到位、防抗措施到位,并督促轄區內的物業服務企業為每個地下室的出入口各購置一定量的防汛專用沙袋或折疊防洪墻。同時,督促各物業服務企業建立防汛搶險應急隊伍,加強地下室和配電室的檢查,嚴禁人員逗留,并加強巡查督查,防止人員回流;及時提醒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將車輛開出地下室,并立即對地下室出入口和配電室入口用防洪沙袋加固或設置折疊防洪墻,并做好與業主溝通工作,將可能影響業主生活的風險降到最低。在防汛中如急需大型排水設備或技術指導可與市防汛辦或我局聯系。各縣(市、區)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要將各轄區物業小區的防汛工作落實情況,于3月25日前報送各縣(市、區)防汛辦及我局。
四、跟蹤排摸、消除隱患
各縣(市、區)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和指導轄區各物業服務企業根椐每次臺風暴雨的等級、雨量及所在住宅小區積水區域和積水程度的變化,認真梳理薄弱環節,跟蹤摸排,及時評估災后損失,對存在防汛安全隱患的,及時整改到位,做到“發現一處、跟蹤一處、整改一處”。同時,要認真防汛工作,平時要注重預案應急演練,提高應急隊伍的防汛搶險水平,確保本市住宅小區防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