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通知范文合集(通用3篇)
學校安全通知范文合集 篇1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教科)局,省農墾總局教育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各高等學校、省屬中等職業學校、廳直屬中學:
目前,全國和我省均進入汛期,防汛防臺風形勢異常嚴峻,加強防汛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學校 安全工作通知。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汛期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為切實做好教育系統防汛工作,確保師生、校園安全,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汛期學校安全工作
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把加強汛期學校安全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擺上議事日程,“一把手”負總責,建立防汛安全崗位責任制度、信息通報機制和工作協調機制,主動加強與氣象、國土、水利、民政等部門的聯系配合,及時發現、解決防汛備汛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根據區域內地質環境和地質災害分布特點和可能對學校產生的影響,早準備、早部署,把汛期學校安全工作抓系抓實。
二、完善防汛應急預案和防汛工作制度
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針對災害情況,按照教育系統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進一步完善防汛工作預案,落實人員和物資保障,明確預警信號、警示標志、疏散轉移路線、安置地點、應急聯絡等措施,加強防汛安全演練,工作總結《學校 安全工作通知》。汛情發生后,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可視情采取調整上課時間或停課、組織轉移學生到安全地域等必要措施,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三、加強安全排查
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在汛期來臨之前組織力量對各級各類學校的校舍及水電管網設施等進行一次全方位安全排查,及時消除和整改各類安全隱患。針對汛期到后極易造成基礎浸泡、下陷、墻體酥松透水等新的不安全因素,要組織專業人員對校舍進行排查鑒定,及時化解不安全因素,不得使用存有安全隱患的校舍。山區地質災害易發區周邊的學校要重點做好山洪、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防范工作
四、切實加強汛期安全教育
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組織各級各類學校利用廣播、板報、講座等各種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防范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要重視學生字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加強暑期安全教育,通過有效方式進一步提醒學生家長對孩子的教育和監管,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請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隨時關注天氣變化,科學判斷并密切跟蹤災害發生發展情況,重要情況及時報告。
學校安全通知范文合集 篇2
各院系、各班級:
為保證本學期期末考試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組織與管理
根據《湖北經濟學院考試管理規定》,本學期期末考試繼續采取集中組織、分級管理方式進行。
1.學校考試課程的組織管理由教務處負責。主要內容包括抽考科目的確定、命題與審題,印制試卷、安全管理、考場安排等。學校考試課程的考試科目見附件1。
學校考試課程全部采取教考分離方式,由教務處指定命題人(或授權院系代表學校指定)。命題教師要與學校簽訂命題責任書,并對試卷質量及試題安全負責。命題工作完成后將試卷紙質版與電子版各一份交至教務處教務辦。
2.院系考試課程(除學校考試課程之外的所有課程)的組織管理由各院系負責。主要內容包括院系考試課程各環節的全部考務工作和學校抽考課程的閱卷、評分、登分、考試分析評估工作。
各院系要加強對期末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召開會議專門研究部署本單位的工作,把工作要求和任務落實到每一位教師和有關工作人員。
二、各類課程考試時間
1.本學期課堂教學結束時間為X年1月8日,期末集中考試時間為X年1月11日-15日。其中院系考試時間為X年1月11日-12日,學校考試時間為X年1月13日-15日。
2.全學期排課的課程、后半段排課的必修課在X年1月11日-15日考試(在教務系統-集中考試里進行安排)。
3.后半段排課的選修課程在X年1月4日至1月8日考試(需提前辦理第19周最后一次課的停課手續,再在教務系統-分散考試里進行安排)。
4.編班重修課程在最后一次課組織隨堂考試。
5.輔導重修與插班重修學生隨課程班級考試,如遇考試時間沖突,應及時到教務處辦理緩考手續。
6.學期中途結業的按照期中結業考試的通知要求排考。
7.雙學位課程原則上在期末統一考試前舉行結業考試,具體時間由主辦院系確定公布。
三、考場安排
1.期末考試排考前需要認真核對每個教學班的學生名單,核準人數,確定考試課程的試卷編號,院系考試課程試卷編號由機器按照“年級(4位)+課程代碼(8位)+T(正考標識,1位)+流水號(2位)”規則自動生成。生成的卷號須在試題紙上標注,學校考試課程試卷編號規則與院系考試課程相同,在自動生成的編號前加“X”,以示區別。相同課程不同卷的,應單獨編號。
2.考試時間和地點在教務管理系統里安排,考試區域主要在J1、J2、J3教學樓。開課院系在安排考試時,根據教學場地、學生班級等情況合理安排,盡量注意班級考試時間的均衡性。
3.開課院系須在12月10日前完成考試安排工作(只排考試時間、地點),教務處審核后,12月11日在教務系統公布。同時,各院系通知學生進個人教務系統查詢。
四、命題與制卷
1.各教學單位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命題保密教育和制卷保管環節的安全管理。嚴禁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泄露試卷或試題內容,嚴禁簡單地套用舊試卷,一經舉報查實,作為一級教學事故嚴肅處理。為保證試卷安全,各環節工作要落實到人,建立交接責任制度,教師嚴禁將試題帶入教室或放置到公用電腦上,電子數據不得在QQ群中傳遞。
2.學校考試課程(主要是通識必修課與學科基礎課)需命制4套試題(A、B、C、D),教務處從4套試題中隨機抽取一套作為期末考試用卷,具體課程以教務處下發的命題通知書為準。
3.院系考試課程均出A、B卷,要根據學校命題工作規范確保命題質量。
4.學校考試課程和院系考試課程命題交卷截止時間為12月17日。
五、監考與考場管理
1.所有教師都有參加監考的職責。監考教師必須由專任教師、院系管理干部、輔導員等擔任,院系監考人員不足時在院系之間協調解決,監考酬金由開課院系負責發放。
2.按照分級管理權限由教務處或課程院系安排專人在考場辦公室發放和回收考試試卷,監考教師必須按時領卷和交卷。
3.所有考生必須憑學生證或身份證參加考試,自覺遵守學校考場規則。
4.期末考試期間,學校成立巡視組,負責對全校的考場紀律、考場組織、監考人員履行職責等情況進行檢查和督促;各院系成立巡視小組,負責督查本院系期末考試工作。
六、閱卷、評分與登分
1.各院系要嚴格按照考試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組織教師認真做好試卷評閱、復核、分析等工作。
2.考試結束后3天內按要求完成成績登錄工作。登分時要逐個核對課堂注冊考生,確認無誤后提交。發現沒有卷面成績的學生,要核對試卷袋封面上的考試記錄和考生簽名的《考場情況登記表》,查明具體原因,具體處理,不允許出現既無原因又無成績的數據記錄。成績一經提交不得更改。
3.考試材料按要求整理歸檔并經教學秘書檢查合格后,教師方可放假。(考試材料歸檔要求見附件2)
七、其它注意事項
1.各院系部近期要安排召開專門的黨政聯席會議、全體教師會議和學生主題班會,做好研究部署、宣傳教育、檢查落實等工作。
2.加強學生平時成績管理,嚴格考試資格審查。任課教師必須在考前一周向學生公布平時成績的評定結果,做到有依據、有記錄、有成績,公平公正;同時,公開宣布本課堂考試資格審查結果,凡缺課(或缺交作業、缺做實驗)達到1/3以上者,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并將取消考核資格的學生名單交所在學院,由教學秘書匯總后報教務處。
3.學生考試期間不得請假,因本人生病或直系親屬去世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應在考前辦理緩考手續。其它原因一律不予準假,無故不參加考試者按曠考處理。
4.12月31日前,各院系完成試卷的印制、分類、裝袋、保管工作,并打印《考場情況登記表》裝入試卷袋。要在試卷袋封面、試卷、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的指定位置填寫試卷號。
5.成績登錄工作完成后,各院系分析考試成績數據,協助教務處做好學生學業預警工作。
6.為嚴肅考風考紀,保證考試質量,考試期間設立舉報電話:,也可通過教務處網站留言板、電子郵件等途徑實名舉報考試中的異常情況。
附件1:X1學期學校考試課程目錄.xlsx
附件2:考試材料歸檔要求.doc
教務處
X年12月4日
學校安全通知范文合集 篇3
各中小學、幼兒園、成職校、直屬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20年五一放假安排如下:5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單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節假日期間校園安全。
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