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工資的通知(通用4篇)
調整工資的通知 篇1
北京市社保中心發布了《關于統一20xx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通知》。文中指出北京市職工的平均工資為85038元,月平均工資為7086元,比的6463元提高了623元。20xx年度社保繳費基數要參考這個平均工資。從20xx年7月份開始執行。
最近有傳聞,如果你上一年度工資漲了,那么你的社保繳費基數也要上調,這意味著到手的工資要變少了。
實際情況到底是怎么樣的呢?如果想了解具體情況,需要先了解幾個簡單的小知識。
1、社保年度:北京市規定每年7月至下年的6月為社保年度,同一社保年度里社保繳費基數不變。
2、社保繳費基數:上一社保年度工資性收入的月平均額,包括月工資、年終獎、津貼和補貼等。
3、社保繳費分為城鎮職工(固定職業)和靈活就業人員(無固定職業)。
4、如果傳聞屬實,那也只針對有固定職業的城鎮職工。
5、一般來說,工資越高,社保繳費基數也就越高。
下面我們就舉一個生動的案例來解釋下傳聞的內容。
看完了城鎮職工,我們來看一下20xx年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情況。
靈活就業人員共有3種繳費檔位繳納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
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參照上年月平均工資。
檔位1:以上年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養老保險1417.2元、失業保險85.03元。
檔位2:以上年月平均工資60%為繳費基數,養老保險850.4元、失業保險51.02元。
檔位3:以上年月平均工資40%為繳費基數,養老保險566.8元、失業保險34.01元。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人員,養老保險170.04元、失業保險5.67元。
靈活就業人員以上一年月平均工資70%繳納醫療保險
不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347.2元。
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49.6元。
對比上一年的數據
靈活就業人員三險最低月繳費為948.01元,比上一年需多繳83.31元。
靈活就業人員三險最高月繳費1849.43元,比上一年需多繳162.59元。
最后,我們再看看五年來北京市年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的變化情況。
調整工資的通知 篇2
近日,隨著義烏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再次提高,義烏市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也隨之調整。
根據《義烏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義政發〔20xx〕62號)文件規定,義烏市最低月工資標準從20xx年11月1日起調整為1660元。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義烏市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從20xx年11月1日起也相應調整為1245元/月。
據義烏市就業管理服務局局長虞堅勇介紹,義烏的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是按照最低月工資標準的75%來確定的,今年11月1日起義烏的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660元,因此失業保險金也隨之提高。去年的失業保險金是1103元/月,今年比去年提高了142元/月,漲幅13%。
虞堅勇表示,只有滿足以下條件的人員才能申領失業保險金:
(一)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四)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同時他還提醒,市民要在與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2個月內向市就業管理服務局在行政服務中心的窗口辦理相關手續才可領取。
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
(一)繳費時間不滿一年的,不領取失業保險金;
(二)繳費時間滿一年的,領取二個月失業保險金;
(三)繳費時間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滿八個月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余數超過四個月不滿八個月的,按照八個月計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調整工資的通知 篇3
最低工資標準通常要考慮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一般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那么,20xx年新疆最低工資標準是怎樣的呢?
最低工資標準
自1995年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建立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以來,我區已先后11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今年是第12次,調整后的標準從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平均增幅均達兩位數
此次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兩種形式。一是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以下簡稱“三險一金”)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共分4個檔次,即1670元、1470元、1390元和1310元,分別比原標準增加150元,平均增幅為11.6%;二是不含“三險一金”的月最低工資標準,也分4個檔次,即1314元、1124元、1048元和972元,分別比原標準增加104―108元不等,平均增幅為10.7%。調整后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為4個檔次,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16.7元、14.7元、13.9元和13.1元,分別比原標準增加1.5元,增幅為11.6%。
根據規定,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在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在代扣代繳職工個人應繳納的“三險一金”后,勞動者實際拿到手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不含 “三險一金”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等待遇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發布范圍擴大至93個縣(市)
此次調整,自治區還相應擴大了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城市范圍。將阿拉山口市納入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第四檔,北屯市、鐵門關市、可克達拉市、雙河市參照與其相鄰縣(市)的標準,納入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發布的范圍。至此,我區最低工資標準發布范圍擴大至93個縣(市)。本次調整后,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收入將會提高;享受失業保險金人員的待遇也會有所提高;低收入勞動者工資將有一定提高;與最低工資標準相關聯的最低養老金保證數、病假期間工資、職工待崗生活費等標準也將隨之上調;職工領取的傷殘津貼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將予以補差。通過聯動上調,將惠及更多低收入群體,有力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
調整工資的通知 篇4
市直各企業單位,省、部屬駐衢各企業單位: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和《衢州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現就做好20xx年度衢州市市直及省部屬駐衢各企業單位(含巨化集團公司)住房公積金繳存工資基數調整和年度驗審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工資基數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工資基數調整工作自20xx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調整后的繳存工資基數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對20xx年1月至3月住房公積金的差額部分予以補繳。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工資基數按職工本人20xx年工資總額除以12求得,具體列入繳存工資基數計算口徑項目為:1、計時工資;2、計件工資;3、各種獎金;4、津貼和補貼;5、加班加點工資;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工資基數實行上下限制度。上限不超過19782元(20xx年市區城鎮在崗職工月均工資6594元的3倍),下限不低于1530元(20xx年11月市政府提出的衢州市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530元)。由此計算可得: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最高限額為2374元(19782×12%),單方繳存最低限額為77元(1530元×5%)。
(四)已簽訂網上業務辦理協議的單位,由單位專辦員登錄衢州住房公積金網站“網上辦事大廳”,進入“業務申報-繳存變更業務-職工繳存基數變更申請”界面,選擇申請錄入或模板導入方式進行申報,辦理本單位住房公積金職工基數調整業務。
未簽訂網上業務辦理協議的單位,請自備U盤到公積金中心窗口拷貝《住房公積金繳存工資基數調整清冊》和《衢州市住房公積金年度驗審表》,并按照設定的格式填寫,對格式內容和順序不得隨意變動。經填寫(錄入)、審核,并加蓋單位印章(用U盤拷貝調整的用A4紙打印調整表和清冊一式二份)的紙質調整表返回公積金中心業務窗口確認。調整期間對其他相關信息提出修改的,以加蓋公章的紙質調整表為準。如實填報后于6月15日前報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住房公積金年度驗審工作
(一)驗審的目的。通過驗審工作,掌握各單位建立和執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情況,督促各單位依法建立和執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驗審內容。驗審內容為單位和職工是否依法足額、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驗審重點:
1、繳存單位基本信息;
2、單位各人員辦理住房公積繳存登記及繳存住房公積金情況;
3、單位未按規定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或未嚴格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有關管理規定的情況及原因。
(三)驗審程序。
1、單位書面申報(已簽訂網上業務辦理協議的單位直接通過網上大廳申報);
2、中心受理后,根據社保繳納情況對比審查;
3、中心將審查結果及整改意見反饋給各單位。對驗審不合格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按規定要求整改。
(四)各縣(市、區)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參照本通知執行。
衢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衢州市財政局
20xx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