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通知模板合集(精選3篇)
錄取通知模板合集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經省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普通高等學校部分批次、科類在我省招生實行平行志愿的投檔錄取模式。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改革是在我省高校招生領域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實現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報風險,進一步提高考生填報志愿滿意度的重要舉措。為保障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工作順利實施,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普通高校招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下稱“平行志愿”),是指在某個規定的錄取批次中,允許考生填報若干個平行但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情況和院校志愿順序投檔,投出檔案均視為第一志愿,由高校擇優錄取。
第三條普通高校根據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工作規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的錄取原則,審閱省招生辦公室投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照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原則,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或退檔,并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經省招生辦公室審核確認錄取的考生,由錄取高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四條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過程的投檔、審錄、退檔,以及計劃管理等各環節均在網上進行,考生錄取結果最后以加蓋省招生委員會錄取專用章的錄取名冊為準。
第二章實行平行志愿的范圍
第五條我省在文史類、理工類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專科院校實行平行志愿。參加提前批錄取的本科院校(含文科、理科)院校暫不實行平行志愿。
第六條體育、音樂、美術類院校(專業)暫不實行平行志愿,仍實行傳統志愿模式錄取,錄取批次與本批次(本校)普通類專業同批次進行。
第三章志愿設置和志愿填報
第七條實行“平行志愿”的錄取批次均設置第一、第二兩個院校志愿組(地方專項計劃僅設一個志愿組)。其中,本科層次院校,第一院校組志愿設A、B、C、D、E、F、G七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第二院校組志愿設A、B、C、D四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六個專業志愿和一個專業服從選項;專科層次院校,第一院校組志愿設A、B、C三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第二院校組志愿設A、B、C、D、E、F、G、H、I九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選項。
錄取通知模板合集 篇2
____同學:
根據義務教育法有關規定,結合你畢業學校的綜合評價,你已被我校錄取為七年級學生。請于6月21日上午7:00─10:30攜帶本通知書到我校辦理注冊手續。
淮安市季橋鎮初級中學
20xx年6月20日
錄取通知模板合集 篇3
祝賀小朋友成為學校一年級新生,請家長帶戶口簿按期辦理注冊手續,逾期不保留學位。 注冊時間:20xx年7月日8:00 —
注冊地點:
聯系電話:
禪城區XX小學
20xx.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