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日調整通知(精選3篇)
休假日調整通知 篇1
職工朋友們:
經廠務研究決定,現將國慶節和中秋節部分職工的休假時間作如下調整:
李上10月1日12點班。
張上10月1日20點班。
其于職工班次不動,凡假日期間有班的職工將發給3倍工資。
特此通知
x廠務秀員會
20xx年*月**日
休假日調整通知 篇2
集團各事業部/各部門:
經公司研究決定,現將公司員工作休時間進行重新調整,現將調整結果通知如下:
一、公司所有員工上班時間調整為兩個班次:
Z班:8: 30-18:00
適應范圍:內勤人員、一線崗位部分員工(具體由各相關部門安排輪值,把輪值名單送人事部備案,以便核對考勤)。其中,一線崗位的,該班人員中午11:30-12:00就餐后負責一線崗位輪值。 一線崗位包括:銷售、售后前臺、辦證、續保、出納。 W班:9:00-19:00
適應范圍:一線崗位非輪值人員。該班人員中午12:00-13:00為就餐自由休息時間。
二、公司所有部門員工休息日調整為:
“普寧地區月休3天”“汕頭地區月休4天”的公休假期。
三、 休假事宜
假條提交:所有人員休息必須提前一天申請并提交請假條,如緊急情況必須打電話跟主管領導請假之后,于上班前(即早上8:30分前)在各部門微信群匯報申請,由考勤人員跟主管領導核實。 考勤匯報:各統計考勤人員每天須把各店的考勤情況于當天早上9:15分前上報部門微信群(包含緊急休假者也須一并統計匯報)。
考勤處罰條例:如未按時上報至群,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考勤統計人員、人事經理、普通員工均200元/次;部門負責人500元/次;
休假必達:各部門須在每月終了前填寫《節假日排休表》提交到人事行政部備案存檔,作為當月部門考勤依據;所有員工休假期間必須確保通訊24小時暢通,如出現10分鐘內/打3次以上電話都處于“無人接聽、關機、無法接通”等情況則應受到處罰:普通員工200元/次、部門負責人500元/次、店總1000元/次。
集團人事行政部
20xx年*月**日
休假日調整通知 篇3
公司全體員工: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我司“五一”國際勞動節放假安排如下:
“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調休,共3天。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的規定,今年“五一”節全國各地放假三天,時間為5月1日至3日。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國際勞動節)為法定節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據此,國家法定節假日只有5月1日,其余為公休日。
節假日期間,各部門應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安全、平穩度過節日假期。預祝大伙節日快樂!
X公司
X部門
201x年4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