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環保的通告(通用3篇)
關于環保的通告 篇1
為控制機動車輛排氣污染,改善我市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藍天工程行動計劃》、《南陽市藍天工程行動計劃20xx年實施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市政府決定,對市中心城區范圍內無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和持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采取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xx年3月1日起,每日上午7點至晚上10點,禁止無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和持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不含軍車、警車、消防車、摩托車),在市中心城區濱河路(含)以西以北、北京大道以東、信臣路以南區域通行。
二:公交、救護、搶險、市政、郵政等保障城市運行管理的車輛,確需駛入禁行區域內的,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辦理城區道路通行證,并按指定時間、路線行駛。
三:外埠機動車輛進入南陽市中心城區時按本通告規定執行。
四: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準的發放、監督和管理工作。市環保局負責宛城區、臥龍區、高新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鴨河工區、官莊工區的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發放工作(機動車駕駛人持機動車輛登記證書和行車證原件到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二樓環保局窗口或南陽市信臣路順安白云檢車線環保標志發放窗口辦理)。各縣環保局負責本縣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發放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禁行標志的設置、無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和持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機動車限制通行的管理工作。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駕駛人員扣3分,并處以200元罰款。
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積極配合,并嚴格遵守限行規定。
特此通告。
南陽市人民政府
年11月6日
關于環保的通告 篇2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保護部20xx年第17號公告,經省政府批準,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權限進行了調整,現將《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xx年本)》予以通告。
由河北省環境保護廳負責審批的環境影響報告表、登記表的非輻射類建設項目(除鋼鐵行業外)環評審批權限全部下放各設區市環境保護部門。各設區市環境保護部門應根據本通告,及時調整通告目錄以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權限,報設區市人民政府批準并通告實施。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各設區市環境保護部門審批:
1、本目錄內需編制報告表、登記表的建設項目(除鋼鐵行業外)
2、本目錄外由省級及以上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備案,但環評審批權限歸設區市及以下的建設項目
3、化工(除對二甲苯,精對苯二甲酸、電石外)、造紙(除制漿造紙外)、電鍍、印染、釀造、味精、檸檬酸、酶制劑、酵母、涉及重金屬等污染較重的建設項目
各級環境保護部門應當以改善環境質量、優化經濟發展為目標,切實發揮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調控約束作用,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前置要求,嚴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依照本通告目錄執行,目錄以外已由我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委托項目所在地設區市環境保護部門辦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省直管縣(市)享受與設區市同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權限。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與本通告不一致的其他相關文件內容即行廢止。
附件: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xx年本)
河北省環境保護廳
年6月4日
關于環保的通告 篇3
致各同仁:
夏季是用電的高峰時節,隨著公司用電度數居高不下,為做好公司節約用電,特作如下通知:
一、樹立節約意識,養成節約習慣節約是一種美德,是一種文明,也是一種時尚,更是一種制度,每一個員工都要以司為家,節約用電,把節約養成習慣,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進一步樹立節約思想,強化節約意識,把節約落實到實際個人行動中。
二、強化節約措施,禁止浪費電力1、按照按需用電的原則,離開電腦15分鐘以上,請將臺式機關機;2、在計算機、復印機和打印機等辦公設備長時間不用的情況下,請關閉電源;3、下班后請關閉顯示器、關燈、關空調。
三、嚴明紀律要求,嚴懲浪費行為凡違反上述規定的,一經發現按公司制度處理;全體同仁立即行動起來,節約每一度電,營造起節約為榮的氛圍。希望各同仁節約能源從我做起,從節約一張紙、一滴水、一度電開始,在平時的生活和工作中養成良好的習慣,盡量避免能源的浪費。
人事行政部
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