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早退處罰通告(精選3篇)
遲到早退處罰通告 篇1
XX公司各部、各班隊:
為了執行XX公司的勞動紀律,在20xx年6月18日上午進行公司內部檢查,發現有部分員工不遵守公司勞動紀律,存在早退現象。為避免以后出現遲到早退現象,現對下列違紀人員進行安裝分公司內部警告批評,希望各部、各班隊嚴格抓好勞動紀律,抓好職務履行情況的督查,如發現還有個別員工不遵守勞動紀律,將給予嚴肅處理。
XX公司 行政
年6月19日
遲到早退處罰通告 篇2
為規范公司的規章制度,加強對員工遲到、早退的管理,以下為公司現有并再執行的員工考勤規范及懲罰制度:
一、公司上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銷售員周六輪流值班,調班需提前一天向人事部提交調班申請,批準后方可調班,無申請單按原安排值班,沒有到崗按曠工處理)。
二、在規定時間內遲到10分鐘者算遲到,5分鐘以上算早退;遲到一個小時以上算半天礦工。如遇特殊情況,需及時向人事部請假并告知原因。
三、遲到10分鐘以上、早退5分鐘以上,扣10元;30分鐘以上扣20元;1小時以上算曠工半天,扣除半天工資;3小時以上算曠工一天,扣除一天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公司予以開除處理。以上規定即日實行。
X有限公司
年10月10日
遲到早退處罰通告 篇3
各部門:
近期員工上班遲到現象比較嚴重,且經公司多次通報警示后,仍有部分員工置若罔聞。為嚴肅公司紀律,杜絕隨意違紀現象,現規范相關事宜如下:
1、遲到、早退半小時以內的罰款50元;超過半小時(含)的,罰款50元,并扣半天工資;超過2小時(含)不足1天的,按曠工1天處理,罰款100元,并扣1天工資。
2、人力資源部、行政部、監管部負責對上述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請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人力資源部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