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違章建筑通告(精選3篇)
拆除違章建筑通告 篇1
為切實維護我市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秩序,維護廣大群眾的正當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拆除城區違法建筑通告如下:
一、各類違法建設行為,擾亂了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正常秩序,影響了城市市容市貌,侵占了公共空間,損害了群眾利益。市城鄉規劃、城市管理、國土資源等職能部門要結合各自工作職責,依法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依法拆除城區內占壓主次干道紅線、河(湖)道藍線、綠地綠線、基礎設施用地和歷史文物保護范圍的違法建(構)筑物或者設施及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筑物或者設施。
二、上述各類違法建(構)筑物或者設施由權屬單位或個人自行拆除。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作出責令限期拆除決定后,當事人逾期不拆除的,依法采取強制拆除等措施。
三、各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市民應積極支持配合拆除城區違法建筑工作,共同維護良好的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秩序。
四、對于妨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各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和行政執法人員出現失職、瀆職、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要依法依紀從嚴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年12月15日
拆除違章建筑通告 篇2
各戶主、經營戶:
根據國家有關市容市貌及交通秩序管理法規、新化縣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及交通秩序管理辦法和洋溪鎮《關于小城鎮建設與管理的暫行規定》,為了加強洋溪城區的市容、環衛及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把洋溪打造成衛生文明城鎮,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對洋溪鎮城區街道市容環境、交通秩序進行全面整頓,徹底拆除 所有未經批準亂搭亂建的棚屋、廣告牌、固定商品架及樓梯、車庫等建(構)筑物,望有關戶主、經營戶積極配合支持,接此通知后,于8月9日下午5點前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鎮城建、 城管部門將采取強制拆除措施,并進行相應處罰。
特此通知
xx鎮人民政府
20xx年8月7日
拆除違章建筑通告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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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未經規劃部門批準,擅自搭建違章建筑,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之規定,限你在x日內自行拆除恢復原狀,逾期不改的將進行強制拆除。
收件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