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整治通告(精選3篇)
小區整治通告 篇1
花園社區是一個老舊小區,近年來,社區環境衛生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由于人員居住較為密集,個別居民存在隨意傾倒垃圾、在轄區內隨意堆積雜物等生活習慣;加之社區未設立門禁,出入人員較雜,許多非法張貼小廣告的人員借機活動頻繁,造成小區樓內小廣告泛濫。
花園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對轄區衛生死角、亂堆放、亂張貼等現象進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對發現的亂堆亂放等現象,工作人員及時找尋物主,告知其盡快清理,對沒有找到主人的,工作人員將《可燃物、堆積物清理告知書》張貼在了堆物之上,方便物主回來時及時清理;對發現的小廣告,工作人員協調物業工作人員進行了粉刷;對發現的建筑垃圾等,工作人員及時尋找裝修業主,告知其盡快清理。
此次整治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在接下來的工作當中,工作人員還將繼續深入開展整治工作,爭取早日改善轄區的環境衛生,營造優美整潔、文明有序、和諧平安的生活環境。
花園社區居委會
20xx年12月10日
小區整治通告 篇2
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市機關各部門:
20xx年xx市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和xx市第二十三個愛國衛生月活動開展以來,我市城區環境得到了明顯提升。為進一步鞏固創衛成果,解決小區內占道、雜物亂堆放等問題,決定對小區環境進行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圍繞迎接國家衛生城市復查這個總體目標,以城市管理各項法規為依據,積極開展社區環境整治,為轄區市民創造和諧、安寧、整潔、舒心的居住環境,全面提升社區環境質量。
二、整治內容
(一)清除小區道路兩側占道小燈箱、小廣告牌;
(二)整治小區內占道經營行為;
(三)清理房前屋后雜物亂堆放。
三、整治措施
各街道以社區為單位分步推進和分區域實施的原則進行,具體實施階段和整治措施安排如下:
(一)宣傳發動,調查摸底。(4月20日—4月26日)
借助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并采取宣傳單、宣傳欄、社區活動等多種形式,對小區占道專項整治的目的、意義進行大力宣傳。特別要深入到違章門店中進行宣傳、教育、發動,以使違章門店業主對整治工作予以理解、支持、配合,降低和化解抵觸情緒,保證專項整治順利實施。同時由社區牽頭,對小區內占道、亂設小廣告燈箱、小廣告牌、雜物亂堆放等行為進行詳細的摸底調查,進行分門別類列表統計,為整治提供依據,并防止遺漏。
(二)依法告知,責令整改。(4月25日-5月2日)
在宣傳發動、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執法局按法定程序向存在違章行為的門店業主下達《責令限期整改通知》,責令違章業主在限定的時間內自行拆除、清理雜物,并告知逾期后將被強制拆除、清理。社區協助執法大隊一起送達。
(三)拒不整改,依法強制。(5月2日—5月10日)
責令限期自行整改的期限過后,由各執法大隊會同社區,對占道小燈箱依法予以查扣,對占道經營依法予以清理。考慮到小區內水果店經營實際,可以根據各小區道路實際施行水果店1米線或1.5米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由街道辦事處和綜合行政執法局共同組織,各社區和轄區執法大隊共同實施。此項工作列入創建第二季度考核。
(二)機關各部門要到聯系社區參與此項工作。
(三)鞏固成果,長效管理。小區占道專項整治后,要結合“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組織框架,要加強日常監管管理,做到每條小區道路有人管。同時,要建立長效管理及監督機制,社區、執法大隊每月聯合開展一次整治,實施有序長效管理,以鞏固專項整治的成果。
x年xx月xx日
小區整治通告 篇3
各業主(住戶):
為落實上海市城市綜合管理委員會“關于開展住宅區環境衛生整治活動的通知”的精神,進一步提升小區環境衛生,努力營造良好環境,提升上海城市形象,現決定開展本物業公司管轄范圍內各小區環境衛生、車輛停放為主體的整治活動,希望各業主(住戶)全力配合。
一、整治重點
1. 各樓層樓道衛生;
2. 黑色廣告;
3. 衛生死角;
4. 車輛亂停。
二、本區業主(住戶)和進入本小區的市民等均有責任和義務維護本區衛生,嚴禁下列不衛生不文明的行為:
1. 嚴禁隨地吐痰,隨地丟果皮、煙蒂、廢物、雜物,隨地傾倒垃圾,請業主(住戶)的生活垃圾請下樓時隨手丟棄到指定的垃圾回收地點;
2. 嚴禁隨地大小便,若小孩隨地大小便,追究家長的責任;
3. 嚴禁飼養無證寵物;
4. 嚴禁亂豎立廣告牌、亂貼標語、廣告、啟事,若確有需要向物業申請后,張貼在指定地點;
5. 嚴禁亂堆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若產生的建筑垃圾數量較多,請及時聯絡建筑垃圾短駁相關人員,若建筑材料亂堆放,物業將視為無主物品予以沒收;
6. 嚴禁搭建各類違章建筑,若違章建筑被房辦執法二大隊查處,該物業的產籍將會被凍結,直至違章建筑恢復原樣;
7. 嚴禁在公共場地、花木上拉繩晾曬衣物,一經發現物業將視為無主物品予以沒收;
8. 嚴禁攀登、涂污園林雕塑小品,一經發現將賠償修復的各類費用;
9. 嚴禁從樓上往下拋雜物、潑水等事件發生,一經發現將報公安部門按治安管理條例處罰;
10. 嚴禁在樓梯間、通道、電梯廳等處堆放垃圾雜物,一經發現將報消防部門按防火管理條例處罰;
11. 嚴禁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
以上整治要點請各業主(住戶)共同配合,同塑文明社區。
物業管理處
20xx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