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調動通告(精選5篇)
工作調動通告 篇1
根據,現將由原部門崗位調至部門崗位。接到通知后,請本人做好轉崗前的移交工作,于年月日至調入部門報到。請調出、調入部門做好配合和協調工作。
特此通知
-----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
年月日
工作調動通告 篇2
根據工作安排,經公司研究決定,你單位等位同志,于月日調動到工作,其行政工資關系一并劃入調入部門,請做好相關工作、手續的交接工作,調入部門應做好工作安排。
xx公司
年月日
工作調動通告 篇3
各位同事:
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為優化內部組織結構,現公司決定,原由管理的生產部,現移交工程部代理生產主管管理生產部一職。
交接事宜于x年3月18日前完成。
特此通告!
科技有限公司
-3-20
工作調動通告 篇4
各始發客戶、全國各網絡單位、廣深中轉客戶:
依據國家關于中秋節、國慶節放假的通知精神,結合公司實際情況,今年中秋、國慶雙節我司決定于20xx年9月30日至10月7日期間共放假八天,現將我司在此期間的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本地始發業務
放假期間我司長沙各業務運作單位均正常上班,受理航班直達城市的所有航空貨運業務(省外部分二級城市以咨詢為準);由于部分汽運公司國慶期間停止發車,汽運業務時效請以咨詢為準,業務受理電話:0731-82606666.
二、進港貨物派送業務
1、放假期間我司進港業務崗位正常上班,長沙市區貨物正常操作,但國慶期間從9月29日至10月6日停止中轉湖南省內二、三級城市貨物,10月7日恢復中轉,具體事項以電話咨詢為準。
2、如有特殊貨物需要派送,我司可安排專車派送,具體事宜請與配送中心客服(0731-82616666)或袁廣勝經理()聯系。
三、深圳分公司中轉業務
深圳分公司廣州營業部、深圳營業部在9月30日至10月7日期間暫停發車并停止收貨(放假期間客服崗位正常上班),10月8日起恢復發車并正常營業,節后開始執行的價格另行通告,各單位亦可電話咨詢。
四、放假期間我司查詢電話將保持24小時暢通,值班電話為:
配送中心經理:袁
客戶服務部經理:彭
廣州營業部: 羅經理
深圳營業部: 張經理
進港值班電話:
出港客服值班電話:
公司總值班經理電話:
工作調動通告 篇5
隨著深圳城市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大,余泥渣土對我市的大氣和市容環境污染日益嚴重。為了維護深圳國際“花園城市”形象,切實改善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環境,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治。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等規定,現就有關問題通告如下:
一、全市余泥渣土排放嚴格實行統籌管理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排放余泥渣土前,必須到市、區渣管部門辦理有關排放手續,按渣管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排放。
自有受納余泥渣土場地的單位,如不在同一紅線范圍內自行受納,必須辦理申報手續;未經市渣管部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設立受納場。
二、全市所有施工工地必須采取保潔措施。需要排放余泥渣土的工地出入口和各受納場的出入口必須鋪設水泥硬底道路,設置沖水設施,安排2名以上衛生監督員對工地出入口的環境衛生進行監督管理。各建設業主單位負責督促施工單位落實以上各項措施。市、區渣管部門負責對施工工地出入口實行監督檢查并將情況通報市建設主管部門。
三、全市從事余泥渣土運輸的車輛必須設置密閉式加蓋裝置。從事余泥渣土運輸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到市渣管辦接受車輛資質審查,統一辦理新的渣土運輸資質證。市、區渣管部門不得受理未經密閉式加蓋車輛的申請。
市交通和公安交通警察主管部門協助市渣管部門做好密閉加蓋車輛的審驗工作。經密閉加蓋后的車輛需重新更換渣土運輸資質證、營運證和機動車行駛證。
從8月1日起,凡未經密閉式加蓋的運輸車輛一律不得營運余泥渣土。各單位和個人不得雇請未經密閉式加蓋的車輛運輸余泥渣土。
運輸車輛密閉式加蓋有關管理和實施要求由市城市管理、公安交通警察、質量技術監督和交通等主管部門聯合發布執行。改裝期間運輸車輛仍需按規定覆蓋蓬布。
四、全市從事余泥渣土運輸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路線和規定的時間運輸余泥渣土。余泥渣土運輸車輛的行駛路線、運輸時間、處罰措施由市公安交通警察部門制定并公布實行。
五、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積極支持和配合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工作。各區渣管部門要認真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余泥渣土管理辦法》,切實履行各自的管理職責,嚴把辦證關,及時清理轄區內無主余泥渣土,消除余泥渣土對路面的污染,杜絕以收費代管理的做法。
市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新開工建設項目施工隊伍的監管,將施工單位環境衛生管理情況納入企業資質審查、年審、定級的約束條款中,并作為評選文明施工單位的依據。
市規劃與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所屬的各施工工地余泥渣土排放的監管工作,規范各采石取土場的渣土運輸工作。
市城市管理、交通、公安交通警察等主管部門和深圳警備區、武警深圳市支隊要定期組織聯合行動,對無牌、無證、報廢和假冒軍警車輛進行查扣。
六、本通告所指余泥渣土包括土方施工所產生的余泥、拆遷、修繕、裝修所產生的建筑渣土和其它散體。
七、凡在本市內排放、運輸、受納余泥渣土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通告,對違反本通告的,各有關部門依照相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罰。
八、鼓勵舉報違反本通告的單位和個人,并對舉報屬實者給予罰款額30%的獎勵。舉報電話:。
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