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車通告(精選5篇)
公司停車通告 篇1
最近一段時間,公司交通秩序比較混亂,車輛亂停亂放,部分員工的車輛在公司內亂停放現象比較普遍。收蝦間前面的那片空地公司的清潔工每天都打掃的干干凈凈卻被成為了員工的停車場,嚴重影響了公司環境的安全和美觀。從今天下午開始,請各位員工將自己的車輛放在規定的車棚內,如果再發現車輛停放在收蝦間前面,我們會采取嚴厲的措施:停車輛的員工將會罰款50-100元。大家可以互相監督,舉報的員工我們會給予獎勵。
請大家積極配合,謝謝!
人事行政部
年12月6日
公司停車通告 篇2
嚴禁車輛亂停放通知為配合安全生產,規范廠內用地空間,營造更好的工作環境,經公司決定從即日起,全體員工的摩托車,電動車等車輛(上晚班的員工除外),必須一律停放到本廠正門前的車棚內,嚴禁在廠內亂停亂放,首次違反規定的將給予警告處理,二次違規不聽勸告者,每次處以10元罰金,嚴重的將作辭退處理。
*公司
7月7日
公司停車通告 篇3
各科室、車間:
為確保樓道內安全、暢通、有序、文明,公司決定:嚴禁在樓道內停放各種車輛。自公布之日起,樓道內停放的自行車、摩托車等所有車輛限于七月三日12:00前撤出樓道區域,企管部將于七月三日16:00進行檢查。對違反該規定的,公司將把車輛強行撤出樓道,對車輛所在科室、車間通報批評,并對車主處以五十元罰款。
特此通告。
七月二日
公司停車通告 篇4
員工由于上班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違規事項,對其本人罰款100元,責令1500字書面檢查一次,并處警告處分一次。上級領導x處罰200元。員工付蒙由于個人行為不當,對公司業務及形象造成不良影響,對其本人罰款100元,責令1500字書面檢查一次,并處警告處分一次。上級領導x處罰200元。書面檢查應于12月5日下班前交至相關公司領導處,請各位員工引以為戒。
x公司
年 月 日
公司停車通告 篇5
尊敬的各位客戶:
由于公司增資擴股,擴大經營,我司名稱進行了變更,即將“中山市澳美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變更為“中山市恒一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屆時“中山市澳美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各項業務由“中山市恒一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繼續經營,公司更名后,業務主體和法律關系不變,原簽訂的合同繼續有效,原有的業務關系和服務承諾保持不變。
特此通知!因公司名稱變更給您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
祝商祺!
原公司:中山市澳美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新公司:中山市恒一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