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處理決定書(精選5篇)
政府采購處理決定書 篇1
政府采購處理決定書
發布時間:20xx-07-11 14:44 作者: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網 瀏覽次數: 1127
投訴人:內蒙古雙誠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凌波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海亮廣場C座1421室
聯系方式:0471-6961597
被投訴人:內蒙古中實工程招標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羅建民
地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鄂爾多斯東街12號銀聯大廈10層
聯系方式:0471-5223611
投訴人在參加被投訴人組織的“內蒙古農業大學專用儀器儀表采購項目”(項目編號:ZS-QCND-H-20xx-20xx)第六包公開招標采購活動中,認為中標結果損害其權益,經質疑后向本廳提出投訴,本廳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經本廳調查核實:
本項目評審報告中記載,第六包共有包括投訴人在內的三家供應商參加投標,最終由內蒙古彼德商貿有限公司中標(以下簡稱彼德公司)。
經比對投訴人和彼德公司提供的投標文件中“投標貨物清單和價格”表后發現,兩家供應商投標貨物名稱為搖床,均是由上海一恒科學儀器有限公司生產的型號為THZ-100的產品;貨物名稱為全自動滅菌鍋,均是由日本TOMY公司生產的型號為SX-500的產品;貨物名稱為常溫小型臺式離心機,均是由湖南湘儀實驗儀器公司生產的型號為TGL-16的產品;貨物名稱為軟膠囊灌裝機,均是由北京中天精藍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型號為JLR-50的產品。
本廳認為:
根據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產品參加投標如何計算供應商家數的復函》(財辦庫[20xx]38號)中規定:“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參加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投標的,應當作為一個供應商計算。”
依據上述規定,投訴人和潛在中標人投標的搖床、全自動滅菌鍋、常溫小型臺式離心機和軟膠囊灌裝機均為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產品,按照一個供應商計算,本次采購項目的供應商不足三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及《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本廳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被投訴人組織的“內蒙古農業大學專用儀器儀表采購項目”采購行為違法,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投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20xx年6月19日
政府采購處理決定書 篇2
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決定書
投訴人名稱:新疆天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單 位地 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長江路東方花園4棟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鳳霞
委托代理人:陳 磊
職 業:售后工程師
住 址:昌吉市延安南路森林大第小區4期B9—2—601
聯 系方 式:
被投訴人名稱:阜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單 位地 址:阜康市準噶爾路237號
投訴人新疆天銳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投訴 阜康市公安局便民警務服務站信息化設備及安裝項目競爭性談判程序違法投訴書收悉,經我辦調查:項目負責人和監督人收取五家投標商的最后報價單后,現場開始宣讀最后報價,當對第一、二、三家投標商最后報價宣讀結束后,發現第四家未填寫企業名稱,但報價大小寫、服務承諾、委托代理人簽字、日期等其余內容均全部填寫并已按手印,于是經過詢問后將報價單返還該企業(中船重工(武漢)凌久高科有限公司)補充填寫企業名稱,隨后宣讀剩余投標商報價。宣讀完畢后,項目負責人和監督人回到專家評標室,按照競爭性談判相關程序完成之后的各項流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 《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談判文件能夠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的,談判結束后,談判小組應當要求所有繼續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不得少于3家,談判文件不能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需經談判由供應商提供最終設計方案或解決方案的,談判結束后,談判小組應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推薦3家以上供應商的設計方案或者解決方案,并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后報價”,現決定如下:
對阜康市公安局便民警務服務站信息化設備及安裝項目競爭性談判結果做廢標處理,此項目重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
投訴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阜康市財政局(蓋章)
20xx 年 11月 28
政府采購處理決定書 篇3
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決定書
從財采決[20xx]1號
投訴人:廣東虹潤圖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羅立輝
職務:總經理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建基路85、87號301房自編306商鋪
電話:020-89307287
委托代理人姓名:方康生
職務:業務經理
被投訴人:廣州合壹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韋思聰
地址:廣州市東風西路187號時代國際大廈1408室
電話:
職務:總經理
我局依法受理了投訴人廣東虹潤圖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虹潤公司)于20xx年2月7日提起的對“從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社區村文化室圖書采購項目(招標編號:UT-44011301001)”的投訴。投訴人認為:一、“商務評審”不合法;二、“技術評審”不合法。招標文件嚴重違反公平公正原則,請求撤銷以上不合理的評審標準。
我局對投訴人提供的投訴相關資料進行了認真審閱,依法調取、審閱了有關文件,聽取了投訴人及被投訴人廣州合壹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壹公司)的陳述和申辯,并就投訴涉及的事項向有關當事人調查取證,認真細看了整個開標過程的監控錄音錄像。經核實,情況如下:
根據本次項目的《招標文件》,被投訴人按照公開招標既定程序,依法組建了評審委員會,并于20xx年2月6日進行了開標,開標結束后當天推薦廣東才華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才華公司)為第一中標候選人。
一、“商務評審”不合法
1、投訴人稱本項目為市級農家書屋圖書采購,招標文件的編制自然也當緊扣主題,但不知“大專院校圖書館‘優秀配書商’稱號”和“廣東省職業技術教育學會理事證書”跟農家書屋有何關系?
經調查了解,多年來政府采購圖書主要是院校采購為主,現在圖書市場上的供應商都是以院校圖書供應為主,而據其服務對象性質不同又分為大專院校采購和中小學采購兩類作為代表。農家書屋圖書采購作為近一兩年圖書采購的新興類別,市場上并沒有以農家圖書為主的圖書供應商。本項目為農家書屋圖書采購,其閱讀對象以農村成年人為主,根據采購方提供的圖書清單,書目主要以科教科普類圖書為主,采購人認為更貼近大專院校類圖書采購。且隨著農村社會生活水平提高和農村群眾文化教育的普及,人民群眾的文化素質和追求的物質、精神境界也逐步提高,大專院校的科教科普類圖書亦逐漸成為村民平時的閱讀材料。畢竟,致富也需要科學常識,讓村民科學致富不能只落在口頭上,更應體現在為村民提供更多科教科普類圖書閱讀和學習的行動上。所以采購人認為,在商務評審中參考大專院校圖書采購標準來考核企業商譽,要求企業須有“大專院校圖書館‘優秀配書商’稱號”和“廣東省職業技術教育學會理事證書”,是適應形勢和實際需要,采購人有這樣的要求是合理的。
2、投訴人稱“商務評審”企業商譽項,“中國優秀企業家”是個人榮譽,于企業并無實質關聯,為何以此作為評分之一?
經調查了解,該項評分主要考察投標人的信譽、品質、服務,“中國優秀企業家”是頒發給企業法人代表的,雖是個人榮譽,但企業法人代表就是代表其企業。近年來各級政府機構在表彰對行業對社會作出貢獻的企業時,也是頒發給企業家個人榮譽以表彰其企業的貢獻,此做法已具有普遍代表性。若企業法人代表獲得該榮譽,亦可體現該企業相關實力及信譽等方面。因此,我局認為,將這個作為評分之一也無可厚非,畢竟法規并沒明確規定此類評分標準。
3、投訴人稱“商務評審”采購能力項,本項目要求提供的32冊樣書已指明出版社,也就是指明了產品的品牌;而且本次采購清單內有大部分圖書都是大中專院校的教材,這些書與本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用能否提供一批不屬采購范圍的圖書來衡量各競標企業的供貨能力并不恰當;本項目要求提供32冊圖書明顯偏多,要求提供樣書的出版社授權亦不恰當。
經查閱樣書清單,本項目要求提供的32冊樣書只占總采購圖書(31800冊)的千分之一,該項目樣書比例要求合理,且并無指明圖書出版社,也即沒有指明產品的品牌,符合《廣州市政府采購文件編制指南》第一條第四、第七款規定,也沒有與《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四條相違背。從采購內容來看,大部分圖書(少數如《檢測與轉換技術》是大中專院校教材)都屬于科教科普類別,與農家書屋設立的目的相符合,就是為了豐富農民業余生活和通過自學提高農民科普科教知識水平,達到科學致富的目的。要求相關投標人提供其投標圖書的出版社授權是為確保其投標圖書的來源正當合法,以保障提供的圖書必須為正版圖書。
二、“技術評審”不合法
1、投訴人稱供貨采購實力項,版協或書刊發行協會只是民間組織,不具行業權威性,不能作為重要評分標準,而是否與上述單位共同舉辦過配書會與項目實際關聯不大,更不能作為關鍵評分項目之一;而本項目為市級農家書屋圖書采購,理應面向所有具有供貨能力的企業,招標文件卻要求供貨方與國家級協會舉辦過配書會等才能得滿分,此項評審并不合理。
經了解,版協或書刊發行協會作為全國出版物發行的企事業單位及其經營者、發行工作者自愿組成的全國性的出版物發行行業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是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業務主管的半官方行業管理機構,在行業中具有無可爭議的專業性和權威性。大多數合法正版圖書供貨商每年定期或不定期都會通過各級版協或書刊發行協會舉辦有關配書會或訂貨會,以向用戶顯示其圖書訂購配送能力及圖書正規合法來源渠道,保證圖書屬于正版圖書。我局認為,設立該項評分目的是為了考量投標人訂書及配書能力,及保障其圖書來源于正規出版社,招標文件要求供貨方與國家級協會舉辦過配書會等才能得滿分,是采購人根據本行業特點提出的特定要求,符合《廣州市政府采購文件編制指南》精神。
2、投訴人稱“技術評審”裝備樣本庫項,本項目無需現場采購,為何將“是否有樣本庫”作為重要評審依據?就算要考察供貨方的現場采購供貨能力,也應該要求提供“農家書屋的裝備樣本庫牌匾”,而非任何圖書館裝備樣本庫都可,另外還應附上農家書屋的樣本工程證明。
該評分項目是考察和證明投標人的供貨能力及實力的重要體現,也充分考慮到由于圖書市場上并沒有專門的農家圖書供應商,讓只要擁有圖書裝備樣本庫的同樣都可獲得評分,實充分考慮到市場實際情況和體現公平性的結果。采購人采購需求已考慮從實際需要出發,設立裝備樣本庫證明供貨方的現場采購供貨能力強,能讓采購人選擇更喜歡、更廣泛、更豐富的采購圖書空間,我局認為,采購人這樣的要求并無不妥,應予以支持。
3、投訴人稱個性化服務項,圖書采購項目為何要以能夠提供專題講座、專題書展為重要評分依據?請問“專題”是那些專題?講座要講給誰聽?其設立的目的又為何?
經調查,該評分項目主要考察投標人對售后服務的意識和水平,如閱讀講座、文化交流、專題書展、專題講座等均需與農民日常工作、生活息息相關,其設立目的是為了活躍農村文化生活、達到提高農民相關科普知識的水平和提升農民對閱讀的興趣以及通過“專題”等與專家或行業代表交流獲得更豐富知識,用于日常生活或生產,提升致富能力,使農家書屋設立的作用和意義達到最大化,我局認為,這樣更符合采購人辦農家書屋的目的,應予支持。
虹潤公司在招標文件發售期間,曾兩次對招標文件中有關某些內容提出質疑,被投訴人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及認真負責的態度,均對其質疑作出了詳盡、細致的答復以及耐心的解釋,對某些的確存在考慮不周的評審條件進行了合理的更改并按規定作出更改公示,并不存在敷衍粉飾、模棱兩可的態度。而且在本項目開標及評標過程中,虹潤公司并沒有對質疑答復的內容再提出異議,且在其“投標書”內作出對本項目招標文件的有關內容及附件(包括澄清及參考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棄對這方面有不明及誤解的權利。我局認為,對于虹潤公司在參加本項目投標后繼續對本項目招標文件某些條款提出投訴,實有違其作出承諾及程序規則,有隨意投訴之嫌。
關于“商務評審”和“技術評審”方面的評分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和《廣州市政府采購文件編制指南》等法律法規并沒有明確統一標準值,《廣州市政府采購文件編制指南》第一條第九款規定:采用綜合評分法評標的,電器設備、辦公自動化設備、家具、辦公消耗用品、網絡設備、交通工具的價格權值不得低于40%,服務類項目的價格權值不得低于20%,其他貨物類項目的價格權值不得低于35%;第一條第十款規定:評分標準必須公開并予以量化,不能量化的應設置合理的范圍。本項目設置的評分標準都是有范圍值的,至于合不合理,只有評審專家有發言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被投訴人在設定本項目評分標準時已充分考慮到該項目的采購需求及其特殊性,并從實際需要出發,根據《廣州市政府采購文件編制指南》的要求制作招標文件,并無設置不合理的、唯一性、偏向性的商務及技術條件,在保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的同時,亦根據采購人的需求,合理設置了商務和技術條件,以確保有資格和能力的供應商進行充分的競爭,沒有隨意提高本項目的采購門檻,沒有限制、排斥潛在供應商。
我局認為,采購人選擇的代理機構是具有由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資格的采購代理機構即合壹公司,而該公司能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編制招標文件的,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合壹公司只負責組織采購活動,無評審的權利,只有依法組建的評審小組才擁有評審的權利。該公司已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七條和第三十九條規定做好招標工作。我們財政局是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只對政府采購整個過程進行監督,至于技術、商務鑒定則依賴評標委員會的評審,因為他們是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相信他們能做到公平、公正。我局經反復觀看整個開標過程的監控錄音錄像,評審小組嚴格按照《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和招標文件要求對六家投標人認真進行了資格性審查和符合性審查,并通過符合性審查,各專家已簽名確認,過程中并無專家提出“商務評審”和“技術評審”的標準及分值的任何異議,證明招標文件是合理且符合相關規定。且現場錄像本項目評審紀律良好,整個過程完全“公平、公開、公正”,沒有任何組織或個人干涉評審專家的評審工作。
綜上所述,我局在全面審查本次采購活動后,認為程序合法。為保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依據《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0號)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決定如下:
本項目投訴無效,維持原評審結果。
如貴公司不服本決定,可以在六十天內向從化市人民政府或廣州市財政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0xx年三月二十日
政府采購處理決定書 篇4
為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落實重污染高峰時段(每年冬季的12月和來年1、2、3月),特別是極端氣象條件下大氣污染綜合防治措施,從源頭減少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首府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市人民政府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嚴格執行大氣污染防治十六條工作舉措,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對烏拉泊和機場片區等重點區域砂石料場違法開采、不按規定采取抑塵措施問題進行專項調查,開展集中整治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堅決關閉違法開采的砂石料場,并組織實施生態修復。對各類渣堆、土堆、料堆全部實施綠網覆蓋,減少揚塵污染。
二、強化運輸車輛管理,制定渣土運輸車輛密閉抑塵的指導意見、市場準入辦法及技術導則。運輸和裝卸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等散裝物料的車輛,必須全部密閉改造,安裝GPS,實現定人、定車、GPS定位,強制要求按規定路線、規定時段、規定時速行駛。嚴禁未密閉車輛進入市區,對不符合規定的渣土車、物料車等散裝物料車輛一律依法從重處罰;對車輛所屬單位和使用單位責令立即整改。
三、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應急響應期間,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限產、停產企業名單,在實施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限產限排。除應急搶險和重大民生工程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砂漿現場攪拌、石材切割、渣土運輸、噴涂粉刷等易起塵作業全部停止。加強對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導施工單位強化工程抑塵措施。
四、啟動司法聯動機制,集中對焚燒垃圾、秸稈、原煤散燒、低矮面源排放等污染行為進行查處,完善環境違法行為查處和案件移交機制,做到執法全覆蓋無死角,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進一步提高環保違法成本和打擊力度。
五、切實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規范道路清掃降塵作業,細化結冰期和非結冰期冬季道路清掃方案,做好抑塵措施和保潔工作。
六、加大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利用有利天氣條件加大人工增雨、降雪強度,堅決控制重污染天數。
七、中心城區嚴格實行貨運車輛限行管制措施,嚴控中、重型貨車尾氣排放。加大對無標車、黃標車的查處力度。
八、挖掘公交系統節能減排潛力,優化公交線網規劃、科學統籌調度公交車輛、提升信息化監管水平,有效降低公交車輛空載率。
九、在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下,實行社會車輛與公務用車單雙號限行的應急管制措施。
十、科學組織清雪車、市政工程車等車輛作業,減少大馬力柴油車輛因怠速運行造成的尾氣污染。
十一、加大對國Ⅴ油品使用的監管力度,20xx年1月1日起,全面推廣國Ⅴ油品社會供應,確保高品質油品的使用。
十二、各區(縣)黨委政府要切實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工作要求,立即開展轄區內散亂小企業的清理工作,無環保手續的立即關停,不達標的企業停產整改。做到細化任務、責任到人、限時完成大氣污染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
十三、加強環保工作紀律檢查,落實環保責任倒查機制,對環境違法案件中部門和公職人員履職不力,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以權謀私、收受禮金等違紀行為,堅決予以嚴肅查處問責。
十四、將環保工作責任落實情況作為各區(縣)、各部門年度領導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標,全面落實各項獎懲措施,切實發揮考核機制的激勵和鞭策作用。
十五、充分發揮人大監督作用,加大巡視和檢查頻次。同時,通過主要新聞媒體大力宣傳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相關法律法規,對環境違法、環保工作不力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引導形成全社會監督支持環保工作的良好氛圍。
十六、環保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重點大氣污染企業24小時駐廠監察工作制度,確保各類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加大環境保護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大氣污染成因分析和數據應用水平,確保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年月日
政府采購處理決定書 篇5
因項目建設需要,現征收大通區人民政府大通街道辦事處轄區內部分土地,凡項目建設用地紅線范圍內(含壓線)墳墓必須搬遷,現將遷墳的有關事項再次通告如下:
一、遷墳范圍
1.中興路項目:北至洞山東路,南至大興路,重點在騎山園藝場境內;
2.塌陷區環境綜合整治利用世行貸款項目修復一區:林場路以南,南山路以西;
3.亞行貸款龍王撇洪溝項目:大通豆制品廠以南,洞山東路南北兩側,50米寬作業面范圍內;
4.沿山路項目:東至騎山園藝場彈藥庫院墻北側,西至大興路,重點在園藝場楊樹林內。
5.大通區快遞物流園項目:中興路(在建)以西,洞山東路以南;
6.大通區園藝路項目:由田大路向南延伸,至萬人坑教育館。
以上范圍以現場已經標定的界線為準,無有疑問請及時與大通街道辦事處聯系。
二、遷墳時限
請位于上述范圍內墳墓墳主的親屬,于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即20xx年4月2日至20xx年4月16日)與大通街道辦事處聯系辦理遷墳手續。
三、逾期未遷墳的視為無主墳墓,將統一進行處理。
四、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xx街道辦事處;
聯系人:楊(186554307),王(189554105);
特此通告。
xx街道辦事處
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