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通告(通用6篇)
房屋拆遷通告 篇1
根據《麗水市市區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管理辦法》(市政府第81號令)第四十五條“廉購價、優惠價的確定,以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發布時的年度價格為準;廉購價不高于政府公布的房屋重置價,優惠價不高于公寓建設的成本價。公寓式住宅市場價按照安置房交付時同類地段商品房市場價確定。公寓式住宅廉購價、優惠價由市政府另行公布”的規定, 經市政府研究,對20xx年度集體土地房屋拆遷公寓安置的廉購價、優惠價通告如下:
北城區塊(中心城區)農民公寓住宅廉購價:820元/平方米,農民公寓住宅優惠價:2400元/平方米;柴間價格按廉購價認購,車庫(位)按市場價認購。
南城區塊農民公寓住宅廉購價:630元/平方米,農民公寓安置優惠價:1680元/平方米;柴間價格按廉購價認購,車庫(位)按市場價認購。
聯城區塊已經具備公寓安置條件,公寓安置的廉購價、優惠價及柴間、車庫(位)認購標準參照南城區塊標準執行。
特此通告。
麗水市人民政府
20xx年7月14日
房屋拆遷通告 篇2
為加快東興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及推進東郊片拆遷安置工作,根據《東興市農村房屋拆遷安置管理暫行辦法》(東政發〔20xx〕15號)及被拆遷戶已簽訂的《拆遷安置協議書》,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東郊片(含東郊社區把堂、招屋、橋頭、張屋、施屋、碗一、碗二、上黃、下黃、陳屋、鴉廠、竹閘、民族、蝦公嶺、石一、石二、雞一、雞二、東鄧、西鄧、上葉、下葉、前線及花溪社區李屋、黎屋共25個生產組)的拆遷安置相關事宜,作如下通告:
1、跨合區東郊片被拆遷戶完成房屋拆遷的截止日期為20xx年12月31日。被拆遷戶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主動完成房屋拆遷的,可按東政發〔20xx〕15號文的規定,對其有合法土地審批手續的主房按建筑面積15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20xx年12月31日后才完成拆遷的,不予獎勵。
2、跨合區東郊片被拆遷戶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主動完成房屋拆遷的,既可按東政發〔20xx〕15號文的規定發放5000元/人的臨時過渡費用,同時也可按3000元/人的標準領取二次搬遷補助費;20xx年12月31日后才完成拆遷的,僅按東政發〔20xx〕15號文的規定發放5000元/人的臨時過渡費用,不再發放3000元/人的二次搬遷補助費。
3、本《通告》解釋權屬東興市征地拆遷辦公室。
特此通告
房屋拆遷通告 篇3
經xx市xx區城中村改造和拆遷工作領導小組《工作任務書》(紹柯拆任[20xx]13號)批復同意,需拆遷xx街道等村居部分住宅、鍛壓廠xx小區、山酒有限公司廠房等房屋及附屬物。根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xx縣城市建設征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政策意見》、《xx市xx區城中村改造和拆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xx市xx區關于進一步完善住宅房屋拆遷貨幣化安置補償政策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和區政府有關文件規定,現就房屋拆遷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項目拆遷范圍及面積
本項目的拆遷范圍涉及等村居部分住宅、鍛壓廠xx小區、山酒有限公司廠房等房屋及附屬物(具體以拆遷紅線為準),總計拆遷房屋建筑面積約為50000平方米。
二、本項目拆遷期限
自20xx年8月10日起至20xx年10月30日止。
三、本項目房屋搬遷期限
自20xx年8月20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
四、本項目拆遷范圍內,自公告之日起暫停辦理戶口遷入、房屋翻(擴)建、房屋買賣、贈與、分家析產以及租賃等手續。
五、本項目的房屋拆遷事務由xx市xx區xx街道辦事處承辦。
六、本項目拆遷范圍內的房屋產權及使用權糾紛應在拆遷期限內妥善解決。逾期不解決的,不中止拆遷。
特此公告。
xx市xx區鑒湖—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
xx市xx區xx街道辦事處
20xx年8月10日
房屋拆遷通告 篇4
根據建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建陽市中山路1-13號地段棚戶區改造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的批復》(潭政綜[20xx]331號)的精神,擬對中山路1-13號地段范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實施拆遷。現該地段《房屋拆遷許可證》(拆許字[20xx]第001號)已經我局核發,現通告如下:
一、項目拆遷人:建陽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二、拆遷人委托代理人:建陽市華廈城市開發有限公司
三、拆遷實施單位:連城縣建興城市房屋拆遷有限公司;
四、拆遷范圍:中山路1-13號地段,具體四至界址為:東至中山路,南至江濱巷,西至皮革廠宿舍、公安宿舍、西小圍墻,北至東門街,具體范圍以拆遷紅線圖為準。拆遷占地總面積5878㎡,建筑總面積11084㎡;
五、拆遷期限:自拆遷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
在拆遷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拆遷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和裝修房屋;不得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不得設立或變更房屋租賃關系。
六、拆遷補償方案:詳見《建陽市中山路1-13號地段棚戶區改造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
此通告!
陽市建設局
十二月二十一日
房屋拆遷通告 篇5
為加快推進東郊安置區建設,確保東郊片被拆遷安置群眾按時回建房屋,根據《東興市農村房屋拆遷安置管理暫行辦法》(東政發〔20xx〕15號)及被拆遷戶簽訂的《拆遷安置協議書》,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東郊安置區D1、D2、D3、D4、D5、D6、D7、D8、D9(集體留用地)、D10地塊涉及的被拆遷戶,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房屋拆遷的,除享受我市現行拆遷安置政策外,再增加政策性優惠,并通告如下:
1、東郊安置區D1~D10地塊涉及的被拆遷戶包括:東郊社區把堂、石一、石二和花溪社區李屋、黎屋組全體被拆遷戶,東郊社區張屋、竹閘、蝦公嶺、東鄧、西鄧、前線、上葉組部分被拆遷戶(具體以東興市征地拆遷辦公室核定的名單為準)。
2、涉及被拆遷戶能在20xx年12月31日前按東興市征地拆遷辦公室通知要求的時間內主動完成房屋拆遷的,可享受以下政策優惠:
(一)可按《跨合區重點項目被拆遷戶臨時過渡租賃房屋管理辦法》的規定,租住由政府提供價格優惠的房屋。被拆遷戶僅需按2元/㎡.月的標準繳納房屋租金及其它配套費用,租金差額由政府撥款解決。
(二)可與東興市征地部門簽訂拆遷安置補充協議,明確在完成房屋拆遷后,若政府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不能完成被拆遷戶所選擇安置回建地“三通一平” 的(含給排水主線路、供電主線路、回建地門前道路貫通、場地平整,不含水電入戶),從20xx年1月1日算起,在原有臨時過渡政策的基礎上,由政府按每間安置回建地1000元/月的標準向被拆遷戶發放安置補助費,每季度發放一次,直至完成其安置回建地“三通一平”為止。本《通告》發布前已完成拆遷的,按照此款執行。 以上所述的“涉及被拆遷戶能在20xx年12月31日前按東興市征地拆遷辦公室通知要求的時間內主動完成房屋拆遷的”是指:東興市征地拆遷辦公室將視各安置地塊建設需要確定涉及被拆遷戶的房屋拆遷時間(屆時將會具體通知),但最遲不超過20xx年12月31日;如被拆遷戶不能按東興市征地拆遷辦公室通知要求的時限主動完成房屋拆遷的,即使其在通知要求的時限之后至20xx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房屋拆遷,也不能享受政策優惠。20xx年12月31日后才完成拆遷的,一律不可享受以上政策優惠。
本《通告》解釋權屬東興市征地拆遷辦公室。
特此通告
房屋拆遷通告 篇6
根據省、市、區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的精神,為推進x集團有限公司棚戶區改造項目【豪布斯卡項目】的步伐,由xx區人民政府對x集團有限公司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用地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屬物按照統一安排,依次實施,分片安置的原則進行征收,F將征收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一片區:西津西路196至300號(雙號)、鄭家莊143至161號(單號)。具體為:xx大信藥業有限責任公司、xx市第三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影視設備有限責任公司、甘肅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西二區西1棟、西二區西2棟、西二區西3棟、西二區西4棟、西二區西8棟、西四區鄭1棟、西四區鄭2棟由西向東的三個單元。
二片區:西津西路138至186(雙號)、柳家營路45號、87至103號(單號)。具體為:西一區西五棟、西一區西六棟、西一區西七棟、西一區西十一棟、西一區西十二棟、西五區八十七棟、西五區九十一棟。
以上征收范圍與實際不符的以規劃部門核準的用地范圍紅線圖為準。
二、房屋征收部門
xx市xx區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與補償辦公室
三、征收實施單位
xx市xx區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與補償辦公室委托xx市xx區敦煌路街道辦事處作為征收實施單位,承擔具體征收補償工作。
四、補償安置方式
依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甘肅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若干規定》和《xx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實施辦法》地相關規定:
(一)住宅:對征收范圍內合法的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或就近期房安置。
一片區安置地點:老廠區5號地塊1、2、3、4、5、6、7號樓,計劃過渡期限36個月。
二片區安置地點:擬安置到豪布斯卡22號地塊或25號地塊,計劃過渡期限36個月。
(二)非住宅:對征收范圍內合法的非住宅房屋一律實行貨幣補償。
五、簽約期限
該項目一片區自本《房屋征收決定》公告發布之日起第15天開始,90日內完成(即20xx年1月11日—20xx年4月16日,其中春節2月7日至2月13日共計7天的節日時間,不計算在征收簽約期限之內);二片區簽約期限另行通知。
六、獎勵期限
一片區按本公告簽約期限執行;二片區按另行通知的簽約期限執行。
1、對在簽約期限內前45天簽訂協議并搬遷完畢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給予獎勵。第1天至第15天搬遷完畢的住戶每戶獎勵30000元;第16天至第30天搬遷完畢的住戶每戶獎勵20xx0元;第31天至第45天搬遷完畢的住戶每戶獎勵10000元。
2、對在簽約期限內前45天簽訂協議并搬遷完畢的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給予獎勵。第1天至第10天搬遷完畢的每戶獎勵50000元;第11天至第20天搬遷完畢的每戶獎勵40000元;第21天至第30天搬遷完畢的每戶獎勵30000元;第31天至第40天搬遷完畢的每戶獎勵20xx0元;第41天至第45天搬遷完畢的每戶獎勵10000元。
七、訴訟及強制搬遷
1、房屋征收當事人依照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簽訂補償協議。補償協議簽訂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2、在征收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xx區人民政府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按房屋征收補償方案作出房屋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對房屋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規定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xx區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xx市xx區人民政府
20xx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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