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生活噪聲污染的通告(精選3篇)
治理生活噪聲污染的通告 篇1
為加強首都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管理,維護良好的生活環境 ,保護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污染防治條例》,xx市環境噪聲管理有關規定,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特通告如下:
未經區、縣人民政府批準,禁止在街道、廣場、公園更公共區域或場所以及療養區、居住區、風景名勝區,使用大功率廣播喇叭和廣播宣傳車。
禁止在商業活動中采取發出高大聲響的方法招攬顧客。
影劇院、歌舞廳、體育場館等應采取有效的防噪聲措施,達到相應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使用家用電器、樂器和室內開展娛樂和其他活動時,當控制音量,不得干擾他人。
違反本通告由公安部門視情節輕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噪聲制造者進行處罰。
違反本通告第三條規定,也可由環境保護部門視其情節輕重,據xx市環境噪聲管理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治理生活噪聲污染的通告 篇2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縣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治理,改善城市生活環境質量,建設生態宜居城市,打造悠然陽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
二、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其他方式制造噪聲。
三、在城市范圍內從事生產活動確需排放偶發性強烈噪聲的,必須事先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
四、居民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進行娛樂及其他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和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降低噪聲,堅決杜絕噪聲污染;禁止在住宅區、居民集中區、文教區和休閑療養區從事產生噪聲污染的生產、加工等活動。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造成噪聲污染的,公安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
請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噪聲污染整治,共同防治城市噪聲污染。
舉報電話:110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xx年x月x日
治理生活噪聲污染的通告 篇3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縣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治理,改善城市生活環境質量,建設生態宜居城市,打造悠然陽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
二、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其他方式制造噪聲。
三、在城市范圍內從事生產活動確需排放偶發性強烈噪聲的,必須事先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
四、居民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進行娛樂及其他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和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降低噪聲,堅決杜絕噪聲污染;禁止在住宅區、居民集中區、文教區和休閑療養區從事產生噪聲污染的生產、加工等活動。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造成噪聲污染的,公安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
請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噪聲污染整治,共同防治城市噪聲污染。
舉 報 電 話:110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
x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