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環境通告(通用3篇)
小區環境通告 篇1
各位業主:
近期受非生活垃圾清運和消納限制的影響,小區裝修垃圾、枯枝樹葉和業主廢舊家具堆積越來越多,嚴重影響小區環境。12月10日,燕僑物業組織保潔、工程、綠化等50余人,租用5臺貨車對這些垃圾進行了集中清理。清理范圍涵蓋整個小區、中心大草坪綠地、商業街、四區底商臨朝陽北路輔路綠化帶以及羅蘭大道商業區等,共清理和轉運垃圾15車次,改善小區的衛生環境。
萬象新天家園業主委員會
年12月14日
小區環境通告 篇2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為了落實《長春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辦法》,為居民創造整潔、文明、安全的生活環境,市政府決定對全市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環境進行綜合整治,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市區已實施物業管理的小區內從事各類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通告。
二、小區綜合整治范圍內的違法建筑(包括空中外附陽臺和其他附著物)及臨時建筑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必須按照規定期限(以市規劃局下達的限期拆除通知為準),無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有關部門予以強制拆除。
三、各類單位、業戶的牌匾、廣告和商業用房的門面裝飾,應當符合《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強化戶外廣告牌匾管理的通告》的統一要求。
四、在小區及各住宅樓道內堆放的雜物的所有人必須按照規定期限(以小區物業管理單位下達的限期通知為準)自行清運,逾期未清運的,有關部門予以強制清運。
五、各有關部門應當將小區內的各種垃圾及時清運,保持小區內良好的衛生環境。
六、對拒不執行本通告,妨礙綜合工作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七、本通告由市物業管理指揮部,會同規劃、城建、公安、工商等部門組織實施。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年四月二十二日
小區環境通告 篇3
各小區住戶、各單位宿舍住戶:
為扎實有效的推進歷城區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根據市委、市政府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總體要求,歷城區創衛指揮部決定,從即日起對轄區內居民小區的環境衛生進行專項整治。特通告如下:
一、整治標準
1、小區內無衛生死角,無亂涂亂畫,無亂搭亂建,無垃圾、渣土暴露,無違章飼養畜禽現象;小區內做到干凈、通透、整潔、有序。
2、小區內道路全面硬化,路面平整無破損;行道樹無缺株,路燈設施完好;綠地整潔衛生,無暴露垃圾;綠地、行道樹上無亂掛、亂曬的衣物及其他物品;無毀綠種菜現象。
3、小區內車輛劃位停放,整齊有序,無亂停亂放現象。
4、小區內經批準定點設置的攤點管理規范,攤點排列整齊,嚴禁溢攤超范圍經營。
5、小區樓道內無亂堆亂放、亂涂亂畫現象;在道路上視野范圍內看不到陽臺內亂堆亂放現象。
6、小區內生活垃圾日產日清,保持環境清潔,保持垃圾收集運輸全面密閉化。
二、時間要求
1、從即日起,各住戶對在小區及公共區域內堆放的物品自行清理,逾期不清理者將作為無主處理。
2、區公安局、城管執法局、街道辦事處將聯合執法,對不積極配合、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辱罵、威脅、毆打執法人員者,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專項整治結束后,城管執法部門將加強巡邏檢查,堅決遏制反彈,對發現破壞環境衛生的行為,及時依法查處。
4、全體居民要增強環境保護意識和公德意識,倡導文明、衛生、健康的生活理念,自覺維護小區內的環境衛生,積極制止和舉報損害環境衛生的不良行為,保持整治成果,為順利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做出應有的貢獻。
特此通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