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禁止養狗通告(精選5篇)
關于禁止養狗通告 篇1
為維護校園良好形象和秩序,保障師生員工的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狗犬傷人。根據《麗水市犬類管理規定》第二章第六條“限養區內的學校、車站、碼頭、公園、商場、影劇院、展覽館、體育館等公共場所以及國家機關、醫院等重要辦公、服務場所禁止飼養犬只”;第三章第六條“不得攜帶犬只進入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禁止遛犬的區域以及限養區內的國家機關、醫院、學校、車站、碼頭、公園、商場、影劇院、展覽館、體育館等重要辦公、服務、公眾集聚場所”的規定精神,自通告發布之日起,禁止任何人在校園內養犬與遛狗。
對違反本通告養犬與遛狗行為者,任何人都有權進行批評、勸阻、并向學校保衛處或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舉報,根據相關規定處理。
舉報電話:
xx學院保衛處
年5月30日
關于禁止養狗通告 篇2
宿舍9棟1-2-2住戶:
你在小區內違規養犬,犬只隨處大小便且隨時可傷人,擾民現象天天發生,對小區衛生和環境造成破壞的同時,也給人們的健康帶來了危害和影響,特別是晚上狗叫聲讓人無法睡覺,周邊居民們對此苦不堪言,反映強烈,嚴重擾亂了居民的生活秩序。為給本小區廣大居民創造一個和諧、優美、舒適、干凈、整潔的居住環境,請你在三天之內自行將犬只處理,否則受害住戶將采取嚴歷措施或依法訴至相關執法部門,屆時后果自負。
另外,一樓二號住戶強烈要求你把搭建在她房后的棚在三天之內全部撤掉。后果自負關于禁止養狗通告關于禁止養狗通告。
特此通告
住戶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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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禁止養狗通告 篇3
宿舍9棟1-2-2住戶:
你在小區內違規養犬,犬只隨處大小便且隨時可傷人,擾民現象天天發生,對小區衛生和環境造成破壞的同時,也給人們的健康帶來了危害和影響,特別是晚上狗叫聲讓人無法睡覺,周邊居民們對此苦不堪言,反映強烈,嚴重擾亂了居民的生活秩序。為給本小區廣大居民創造一個和諧、優美、舒適、干凈、整潔的居住環境,請你在三天之內自行將犬只處理,否則受害住戶將采取嚴歷措施或依法訴至相關執法部門,屆時后果自負。
另外,一樓二號住戶強烈要求你把搭建在她房后的棚在三天之內全部撤掉。后果自負。
特此通告
年 月 日
住戶簽名
關于禁止養狗通告 篇4
各經營企業:
近期發現市場養狗現象又有抬頭,雖然市場已三令五申嚴禁養狗,但部分企業仍我行我素,有的甚至對相鄰企業造成威脅,為了給各經營企業創造一個整潔、干凈,安全的經營環境,市場安保部將從即日起對市場的狗進行全面清理,請養狗的經營戶自行處理,如果不自行處理的,安保部將組織人員集中清理,凡被安保人員捕獲在4小時內愿意領回的將處以100元罰款。如無人認領,將按流浪狗處理。
汽車服務廣場有限公司安保部
年五月二十四日
關于禁止養狗通告 篇5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感染引起的死亡率極高的一種人畜共患急性傳染病,主要是通過瘋狗或帶病毒狗咬傷傳播。目前狂犬病在我市部分地區發生流行,發病率呈明顯上升趨勢,嚴重威脅著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了預防和控制狂犬病的發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社會安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和衛生部、公安部、農業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狂犬病預防控制工作的通知》(衛疾控發[20xx]216號)精神,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全市城鎮和部分地區禁止養犬。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養區范圍:玉林市市區(即市中心北至二環路北路向北延伸500米,含城西鎮林村,城北鎮谷山村,名山鎮太陽村;南至玉柴廠區、機務段、嶺塘小學,往南延伸1000米;西至玉公公路向西延伸1000米,包括塘步嶺工業區;東至龜頭嶺風景區、秀水收費亭、長望村委會;還包括福綿鎮城區,仁東鎮、茂林鎮圩鎮);各縣(市)區市區、縣城、建制鎮、經濟開發區、工礦區、旅游區及其周邊3公里以內的地區和20xx年以來有狂犬病發生的鄉(鎮)轄區均列為禁養區。
二、在縣(市)區城區禁養區范圍內,未經當地縣級以上公安部門批準,禁止飼養任何犬類;在鄉(鎮)禁養區范圍內,未經當地鄉(鎮)政府批準,禁止飼養任何犬類。因教學、科研及其他特殊情況需要養犬的單位和個人,須經當地縣級以上公安部門或鄉(鎮)政府批準,領取《犬類準養證》,所養犬只必須到當地畜牧部門進行免疫注射,并領取《犬類免疫證》和免疫牌,方可圈(栓)養。凡違反規定擅自飼養的犬只,一經發現,予以捕殺,犬主不得阻攔。
三、經批準飼養的犬只,犬主必須加強管理,嚴禁攜犬進入公共場所(包括街道、商店、公園、公共綠地、車站、碼頭等),違者一律視為野犬,并予以捕殺。
四、《犬類準養證》、《犬類免疫證》和免疫牌不得轉借、涂改、偽造、買賣。毀損或遺失時,應及時報告發證、牌機關,申請換發或補發。犬只宰殺或死亡后,犬主必須及時向發證機關繳銷各種證牌。
五、20xx年2月29日前,禁養區內凡不符合規定飼養的犬只,犬主須自行處理完畢;因特殊情況需要養犬的,犬主須按規定辦理有關準養手續并進行圈(栓)養。從20xx年3月1日起,各級政府將組織滅犬專業隊伍對全市禁養區范圍內未同時取得《犬類準養證》和《犬類免疫證》或不圈(栓)養的犬只進行捕殺。
六、違規養犬或故意阻撓滅犬執法人員執行公務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xx市人民政府
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