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車輛管理通告(精選13篇)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篇1
廣大教工:
校園車輛出入識別系統已于近日通過驗收,決定于xx月12日正式啟用,為規范校園交通秩序,特將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1、校內教工(含自聘人員)車輛(以下統稱校內車輛)須到總務部門辦理車輛信息錄入手續,遵守車輛自動出入識別管理規定。每位教工限一輛車。新購車輛(臨時車牌)可提前到總務部校園建設與管理辦公室領取臨時通行證,15天內交回通行證并辦理車輛錄入。首次進入校園的教工車輛,可提前致電校園建設與管理辦公室作臨時錄入(有效期15天),須在規定期限內補齊相關手續,完成錄入。
2、常駐校園的`服務單位車輛(超市、食堂、物業公司、施工單位等)由各單位負責人持相關服務合同進行車輛上報管理,車輛自動識別。上報車輛出現違章現象,服務單位負責人承擔連帶責任。服務合同期滿,其識別信息取消。
3、臨時來訪或運送貨物車輛須由被訪人或部門預約后方可進入校園,預約方式分為兩種:固定電話直接預約,用辦公電話撥打東門崗(),并經安保人員確認后完成預約,來訪車輛到校后登記、換證出入;總務部代為預約,信息確認后完成預約。對于來訪車輛,被訪人員承擔連帶管理責任。
4、來訪貨車需要填寫貨品清單,并經保安核實后放行,出門時須持貨品清單和出門票(各樓宇管理員處領取,經被訪人員簽字確認)并經安保人員查驗后放行。小型貨車預約后經東門出入,大型貨車預約后須按照規定路線從北門出入。
5、所有進入校園的車輛須遵照校園交通標志標線行駛,嚴禁超速,車輛須駛入停車場停放,對違規車輛將做出如下處理:校內車輛三次違章,將進行網上公示,超過五次違章(含五次)將取消出入校園資格;校外車輛三次違章將直接取消出入校園資格;來訪車輛兩次違章取消出入校園資格。
6、駕駛危險品運輸車輛,必須證照齊全。按規定懸掛標志,使用封閉式貨箱,安裝防靜電設施,方可在校內指定路線行駛。
7、校內車輛按標識在“校內車道”進出卡口,其它需按標識指示的“混合車道”進出卡口。
8、總務部聯系方式:校園建設與管理辦公室,,、
總務部
20xx年xx月xx日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篇2
各部門:
近日發現車庫處衛生環境較差,車輛凌亂停放現象較為嚴重。為維護停車場的良好秩序,更好的方便員工停放車輛,現規定如下:
1、整齊有序停放車輛并自覺保持停車場地的`清潔衛生,不得隨手扔垃圾;
2、不得將貴重物品存放于車箱或車座內,以防失竊;
3、有插座的停車位處請勿停放摩托車和自行車,以滿足電瓶車停車充電需要;
4、請將自行車統一整齊的停放在西邊第一排位置,摩托車和電瓶車停放在東邊第一、二排位置;
5、對于違反車輛停放規定的,行政部將實施拍照,并通報批評,屢教未改者將予以行政處罰;
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車輛停放規定,共同營造整齊、衛生的生活環境。
謝謝合作。
行政人事部
二○xx年六月九日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篇3
各系部、各班級:
目前,學校車棚已建設竣工,開學以來校園內車輛停放行為有了一定好轉,但還存在不盡如人意地方。為進一步規范校園內車輛停放行為,維護校園環境和交通秩序,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校師生的自行車、電瓶車、摩托車一律停放到教學樓東西兩側的車棚內,或停放到教學樓北側的東西道路的'規定的停車區域內,并主動自覺地停放整齊。嚴禁停放在中央大道和教學樓周邊。教工的私駕汽車和外來汽車暫時停靠在大道兩側的支干道上,不得停靠在主干道上。
二、各系部須明確師生和各班級的停車區域,每天都有值日班級,或值日生分時段進行指揮和整理:上午:7:30以前;課間操期間;中午14:00點以前均需有人值日指揮和整理。
三、各系部要利用時機對本系部的教工予以強調、提醒;各班主任要經常教育本班級學生,將自己的車輛自覺、整齊地停放到規定的停車區域內。師生均不得隨意亂停亂放。
四、從下周開始,學工處每天都有人檢查記載、予以統計。并將結果記入學期考核。
學工處
二0xx年三月十日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篇4
各位老師、同學們:
為維護校園治安秩序,優化、美化校園環境,經學院研究決定,近期將對校園內長期停放的無主摩托車、自行車進行集中清理。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的區域為:校園內所有停車場(含地下停車場)。
二、對無主車輛進行清理的辦法及時間如下:
1、xx年6月19日—7月19日期間,在校園內存放有車輛的.人員對自己的車輛進行清理,正常使用的車輛請務必停放在學院新劃定的各個停放點(區)并停放整齊。
2、xx年7月19日—7月31日期間,學院將對無人認領的、符合無主車輛認定標準的車輛進行統一清理。
3、畢業班同學的自行車,請在7月19日之前處理完畢,逾期未處理的,視為無主車輛。
4、請有被學院查處而暫時寄存的摩托車、電動車車主,請在本學期放假前帶有效證件和保證書到保衛部辦理取車手續,并帶出校園處理。學院禁止學生在校園內駕駛摩托車、電動車。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篇5
各位駕駛人、學生家長: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管理,緩解我校大門外交通擁堵,杜絕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美觀的交通環境,過往車輛及接送學生車輛禁止在大門外掉頭和亂停亂放,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學校大門外及網狀線內禁止任何車輛(包括汽車、摩托車、電瓶車、人力三輪車等)停放、掉頭,停車上下人。
二、學生上放學期間禁止任何車輛(包括汽車、摩托車、電瓶車、人力三輪車等)在工人俱樂部至寧秀街路口路段掉頭。
三、送孩子上學的家長,必須在網狀線外靠邊停車,車停穩讓孩子下車后迅速駛離,不得掉頭。
四、接孩子的`家長在網狀線外上下方臨時停車時,注意交通秩序,規范將車停到路邊,不得影響正常行駛車輛通行。
感謝各位駕駛人及學生家長們的支持和配合,學生的安全至關重要,需要我們共同維護,切勿貪圖方便,亂停亂放、亂掉頭,造成交通擁堵,給孩子們的交通安全埋下隱患,給自己造成終生遺憾。
第三中學
20xx年3月10日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篇6
學校各部門:
為了加強校園車輛管理,維護校園良好交通秩序,為廣大師生營造有序舒適的校園環境,按照學校的有關要求將對所有校內車輛進行規范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學校停車場統一規劃為一教學樓南側馬路、后勤管理處樓下、培訓中心門前、二實訓樓下、體育館南門馬路,新的停車場都已經規劃好車位及停車指示方向,請全校教職工的私家車輛在就近停車場停車,堅決杜絕隨意停車的不文明行為,嚴格禁止在校園道路上隨意停車。
2、車輛在校內行駛時,應按規定行駛路線行駛,不得鳴笛,時速不能超過二十公里,學生上下課高峰時要禮讓行人。
3、禁止在校園內學車練車。
4、車輛停放要遵循整齊有序方便別人的原則,統一朝向不擠占別的車位,做到線內停車。
5、非機動車要統一停在校園的公共車棚里(電動車和自行車)對隨意亂停亂放的非機動車輛由保衛處統一負責進行清理,在進行必要的批評教育后歸還。
6、對超速行駛、隨意亂停的機動車輛,由保衛處發出整改通知,并在校園網上公布批評,對三次以上違規的機動車輛由保衛處收回車輛通行證。
7、各部門要加強對本部門擁有私家車的職工進行校園文明行車有序停車的教育,對不服從校園車輛管理的個人,要追究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并建議學校取消其年度評先的資格。
8、出租車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9 、臨時來校辦理公務的車輛,說明情況登記后經允許可進入校園,到指定位置停車。
10、校內基建、超市、工廠、餐飲中心等外單位車輛因工作需要,部門統一到保衛處辦理臨時通行證。
11、三月二十一日起,沒有辦理校內通行證的車輛一律不許進入校園。
請大家自覺遵守學校有關規定,謝謝合作。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篇7
為嚴格校園車輛管理,消除校園安全隱患,維護正常的學習、工作、生活秩序,制定本規定。
1、 公務用車由院辦統一在保衛處登記,辦理《仙桃職業學院車輛通行證》。
2、 教職工私家車,憑《行車證》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在保衛處登記,辦理《仙桃職業學院車輛通行證》。
3、 校內經營單位(戶)車(含臨時經營車輛、臨時施工車輛),憑《行車證》復印件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在保衛處登記,辦理《仙桃職業學院臨時通行證》,并繳納一定的工本費和管理費。
4、 未辦理《仙桃職業學院車輛通行證》、《仙桃職業學院臨時通行證》的`車輛,原則上不得進入校園,特殊原因需要進校辦事的,憑《駕駛證》、《行車證》或身份證在學院門崗登記,并將證件交門衛人員保管,出校園時銷號,門衛人員歸還證件。
5、 車輛駛出校園請主動接受門衛工作人員檢查。
6、 車輛在校園內靠右限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嚴禁鳴笛,并在指定區域有序停放,違者給予每次50—100元罰款(公務用車、教職工私家車由保衛處通知財務處直接從駕駛員、車主工資中扣除;外來車輛由保衛處執勤人員予以罰款),情節嚴重者收回其車輛通行證。
7、 晚上12時至次日早晨6時,除食堂配送車輛、垃圾清運車輛外,其他車輛不得進出校園。
8、 本規定自4月1日起執行,由保衛處負責解釋。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篇8
尊敬的業主:
為全面落實文明城市創建任務,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水平,實現階段性創建目標。規范小區機動車的停放與行駛,切實維護交通秩序,規范車輛停放管理,維護相關業主權益,解決本小區車輛日益增多、車難管和停車矛盾日趨加劇的'問題,確保小區安全、有序、整潔,營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環境,結合小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作為本小區車輛秩序管理的依據。小區全體住戶、外來訪客及物業工作人員等必須共同遵守。
1、所有小區進入車輛,一律遵守相關交通法規。
2、進入小區的所有車輛一律按社區規劃的車位停放,嚴禁在小區的車庫門口、大門口、消防通道、單元門口、人行便道、綠化地帶等地方停放,有車庫的住戶要將車輛停放在自家車庫內。
3、小區內車輛禁止鳴喇叭,禁止開遠光燈,小區限制速度5公里/小時;
4、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5、嚴禁在小區內學車、試駕、超速行駛;三輪車,廂貨車及各種大型車輛。
特此提醒消防通道以內禁止停車。火患猛于虎,安全重如山。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就是保證生命通道的暢通。莫讓消防通道成為“死亡通道”,是小區居民共同的責任,只要大家共同“發力”,讓消防通道成為真正意識上的“生命通道”。
物業管理辦公室
20xx年12月9日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篇9
為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參考兄弟學校經驗的前提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北岸學生,須由家長填寫《白云湖中學學生使用手機申請書》上交班主任,班主任可根據學校和學生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學生攜帶手機到校,然后簽字并報政務處備案。(南岸學生一律不準攜帶手機)
二、使用規定:
1、手機只能在每天中午12點—13點前使用,其它時間一律關機,如發現其它時間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①手機鈴響、撥打電話、接聽電話;
②用手機發短信息、查看短信息;
③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上網聊天等)。
2、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4、不允許在教室、寢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如違規使用手機,老師可當場收繳,然后交到班主任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免處理;拒不交手機的,學校將依據《白云湖中學學生違紀處罰條例》進行嚴肅處理)。
三、幾點說明:
1、如在每天中午12點—13點前以外時間在校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值班人員等,可扣留其手機并交班主任,期末考試結束時,由學生家長親自到校領取,同時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未按要求關機,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4、本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篇10
全校師生員工:
鹽城市創建文明城市已經開始,為創建文明、平安、和諧校園,進一步加強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規范校園各種車輛停放,杜絕小汽車占道停放,跨車位停放及師生的`摩托車、助力車、自行車隨意停放的現象,學校決定從即起,對校園內車輛停放進行規范、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車輛停放規定
(一)學生和教職工車輛停放在車棚內或按照指定地點規范停放。
(二)河西操場、食堂等區域按照劃定地點依次停放車輛。
(三)其它非停車區域嚴禁停放車輛。
二、各種車輛停放必須規范有序,不得占道停車,影響交通。
三、嚴禁在道路溝蓋板上停放車輛,造成損壞的,違者賠償。
四、各類送貨機動車輛需由接洽部門與安保處聯系同意后,在不影響交通的前提下,可以臨時停放,卸貨完畢后應及時離開。
五、遇學校開學迎新、大型活動或執行特殊任務等,機動車輛停放服從學校統一指揮。
六、對不按照規定停放的各類車輛,安保處進行不定期檢查,并通報檢查結果。
校長辦公室安保處
20xx年4月24日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篇11
隨著西校區兩個停車場的投入使用,校園停車環境得到改善,為營造一個安全、有序、規范的校園環境,現就進一步加強校園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如下。
一、減速行駛
1、車輛通過大門通道時限速5公里/小時,一桿一車、依次通過,保持車距。
2、車輛進入校園后限速20公里/小時,車輛行駛要注意禮讓行人,教學區域禁止鳴笛,夜晚不要開遠光燈。
3、進入校園的車輛要遵守交通規則,按照交通標志、標線行駛。
二、規范停放
1、車輛要規范停放在停車場或停車線內,禁止越線或平行停放。
2、西校區車輛的禁停區域為:東大門以西;南大門以北、6號教工樓以南;3號教工樓以南的校園主干道路禁止停車(停車線內除外)。
三、管理與處罰
1、車輛進入校園后,行駛和停放要聽從保安的指揮與管理,對于違規滋事者,經保衛處調查取證屬實的,將上報學校按照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通報,校外人員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2、從3月6日(周一)起,學校對校園違規車輛進行常態化糾正,對違規3次及以上的車輛,將根據《財經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相關條款進行處罰并通報。
營造文明、和諧的校園交通環境需要各位的共同努力,請師生員工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附件:財經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辦法.doc
財經大學
x年2月27日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篇12
各位老師、同學們:
為維護校園治安秩序,優化、美化校園環境,經學院研究決定,近期將對校園內長期停放的無主摩托車、自行車進行集中清理。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的區域為:校園內所有停車場(含地下停車場)。
二、對無主車輛進行清理的辦法及時間如下:
1、x年6月19日—7月19日期間,在校園內存放有車輛的人員對自己的車輛進行清理,正常使用的車輛請務必停放在學院新劃定的各個停放點(區)并停放整齊。
2、x年7月19日—7月31日期間,學院將對無人認領的、符合無主車輛認定標準的車輛進行統一清理。
3、畢業班同學的自行車,請在7月19日之前處理完畢,逾期未處理的,視為無主車輛。
4、請有被學院查處而暫時寄存的摩托車、電動車車主,請在本學期放假前帶有效證件和保證書到保衛部辦理取車手續,并帶出校園處理。學院禁止學生在校園內駕駛摩托車、電動車。
資 料 站 大 學 資 料 站 學 院 保 衛 部
資料站大學資料站學院資產與后勤管理部
201x年x月xx日
校園車輛管理通告 篇13
為加強我校車輛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預防和杜絕校內交通事故的發生,保護師生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教學秩序。根據《關于xx市學校校園機動車輛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針對我校實際情況,對進入校園內的'車輛和校園內道路交通進行統一管理,并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如下:
一、安全管理部門:
總務處、安全辦負責對學校車輛及道路交通安全實行統一管理。
二、機動車輛安全管理:
1、車輛要定時維護保養,做到及時驗車、繳納車輛保險費。
2、駕駛人員必須持有效駕駛證駕駛。
3、外來車輛不得駛入校園。特殊情況,需經校長室或總務處批準。
4、教職工私家車暫可停放在校內,但必須按規定的行駛路線行駛,并把車輛停放到指定的停車位內。我校停車位:主教學樓西側和辦公樓北側。其他位置禁止停車。
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行人享有優先通行權。任何時間在學校行駛的機動車輛應當停車避讓行人。機動車輛在啟動之前應首先確認周邊沒有學生的情況下方可啟動起步行駛。
2、遇上學、放學高峰時段,學生優先通行,私家車必須等候或避讓,絕對禁止與學生爭道先行。上學高峰段也可先把車輛停放在校外,待上課后再駛入校內。
3、車輛進入學校大門要慢速緩行(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不得鳴笛,方向指示燈信號明確。
4、教職工不得在校園內練車或試剎車。
5、嚴禁酒后駕車進入校園。
6、后勤送貨車輛及施工車輛,須經校長室或總務處批準方可進入校園,并聽從學校相關人員的統一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