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交通的通告范文(精選3篇)
關于交通的通告范文 篇1
為確保20xx年元旦期間本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避免大范圍交通擁堵,維護良好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公共場所人群聚集安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上海市公安局決定于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月1日對本市部分區域、道路采取臨時交通管制措施。發布通告如下:
一、車輛交通管制措施
(一)外灘區域。
20xx年12月31日20時至20xx年1月1日1時,自外白渡橋/北蘇州路路口起,沿北蘇州路―西藏北路―北京西路―成都北路―延安東路―西藏南路―復興東路―外馬路至黃浦江邊止組成的范圍內(不含上述道路),禁止一切車輛通行。延安高架路南側江西路下匝道實施臨時關閉措施(僅允許車輛從外灘隧道通行)。
(二)新天地區域。
1、20xx年12月30日0時至20xx年1月1日1時,湖濱路(黃陂南路―濟南路)、順昌路(崇德路―湖濱路)禁止一切車輛通行。
2、20xx年12月31日20時至20xx年1月1日1時,自淮海中路/淡水路路口起,沿淡水路―復興中路―西藏南路―淮海中路至淮海中路/淡水路路口組成的范圍內(不含上述道路),禁止一切車輛通行。
二、地鐵、輪渡、觀光隧道管制措施
20xx年12月31日20時至20xx年1月1日1時,實施以下措施:
(一)軌道交通2號線、10號線南京東路站出入口關閉;軌道交通10號線、13號線新天地站1號出入口關閉。
(二)黃浦江東金線輪渡停航。
(三)黃浦江人行觀光隧道關閉。
三、交通管制期間,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車輛準許進入交通管制范圍。同時,交通管制范圍內公交線路將作相應調整。
四、上海市公安局及其交通管理部門將根據道路實際情況,視情提前或推遲交通管制時間,擴大或縮小交通管制范圍。
20xx年xx月xx日
關于交通的通告范文 篇2
為了廣大人民群眾春節期間安全、順利、愉快出行,更好的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有序、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交通法》的規定,市公安局將對城區部分路段實行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的管制措施。
一、實行單向通行。自1月28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六)9:00-12:30,厥水二橋、涢水大橋只能由城區向城郊方向行駛,所有進城車輛從青年路大橋、府河大橋繞行;212省道南郊金三角至響水橋路段只能由金三角向響水橋方向行駛,進城車輛由炎帝大道、迎賓大道和編鐘大橋繞行;
二、實行臨時交通管制。根據道路通行狀況,烈山大道的花溪巷口和香港南街口、大潤發周邊、中心客運站進站口等道路支路口以及可能造成擁堵的路口,實行階段性禁止左轉;自1月28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六)9:00-12:30,老大壩與白云大道交叉口禁止左轉,進城車輛在規定地點調頭后右轉進城或繞行府河大橋。
三、嚴禁違法占道。城區所有道路嚴禁違法占道停車、占道停靠、占道經營,對違法停放、停靠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實行強行拖離、強行上鎖等措施;對在設有黃色網格線路段違法停車、停靠的,按違反禁令標線的規定予以處罰;違法停車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的規定,對當事人予以行政拘留;對占道經營的,城管執法部門依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將依法暫扣相關物品。
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主動配合,服從現場民警和城管執法隊員的指揮、管理,按照臨時設置的標志、標牌的指示通行,共同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特此通告。
隨州市公安局
隨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7年1月20日
關于交通的通告范文 篇3
因省道326線玉龍喀什河大橋建設(一橋)工程需要,為進一步加強安全保障,決定對省道326線線部分路段實行全封閉施工。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閉路段:S326線k0+000(和田市區環島東側市政府聯合辦公大樓前)至k1+425(_x216線和田至布雅煤礦平交路口處)
二、封閉時間: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8月30日
三、為保證施工期間群眾出行安全,封閉施工期間道路禁止車輛和行人通行,請過往車輛和行人繞行。
四、繞行路線:
(一)河西岸的居民由本項目K0+455處的三鄉連接線(X623)繞行。
(二)河東岸的居民由G315線玉龍喀什河大橋(和田二橋)繞行。
五、因道路封閉帶來的諸多不便,敬請廣大群眾理解。
特此通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