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自離通告(精選3篇)
公司員工自離通告 篇1
各部門:
經核查趙飛、孟凱凱、李兵、魏惠君、王效國等新員工,已連續曠工3天以上。根據公司相關規定,連續曠工2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該五名員工的一切行為概與本公司無關,由員工本人負責。
特此通告
華冠包裝材料有限公司
三月十五日
公司員工自離通告 篇2
:
你于年月日入職本公司,從年月日至年月日(事情的內容),起未經請假就離開,至今未回崗,公司無法了解你目前的狀態。根據公司相關制度,你的行為已視同為曠工,曠工3日按自動離職處理,因此,視你自年月日起與本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部門
年月日
公司員工自離通告 篇3
原保安部zz,于12月10日私自離職,因離職時未按z花園管理處相關離職辦法辦理離職手續。嚴重影響了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違反了<管理規章制度>第2.2.3條的規定。
經管理處決定其行為屬"自動離職",即自動放棄本月九天工資,以后一切事務與本公司無關。望大家引以為戒!
特此通告
審批人: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