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某活動的通告(通用3篇)
關于某活動的通告 篇1
萊州市歷史悠久,文化遺存豐富,近年來涉文案件頻發,盜掘古墓葬、古遺址和盜竊野外文物的犯罪活動猖獗,文物保護形勢嚴峻。極少數不法分子無視國家法令,不擇手段地實施盜掘、盜竊活動,使歷史文化遺存遭受嚴重破壞。根據國家文物局和公安部的“嚴打”通知精神,現就加強古墓葬、古遺址和野外文物保護,嚴厲打擊盜掘、走私文物犯罪活動,通告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相關規定,在工農業生產及重大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現地下、領海文物的應當立即停止施工,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告文物行政部門,以便進行及時保護。否則,將依法進行懲處。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盜掘古墓、盜掘古文化遺址的行為,即構成刑事犯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另外,故意或者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的行為;盜竊、哄搶、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國有文物,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的,走私文物的行為,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有關規定:文物保護單位所在地的鎮街政府和村委會等負有監督管理的義務。村委會或居委會可以設立群眾性文物保護組織,建立健全各種類型的保護網絡和管理巡查制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其安全保衛人員,可以依法配備防衛器械。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對群眾性文物保護組織的活動給予指導和支持。
市民如發現上述不法行為者,請立即撥打110報警或舉報電話2221330、2211871,對提供重要信息者,將依法予以獎勵。
萊州市公安局
萊州市文物局
9月30日
關于某活動的通告 篇2
親愛的家長:
時值春花爛漫的季節,正是踏青的好時候。我園定于3月29日(星期二)至3月31(星期四)上午組織全園幼兒和家長到戶進行春游活動,讓孩子們親近大自然,感受春天美麗氣息。
活動地點:大班----新兒童公園 中班----左海公園 小班----南江濱公園
集中時間:上午8:30
出發時間:上午8:45
集中地點:幼兒園
活動過程:全體集中→程旅游大巴前往目的地→分班級進入公園游玩、教育活動→各班開展游戲活動→分班集中返程。
返程時間:11:30。
不能參加春游活動的孩子,春游當天在家休息并向當班班主任請假。
年月日
關于某活動的通告 篇3
各部門、員工:
經公司考慮決定下周二(5月2日),組織各部門去“南澳”一日游,希望各部門員工能積極參與,有意愿者請到前臺處報名。
一. 須知事項 地 點:
南 澳 時 間:201x年5月2日(早上9:00分集合) 集合地點:公司樓下 費 用:均由公司支付(零食方可自帶)
二. 注意事項
1.員工要提前15分鐘到達集合地,不要遲到;
2.帶上所需用品(如:備用衣服、雨傘、泳衣等);
3.游玩時注意自身安全,盡量不要走散群隊;
4 .方可與家屬朋友同行。
特此通知!
方藍科技人事部
201x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