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筑通告(精選6篇)
違章建筑通告 篇1
xx區管委會,各鎮政府、區辦事處,市屬各單位:
為加強鄉鎮規劃建設管理,維護文明城市形象,促進經濟社會有序發展,決定對我市農地違章建筑進行清理整治。
一、甄別情況,分類處理
第一類,凡在公路兩旁農地搭建的違反公路寬度控制標準并影響市容的臨時建筑,一律責令自行清拆或強制清拆。
第二類,凡在農地搭建的與農業無關的臨時建筑,一律責令自行清拆或強制清拆。
第三類,凡在農地搭建的務農人員臨時生活用房,一律責令自行清拆或強制清拆。屬“代耕農”的,在自行清拆后,可按政府安排搬遷至經批準的統一生活用房。
第四類,凡在農地搭建的用于農業的臨時生產用房,須經當地村委會、鎮農辦審批同意并到國土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同時按規定進行整改。
二、分期分批,限時清拆
(一)上述第一、二、四類臨時建筑,限于6月30日前自行清拆整改完畢。
(二)上述第三類臨時建筑,限于7月31日前自行清拆完畢。
(三)凡在限期內未自行清拆的臨時建筑,經市政府批準后,由市建設局、規劃局、執法局強制清拆。
三、妥善解決代耕農生活用房問題
上述第三類臨時建筑清拆之前,當地鎮政府、村委會要采取統一規劃、統一征地、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統一出租的方式,妥善解決相關人員的生活用房問題。“代耕農”生活用房按不超過60平方米/戶確定用地總面積,納入鎮、村年度用地供給指標范圍,辦理劃撥用地手續,用地使用權屬村集體。市政府免收辦理劃撥建設用地手續市級費用,并對鎮村建設資金給予貼息支持。
特此通告。
年四月二十九日
違章建筑通告 篇2
廣大市民朋友們:
為全面遏制違法違規建設行為,改善城鄉人居環境面貌,根據峨山縣進一步提升城鄉人居環境五年行動計劃,峨山縣委、縣政府統一部署,全縣上下掀起了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工作新熱潮,在全民動手、人人參與的濃厚氛圍下,城區面貌、小區環境整治等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部分住宅小區私搭亂建車庫、雨蓬、牲畜圈棚,房頂違法加蓋,破窗開門,亂堆雜物,毀綠種菜,占用公共綠地和消防通道等行為依然存在,群眾對此反映十分強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xx省xx市城市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上行為均屬違法違規行為。
各住宅小區內若有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自本通告下發之日起,限期7日內自行拆除、整改到位,逾期未拆除、整改的,縣相關執法部門將依法強制拆除或清理。對抗擊、阻撓依法執行公務、聚眾鬧事等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特此通告
自治縣人民政府
年2月17日
違章建筑通告 篇3
:
經查,你戶在未取得合法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在團結村地段,建480 平方米建筑物,未辦理任何手續,屬違法違章建筑。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之規定,限你戶于7 內自行拆除,限期內沒有自行拆除的,我單位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每六十八條規定,對你戶的違法建設,予以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當事人:
x局鶴立中隊
年月日
違章建筑通告 篇4
各戶主、經營戶:
根據國家有關市容市貌及交通秩序管理法規、新化縣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及交通秩序管理辦法和洋溪鎮《關于小城鎮建設與管理的暫行規定》,為了加強洋溪城區的市容、環衛及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把洋溪打造成衛生文明城鎮,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對洋溪鎮城區街道市容環境、交通秩序進行全面整頓,徹底拆除 所有未經批準亂搭亂建的棚屋、廣告牌、固定商品架及樓梯、車庫等建(構)筑物,望有關戶主、經營戶積極配合支持,接此通知后,于8月9日下午5點前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鎮城建、 城管部門將采取強制拆除措施,并進行相應處罰。
特此通知
xx鎮人民政府
20xx年8月7日
違章建筑通告 篇5
為了給違法違章建筑戶自行拆除、爭取從寬處理的機會,經研究決定,限20xx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三天內,違建戶自行拆除違法違章建筑,凡在該期限內自行拆除的,可視情減輕或免于處理。否則,將組織實施強制拆除,并從嚴從重查處。
特此通知!
xx縣違法違章建筑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5月19日
違章建筑通告 篇6
劉江:
經查,你戶在未取得合法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在團結村地段,建480 平方米建筑物,未辦理任何手續,屬違法違章建筑。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之規定,限你戶于7 內自行拆除,限期內沒有自行拆除的,我單位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每六十八條規定,對你戶的違法建設,予以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當事人:
xx縣行政執法局鶴立中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