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黨代會督查通報(通用3篇)
2022黨代會督查通報 篇1
中國共產黨鉛山縣第十三次黨代會會議于20xx年8月29日至31日召開。根據縣委安排,縣紀委派出督查組對會議期間執行換屆紀律情況和會風會紀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督查發現,個別黨員干部違反會風會紀,無故缺席、遲到、早退,造成了不良影響。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1、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鉛山分公司湖坊營業部主任劉東民無故缺席會議問題。8月31日下午縣黨代會第三次大會及閉幕會,劉東民在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情況下,缺席會議,且缺席會議期間辦私事。
2、汪二鎮黨委副書記王亞明遲到問題。8月31日下午縣黨代會第三次大會,王亞明遲到。
3、鵝湖鎮月塘村黨支部書記王道坤早退問題。8月31日下午會議期間,王道坤早退,未參加4點閉幕會。
經縣紀委會研究,決定:
1、對劉東民進行立案審查;
2、對王亞明進行誡勉談話;
3、責成鵝湖鎮紀委對王道坤進行誡勉談話;
4、對上述3人進行全縣通報批評。
通報指出,會風體現作風,作風關系黨風。上述問題的發生,暴露出我縣少數黨員干部政治意識弱化、紀律觀念淡薄、責任意識缺失的問題。全縣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切實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自我警醒、自我約束,嚴格遵守各項紀律規定,做守紀律、講規矩的“明白人”。
通報強調,全縣各級黨委(黨組)要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切實加強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監督和管理,持續發力深化作風建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在抓好班子、帶好隊伍上下功夫。班子其他成員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把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抓實抓細。全縣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常態化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切實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對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依紀依規處理,并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年月日
2022黨代會督查通報 篇2
各縣(市、區)委、人民政府,贛州開發區黨委、管委會,市直、駐市有關單位: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干部作風建設促進發展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市辦字[20xx]24號)和《贛州市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全市加強干部作風建設促進發展提升績效考評方案〉的通知》(贛市效能字[20xx]1號)的要求,經研究,決定對全市貫徹落實省、市黨代會精神和發展提升年工作進行一次全面、集中的監督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督查對象
各縣(市、區),贛州開發區,市直、駐市有關單位(單位名單詳見附件)。
二、 督查內容
1、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省第十三次黨代會、市第四次黨代會精神的情況。
2、全市各地各部門以省、市黨代會精神的落實來推動發展提升年活動面上的工作情況。
3、以《贛州市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全市加強干部作風建設促進發展提升績效考評方案〉的通知》(贛市效能字[20xx]1號)(以下簡稱《考評方案》)確定各項重點工作的考評細則為依據,逐項對照進行督查。
三、 督查時間
11月8日-11日。
四、 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將采取明查與暗訪相結合、電話隨訪與實地檢查相結合等方式開展:
1、聽取工作情況匯報。
2、查閱相關文件資料。主要看是否有工作方案、組織機構;平時是否有工作布置、安排;活動開展情況是否正常、有序。
3、實地察看。主要看是否有辦公場所,是否有專人負責;看是否有實際成效。
4、走訪調查。主要走訪調查有關企業和服務對象,看公開承諾是否兌現。
5、反饋督查情況。
五、 其他要求
請各地各部門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對在督查中發現的一般問題,由市效能辦納入“銷號整改”臺帳,統一發出整改通知,明確整改要求,限時整改;對在督查中發現違反效能建設有關規定,影響發展環境、損害機關形象、造成嚴重損失的單位和個人,市效能辦按照效能建設相關規定嚴格追究其責任。此次對發展提升年工作的督查采取扣分的方式進行扣分,只計扣分情況,督查結果將作為發展提升年活動年終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附件1:督查對象名單
附件2:督查情況評分表
附件3:督查對象分組表
附件4:督查組人員名單
贛州市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年11月7日
2022黨代會督查通報 篇3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蘇滁現代產業園、市政府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為確保黨的xx屆六中全會和省第十次黨代會期間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根據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和市政府安委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精神,市政府安委會下發《關于組織黨的xx屆六中全會和省第十次黨代會期間安全生產專項督查的通知》(滁安[20xx]8號),組織督查組于10月24日至31日對全市8個縣(市、區)、滁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蘇滁現代產業園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全覆蓋專項督查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督查總體情況
本次督查共派出10個督查組,分別由安監、公安、規建、國土、交通、質監、經信、發改等8個安委會成員單位的縣級領導帶隊,11個成員單位及縣市區有關領導和部門負責人共計80余人參與督查檢查。市政府楊東坡副市長分別于10月26日上午及10月29日、30日、31日全天共三天半時間,率領安監、規建、交通、消防等單位負責同志對市區及南譙區、明光市、鳳陽縣、定遠縣、全椒縣、來安縣進行重點抽查、督查。
督查組通過查閱資料、現場檢查、暗查暗訪等方式,抽查檢查了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員密集場所、消防、特種設備等重點行業領域的142家生產經營單位,下達執法文書65份,發現隱患249處,其中較大隱患32處。
從督查總體情況看,各地、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對貫徹落實市政府安委會文件精神行動迅速、部署到位、措施有力,排查整治了一大批安全生產隱患,取得了明顯成效。
11月1日下午,市安委辦召開督查組專題督查匯報會,總結交流督查成果,梳理匯總督查隱患,研究整改措施。楊東坡副市長到會專門聽取各組督查情況匯報,針對下一步工作,提出具體整改意見和要求,責成有關隱患單位和部門嚴格按照隱患整治“五落實”要求,確保整改到位,切實預防事故的發生。
二、督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和隱患
(一)共性問題
一是工作進展不平衡。少數地區安全生產責任和壓力傳導不到位,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不得力、落實不到位,未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將安全生產督查檢查工作及時延伸和落實到基層和企業,“上面熱、下面冷,政府熱、企業冷”的現象仍然存在。
二是部分企業主體責任意識不強。“重生產、重效益、輕管理”的問題仍然存在。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基礎設施較差,作業現場管理混亂。
三是一些企業和單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不健全,制度不落實,日常檢查不認真、不細致、不全面,流于形式,未形成“閉環”管理。
四是部分企業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薄弱,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安全技能偏低。存在新員工未經培訓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等問題。
五是部分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基礎建設達不到最低要求,未履行“三同時”程序,帶病運行。作業崗位和有關設施設備上缺少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職工個體防護能力偏弱。
(二)需要限期督促整改的隱患
本次督查中發現的一般隱患已現場下達整改通知書,責成立即整改。對滁州市汽運中心站等32處較大隱患予以通報,并限期督促整改(見附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壓實安全生產責任。督查中普遍存在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黨委和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各項決策部署,認真實施安全發展戰略,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有效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進一步深化隱患排查治理。針對通報中所列隱患,有關縣市區和有關部門要督促企業認真抓好整改落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做到整改責任、資金、時限、措施、預案“五落實”。對限期整改的較大隱患,要一盯到底。督查組要按照“誰檢查,誰負責”原則,對檢查發現的隱患或問題加強督促檢查,跟蹤督辦,確保取得實效。同時,要督促企業建立隱患自查自改機制,使隱患排查成為常態,形成“閉環”管理。
(三)持續開展“打非治違”行動。要結合四季度安全生產特點,始終保持“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突出重點行業領域、重點環節,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格落實“四個一律”打擊措施,著力規范安全生產秩序。要強化執法監督,提高執法效能。要加大事故查處力度,嚴格責任追究。
(四)加強安全監管能力和隊伍建設。要積極采取培訓、講座等方式,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進基層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進一步充實基層執法力量。
(五)加強宣傳教育和應急管理。以農民工、班組長和企業“三項崗位”人員為重點,開展全員全過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強化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完善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事故救援實戰能力。加強值班值守,確保信息暢通,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要及時報告,科學有效處置,把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附表:黨的xx屆六中全會和省第十次黨代會期間安全生產專項督查需限期督促整改較大隱患匯總表
滁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
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