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關于曠課通報批評范文(精選3篇)
學校關于曠課通報批評范文 篇1
本學期開學以來,研究生部對級、級研究生上課情況進行了多次抽查,發現研究生中有無故曠課和不按規定請假的嚴重違紀現象。為嚴肅學風學紀,及時教育違紀學生,現決定給以下同學通報批評,以示警告。對于今后再有無故曠課的,累計3次者取消平時成績,5次者取消考試資格,請各位同學引以為戒,保證正常教學秩序。
級公共選修課曠課人員
《信息技術》
(名單略)
《當代主要思潮報告》
(名單略)
《可持續發展理論與實踐》
(名單略)
級學位課曠課人員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
(名單略)
《現代教育學原理導論》
(名單略)
研究生部
年月日
學校關于曠課通報批評范文 篇2
各二級學院、各部們處室:
學校年級系班同學,平時學習不認真,經常曠課,缺交作業,上課講話打瞌睡,在月日財務會計期末考試中作弊。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當時該生將事先準備好的字條放入鉛筆盒,乘打開時偷看,其不斷打開關閉筆盒的情況引起監考老師的注意,當老師要檢查筆盒,他執意不肯交出,后又迅速將字條揉成一團塞進口袋,并稱老師無權搜身,不肯承認自己的作弊行為,態度極為惡劣,還影響了其他同學的考試。
根據《考場紀律》、《學生手冊》第X章第X條,對該學生取消其該門課的考試成績,不得參加正常補考,如態度惡劣則給予記過處分或開除學籍。
希望全體同學引以為戒,嚴格遵守考試規則。
(XX學校教務處印)
二OXX年X月X日
學校關于曠課通報批評范文 篇3
截至第十周,根據任課老師考勤記錄,發現以下學生出現曠課現象。為嚴肅學風,進一步規范學生行為,根據《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以下無故曠課的學生給予通報批評。希望受到通報批評的學生能夠認真反省,積極改正錯誤,自覺維護良好的教學秩序和課堂紀律。級其他學生要以此為戒,嚴格遵守校規校紀,自覺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二十三規定:一學期曠課累計達到10—29學時或擅自離校不超過一周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一學期曠課累計達到30—49學時或擅自離校一周以上二周一下者,給予記過處分;一學期曠課累計超過50學時者,給予留校查看處分;未請假離校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者,予以退學處分。
曠課名單:(略)
學院系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