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工作失誤的通報(通用5篇)
關于工作失誤的通報 篇1
20xx年10月時,我司常州辦銷售員薛銷售63” 45*45 133*94 防雨布 19000米后,客戶反饋其質檢不合格,要求退貨,薛于是申請退款匯至客戶處。儲運部司機前去拉貨時發現退回貨物并非我司坯布,因此拒絕退回。客戶于是自行將坯布拉至儲運部要求退貨,經質檢確認并非我司坯布。最后,客戶強行卸包至我司,儲運部只好暫時收下此批貨物。此事件發生后,儲運部、薛傳委都應第一時間反饋信息至副總譚春明處,但均疏于通知,且其他相關責任人也未堅持原則,隱瞞不報,造成此事件被擱置,此貨物被閑置。針對此事件,處罰如下:
此事件真實反映我司相關部門工作不仔細,馬虎大意,且存在問題不主動匯報,也不及時與其他人員溝通交流。由于人員的思想意識不高,造成此事件的被動處理,形成資源浪費,更造成無法估量的損失。因此,望所有員工,尤其是倉儲部、業務部所有人員提高思想意識,注意工作細節,思考問題時考慮周全,出現問題積極與相關責任人聯系溝通,全面利用公司資源,將損失減少到最低,徹底杜絕類似現象的再次發生!
辦公室
年3月1日
關于工作失誤的通報 篇2
各縣(區)委、縣(區)人民政府,市各開發區、新區、園區、景區,市委各部委辦、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敢于擔當、勇于負責,切實扛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現將近期各地查處問責的5起失職失責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沭陽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政策法規科科長桑波因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把關不嚴被問責。20xx年3月,桑波在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過程中,在參聘人員資格復審環節,審核把關不嚴,導致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參聘人員谷某敏復審過關,取得錄用資格,在社會上造成一定不良影響。20xx年3月10日,沭陽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委員會給予桑波黨內警告處分。
二、泗陽縣政協學習文史委主任劉琦因單位拉廣告贊助費等違規違紀問題被問責。20xx年至20xx年,劉琦任泗陽縣委黨校常務副校長期間,泗陽縣委黨校先后聯系13家單位及企業獲得15.05萬元廣告贊助費,及價值1.008萬元的10箱酒。該款物未入單位賬,賬外保管,被用于發放職工福利、處理招待費及黨校日常開支等。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20xx年12月4日,泗陽縣紀委給予劉琦黨內警告處分。
三、泗洪縣半城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劉輝因對分管財務審核把關不嚴被問責。20xx年2月,劉輝在財務支出憑證審核中,把關不嚴,致使購買的28條高檔香煙違規入賬報銷。20xx年12月28日,泗洪縣紀委給予劉輝黨內警告處分。
四、宿豫區順河街道周石莊社區居委會支部書記周勝民因對社區財務監管不力被問責。5月,周石莊社區居委會副書記、會計朱立志套取1萬元集體資金被查處。朱立志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周勝民作為社區支部書記,對社區財務監管不力。20xx年5月5日,宿豫區紀委給予周勝民黨內警告處分。
五、宿城區蔡集鎮人武部部長仇文武因分管單位亂收費被問責。20xx年上半年,宿城區蔡集鎮城管環衛服務中心城管隊在該鎮“兩違”管控工作中,以違建拆除保證金的名義向該鎮197戶違建戶收取費用75.15萬元,在當地造成了不良影響。相關人員分別受到了處理。仇文武作為分管領導,對此收費行為負有領導責任。20xx年4月21日,宿城區紀委對仇文武進行誡勉談話處理。
上述案例表明,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全市各級黨組織要深入貫徹中央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強化問責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盯緊“關鍵少數”,突出對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管黨治黨不嚴不實、“四風”和腐敗問題多發頻發、巡視(查)整改不落實等問題的問責。各級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強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管理,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對各種歪風邪氣要敢抓敢管、堅決抵制,切實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各級紀檢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要加大通報曝光力度,持續釋放從嚴管黨治管的強烈政治信號。
中共xx市紀委
年9月13日
關于工作失誤的通報 篇3
20xx年1月11日,開發部經理更新edu20服務器時操作失誤,將本應發布到測試版的代碼更新到正式版上,更新后也沒有進行檢查,使正式版網站發生錯誤;雖隔日發現后采取措施補救,并于1月14日下午恢復,但給企業帶來了損失,為重大事故。
根據企業制度,現對進行通報批評,并處罰沒當月部分績效工資720元。希望各位員工能以此為鑒,加強責任心,杜絕不必要的工作事故。
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年1月17日
關于工作失誤的通報 篇4
8月8日到8月10日,黃荊鄉黨建督導室對全鄉各黨支部黨建工作進行了專項督查,現將問題清單通報如下,請相關支部針對問題清單,制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時限,現將督查情況通報如下(按排名先后順序):
1、大付村:資料齊全,還有部分資料可以再完善。
2、大坪村:資料基本齊全,但還有部分資料可以再完善。
3、石塘村: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學習計劃,相關影像資料存在手機中未打印出來;缺村支書黨課課件;未開展“崗位做奉獻、合格見行動、共建新湖南”主題實踐活動。
4、付家村:“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實施方案中未體現經費投入;缺與會人員花名冊;未開展“崗位做奉獻、合格見行動、共建新湖南”主題實踐活動;缺流動黨員管理辦法;缺述職報告;黨費未按標準收繳。
5、毛鋪村:缺學習計劃;學習教育實施方案不完善;未組織黨員學習安徽調研講話、建黨95周年慶祝大會上講話;未開展專題一和專題二學習討論;缺3次黨課課件。
6、南山村:未組織黨員學習安徽調研講話、建黨95周年慶祝大會上講話;未開展專題一和專題二學習討論;缺3次黨課課件;缺“雙述雙評”會議記錄。
7、長鄉村:學習教育實施方案不完善;缺影像資料;未開展專題一和專題二學習討論;未組織黨員學習《讀本》、黨章黨規、安徽調研講話、建黨95周年慶祝大會上講話;未開展“崗位做奉獻、合格見行動、共建新湖南”主題實踐活動;缺流動黨員管理辦法;缺黨員結對幫扶困難群眾資料。
8、四塘村: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動員會會議記錄和影像資料;缺支委會會議記錄;缺兩次專題學習討論會議記錄和發言提綱;缺黨課課件和會議記錄;未開展“崗位做奉獻、合格見行動、共建新湖南”主題實踐活動;缺流動黨員管理辦法;缺黨費收繳臺帳。
9、青山村:缺學習教育動員會會議記錄,影像資料;未組織黨員學習《讀本》、黨章黨規、安徽調研講話、建黨95周年慶祝大會上講話;未開展專題一和專題二學習討論;未開展“崗位做奉獻、合格見行動、共建新湖南”主題實踐活動;缺流動黨員管理辦法。
10、田莊村: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學習計劃和實施方案;缺影像資料和與會人員花名冊;缺《邵陽市基層黨組織建設一本通》;缺黨課課件;未開展“崗位做奉獻、合格見行動、共建新湖南”主題實踐活動;缺流動黨員管理辦法;缺黨費收繳臺帳;缺黨員結對幫扶困難群眾資料。
11、雄塘村:缺學習教育實施方案、學習計劃;缺學習教育動員會影像資料和與會人員簽字;缺學習筆記;未開展專題一和專題二學習討論;未開展“崗位做奉獻、合格見行動、共建新湖南”主題實踐活動;缺流動黨員管理辦法。
12、白馬村: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實施方案和學習計劃;缺兩次專題學習討論;缺黨課課件和影像資料;未開展“崗位做奉獻、合格見行動、共建新湖南”主題實踐活動;缺流動黨員管理辦法;缺黨員結對幫扶困難群眾資料。
13、仁和村: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實施方案;未開展專題二學習討論會;缺黨課課件和影像資料;未開展“崗位做奉獻、合格見行動、共建新湖南”主題實踐活動;缺流動黨員管理辦法;未建立突出問題清單和整改臺賬;缺黨費收繳臺賬;缺黨員結對幫扶困難群眾資料。
14、臘樹村:缺學習教育實施方案、學習計劃;學習筆記太少;缺會議記錄,且已有的會議記錄過于簡單;未開展專題二學習討論;未組織黨員學習《讀本》、黨章黨規等相關內容;缺《邵陽市基層黨組織建設一本通》;缺3次黨課課件;未開展“崗位做奉獻、合格見行動、共建新湖南”主題實踐活動;缺流動黨員管理辦法;流動黨員臺帳只有一個外出黨員,信息不真實。缺黨費收繳臺帳;缺黨員結對幫扶困難群眾資料。
15、高龍村:缺學習教育實施方案、學習計劃;缺與會人員簽字;缺學習記錄;未組織黨員學習《讀本》、黨章黨規、安徽調研講話、建黨95周年慶祝大會上講話;未開展專題一和專題二學習討論;未開展“崗位做奉獻、合格見行動、共建新湖南”主題實踐活動;缺聯點領導和村支書黨課課件各一篇;未開展“崗位做奉獻、合格見行動、共建新湖南”主題實踐活動;支委會會議記錄缺6次;缺流動黨員管理辦法;缺黨費收繳臺帳;缺“雙述雙評”會議記錄和相關資料;缺黨員結對幫扶困難群眾資料。
16、響石村:缺學習教育實施方案、學習計劃;缺與會人員花名冊;缺學習筆記;會議記錄過于簡單;未開展專題一和專題二學習討論;未組織黨員學習《讀本》、黨章黨規、安徽調研講話、建黨95周年慶祝大會上講話;缺《邵陽市基層黨組織建設一本通》;缺聯點領導和村支書黨課課件各一篇;未開展“崗位做奉獻、合格見行動、共建新湖南”主題實踐活動;缺流動黨員管理辦法。
對本次督查排名前5名的黨支部,鄉黨委將分別給予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的獎勵;對排名后3名的黨支部,鄉黨委書記將對這三位支書進行約談。同時,請各黨支部務必高度重視,根據本次督查存在的問題,認真查漏補缺,整改到位。
關于工作失誤的通報 篇5
近日,縣作風辦會同縣委、縣政府“兩辦”督查室,按照全縣正風肅紀“五個三、一個六”的工作要求,對縣直單位上班紀律等作風建設情況進行了明查暗訪,F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20xx年11月16日下午4時許,縣農業局工作人員張偉玲、劉清雨、張穎三人未經請假提前脫崗;20xx年11月17日,縣體育局工作人員劉洋在沒有單位領導安排其休息,也沒向單位領導請假的情況下,正常工作日不在單位上班,擅自脫離工作崗位呆在自己家中休息。
上述工作人員上班時間不遵守單位上班工作紀律,擅離工作崗位,違反了湖南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等五部門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嚴明工作紀律改進機關作風的暫行規定》的規定;縣農業局、體育局雖制定有機關考勤、請銷假等管理制度,但在抓作風建設過程中存在執行不力、管理不嚴的問題。
11月26日,縣紀委監察局責成縣農業局、縣體育局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張偉玲、劉清雨、張穎、劉洋警告處分;縣農業局黨委、縣體育局黨支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責成縣農業局黨委、縣體育局黨支部向縣紀委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并對縣農業局黨委書記、局長張煉平,縣體育局黨支部書記、局長魯夢龍給予誡勉談話;對縣農業局、縣體育局存在作風散漫、紀律松馳的問題予以全縣通報批評,責令限期加以整改。
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全縣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效率意識和勤政廉政意識,切實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樹立機關工作人員良好形象。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紀檢監察組織要強化監督責任,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決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切實維護紀律的嚴肅性。
中共xx縣紀委
xx縣監察局
20xx年11月30日